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4-1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张玉辉先生、温弘先
生、邵先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履
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
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