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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宏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0-00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9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184,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77,394.72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906,60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到
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4-00016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1     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             28,665            28,665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105             4,105
3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                                4,029             4,029
                      合计                           36,799            36,79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理
有序的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短期将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一年。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此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
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本次是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
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
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