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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医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20-07-3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8610) 5957 2288 传真/Fax:(86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康泰医学
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康泰医学”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
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已经于2018年6月15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
工作报告》”),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泰医
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现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933号)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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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法律事项,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本所律师对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
核查,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对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未
发生变化的内容,本所律师将不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重复披露。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为准。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依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采用查证、面谈、
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等各种方式进行了查验,查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
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业务、资产、关联方、关联交易等方面。

    本所律师在进行核查和验证前,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的规定编制了查验计划,列明了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查验工作程序、查
验方法,并根据调查的进展情况,对其予以适当调整。

    在查验工作中,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发行人应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清
单,并得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等
资料、文件和说明为复印件的,本所律师审查了相应的原件,确实无法获得原件
查验的,本所律师采用了查询、复核等方式予以确认。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构
成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对查验事项没有书面凭证或仅有书面
凭证不足以证明的,本所律师采用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取得了相
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其他相关主体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确认
函、承诺函或说明。该等证言、证明、承诺函及确认函亦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材料。

    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即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
律师认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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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以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签名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
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境外法律事项等内
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发行人的说明予以引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依据截至出具日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出具,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规定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
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书
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请发行人说明:(1)截止目前穿透后的发
行人股东人数,发行人股东是否超过200人,如有是否经过有权部门批准;(2)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
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3)是否履行作为挂牌公司申报创业板上市应履行的全
部程序,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停复牌事项与本次申
请文件和财务报告的差异情况,请以对照表形式予以解释说明;(4)在新三板

                                7-7-1-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挂牌期间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受到证券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请保
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1)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康泰医学营业执照、章程及股东名册;
(2)康泰医学的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或合伙协议,以及自然人股东
的身份证复印件;(3)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江苏毅达”)、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黑科”)、
深圳前海管鲍齐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管鲍齐赢”)的私
募基金及其管理人登记备案文件; 4)康泰医学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新三板”)挂牌期间历次股票交易相关的《普
通账户对账单》、《证券交易流水情况表》、《资金对账单》、《证券持有人名册》等
资料;(5)康泰医学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相关申请文件、挂牌期间的相关公告文件
以及申请摘牌的相关文件;(6)康泰医学及胡坤出具的相关书面确认文件,并登
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 http://www.neeq.com.cn )、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
台 ( 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 )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heb/)网站进行
核查。

      (二)核查结果

      1. 截止目前穿透后的发行人股东人数,发行人股东是否超过 200 人,如有
是否经过有权部门批准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康泰医学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1              胡坤         188,189,252.0000   188,189,252.0000       52.1593


                                    7-7-1-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2           王桂丽           59,081,387.0000   59,081,387.0000          16.3752

       秦皇岛市康泰投资股
 3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5,643,520.0000   25,643,520.0000           7.1075
           “康泰投资”)
       江阴金汇投资有限公
 4     司(以下简称“金汇投   13,440,000.0000   13,440,000.0000           3.7251
               资”)

 5            周军            8,736,000.0000    8,736,000.0000            2.4213

 6          江苏毅达          8,064,000.0000    8,064,000.0000            2.2351

 7           杨志山           6,800,966.0000    6,800,966.0000            1.8849

 8          上海黑科          4,771,200.0000    4,771,200.0000            1.3224

 9           寇国治           3,266,971.0000    3,266,971.0000            0.9055

 10          付春元           3,031,772.0000    3,031,772.0000            0.8403

 11          卢云山           2,870,952.0000    2,870,952.0000            0.7957

 12          许云龙           2,770,152.0000    2,770,152.0000            0.7678

 13          程立松           2,721,600.0000    2,721,600.0000            0.7543

 14          高瑞斌           2,635,752.0000    2,635,752.0000            0.7305

 15           杨振            2,239,272.0000    2,239,272.0000            0.6206

 16          宛良成           2,116,800.0000    2,116,800.0000            0.5867

 17          张淑梅           1,680,000.0000    1,680,000.0000            0.4656

 18          吴卫东           1,680,000.0000    1,680,000.0000            0.4656

 19          张珊珊           1,612,800.0000    1,612,800.0000            0.4470

 20          孙姝琦           1,612,800.0000    1,612,800.0000            0.4470

 21          于英斌           1,612,800.0000    1,612,800.0000            0.4470

 22           郑敏            1,485,876.0000    1,485,876.0000            0.4118



                                    7-7-1-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23            熊学华         1,351,476.0000     1,351,476.0000            0.3746

 24            张金玲         1,341,396.0000     1,341,396.0000            0.3718

 25            何忠孝         1,310,400.0000     1,310,400.0000            0.3632

 26            刘振红         1,284,276.0000     1,284,276.0000            0.3560

 27             鲁宁          1,183,476.0000     1,183,476.0000            0.3280

 28            刘晨亮         1,183,476.0000     1,183,476.0000            0.3280

 29             韩旭          1,183,476.0000     1,183,476.0000            0.3280

 30            王守卫         1,149,876.0000     1,149,876.0000            0.3187

 31             杨勇          1,082,676.0000     1,082,676.0000            0.3001

 32            马俊琴          840,000.0000      840,000.0000              0.2328

 33             杨兴           806,400.0000      806,400.0000              0.2235

 34            邹军利          739,200.0000      739,200.0000              0.2049

 35           管鲍齐赢         604,800.0000      604,800.0000              0.1676

 36            雷云飞          369,600.0000      369,600.0000              0.1024

 37            卢彪力          302,400.0000      302,400.0000              0.0838

             合计            360,796,800.0000   360,796,800.0000          100.0000

       康泰医学目前的股东共计 37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为胡坤等 32 名,非自然人
股东 5 名,分别为:康泰投资、金汇投资、江苏毅达、上海黑科、管鲍齐赢,该
等非自然人股东的具体情况(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国资部门/上市公司)如下:

       1 康泰投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康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7-1-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袁昆         68.8086             1.5723%

 2      吕扬         34.4065             0.7862%

 3     郑云龙         5.7340             0.1310%

 4     魏翠艳        11.4681             0.2621%

 5      张兴         17.2021             0.3931%

 6     孟丽琛        11.4681             0.2621%

 7     赵永福        14.3351             0.3276%

 8     孟卫东        22.9362             0.5241%

 9     费敬存         5.7340             0.1310%

 10    胡兴畅        11.4681             0.2621%

 11    刘博娜         5.7340             0.1310%

 12    张凯新        11.4681             0.2621%

 13    胡程程         2.2936             0.0524%

 14    于欣欣        17.2021             0.3931%

 15     肖倩          8.6011             0.1965%

 16    李海燕         2.8670             0.0655%

 17     李艳          2.8670             0.0655%

 18    王程程         2.8670             0.0655%

 19     杨明         206.4257            4.7170%

 20    张元元        10.3213             0.2358%

 21    魏华栋         2.8670             0.0655%

 22    李维彦         5.7340             0.1310%



                  7-7-1-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3     董盈          6.8809             0.1572%

 24    李微微        11.4681             0.2621%

 25     韦杰          8.6011             0.1965%

 26     刘媛          5.7340             0.1310%

 27     李茜         11.4681             0.2621%

 28     佟玲          5.7340             0.1310%

 29     刘波          5.7340             0.1310%

 30    阚红悦         8.6011             0.1965%

 31     陈晨          5.7340             0.1310%

 32    李天宝        100.3459            2.2930%

 33     刘杰         20.6426             0.4717%

 34     王欣          5.7340             0.1310%

 35     褚程         17.2021             0.3931%

 36    王海燕        11.4681             0.2621%

 37     孙悦          8.6011             0.1965%

 38    曹平平         6.3075             0.1441%

 39    宋宝国         5.7340             0.1310%

 40     张坚          5.7340             0.1310%

 41     孙伟          5.7340             0.1310%

 42    侯建民        17.2021             0.3931%

 43     庄明          3.4404             0.0786%

 44     郝娜          8.6011             0.1965%



                  7-7-1-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5    赵京燕         3.4404             0.0786%

 46     肖洁          5.7340             0.1310%

 47    李学勇        51.6064             1.1792%

 48    毕春梅         5.7340             0.1310%

 49    施海龙         5.7340             0.1310%

 50    费淑平         8.6011             0.1965%

 51    戚曼曼         6.8809             0.1572%

 52     潘博          5.7340             0.1310%

 53    李静艳         4.5872             0.1048%

 54     年笑          4.5872             0.1048%

 55    张会宏         3.4404             0.0786%

 56    王卫韦         5.7340             0.1310%

 57     滕杰          5.7340             0.1310%

 58    孟祥军        34.4043             0.7862%

 59    张艳秋         4.5872             0.1048%

 60    王运焘         5.7340             0.1310%

 61     秦文         37.8447             0.8648%

 62    段迎春         5.7340             0.1310%

 63    王海芹         5.7340             0.1310%

 64    赵冬霞         5.7340             0.1310%

 65     孙健          4.5872             0.1048%

 66    张淑苹         5.7340             0.1310%



                  7-7-1-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7    刘声徽         50.4596            1.1530%

