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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宏立: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04-15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行,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
公司良好的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共
五项议案。
    2、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 2021 年坏账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的议案》、《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十八项议案。
    3、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4、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共一项议案。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6、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共一项议
案。
    7、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8、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9、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10、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11、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议
案》、《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12、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相关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
进行了监督,对报告期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
议,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相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未发
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职,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定期
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和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
载。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
    三、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战略方针,
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各方
面运作,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
进行监督检查,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提高治理水准。
    2、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审议监督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交易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定期报告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自身要加强建设,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对相关业务
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提高监督工作的业务技能;同时也将积极
深入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高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业务水平、专业水平,
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储备,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贡献更多力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