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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
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增强公司股票的
长期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7,600.00 万元,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事项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合
理、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胜洪(签字):戴伟辉(签字):




钱 荣(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