 68    王占科         5.7340             0.1310%

 69     杨波          86.0107            1.9654%

 70     于斌          8.6011             0.1965%

 71    陈克权         80.2767            1.8344%

 72    马东峰         8.6011             0.1965%

 73    孙凡迪         2.8670             0.0655%

 74     雷蕾          5.7340             0.1310%

 75    尹秋菊         11.4681            0.2621%

 76     刘辉          5.7340             0.1310%

 77     张亮          40.1383            0.9172%

 78     吕尤          22.9362            0.5241%

 79    吴新亮         11.4681            0.2621%

 80    闫博华         14.3351            0.3276%

 81    杨建楠         17.2021            0.3931%

 82    贺婷婷         11.4681            0.2621%

 83    刘建敏         5.7340             0.1310%

 84     李江          5.7340             0.1310%

 85    宗丽丽         5.7340             0.1310%

 86    赵兴彪         11.4681            0.2621%

 87    张晨光         5.7340             0.1310%

 88    张晓良         5.7340             0.1310%



                  7-7-1-3-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9    袁红连         11.4681            0.2621%

 90     何英          11.4681            0.2621%

 91    杨婷婷         11.4681            0.2621%

 92     樊勇          11.4681            0.2621%

 93    邵秀凤         28.6702            0.6551%

 94     蒋昆          11.4681            0.2621%

 95    张海娜         5.7340             0.1310%

 96    赵卫超         14.3351            0.3276%

 97    李文涛         5.7340             0.1310%

 98    项瑞武         34.4043            0.7862%

 99    王好哲         5.7340             0.1310%

100    边晶晶         2.8670             0.0655%

101     李冰          22.9362            0.5241%

102    孙丽花         8.6011             0.1965%

103    李传喜         13.1883            0.3014%

104    王国宾         17.2021            0.3931%

105    薛宝坤         11.4681            0.2621%

106     张丹          17.2021            0.3931%

107     左霞          11.4681            0.2621%

108    赵恩锋         11.4681            0.2621%

109    牛颜武         11.4681            0.2621%

110    雷建国         8.6011             0.1965%



                  7-7-1-3-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1    田蕾蕾        114.6810            2.6205%

112    王继萍         34.4043            0.7862%

113     周庆          17.2021            0.3931%

114     胡涛          24.0830            0.5503%

115    张卫奇         5.7340             0.1310%

116    李建平         11.4681            0.2621%

117    王海红         17.2021            0.3931%

118    李玉军        114.6810            2.6205%

119     宋芳          45.8724            1.0482%

120     陈泓          45.8724            1.0482%

121    张学渊         22.9362            0.5241%

122     张瑛          34.4043            0.7862%

123     夏凡          34.4043            0.7862%

124    霍森泰         11.4681            0.2621%

125     林琛          22.9362            0.5241%

126    郗铁庄        114.6810            2.6205%

127    刘双翔         45.8724            1.0482%

128    吴海静        160.5534            3.6688%

129     苏杰          22.9362            0.5241%

130    邓令铮        229.3619            5.2411%

131    徐云锋        229.3619            5.2411%

132    王春伟         57.3405            1.3103%



                  7-7-1-3-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33            李志刚                    80.2767             1.8344%

134            白连芳                   573.4049             13.1027%

135            李红平                    34.4043             0.7862%

136             何伟                     25.8032             0.5896%

137            孙东奇                    57.3405             1.3103%

138            王淑英                    11.4681             0.2621%

139            李树宏                    86.0107             1.9654%

140            林连润                    28.6702             0.6551%

141            温守壮                   172.0215             3.9308%

142             王林                     2.8670              0.0655%

143            高永萍                    28.6702             0.6551%

144             蔡博                     57.3405             1.3103%

145            向宇奎                    57.3405             1.3103%

146            康文昌                    34.4043             0.7862%

             合计                      4,376.2260           100.0000%

       2 金汇投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汇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江阴市海澜投资控股有限
  1                                         50.00           100.00%
                  公司

       2-1 江阴市海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阴市海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7-7-1-3-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周建平                 10,920.00              52.00%


  2              叶惠丽                 1,470.00               7.00%


  3              陶晓华                 1,050.00               5.00%


  4              周晏齐                 1,050.00               5.00%


  5              周立晨                  819.00                3.90%


  6              赵国英                  819.00                3.90%


  7              盛正祥                  777.00                3.70%


  8              赵志强                  777.00                3.70%


  9              陈富荣                  777.00                3.70%


  10             陶国华                  735.00                3.50%


  11                 庄晨                420.00                2.00%


  12             赵卫东                  378.00                1.80%


  13             赵方伟                  336.00                1.60%


  14                 江南                336.00                1.60%


  15             顾东升                  336.00                1.60%


              合计                      21,000.00             100.00%

       3 江苏毅达

       经核查,江苏毅达系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
(编码:S67953),其管理人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1459),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合伙人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7-7-1-3-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1                                               1,000.00               1.00%
                     司



 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000                29.00%




 3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20,000                  20%



 4                 潘中                          8,000.00               8.00%


 5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5.0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
 6                                               2,000.00               2.00%
                     司



 7       江苏远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0%



 8      江苏金太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               2.00%




 9     扬州市金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00.00               2.00%



 10      宁波信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2.00%


 11               郑子进                         2,000.00               2.00%


 12               符冠华                         2,000.00               2.00%


 13                谷俊                          2,000.00               2.00%


 14                林敏                          2,000.00               2.00%


                                    7-7-1-3-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5    江苏青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


 16            陈文智                          1,000.00               1.00%


 17            杜宇红                          1,000.00               1.00%


 18            姜红辉                          1,000.00               1.00%


 19            余格林                          1,000.00               1.00%


 20              张平                          1,000.00               1.00%


 21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0.50%


 22    南京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0.50%


 23            陈亚峰                          500.00                 0.50%


 24            倪振宇                          500.00                 0.50%


 25            童俊峰                          500.00                 0.50%


 26            夏春阳                          500.00                 0.50%


 27            万丽华                          500.00                 0.50%


 28            殷凤山                          500.00                 0.50%


 29              业云                          500.00                 0.50%


 30            张红月                          500.00                 0.50%


 31            查娟华                          500.00                 0.50%


 32              陈军                          500.00                 0.50%




                                  7-7-1-3-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33                从舒凯                      500.00                 0.50%


 34                 丁熙                       500.00                 0.50%


 35                高凤霞                      500.00                 0.50%


 36                葛东升                      500.00                 0.50%


 37                胡小梅                      500.00                 0.50%


 38                吉项建                      500.00                 0.50%


 39                 徐进                       500.00                 0.50%


 40                薛爱军                      500.00                 0.50%


 41                杨巧龙                      500.00                 0.50%


 42                姚维生                      500.00                 0.50%


 43                于雪梅                      500.00                 0.50%


 44                 钟梅                       500.00                 0.50%


 45                周广法                      500.00                 0.50%


 46                庄建霞                      500.00                 0.50%


                 合计                         100,000.00             100.00%

      3-1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7-7-1-3-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南京毅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200.00                52.00%



  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                35.00%



          南京毅达同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3                                               896.43                 8.96%
                  (有限合伙)



          南京毅达泽贤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4                                               403.57                 4.04%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0              100.00%


      3-1-1 南京毅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毅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合
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应文禄                       220.00                 18.14%


  2                  周春芳                       197.00                 16.24%


  3                  史云中                       197.00                 16.24%


  4                     黄韬                      197.00                 16.24%


  5                  尤劲柏                       197.00                 16.24%


  6                  樊利平                       197.00                 16.24%




                                   7-7-1-3-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7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                  0.66%



                   合计                          1,213.00               100.00%


       3-1-1-1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应文禄                      5.00                  20.00%


  2                    史云中                      4.00                  16.00%


  3                    周春芳                      4.00                  16.00%


  4                    樊利平                      4.00                  16.00%


  5                    尤劲柏                      4.00                  16.00%


  6                       黄韬                     4.00                  16.00%


                   合计                            25.00                100.00%


       3-1-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7-7-1-3-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              江苏省人民政府                 30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3-1-3 南京毅达同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毅达同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史云中                    39.678             19.84%


  2                     周春芳                    39.678             19.84%


  3                      黄韬                     39.678             19.84%


  4                     樊利平                    39.678             19.84%


  5                     尤劲柏                    39.678             19.84%


  6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1               0.80%


                 合计                             200.00             100.00%


      3-1-3-1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见“3-1-1-1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1-4 南京毅达泽贤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毅达泽贤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7-7-1-3-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程锦                    28.00                  12.39%


  2                   卞旭东                     28.00                  12.39%


  3                   羌先锋                     28.00                  12.39%


  4                   厉永兴                     28.00                  12.39%


  5                   张林胜                     28.00                  12.39%


  6                      刘敏                    28.00                  12.39%


  7                      薛轶                    28.00                  12.39%


  8                   陈志和                     28.00                  12.39%


  9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0.88%


                  合计                           226.00                100.00%


      3-1-4-1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见“3-1-1-1 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见“3-1-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3-3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7-7-1-3-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3-3-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
代码为 600064。

       3-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系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公众公
司,股票代码为 830866。

       3-5 江苏远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远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蒋万建                     5,610.00               51.00%


   2                      蒋乾锐                     5,390.00               49.00%


                   合计                              11,000.00              100.00%


       3-6 江苏金太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金太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7-7-1-3-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袁洪兵                    6,000.00             30.00%


  2                      袁洪胜                    6,000.00             30.00%


  3                      包利冲                    4,000.00             20.00%


  4                      袁红星                    4,000.00             2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3-7 扬州市金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市金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扬州海沃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8,900.00             31.84%


  2          扬州盛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28.62%


  3          扬州海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00.00             17.53%


