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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原始凭证的方式,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
有效性和《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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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3)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4)Doria International Inc
    (5)深圳市中创思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制订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与经营规
模及业务性质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分别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审批制度》、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


                                     2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运作
良好。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班子积极有效运作,形成了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经营
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各岗位、各环节都
定期进行评比考核,保证各执行者都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
心及诚实的工作态度。
    为了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公司按照交易授权、执行、记录、权责分
工以及资产限制接近等原则,确定了不同内部部门的性质、相关的管理职能、沟
通渠道和报告关系,分别设置了营销中心、产品交付中心、研发中心、人力行政
中心、信息技术中心、财务中心、证券法务中心、内审部等职能部门。
    规范高效的组织机构是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根本保证。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
财务,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公司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相应的管
理政策与措施,保证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切实执行,并认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
效的评价。
    (2)内部审计
    公司设置了内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负责
对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能满足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定期和不定期
地对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
审计和例行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制定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
理规定》等,实现了工资管理和收入分配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满足公司发
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
相关控制制度涉及职工聘用、职工教育培训及考核、定岗定员、工作纪律、绩效
考核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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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以智能终端保护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配套服务为主业,以不断培养、
发展、扩充“多领域核心客户群”为主线,通过持续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一
站式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积极用科研技术引领智能制造,拉动公司新增长引
擎。
    公司将内部控制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树立和传播正确的内部控制
管理理念,增强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将内部控制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
和自觉行动,提高全员风险意识与内部控制意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继承和发
扬内部控制文化中发挥表率作用,中层管理人员在继承和发扬内部控制文化中发
挥骨干作用。
    (5)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同时,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已建立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产品质量控制及检查制度和程序、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制度等,并勇于承
担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就业、注重员工权益保护并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支持慈善
事业。
    (6)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使信息披露
工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程序,具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条件。
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公司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该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7)采购和费用及付款业务
    为了规范采购、费用报销及付款活动,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
《预算管理办法》、《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
理设置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了采购与付款的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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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了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做到了比质
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并建立了价格监督机制,尽可能堵塞了采购环节的漏
洞。公司对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后才能办理付
款,在付款上尽量做到按月按计划付款。在付款方式控制方面,除了向不能转账
的个人购买货物以及不足转账金额起点的,可以支付现金外,货款一般通过银行
转账或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财务部定期与采购部核对数据,确保了应
付账款数据的准确。
    公司制定了预算与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通过费
用报销执行分析、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准确反应公司费用执行情况,确保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达成经营目标,实现利润计划。
    (8)销售与收款业务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
公司制定了《销售业务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控制》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上
述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可行的销售政策,对定价原则、
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收款方式以及销售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
定。公司规范了从接受客户订单到安排组织货源、发货、确认收入、管理应收账
款等一系列工作,公司和下属企业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将销售货款回收
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货款及时安全回
收。
    (9)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规定了购置、
验收、使用维护、转移、报废等相关流程,针对不同金额的固定资产采购,分别
授权了相应的审批人员,同时按照询价或招投标结果,确定最终供货商。按照归
口管理原则,实行由使用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
行政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
根据岗位分离的原则,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记账岗位相分离。固定资产均粘贴了
固定资产标签,并根据制度规定,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
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通过以上控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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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杜绝了固定资产采购越权审批及超预算采购行为、实物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人、
归口管理。
    (10) 财务管理及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司的财
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原则、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成本和费用管理、营业
收入管理、利润和利润分配管理、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和规范。保证了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
注等,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财务分析总结公司业务运
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各业务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
常进行。
    制度规范建设方面
    公司通过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
制度,对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环节的凭证和记录进行有效控
制。公司通过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及其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会计凭证与记录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保证了公司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而设置了相关组织、分工、
处理程序、方法和标准,包括会计组织机构控制、人员素质控制、业务处理程序
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职务轮换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以及内部审计、财产
清查等。
    各类资产控制
    公司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长期投资等各项资产实行部门归口管理,财务
部门对各类资产都有相应的控制。
    公司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
相符;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
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为规范仓库物料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存货控制制度》,并制定了防火、防
水、防电和防盗等措施,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存货清查盘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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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盘点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公司财务组织每季度全面盘点,二是各部门每月及
