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杰美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丹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卫强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公司募投项目“移动智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66,237.03 万元,该募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项目分三年建设,原计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
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求。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0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日,该募投项目尚未进 的议案》,同意对“移动智能终端
行投入,该项目的实际 配件产品扩产项目”实施期限进行
投入进度相较于使用计 延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划相对较慢。 期由 2023 年 12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同时,保荐人
已督促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2
率,并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
荐人将持续监督募投项目后续的
实际执行情况。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
情况,提请公司采取应对措施,并
2022 年 1-6 月,公司业
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荐
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人建议杰美特:积极应对行业发展
幅度下滑。2022 年 1-6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地缘政治冲突、贸易摩擦等带来的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的重大变化情况) 经营风险,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不
-1,638.20 万元,较上年
断提升技术研发,努力开拓市场,
同期下滑 205.38%。
努力降低各类不利因素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的冲击。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3
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
是 不适用
缴的承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2022 年 1-6 月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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