  4             扬州市金融服务中心                 3,250.00             11.63%


  5          扬州瀚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00.00             10.38%


                  合计                             27,950.00           100.00%


       3-7-1 扬州海沃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海沃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7-7-1-3-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谈浩                   225.00              75.00%


  2                       许芸                   75.00               25.00%



                  合计                           300.00             100.00%


       3-7-2 扬州盛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盛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陈震                  8,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            100.00%


       3-7-3 扬州海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海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谈浩                  4,900.00            100.00%


                  合计                          4,900.00            100.00%


       3-7-4 扬州市金融服务中心

       经核查,扬州市金融服务中心为扬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属的单
位。

       3-7-5 扬州瀚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7-1-3-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瀚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谈林                     2,800.00            96.55%


  2                      陈震                      100.00              3.45%


                  合计                            2,900.00           100.00%


       3-8 宁波信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信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张卫                     480.00             80.00%


   2                      张莉                     120.00             20.00%


                  合计                             600.00             100.00%

       3-9 江苏青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青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曹方舟                    950.00             95.00%



   2                     濮玲艳                    40.00               4.00%



   3          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0%



                                    7-7-1-3-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3-9-1 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曹兴斌                   2,050.00             91.11%


   2                     濮玲艳                    200.00              8.89%


                  合计                            2,250.00           100.00%


       3-10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卢秀强                   1,340.00            67.00%


   2                     陆秀珍                    660.00             33.00%


                  合计                            2,000.00            100.00%


       3-11 南京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7-7-1-3-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郑群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3-12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经核查,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系科技部直属的中央级事业单位。

    4 上海黑科

    经核查,上海黑科系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
(编码:SE8279),其管理人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1088),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合伙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1                                           4,000.0000          16.6667%
                     公司




         南京创合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2                                           3,500.0000          14.5833%
                     合伙)



   3                    沈胜昔                 3,000.0000          12.5000%


   4                    陈卫东                 2,000.0000           8.3333%


   5                    姜冬仙                 2,000.0000           8.3333%



   6       上海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           6.2500%



   7                     尹超                  1,500.0000           6.2500%


                                  7-7-1-3-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8          深圳市保用通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4.1667%


   9                      李晟                   1,000.0000            4.1667%


  10                     吴建新                  1,000.0000            4.1667%


  11                     卞开勤                   500.0000             2.0833%


  12                     陈兰芬                   500.0000             2.0833%


  13                     李广书                   500.0000             2.0833%


  14                     刘瑛春                   500.0000             2.0833%


  15                     周丽华                   500.0000             2.0833%


  16                     朱勇文                   500.0000             2.0833%


  17                      沈琴                    300.0000             1.2500%


  18                     聂晨炜                   200.0000             0.8333%


                  合计                           24,000.0000         100.0000%

       4-1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1                                             19,800.00             99.00%
                        伙)


   2                     朱江声                    200.00               1.00%


                  合计                           20,000.00            100.00%


       4-1-1 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7-1-3-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
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西藏宁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          297.00             99.00%
                      限合伙)

   2                     朱江声                    3.00               1.00%


                  合计                            300.00            100.00%


       4-1-1-1 西藏宁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西藏宁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赵凤娣                  2,295.00            76.50%


   2                     张剑冰                   300.00             10.00%


   3                     王小勇                   300.00             10.00%


   4                     朱江声                   105.00              3.50%


                  合计                           3,000.00           100.00%


       4-2 南京创合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创合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单峰                    500.00             14.29%




                                    7-7-1-3-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2                     郑子进                      500.00             14.29%


 3          广东文一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14.29%


 4                     张跃辉                      300.00              8.57%


 5            南京明沃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8.57%


 6            南京拓展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5.71%


 7            江苏申丰微粉有限公司                 200.00              5.71%


 8          江苏宝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00              5.71%


 9           东莞市味力食品有限公司                200.00              5.71%


 10                    凌红军                      100.00              2.86%


 11                    田利庆                      100.00              2.86%


 12                     陈建                       100.00              2.86%


 13                     赵明                       100.00              2.86%


          南京创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14                                                100.00              2.86%
                    合伙)


 15       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00.00              2.86%


                合计                              3,500.00           100.00%


     4-2-1 广东文一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7-7-1-3-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东文一朝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叶建勋                  3,500.00            70.00%


   2                     叶丽芳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4-2-2 南京明沃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明沃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陈振明                   898.00             89.80%


   2                     陈丽红                   100.00              10.00%


   3                     陈全木                    1.00               0.10%


   4                     陈巧玲                    1.00               0.10%


                  合计                           1,000.00            100.00%


       4-2-3 南京拓展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拓展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黄森                   2,951.90            95.16%


   2                     胡文奎                   150.10              4.84%




                                    7-7-1-3-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3,102.00           100.00%


       4-2-4 江苏申丰微粉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申丰微粉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王超                    700.00             70.00%


   2                      王亮                    200.00             20.00%


   3                     董新春                   50.00               5.00%


   4                     张华丰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4-2-5 江苏宝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宝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施海兵                  4,000.00            80.00%


   2                     沈海虹                  1,000.00            20.00%


                  合计                           5,000.00            100.00%


       4-2-6 东莞市味力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莞市味力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7-7-1-3-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王学强                   30.00              60.00%


   2                    叶彩玲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4-2-7 南京创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创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
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江苏中创营创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290.00             96.67%
                     司

   2                    庄信军                   10.00               3.33%


                 合计                            300.00             100.00%


    4-2-7-1 江苏中创营创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中创营创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江苏《培训》杂志有限公司            300.00             30.00%


         南京一训教育科技中心(有限合
   2                                             280.00             28.00%
                     伙)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3                                             220.00             22.00%
                     公司

         深圳卓越智库咨询管理中心(有
   4                                             200.00              20.00%
                   限合伙)




                                   7-7-1-3-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4-2-7-1-1 江苏《培训》杂志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培训》杂志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74.00             58.00%


   2          江苏中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26.00             42.00%


                   合计                            300.00             100.00%


       4-2-7-1-1-1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人民政府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4-2-7-1-1-2 江苏中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中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张园园                   307.50             71.51%


                                    7-7-1-3-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2                    卞维林                  67.50              15.70%


   3                     陈强                   30.00               6.98%


   4                    常亚红                  15.00               3.49%


   5                    张跃辉                  10.00               2.33%


                 合计                           430.00             100.00%


    4-2-7-1-2 南京一训教育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京一训教育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合
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朱伟正                  170.00             60.71%


   2                    常亚红                  50.00              17.86%


   3                     陈强                   50.00              17.86%


   4                    贾贝贝                  10.00               3.57%


                 合计                           280.00            100.00%


    4-2-7-1-3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4-1 上海盛宇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7-1-4 深圳卓越智库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卓越智库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7-1-3-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温雪晴                    495.00             99.00%


   2                     卞维林                     5.00               1.00%


                  合计                             500.00             100.00%


       4-2-8 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韩尚蓉                    498.00             99.60%


   2          扬州明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2.00               0.40%


                  合计                             500.00            100.00%

       4-2-8-1 扬州明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扬州明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庄信军                    120.00             60.00%


   2                     王志菊                    80.00              40.00%


                  合计                             200.00            100.00%


       4-3 上海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7-7-1-3-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1                                             6,000.00            1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6,000.00           100.00%


       4-3-1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80,000.00           100.00%
                        会

                    合计                         80,000.00          100.00%


       4-4 深圳市保用通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市保用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陈厚                  50.00              50.00%


   2                       蔡淑兰                 50.00              50.00%


                    合计                          100.00            100.00%


       5 管鲍齐赢

    经核查,管鲍齐赢系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
金(编码:SJ7505),其管理人为管鲍齐赢(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30124),

                                    7-7-1-3-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管鲍齐赢(北京)资产管理有限
   1                                                   100.0000             19.2307%
                        公司


   2                        杨秀玲                     120.0000             23.0769%

   3                        林明星                     100.0000             19.2307%

   4                         刘纯                      100.0000             19.2307%

   5                        郭苏育                     100.0000             19.2307%

                     合计                              520.0000            100.0000%

    5-1 管鲍齐赢(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管鲍齐赢(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刘纯                      2,400.00              80.00%


   2                        贾廷杰                      600.00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根据以上,发行人经穿透核查后的股东人数情况如下:

       发行人直接股东                   股东性质                  穿透后股东计数(名)


  胡坤等自然人股东 32 名                 自然人                            32


          康泰投资                   法人(持股平台)                      146


          金汇投资                         法人                            15




                                       7-7-1-3-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备案的私募基金(编码:
          江苏毅达                                                   1
                                      S67953)


                                备案的私募基金(编码:
          上海黑科                                                   1
                                      SE8279)


                             备案的专项投资发行人的私
          管鲍齐赢                                                   5
                               募基金(编码:SJ7505)


                         合计                                       2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经穿透核查
后的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2.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

      经核查,2016 年 1 月 18 日,康泰医学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证券代码为:835604,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其后,2017 年 9 月 7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康泰医学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12 日
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期间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1)增资至 10,738 万元(2016 年 11 月)

      2016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向江苏毅达等 4 名对象发行股票 4,780,000 股,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序号                                     金额(万元)    股东性质         认购方式
           (名称)      (万股)

