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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伟辉2022-04-2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现将 2021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及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现场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戴伟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辉
             9            1           8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无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时间                                                                  见的类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同意
2021/1/12
             第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有资金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三、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1/4/22                   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五次会议
                            四、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同意
2021/8/17
             第七次会议     况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9/03
             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1/9/17                                                                   同意
             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21/11/23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
             第三届董事会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独立
2021/12/29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 年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仔细阅读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
行,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换届过程中不断的寻找、评估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的人才,并及时的将候选人的情况与公司进行沟通,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
的换届工作。在换届完成后,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综合候选人的工作
经历、本人对公司的了解,对于新的管理团队人选与公司进行密切的沟通,切实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
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
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
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2022 年 4 月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总监作了访
谈,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进行询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
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
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参加了深圳证
监局组织的 2021 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伟辉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