不定期自查盘点,及时发现并掌握存货的灭失、毁损、变质和长期积压等情况。
存货发生盘盈、盘亏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
和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建立固定资产
账簿登记制度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财会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定期核对相关账簿、记录、文件和实物,发
现问题,及时报告;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和使用风险;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固定资产清
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组成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固定
资产账簿和卡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
出报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查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初
步处理意见,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公司对长期投资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由相关部门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分析
与论证,并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
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
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作出评价;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形成完整的书
面记录;指定专门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
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
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置账外账。财会部门定期和不
定期地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会计人员均能较为熟练的操作电脑和使用会计软
件,电脑系统能够及时、充分的描述、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
    公司在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对人员分工和权限、
系统组织和管理、系统维护、文件资料、系统设备、数据及程序、网络及系统安
全等重要方面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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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核算规范
    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比较完备、科学的会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会
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
清查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从而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
    公司按照上述规范聘用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按照规范的业务处理程
序和授权批准文件办理会计事项,财会人员的配备符合回避原则,对财会人员实
行定期轮岗制度,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全面预算控制
    公司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
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以经批准的预
算作为公司进行财务控制和绩效考核的标准和依据。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①公司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派财务管理人员,实
施对子公司的有效监管。
    在财务方面,子公司按照总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人员统一委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垂直管理体制,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
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控制投资和财务风险。
    ②各控股子公司在投资规模和方向、资产结构、资产安全、成本利润等方面
接受母公司的监督、指导和建议。要求子公司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
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③公司规定控股子公司每月按时上报月度财务报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月
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报表、成本费用明细表等)及
时进行分析,检查、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管理状况,使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
营处于受控状态。
    (2)关联交易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
权限。为规范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确保公司权益不受侵害,公司制定《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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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执行和信息披
露等内容,能较严格的控制关联交易的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签订了合同,
切实做到了与公司控股股东的“五独立”,保证了关联交易公允。
    (3)对外担保
    为加强企业担保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对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条件、担保责任、担保风
险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长期以来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未对包括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在内的企业
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保证了公司财产的安全。
    (4)重大投资
    为加强公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形式、投资项目的提出、审批、
投资运作与管理、投资项目的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实行重大投资决策
的责任制度,明确了投资的审批程序、采取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力
机构决策的机制,合理保证了对外投资的效率,保障了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效
益。
    ①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公司严
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对外投资的审批。
    ②公司根据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均遵循合法、谨慎、安
全、有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
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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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会计科目层面重要性水平,一般情况,
           财务报告层面重要性水平,一
                                        以税前利润的 2.5%(一般为报表层面    低于上述重要性水
税前净利   般情况,以税前利润的 5%为
                                        重要性水平的 10%到 50%)为标准,     平的其他潜在错报
润         标准,即大于等于税前利润
                                        即大于税前利润 2.5%且小于 5%的缺     和漏报金额的缺陷。
           5%的缺陷。
                                        陷。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     小于上述缺陷以外
资产总额   业资产总额 0.25%及以上的缺
                                        额 0.125%以上且小于 0.25%的缺陷。    的缺陷。
           陷。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销售收     小于上述缺陷以外
营业收入   业销售收入 0.5%及以上的缺
                                        入 0.25%以上且小于 0.5%的缺陷。      的缺陷。
           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
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②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④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⑥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⑦控制环境无效;
     ⑧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②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③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④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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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错报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包含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且已经对外披露并对公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人民币 500 万元-1000 万元(包
重要缺陷                                        被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含 500 万元)
一般缺陷        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             被省部级以下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企业缺乏经营决策程序,如缺乏“董事会”决策程序;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③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等;
     ④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⑤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重要缺陷
     ①不存在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
     ②未建立并有效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③未建立举报及报告机制;
     ④未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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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作为杰美特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杰美特已经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
规章制度;杰美特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深圳市杰美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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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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