  1        江苏毅达        240.00           5,040.00       机构            现金

  2        上海黑科        142.00           2,982.00       机构            现金

  3         张珊珊          48.00           1,008.00       个人            现金

  4         孙姝琦          48.00           1,008.00       个人            现金



                                      7-7-1-3-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合计              478.00        10,038.00             -                现金

      2016 年 7 月 15 日,瑞华出具[2016] 0152000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已收到本次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 100,380,000.00 元。

      2018 年 5 月 28 日,德勤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8)第
E00255 号)对瑞华会计师出具的[2016] 01520008 号《验资报告》进行复核,未
发现《验资报告》中发表的验资意见与康泰医学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止的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存在不一致。

      本次发行股票后,康泰医学的股权结构变更至如下: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1               胡坤        56,008,706.00      56,008,706.00                52.16

  2              王桂丽       19,539,746.00      19,539,746.00                18.20

  3             康泰投资       8,855,000.00          8,855,000.00             8.25

  4              史国平        4,000,000.00          4,000,000.00             3.73

  5               周军         2,600,000.00          2,600,000.00             2.42

  6             江苏毅达       2,400,000.00          2,400,000.00             2.24

  7              杨志山        2,154,097.00          2,154,097.00             2.01

  8             上海黑科       1,420,000.00          1,420,000.00             1.32

  9              付春元        1,072,313.00          1,072,313.00             1.00

 10              寇国治        1,072,313.00          1,072,313.00             1.00

 11              许云龙         924,450.00           924,450.00               0.86

 12              卢云山         904,450.00           904,450.00               0.84

 13               杨振          884,450.00           884,450.00               0.82

 14              高瑞斌         824,450.00           824,450.00               0.77

 15              张珊珊         480,000.00           480,000.00               0.45


                                    7-7-1-3-4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16            孙姝琦          480,000.00        480,000.00                0.45

 17             郑敏           462,225.00        462,225.00                0.43

 18            刘振红          432,225.00        432,225.00                0.40

 19            张金玲          432,225.00        432,225.00                0.40

 20            王守卫          422,225.00        422,225.00                0.39

 21             杨勇           402,225.00        402,225.00                0.37

 22             韩旭           402,225.00        402,225.00                0.37

 23            熊学华          402,225.00        402,225.00                0.37

 24            刘晨亮          402,225.00        402,225.00                0.37

 25             鲁宁           402,225.00        402,225.00                0.37

            合计              107,380,000.00    107,380,000.00            100.00

      (2)挂牌期间的股份转让(2016 年 9 月-2016 年 12 月)

      经核查,经前述股份变动后,王桂丽等人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所持
康泰医学的部分股票,该等股票由程立松等人先后买入,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数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股)

 1            康泰投资           于英斌          480,000.00             2016.10.10

 2             杨志山                            130,000.00             2016.09.29

 3             刘振红                             50,000.00             2016.09.29
                                 宛良成
 4             寇国治                            100,000.00             2016.09.29

 5             张金玲                             30,000.00             2016.09.29

 6             付春元                            170,000.00             2016.09.29

 7              杨勇                              80,000.00             2016.09.29



                                   7-7-1-3-41
                                 程立松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转让股份数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股)

 8      张金玲                    3,000.00           2016.09.29

 9      卢云山                    50,000.00          2016.09.29

 10     刘晨亮                    50,000.00          2016.09.29

 11      韩旭                     50,000.00          2016.09.29

 12      杨振                    208,000.00          2016.09.29

 13      鲁宁                     50,000.00          2016.09.29

 14    康泰投资                   49,000.00          2016.09.29

 15     许云龙                    90,000.00          2016.09.30

 16     高瑞斌                    40,000.00          2016.09.30

 17     王守卫      杨兴          80,000.00          2016.09.30

 18      杨振                     10,000.00          2016.09.30

 19    康泰投资                   20,000.00          2016.09.30

 20    康泰投资   管鲍齐赢       180,000.00          2016.10.28

 21    康泰投资    马俊琴        250,000.00          2016.10.19

 22    康泰投资                  194,000.00          2016.09.29
                   吴卫东
 23     王桂丽                   306,000.00          2016.09.29

 24     王桂丽     张淑梅        300,000.00          2016.10.11

 25     王桂丽     张淑梅        300,000.00          2016.10.12

 26    康泰投资    宛良成         20,000.00          2016.10.20

 27     许云龙     宛良成         10,000.00          2016.10.19

 28     王桂丽     宛良成         20,000.00          2016.10.20

 29     王桂丽     宛良成         30,000.00          2016.10.21



                    7-7-1-3-4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转让股份数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股)

 30          康泰投资            宛良成           30,000.00            2016.10.21

 31            郑敏              宛良成           20,000.00            2016.10.26

 32           张淑梅             程立松          100,000.00            2016.10.27

 33           王桂丽             宛良成          140,000.00            2016.11.10

 34           王桂丽             宛良成           10,000.00            2016.11.11

 35           王桂丽             雷云飞          110,000.00            2016.11.11

 36           王桂丽             何忠孝          170,000.00            2016.11.14

 37           王桂丽             何忠孝          177,000.00            2016.11.14

 38           王桂丽             何忠孝           43,000.00            2016.11.15

 39           王桂丽             卢彪力           90,000.00            2016.11.15

 40           王桂丽             邹军利          220,000.00            2016.11.15

 41           王桂丽             宛良成           40,000.00            2016.12.02

      经上述股份转让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康泰医学的股权结构变更至
如下: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1             胡坤          56,008,706.0000   56,008,706.0000          52.1593


 2            王桂丽         17,583,746.0000   17,583,746.0000          16.3752

 3           康泰投资        7,632,000.0000    7,632,000.0000            7.1075


 4            史国平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3.7251

 5             周军          2,600,000.0000    2,600,000.0000            2.4213

 6           江苏毅达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2.2351


                                  7-7-1-3-4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7      杨志山    2,024,097.0000    2,024,097.0000            1.8849

 8     上海黑科   1,420,000.0000    1,420,000.0000            1.3224

 9      寇国治    972,313.0000      972,313.0000              0.9055

 10     付春元    902,313.0000      902,313.0000              0.8403

 11     卢云山    854,450.0000      854,450.0000              0.7957

 12     许云龙    824,450.0000      824,450.0000              0.7678

 13     程立松    810,000.0000      810,000.0000              0.7543

 14     高瑞斌    784,450.0000      784,450.0000              0.7305

 15      杨振     666,450.0000      666,450.0000              0.6206

 16     宛良成    630,000.0000      630,000.0000              0.5867

 17     张淑梅    500,000.0000      500,000.0000              0.4656

 18     吴卫东    500,000.0000      500,000.0000              0.4656

 19     张珊珊    480,000.0000      480,000.0000              0.4470

 20     孙姝琦    480,000.0000      480,000.0000              0.4470

 21     于英斌    480,000.0000      480,000.0000              0.4470

 22      郑敏     442,225.0000      442,225.0000              0.4118

 23     熊学华    402,225.0000      402,225.0000              0.3746

 24     张金玲    399,225.0000      399,225.0000              0.3718

 25     何忠孝    390,000.0000      390,000.0000              0.3632

 26     刘振红    382,225.0000      382,225.0000              0.3560

 27      鲁宁     352,225.0000      352,225.0000              0.3280


                       7-7-1-3-4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28            刘晨亮          352,225.0000      352,225.0000             0.3280

 29             韩旭           352,225.0000      352,225.0000             0.3280

 30            王守卫          342,225.0000      342,225.0000             0.3187

 31             杨勇           322,225.0000      322,225.0000             0.3001

 32            马俊琴          250,000.0000      250,000.0000             0.2328

 33             杨兴           240,000.0000      240,000.0000             0.2235

 34            邹军利          220,000.0000      220,000.0000             0.2049

 35           管鲍齐赢         180,000.0000      180,000.0000             0.1676

 36            雷云飞          110,000.0000      110,000.0000             0.1024

 37            卢彪力          90,000.0000         90,000.0000            0.0838

            合计             107,380,000.0000   107,380,000.0000         100.0000

      (3)增资至 36,079.68 万元(2017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 4 日,康泰医学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17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股本 107,3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送红股 6.6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7 股。经过上述派送红股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107,380,000 股增加至 360,796,800 股,各股
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1             胡坤         188,189,252.0000   188,189,252.0000         52.1593

  2            王桂丽         59,081,387.0000   59,081,387.0000          16.3752

  3           康泰投资        25,643,520.0000   25,643,520.0000           7.1075



                                   7-7-1-3-4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4      史国平    13,440,000.0000   13,440,000.0000           3.7251

 5       周军     8,736,000.0000    8,736,000.0000            2.4213

 6     江苏毅达   8,064,000.0000    8,064,000.0000            2.2351

 7      杨志山    6,800,966.0000    6,800,966.0000            1.8849

 8     上海黑科   4,771,200.0000    4,771,200.0000            1.3224

 9      寇国治    3,266,971.0000    3,266,971.0000            0.9055

 10     付春元    3,031,772.0000    3,031,772.0000            0.8403

 11     卢云山    2,870,952.0000    2,870,952.0000            0.7957

 12     许云龙    2,770,152.0000    2,770,152.0000            0.7678

 13     程立松    2,721,600.0000    2,721,600.0000            0.7543

 14     高瑞斌    2,635,752.0000    2,635,752.0000            0.7305

 15      杨振     2,239,272.0000    2,239,272.0000            0.6206

 16     宛良成    2,116,800.0000    2,116,800.0000            0.5867

 17     张淑梅    1,680,000.0000    1,680,000.0000            0.4656

 18     吴卫东    1,680,000.0000    1,680,000.0000            0.4656

 19     张珊珊    1,612,800.0000    1,612,800.0000            0.4470

 20     孙姝琦    1,612,800.0000    1,612,800.0000            0.4470

 21     于英斌    1,612,800.0000    1,612,800.0000            0.4470

 22      郑敏     1,485,876.0000    1,485,876.0000            0.4118

 23     熊学华    1,351,476.0000    1,351,476.0000            0.3746

 24     张金玲    1,341,396.0000    1,341,396.0000            0.3718

 25     何忠孝    1,310,400.0000    1,310,400.0000            0.3632



                       7-7-1-3-4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股)            (股)                  (%)

