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2-15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与永赢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拟为公司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合作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赢租赁”)合作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具体情况:由公司向永赢租赁推荐拟拥有设备的最终用户即公司客户,并经
永赢租赁审核、评估后作为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在《业务合作协议》
期限内,永赢租赁、公司及客户将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业务合作。由永赢租
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永赢租赁向公司购买客户
(承租人)指定的租赁设备,并由永赢租赁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
同(直租-零售)》,将租赁物出租给客户(承租人)使用,客户(承担人)按约
向永赢租赁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在触发约定的回购情形时,公司根据永赢租赁
《回购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将向永赢租赁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向永赢租赁支付
相应价款,回购租赁物。
二、被担保人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事项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故对被
担保人基本条件和情况做出基本要求。
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的信誉良好并满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客户条
件、经永赢租赁审核符合融资条件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且被担保人
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客户(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永赢租赁)支付
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承租人)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
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
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承租人)需支付
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永赢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单笔业务担保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4、担保额度:以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发生时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公
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
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销售
产品向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服务,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信誉良
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
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
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销售
过程中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赁回购担保可进一步促进 公司业
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风险可控,监事会一
致同意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并采取严格的筛选条件与风险把控措施,是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出发,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该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978.86 万元(不含
本次事项),占最近一期末(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公司未对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
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关
诉讼已胜诉,被担保人尚需向公司支付 187.56 万元及资金利息。
九、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