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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小平)2021-04-2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忠实
勤勉、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及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现场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杨小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平
             10            10           0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无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时间                                                                 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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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0/9/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
 2020/9/14                      立意见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0 年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财务中心、内审部门与审计工作人员动向,并
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积极召

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组建符合公司战略性规划的管

理团队,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新闻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查阅
董事会会议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独立、公正的行使表决权,谨慎、
忠实勤勉的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任期届满,衷心感谢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人
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小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