 26           刘振红         1,284,276.0000     1,284,276.0000            0.3560

 27            鲁宁          1,183,476.0000     1,183,476.0000            0.3280

 28           刘晨亮         1,183,476.0000     1,183,476.0000            0.3280

 29            韩旭          1,183,476.0000     1,183,476.0000            0.3280

 30           王守卫         1,149,876.0000     1,149,876.0000            0.3187

 31            杨勇          1,082,676.0000     1,082,676.0000            0.3001

 32           马俊琴          840,000.0000      840,000.0000              0.2328

 33            杨兴           806,400.0000      806,400.0000              0.2235

 34           邹军利          739,200.0000      739,200.0000              0.2049

 35          管鲍齐赢         604,800.0000      604,800.0000              0.1676

 36           雷云飞          369,600.0000      369,600.0000              0.1024

 37           卢彪力          302,400.0000      302,400.0000              0.0838

            合计            360,796,800.0000   360,796,800.0000          100.0000

      经核查,上述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已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直
接计入各股东的证券账户。

      2017 年 6 月 26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2290003 号《验资报
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182,546,000.00 元,未分
配利润 70,870,800.00 元,合计人民币 253,416,800.00 元转增股本。

      2018 年 5 月 28 日,德勤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8)第
E00255 号)对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2290003 号《验资报告》进行
复核,未发现《验资报告》中发表的验资意见与康泰医学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
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存在不一致。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直接股东
共计 37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32 名,5 名非自然人股东中康泰投资和金汇投资

                                  7-7-1-3-4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为法人企业,江苏毅达、上海黑科及管鲍齐赢均为合伙企业且均系备案的私募投
资基金,发行人的现有股东及挂牌期间的股东中均不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
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

       3. 是否履行作为挂牌公司申报创业板上市应履行的全部程序,发行人在新
三板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停复牌事项与本次申请文件和财务报告的
差异情况,请以对照表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1)是否履行作为挂牌公司申报创业板上市应履行的全部程序

       经核查,康泰医学原系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众公司,其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自此,康泰医学已不属于挂牌公
司。

       本所律师认为,鉴于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系在其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摘
牌之后,故无需再就本次发行上市履行挂牌公司应履行的相关程序。

       (2)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停复牌事项与本次申
请文件和财务报告的差异情况,请以对照表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1)财务数据差异

       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所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本次申报
财务报告存在一定的差异,该差异主要来自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新三
板挂牌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的跨期收入、资产减值等事项的调整。

       ①2016 年财务报告数据差异情况

                                                                          单位:元
                                                                        差异金额/
       项目        本次申报披露      2016 年年报披露    差异数
                                                                        调整后数据

货币资金            166,668,150.88     166,737,520.88     -69,370.00        -0.04%

应收账款             29,412,931.08      24,948,674.10   4,464,256.98       15.18%

预付账款              3,602,267.70       2,562,541.64   1,039,726.06       28.86%

其他应收款            6,743,873.94       6,253,365.31     490,508.63        7.27%

存货                142,472,463.07     148,824,639.52   -6,352,176.45       -4.46%


                                     7-7-1-3-4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差异金额/
     项目        本次申报披露       2016 年年报披露    差异数
                                                                       调整后数据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       13,626,337.30   -3,626,337.30      -36.26%

投资性房地产       29,158,180.06       22,936,460.75    6,221,719.31      21.34%

固定资产           89,153,636.20       94,208,389.53   -5,054,753.33       -5.67%

无形资产           14,310,913.11       14,512,915.92     -202,002.81       -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355.54     -267,355.54     -100.00%

应付账款           34,379,752.86       33,314,536.89    1,065,215.97       3.10%

预收款项           39,346,197.83       46,136,817.03   -6,790,619.20      -17.26%

应交税费           30,999,638.20       25,421,187.88    5,578,450.32      18.00%

其他应付款          1,242,661.31          755,788.47     486,872.84       39.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50,618.16                   -    2,550,618.16     100.00%

递延收益            9,557,480.49       11,755,500.00   -2,198,019.51      -23.00%

资本公积          194,519,610.65      193,811,262.47     708,348.18        0.36%

盈余公积           22,325,668.84       22,622,840.07     -297,171.23       -1.33%

未分配利润         44,636,831.70       49,096,311.68   -4,459,479.98       -9.99%

营业收入          442,091,847.86      402,966,976.91   39,124,870.95       8.85%

营业成本          230,999,565.11      213,610,138.84   17,389,426.27       7.53%

税金及附加          6,334,676.29        5,255,374.29    1,079,302.00      17.04%

销售费用           49,330,994.91       47,931,523.96    1,399,470.95       2.84%

管理费用           60,678,572.99       59,557,273.42    1,121,299.57       1.85%

财务费用           -4,608,257.59       -4,496,255.52     -112,002.07       2.43%

资产减值损失        2,795,736.46         -321,167.63    3,116,904.09      111.49%

资产处置收益             902.09                    -         902.09      100.00%

营业外收入         23,746,560.27       26,567,374.19   -2,820,813.92      -11.88%

营业外支出           667,386.18         2,891,703.34   -2,224,317.16     -333.29%

所得税费用         16,342,940.87       14,098,884.93    2,244,055.94      13.73%

                                    7-7-1-3-4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②2015 年财务报告数据差异情况

                                                                            单位:元


                                                                          差异金额/
       项目       本次申报披露       2015 年年报披露      差异数
                                                                          调整后数据

货币资金            61,000,251.33       61,065,187.33        -64,936.00       -0.11%

应收账款            31,155,547.31       35,633,691.45     -4,478,144.14      -14.37%

预付款项             4,997,283.04         3,879,886.07    1,117,396.97        22.36%

其他应收款           6,048,448.83         5,518,672.47      529,776.36         8.76%

存货               161,327,065.89      150,284,340.46    11,042,725.43         6.84%

投资性房地产        27,222,557.10       17,348,058.06     9,874,499.04        36.27%

固定资产            92,957,500.86      102,167,539.45     -9,210,038.59       -9.91%

无形资产            14,757,020.04       14,907,330.54      -150,310.50        -1.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8,813.82      -308,813.82      -100.00%

应付账款            34,974,004.65       34,786,365.92       187,638.73         0.54%

预收款项            50,102,233.97       22,519,289.11    27,582,944.86        55.05%

应付职工薪酬         4,585,848.07         4,567,848.07       18,000.00         0.39%

应交税费            14,974,570.59       16,947,767.25     -1,973,196.66      -13.18%

其他应付款           1,313,274.59          910,647.69       402,626.90        30.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91,194.82                    -    3,491,194.82       100.00%

递延收益             7,429,068.66       12,447,000.00     -5,017,931.34      -67.54%

资本公积           103,198,101.21      102,489,753.03       708,348.18         0.69%

盈余公积            11,799,165.18       13,232,360.41     -1,433,195.23      -12.15%

未分配利润          74,440,396.11       90,054,671.62    -15,614,275.51      -20.98%

营业收入           284,431,140.54      308,639,900.96    -24,208,760.42       -8.51%

营业成本           135,529,675.70      151,607,474.86    -16,077,799.16      -11.86%

税金及附加           2,527,919.22         3,170,253.97     -642,334.75       -25.41%



                                      7-7-1-3-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差异金额/
     项目          本次申报披露        2015 年年报披露             差异数
                                                                                    调整后数据

销售费用               41,821,076.51      39,596,940.93            2,224,135.58          5.32%

管理费用               52,169,285.40      52,734,343.91             -565,058.51         -1.08%

财务费用               -3,091,395.20       -2,808,562.19            -282,833.01          9.15%

资产减值损失           -2,816,870.51       -5,176,323.56           2,359,453.05        -83.76%

投资收益                 337,472.62         1,015,945.30            -678,472.68       -201.05%

资产处置收益              14,133.48                      -            14,133.48        100.00%

营业外收入             14,202,534.70      13,599,045.08              603,489.62          4.25%

营业外支出              1,729,774.33        2,135,655.33            -405,881.00        -23.46%

所得税费用              9,582,268.94        9,844,246.33            -261,977.39         -2.73%

    ③信息披露差异对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申报调整        调整前新三板        差异金额/调
             主要财务指标
                                               后数据              数据              整后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21              3.26           -1.56%

速动比率                                               1.94              1.92            1.03%

资产总计(万元)                                49,497.18           49,832.75           -0.68%

负债合计(万元)                                12,394.92           12,325.67            0.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37,102.25           37,507.08           -1.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58%           24.32%             1.0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
                                                     2.54%             2.57%            -1.13%
重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46              3.49           -0.87%
/股)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54             12.42            8.27%

