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杰美特”)2020 年 8 月起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 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20〕743 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 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26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20,3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 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9,703,094.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5-0001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8,970.31 加:2020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26.31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金额,详见注 1) 15,663.76 加:2021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892.52 加:本期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4.37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104,8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29.75 注 1: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 为 2,278.0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经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修订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237.03 万 元增资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用于实施“移动 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增资深圳市中创卓 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用于实施“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 项目”。2021 年 2 月 7 日杰之洋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2 月 1 日中创卓越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竹子林支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目前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9298310807 14,125.69 司 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929837900014 20,000,000.00 司 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929837900028 20,000,000.00 司 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66065013002199578 13,168,240.00 司 司深圳香洲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竹子林支 10854000000427039 6,754,555.52 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竹子林支 10854000000440991 30,000,000.00 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竹子林支 10854000000443437 10,000,000.00 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0174561387 17,360,599.20 司 司深圳坂田支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0174735844 360,000,000.00 司 司深圳坂田支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 66350010777 300,000,000.00 司 限公司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 66082003630 308,000,000.00 司 限公司 合 计 1,085,297,520.41 注:与杰之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实际存储银行为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鉴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周边配套设施 及整体规模更有利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 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 成协和园区。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详细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合计人 民币 2,278.0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 查意见。详细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1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 效期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10.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 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 预期收 银行 品种名称 类型 购买日 (万 益率 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子林支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2/8 3.60% 3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4/6 3.50%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4/6 3.50%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4/6 3.50% 3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4/6 3.50% 3000 固定收益型收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2022/4/11 4.30% 10000 益赁证 固定收益型收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2022/4/14 4.30% 8000 益赁证 固定收益型收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2022/4/14 4.30% 12000 益赁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子林支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4/28 3.60% 1000 国盛证券收益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2022/8/1 3.80% 30800 凭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12/5 3.55% 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12/5 3.55% 2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12/26 3.35%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12/26 3.35%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12/26 3.35%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固定利率 2022/12/26 3.35% 5000 合计: 104,8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 次公 开发 行股 票募集 资金 净额 为 118,970.31 万元 ,超 募 资金为 76,671.84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34,558.73万元、 5,855.52万元、909.66万元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并使用超募 资金4,000.00万元补充“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资金缺口,合计使用 超募资金45,323.9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9.12%),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31),2020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021年,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053.30万元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 项目。2022年,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75.46万元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 项目。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529.75 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729.75 万元,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 104,800.00 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鉴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周边配套设施及 整体规模更有利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 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细请见公 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 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支付凭证,查阅了中介机构 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留作持续督导底稿资料,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杰美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 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 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970.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1.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880.8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63.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5.55%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预计 金额(2)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2)/(1)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 否 27,678.30 27,678.30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4,256.76 4,256.76 4,256.76 100.00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 否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否 12,621.90 12,621.90 1,565.98 5,878.24 46.57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4,556.96 44,556.96 1,565.98 10,135.00 22.75 - - 超募资金投向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 否 38,558.73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5,855.52 475.46 5,528.76 94.42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 否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否 909.66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5,323.91 475.46 5,528.76 12.20 - - 合计 44,556.96 89,880.87 2,041.44 15,663.76 17.43 - - 因东莞地区政策变化,公司暂未取得建设用地,导致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进展未达计划,截止本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告期末,该募投项目暂无进展,公司正在努力同惠州等其他地方政府沟通用地问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970.31 万元,超募资金为 76,671.84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 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 34,558.73 万元、5,855.52 万元、909.66 万元对“移动智能终端配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件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并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补充“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资金缺口,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45,323.91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 59.12%),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 475.46 万元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闲置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周边配套设施及整体规模更有利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工业园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 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细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 资金,合计人民币 2,278.0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细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104,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 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 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