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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内
的违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亦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本次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钱 荣(签字):                              刘胜洪(签字):




戴伟辉(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