存货周转率(次)                                       1.51              1.41            6.62%

                                        7-7-1-3-5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次申报调整       调整前新三板      差异金额/调
            主要财务指标
                                            后数据             数据            整后数据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349.29          9,120.21          1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9,808.23          8,548.18          12.85%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
                                                  29.54%         26.95%            8.77%
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                28.00%         25.26%            9.79%
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3,064.22         11,770.04           9.9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1.22            1.10          10.1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239         1.0118            1.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87        -190.00%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39            2.98         -24.69%

速动比率                                            1.04            1.36         -30.79%

资产总计(万元)                             42,313.59         41,478.37           1.97%

负债合计(万元)                             12,984.47         10,515.34          19.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29,329.11         30,963.03          -5.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12%         25.00%           17.0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
                                                  3.33%           3.20%            3.92%
重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86            3.05          -6.64%
/股)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04            9.81          18.52%

存货周转率(次)                                    1.02            1.21         -18.6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153.35          7,215.09         -17.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802.84          6,461.56         -11.35%

                                     7-7-1-3-5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次申报调整       调整前新三板    差异金额/调
            主要财务指标
                                            后数据             数据          整后数据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
                                                  22.74%         27.35%         -20.27%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                21.45%         24.49%         -14.17%
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522.93          5,632.47        -59.88%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34           0.55         -61.4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653         0.3126         -8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71        -294.44%

    注: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6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7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7,38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60,796,800 股。对于上述增
资扩股,公司已按规定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其他信息披露差异

    ①2015 年、2016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及占比情况

    因发行人收入调整及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披露,造成新三板挂牌时《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与招股说明书存在差异,发行人已在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更正后的 2015 年、2016 年前五大客户及占比情况。

    ②2015 年、2016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因发行人统计错误,造成新三板挂牌时《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
度报告》披露与招股说明书存在差异,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更正后的
2015 年、2016 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

    ③按《会计准则》,因许云龙在转让股份前,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
此,发行人在挂牌期间,未将祥瑞海思纳入关联方披露,亦未披露祥瑞海思与发
行人的交易。中介机构经审慎核查后出于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的原则,将祥瑞
海思纳入公司关联方予以披露,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


                                     7-7-1-3-5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④因收入调整,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时《2016 年年度报告》中与燕大燕软信
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披露有误,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更正后
的关联交易金额。

    ⑤因发行人疏忽造成新三板挂牌时《2016 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关联方
东元软件因代扣代缴电费而产生的服务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上
述关联交易。

    ⑥因发行人疏忽造成挂牌新三板时《2015 年年度报告》中关联担保的金额
有误,《2016 年年度报告》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已经更正相关金额。

    4. 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受到证券相关行政处罚或
监管措施

    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胡坤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
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网站(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heb/)
进行查询,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胡坤在新三板挂牌期
间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或相关监管
措施。



    二、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前身康泰微电子1996年7月设立、1999年3月第一
次增资时,存在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情形,且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未进行资产评
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此外,发行人于2014
年7月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资产评估及验资程序,于2015年5月第
一次增资260万元时及2015年9月进行出资置换时,未履行验资程序。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发行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转让的具体情况;(2)说明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演变中股东出资、增资的背景、
原因、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均真实、
完整地缴纳了相关出资或增资款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发行人的出资

                                  7-7-1-3-5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额或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或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如存在,
请具体说明,并说明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3)说明发行人
历史沿革中的主要股东完税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4)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中
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用途、具体来源、出资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涉及国有或集
体资产、转让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权利行使的障碍,相关资产的评估
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及评估时的账面价值、是否实际交付给发行人前身及其在生
产经营中所发挥的作用;(5)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未履行资产评估、验资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6)说明目前发行人是
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相关对赌协议
是否已经全部解除,是否存在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形式的利
益安排,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风险、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7)
说明现有自然人股东最近五年履历,穿透后发行人的股东结构,现有法人股东
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股东的股权结构;(8)说明发行人各股东(包含法人股东
的各层股东)、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控股的百欧泰克现任股东北京颐和兴业科技
有限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上市
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
排,百欧泰克更名的原因、转让后与发行人的资金业务往来,法人股东是否持
股、经营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或存在资金业务往来的公司;(9)发行
人股东康泰投资系发行人员工联合外部投资者共同设立的持股平台,请说明康
泰投资的设立背景及原因、历史沿革、股东出资或增资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
规性、定价公允性,入股员工的选定依据及其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是否均为
发行人内部职工、任职情况、所任职务及其缴纳出资额之间的关系及合理性,
对已离职员工的股权安排,外部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10)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
为金汇投资,股权自史国平受让,请说明史国平最近五年履历,股权转出后史
国平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周建平与发行
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11)说明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是否存在纠纷及潜
在纠纷;(12)说明发行人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情况,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
                               7-7-1-3-5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13)说明现有股权结构是否存在故意规避股东
合计不得超过200人规定的情形,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
见。(反馈问题2)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康泰医学新三板挂牌期间历次股票交
易相关的《普通账户对账单》、《证券交易流水情况表》、《资金对账单》、《证
券持有人名册》等资料;(2)康泰医学的工商档案资料、历次股权演变涉及的
决议文件、协议、出资凭证、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验资报告等,以及相关
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3)康泰医学实物出资涉及的相关购置发票、入账凭证、
验资报告,出资置换的相关决议文件、入账凭证、验资报告等,以及康泰医学关
于实物出资事项的书面说明;(4)康泰医学股东调查表、康泰医学出具的关于
不存在委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况的说明;(5)康泰医学非自
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或合伙协议,以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
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6)康泰医学相关股东关于近五年履历情况、是否与发
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
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况的说明;(7)
百欧泰克的工商档案资料、康泰医学转让百欧泰克的相关转让协议、决议文件、
价款支付凭证;(8)秦皇岛翼维思航空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维思”)
的营业执照、章程、相关负责人访谈记录文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天眼查网站查询翼维思、北京颐和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颐和兴业”)
的相关查询记录文件;(9)康泰投资的营业执照、章程,工商档案资料,历次
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决议文件、增资或股权转让协议、出资凭证或价款支付凭证
及完税凭证;康泰投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调查表,相关股东的劳动合同,
以及发行人及康泰投资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10)史国平与金汇投资签订的股
份转让协议、相关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史国平关于最近五年履历等情况的
说明;金汇投资法定代表人周建平关于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业务
往来等情况的说明;金汇投资的访谈或书面确认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书面说

                                7-7-1-3-5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明;(11)发行人非自然股东营业执照、章程或合伙协议,江苏毅达、上海黑科、
管鲍齐赢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登记备案文件。

     (二)核查结果

     1.补充披露 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转让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
股票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之“2.发行人在新三板
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
划”部分。

     2.说明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演变中股东出资、增资的背景、原因、资金来源
及其合法合规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均真实、完整地缴纳了
相关出资或增资款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发行人的出资额或股权转让
价格低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或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如存在,请具体说明,
并说明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含其前身康泰有限)自
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投资收
                              益及个
     康泰有限由
                              人其他
     费国超、胡                                                             无需缴纳
                              合法所
1    坤出资设立       -                      -        是         -          个人所得
                              得,资
     (1996年7                                                                税
                              金来源
       月)
                              合法合
                                规


                                       7-7-1-3-5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投资收                         康泰有限1998
                                        增资价格为
                               益及个                         年未经审计的
                                        每1元注册资
     注册资本增                人其他                           净资产为
                                        本对应的出
     至860万元,   因看好公    合法所                        2,264,506.14元,
                                          资价格为1
     新增注册资    司的未来    得,资                         每元注册资本 无需缴纳
                                        元,定价依据
2      本由费国    发展,原    金来源                  是     对应的净资产 个人所得
                                        为原股东按
     超、胡坤认    股东决定    合法合                        为4.53元,故本   税
                                        公司注册资
     缴(1999年3   追加投资      规                           次增资的出资
                                        本同比例平
         月)                                                 额价格低于每
                                        价增资,定价
                                                              元注册资本对
                                        具有合理性
                                                                应净资产

                               投资收                        根据秦皇岛衡
                               益及个                        信会计师事务
                               人其他                        所有限公司出
                               合法所                        具的《审计报
                                        增资价格为
                               得,资                        告》(秦衡会财
                                        每1元注册资
     注册资本增                金来源                           审[2003]112
                                        本对应的出
     至1,500万     因看好公    合法合                        号),康泰有限
                                          资价格为1
     元,新增注    司的未来      规                          的2003年末净      无需缴纳
                                        元,定价依据
3    册资本由费    发展,原                            是           资产为     个人所得
                                        为原股东按
     国超、胡坤    股东决定                                    18,966,738.17     税
                                        公司注册资
     认缴(2004    追加投资                                  元,每元注册资
                                        本同比例平
       年2月)                                               本对应净资产
                                        价增资,定价
                                                             为2.21元,故本
                                        具有合理性
                                                             次增资的出资
                                                             额价格低于每
                                                             元注册资本对
                                                                  应净资产

