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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杰美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丹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卫强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公司募投项目“移动智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66,237.03 万元,该募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项目分三年建设,原计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
                          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求。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0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日,该募投项目尚未进       的议案》,同意对“移动智能终端
                          行投入,该项目的实际       配件产品扩产项目”实施期限进行
                          投入进度相较于使用计       延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划相对较慢。               期由 2023 年 12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同时,保荐人
                                                     已督促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2
                                                  率,并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
                                                  荐人将持续监督募投项目后续的
                                                  实际执行情况。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
                                                  情况,提请公司采取应对措施,并
                         2022 年 1-6 月,公司业
                                                  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荐
                         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人建议杰美特:积极应对行业发展
                         幅度下滑。2022 年 1-6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地缘政治冲突、贸易摩擦等带来的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的重大变化情况)                                  经营风险,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不
                         -1,638.20 万元,较上年
                                                  断提升技术研发,努力开拓市场,
                         同期下滑 205.38%。
                                                  努力降低各类不利因素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的冲击。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3
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
                                                             是      不适用
缴的承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2022 年 1-6 月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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