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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宏立: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14 日,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
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司聘请
大信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业务资质: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
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
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
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
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6)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 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
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文春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 20 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
办过华塑控股(000509)、西藏发展(000752)、川投能源(600674)等近 20 家
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
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审
计、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署
的 IPO 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等。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
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5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 万元。审
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具体收费情况依据市场行情、签订
合同以及工作情况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
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
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相关合
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