                                                             根据秦皇岛衡
                               投资收   增资价格为
     注册资本增                                              信会计师事务
                               益及个   每1元注册资
     至2,500万     因看好公                                  所有限公司出
                               人其他   本对应的出
     元,新增注    司的未来                                  具的《审计报      无需缴纳
                               合法所     资价格为1
4    册资本由费    发展,原                            是    告》(秦衡会财    个人所得
                               得,资   元,定价依据
     国超、胡坤    股东决定                                     审[2005]055      税
                               金来源   为原股东按
     认缴(2005    追加投资                                  号),康泰有限
                               合法合   公司注册资
       年7月)                                               的2004年末净
                                 规     本同比例平
                                                                  资产为
                                        价增资,定价
                                                               23,568,273.22
                                        7-7-1-3-5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具有合理性          元,每元注册资
                                                              本对应净资产
                                                              为1.57元,故本
                                                              次增资的出资
                                                              额价格低于每
                                                              元注册资本对
                                                                 应净资产

                                                              根据秦皇岛衡
                                                              信会计师事务      本次转让
     第一次股权                          本次转让价
                                                              所有限公司出      系亲属之
     转让,即费                          格为每1元注
                                                              具的《审计报      间转让或
     国超全部股                          册资本对应
                    费国超之                                  告》(秦衡会财    转让双方
       权由王桂                 投资收   的转让价格
                    母陈秀荣                                     审[2006]047    自愿协商
     丽、费静祎                 益及个   为1元,本次
                    不在公司                                  号),康泰有限    确定,税
     和陈秀荣继                 人其他   转让系亲属
                    任职,且                                  的2005年末净      务机关就
     承后,陈秀                 合法所   之间转让或
5                     年龄较                             -         资产为       本次股权
     荣将持有康                 得,资   转让双方自
                    大,故不                                    36,412,699.60   转让未提
     泰有限的股                 金来源   愿协商确定,
                    愿再持有                                  元,每元注册资    出任何异
     权转让给胡                 合法合   定价依据为
                    康泰有限                                  本对应净资产      议,不会
     坤、王桂丽、                 规     按照注册资
                      的股权                                  为1.45元,故本    构成本次
       费静祎                            本平价转让
                                                              次股权转让的      发行上市
     (2006年10                          定价具有合
                                                              价格低于每元      的实质性
         月)                                理性
                                                              注册资本对应      法律障碍
                                                                   净资产

                  王桂丽、                                    根据秦皇岛衡      本次转让
                  费静祎出                                    信会计师事务      系转让双
     第二次股权 于自身改                                      所有限公司出      方自愿协
                                         转让价格为
     转让,即王 善生活及        投资收                        具的《审计报      商确定,
                                         每1元注册资
     桂丽、费静 其他投资        益及个                        告》(秦衡会财    转让作价
                                         本对应的出
     祎将持有康 需求,自        人其他                           审[2007]046    按照注册
                                           资价格为1
     泰有限的股 愿出让所        合法所                        号),康泰有限    资 本 转
6                                        元,定价依据    -
     权转让给胡 持康泰有        得,资                        的2006年末净      让,税务
                                         为按公司注
     坤、杨志山、 限股权,      金来源                             资产为       机关就本
                                         册资本平价
     寇国治、付 同时,康        合法合                          38,210,950.28   次股权转
                                         转让,定价具
     春元(2007 泰有限部          规                          元,每元注册资    让未提出
                                           有合理性
       年8月)    分管理层                                    本对应净资产      任 何 异
                  人员看好                                    为1.53元,故本    议,不会
                  公司未来                                    次股权转让的      构成本次

                                         7-7-1-3-5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发展,同                                  价格低于每元      发行上市
                    意受让上                                  注册资本对应      的实质性
                    述股权。                                    净资产          法律障碍


                                                              根据秦皇岛衡
                                                              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
                                投资方
                    因看好公             增资价格为           告》(秦衡会财
                                的股东
     注册资本增     司的未来             每1元注册资             审[2007]046
                                自身的
     至3,026万      发展,公             本对应的出           号),康泰有限
                                合法收
     元,新增注     司主要员               资价格为1          的2006年末净      无需缴纳
                                入及家
7    册资本由百     工与外部             元,定价依据   是           资产为     个人所得
                                庭合法
     欧泰克认缴     投资者成             为按公司注             38,210,950.28     税
                                积累,
     (2007年10     立持股平             册资本平价           元,每元注册资
                                资金来
        月)        台决定增             增资,定价具         本对应净资产
                                源合法
                      资入股               有合理性           为1.53元,故本
                                  合规
                                                              次增资的出资
                                                              额价格低于每
                                                              元注册资本对
                                                                   应净资产

                                                               根据河北衡信     本次股权
                                                               会计师事务所     转让系百
                                                               有限公司出具     欧泰克的
     第三次股权                                               的《审计报告》    股东由间
                    百欧泰克
     转让,即百                          转让价格为            (冀衡会财审     接持股转
                    当时的股    投资收
     欧泰克将持                          每1元注册资          [2011]011号),   为直接持
                    东均为康    益及个
     有康泰有限                          本对应的出              康泰有限的     股,转让
                    泰医学的    人其他
     的股权转让                            资价格为1           2010年末净资     价格系按
                      直接股    合法所
8    给胡坤、王                          元,定价依据    -          产为        其原始投
                    东,本次    得,资
     桂丽、杨志                          为按其原始             40,968,730.51   资成本确
                    股权转让    金来源
     山、寇国治、                        投资成本转           元,每元注册资    定,税务
                    系出于简    合法合
       付春元                            让,定价具有          本对应净资产     机关就本
                    化公司股      规
     (2011年8                               合理性           为1.64元,故本    次股权转
                      权结构
         月)                                                  次股权转让的     让未提出
                                                               价格低于每元       任何异
                                                               注册资本对应     议,不会
                                                                   净资产       构成本次
                                         7-7-1-3-6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发行上市
                                                                               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第四次股权
     转让,即胡                                               根据河北衡信
     坤、王桂丽、                                                              本次股权
                                                              会计师事务所
     杨志山、付                                                                转让是出
                                                              有限公司出具
     春元、寇国                                                                于员工激
                                       转让价格为            的《审计报告》
     治将持有康                                                                  励的目
                                       每1元注册资            (冀衡会财审
     泰有限的股               投资收                                           的,转让
                                       本对应的出            [2011]011号),
     权转让给许               益及个                                           价格为平
                                         资价格为1              康泰有限的
     云龙、卢云               人其他                                           价,税务
                                       元,定价依据           2010年末净资
     山、杨振、 激励员工      合法所                                           机关就本
9                                      为按公司注       -          产为
     高瑞斌、郑               得,资                                           次股权转
                                       册资本平价              40,968,730.51
     敏、刘振红、             金来源                                           让未提出
                                       转让并经转            元,每元注册资
     杨勇、韩旭、             合法合                                             任何异
                                       让双方协商             本对应净资产
     熊学华、张                 规                                             议,不会
                                       确定,定价具          为1.64元,本次
     金玲、刘晨                                                                构成本次
                                         有合理性             股权转让的价
     亮、鲁宁、                                                                发行上市
                                                              格低于每元注
       王守卫                                                                  的实质性
                                                              册资本对应净
     (2011年8                                                                 法律障碍
                                                                   资产
         月)


                                                              根据瑞华会计
                                        增资价格为           师事务所(特殊
                                       每1元注册资           普通合伙)出具
     注册资本增                         本对应的出           的《审计报告》
         至                   股东自      资价格为              (瑞华审字
                  因看好公                                   [2014]01510049
     3,273.2976               有的资   15.28元,定价
                  司的未来                                   号),康泰有限 无需缴纳
     万元,新增               金,资    依据为参考
10                发展,新                             是     的2012年末净 个人所得
     注册资本由               金来源    公司净资产
                  股东决定                                        资产为      税
     康泰投资认               合法合    值的市场评
                  增资入股                                     58,688,722.14
     缴(2013年                 规      估值与相关
       12月)                           员工协商确           元,每元注册资
                                                              本对应净资产
                                       定,定价具有
                                          合理性             为1.94元,故本
                                                              次增资的出资
                                                              额价格高于每
                                       7-7-1-3-6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元注册资本对
                                                                应净资产




                                         本次净资产
                                         折股系按照
                                         每1.77元人民
                                         币的账面净
     整体变更为
                    整体变更             资产折合为                            相关所得
       股份公司                 净资产
11                  设立股份             股份公司1元    是          -          税已缴纳
     (2014年7                    折股
                      公司               人民币注册                              完毕
         月)
                                         资本,剩余部
                                         分净资产转
                                         入股份公司
                                         资本公积金

                                                               根据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
                                         本次增资价           的《审计报告》
     注册资本增                                                 (瑞华审字
                                投资收   格为每股10
     至10,260万                                               [2015]01520047
                    因看好公    益及其   元,系参考康
     元,新增注                                               号),康泰有限
                    司的未来    他合法   泰医学的市                           无需缴纳
     册资本由康                                                的2014年末净
12                  发展,决    所得,   场估值情况     是                    个人所得
     泰投资和周                                                     资产为
                    定增资入    资金来   后由相关方                             税
       军认缴                                                  228,996,813.21
                      股        源合法   协商确定,定         元,每股净资产
     (2015年5
                                  合规   价具有合理           为2.29元,故本
         月)
                                               性
                                                               次增资的出资
                                                               额价格高于每
                                                               元注册资本对
                                                                  应净资产

     第五次股份     转让方出    投资收   本次股权转            根据瑞华会计
     转让,即高     于自身改    益及个   让价格为每           师事务所(特殊 相关所得
13   瑞斌、张金     善生活的    人其他   股12.5元,系    -    普通合伙)出具 税已缴纳
     玲、杨勇、     需求,受    合法所   参考康泰医           的《审计报告》   完毕
     刘晨亮、韩     让方看好    得,资   学的市场估             (瑞华审字
     旭、熊学华、   公司的未    金来源   值情况后由           [2015]01520047

