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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宝能科
技园 6 栋 B 座 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8 日通过专人送达、
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237.03 万元增资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杰之洋”),用于实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使
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增资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
卓越”),用于实施“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增资完成后,杰之洋注
册资本金由 500.00 万变更为 10,600.00 万,中创卓越注册资本金由 1,000.00
万变更为 10,600.00 万,其余全部差额计入杰之洋、中创卓越资本公积。杰之洋
与中创卓越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杰之洋、中创卓越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杰之洋拟在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中创卓越
拟在华夏银行深圳竹子林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由公司、杰之洋、中创卓越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
园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该事项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278.04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报告》。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
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
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公司对规范运作重点聚焦的治理水平、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和资金
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履行各项承诺、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十个重点问题进行
逐个梳理,深入自查,出具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的自查报告》报送深圳证监局。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报告》;
7、《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