                                         7-7-1-3-6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王守卫、鲁      来发展     合法合   相关方协商           号),康泰医学
     宁、卢云山、                 规     确定,定价具         截至2015年5月
     杨振、刘振                            有合理性           31日的净资产
     红、胡坤将                                                     为
     持有康泰医                                               255,439,430.71
     学的股份转                                               元,每股净资产
     让给周军,                                               为2.49元,故本
     胡坤、王桂                                               次转让的出资
     丽将持有康                                               额价格高于每
     泰医学的股                                               元注册资本对
     份转让给史                                                  应净资产
     国平(2015
       年7月)


                                                                根据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注册资本增                                               伙)出具的《审
     至10,738万                          本次增资价
                                                              计报告》(德师
     元,新增注                 投资收   格为每股21
                                                              报(审)字(18)
     册资本由江     因看好公    益及其   元,系参考康
                                                              第S00432号),
     苏毅达、上     司的未来    他合法   泰医学的市                            无需缴纳
                                                                康泰医学2015
14   海黑科、张     发展,决    所得,   场估值情况     是                     个人所得
                                                                年12月31日净
     珊珊、孙姝     定增资入    资金来   后由相关方                              税
                                                                    资产为
       琦认缴         股        源合法   协商确定,定
                                                              293,291,130.17
     (2016年11                   合规   价具有合理
                                                              元,每股净资产
         月)                                  性
                                                              为2.86元,故本
                                                                次增资的出资
                                                                额价格高于每
                                                                  股净资产

     挂牌期间的
       股份转让
15   (2016年9                                相关情况请见下表
     月-2016年
       12月)




                                         7-7-1-3-6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
                                                       资/
                                                       增    出资额或股权
                               资金来                  资    转让价格低于
     出资/增资/    出资/增资            定价依据及                            税收风险
序                             源及其                  是    每元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      的背景、             其公允性、合                          及对发行
号                             合法合                  否    对应净资产或
       情况          原因                   理性                              人的影响
                                 规性                  足    每股净资产的
                                                       额      具体情形
                                                       到
                                                       位

                                                                             根据《关
     注册资本增                                                              于上市公
     至36,079.68                                                             司股息红
     万元,以公                                                              利差别化
     司截至2017                                                              个人所得
      年3月31日                                                              税政策有
        的股本                                                               关问题的
     107,380,000   扩大公司                                                  通知》(财
     股为基数,    股本,分                                                      税
16                               -            -        是          -
     向全体股东    配红利,                                                  [2015]101
     每10股派送    回馈股东                                                  号)相关
     红股6.6股,                                                             股东暂不
     以资本公积                                                              涉及个人
     向全体股东                                                              所得税缴
     每10股转增                                                              纳,税务
     17股(2017                                                              机关对此
       年6月)                                                               亦未提出
                                                                             任何异议

                                                               根据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
                   转让方出             本次股权转
     第七次股份                                              计报告》(德师
                   于投资需             让价格为7.44
     转让,即史                受让方                        报(审)字(18)
                   求变化转             元,系参考公
     国平将持有                自有资                        第S00432号),
                   让股份,             司最近一次
     康泰医学的                金,资                          康泰医学2016 所得税已
17                 受让方看             股权转让价      -
     股份转让给                金来源                          年12月31日净 缴纳完毕
                   好公司未             格后由双方
       金汇投资                合法合                             资产为
                   来发展,             共同协商确
     (2017年9                   规                          371,022,506.17
                   决定受让             定,定价具有
         月)                                                元,每股净资产
                     股份。               合理性
                                                             为1.03元,故本
                                                               次股权转让的
                                                               价格高于每股
                                                                  净资产

     挂牌期间发行人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



                                        7-7-1-3-6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成交价格(股/元)        转让时间

 1     康泰投资   于英斌        480,000.00            21.00             2016.10.10

 2     杨志山                   130,000.00            21.00             2016.09.29

 3     刘振红                    50,000.00            21.00             2016.09.29
                  宛良成
 4     寇国治                   100,000.00            21.00             2016.09.29

 5     张金玲                    30,000.00            21.00             2016.09.29

 6     付春元                   170,000.00            21.00             2016.09.29

 7      杨勇                     80,000.00            21.00             2016.09.29

 8     张金玲                    3,000.00             21.00             2016.09.29

 9     卢云山                    50,000.00            21.00             2016.09.29

 10    刘晨亮                    50,000.00            21.00             2016.09.29

 11     韩旭                     50,000.00            21.00             2016.09.29
                  程立松
 12     杨振                    208,000.00            21.00             2016.09.29

 13     鲁宁                     50,000.00            21.00             2016.09.29

 14    康泰投资                  49,000.00            21.00             2016.09.29

 15    许云龙                    90,000.00            21.00             2016.09.30

       高瑞斌
 16                              40,000.00            21.00             2016.09.30

 17    王守卫      杨兴          80,000.00            21.00             2016.09.30

 18     杨振                     10,000.00            21.00             2016.09.30

 19    康泰投资                  20,000.00            21.00             2016.09.30

 20    康泰投资   管鲍齐赢      180,000.00            21.00             2016.10.28

 21    康泰投资   马俊琴        250,000.00            21.00             2016.10.19

 22    康泰投资   吴卫东        194,000.00            21.00             2016.09.29



                                  7-7-1-3-6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成交价格(股/元)        转让时间

 23      王桂丽                 306,000.00            21.00             2016.09.29

 24      王桂丽     张淑梅      300,000.00            21.00              2016.10.11

 25      王桂丽     张淑梅      300,000.00            21.00             2016.10.12

 26      康泰投资   宛良成       20,000.00            21.00             2016.10.20

 27      许云龙     宛良成       10,000.00            21.00             2016.10.19

 28      王桂丽     宛良成       20,000.00            21.00             2016.10.20

 29      王桂丽     宛良成       30,000.00            21.00             2016.10.21

 30      康泰投资   宛良成       30,000.00            21.00             2016.10.21

 31       郑敏      宛良成       20,000.00            21.00             2016.10.26

 32      张淑梅     程立松      100,000.00            21.00             2016.10.27

 33      王桂丽     宛良成      140,000.00            23.00              2016.11.10

 34      王桂丽     宛良成       10,000.00            23.00              2016.11.11

 35      王桂丽     雷云飞      110,000.00            23.00              2016.11.11

 36      王桂丽     何忠孝      170,000.00            23.00              2016.11.14

 37      王桂丽     何忠孝      177,000.00            23.00              2016.11.14

 38      王桂丽     何忠孝       43,000.00            23.00              2016.11.15

 39      王桂丽     卢彪力       90,000.00            23.00              2016.11.15

 40      王桂丽     邹军利      220,000.00            23.00              2016.11.15

 41      王桂丽     宛良成       40,000.00            25.00             2016.12.02

       根据相关股东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挂牌期间历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
系出于改善生活或投资需求变化的原因转让所持股权;同时,受让方系因看好公
司未来发展受让公司股权。受让方购买股权的资金均为其投资收益及个人其他合
法所得,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上述股份转让的价格具有合理性,转让款项均已足

                                  7-7-1-3-6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额支付并依法完税。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历史上的历次出资或增资均具有合理
性,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相关出资或增资款均已足额支付。

    3.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主要股东完税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

    经核查,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主要股东(即持股5%以上股东)的完税情况,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2.说明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演变中股东出资、
增资的背景、原因、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合理性,
是否均真实、完整地缴纳了相关出资或增资款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发
行人的出资额或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或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如存在,请具体说明,并说明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部分
所述。

     根据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一直严格遵守
国家及地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曾因违反税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

     另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出具了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承诺人声明,
截至本声明签署之日,康泰医学历次股权演变过程中的相关股东已缴纳相关所得
税,或虽未缴纳所得税但有关税务主管部门也未提出任何异议或补缴的要求。二、
承诺人承诺,如未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康泰医学上述相关股东补缴相关所得税,
承诺人承诺为相关股东先行承担相应的补缴责任。”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历史上的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主要股东已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足额
缴纳了相关所得税或虽未缴纳所得税但有关税务主管部门也未提出任何异议或
补缴的要求,故该等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

    4.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用途、具体来源、出资的合法
合规性,是否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转让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权利行
使的障碍,相关资产的评估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及评估时的账面价值、是否实际
交付给发行人前身及其在生产经营中所发挥的作用

    经核查,发行人(含发行人前身康泰有限)历史上存在两次实物出资的情况,

                                 7-7-1-3-6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具体如下:

      (1)1996年7月

      康泰有限系由自然人费国超、胡坤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秦
皇岛市康泰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微电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

      1996 年 6 月 14 日,秦皇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秦会内验字[96]
第 118 号)已验证费国超、胡坤各自出资 25 万元人民币。

      1996 年 7 月 9 日,秦皇岛工商局核准康泰微电子设立登记。康泰微电子设
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费国超                   25.00                      50.00

      2              胡坤                    25.00                      50.00

             合计                            50.00                     100.00

      本所律师注意到,康泰有限设立时,当时股东费国超、胡坤缴付的50万元出
资中除26万元现金外,其余作价24万元出资的实物系486计算机及脑电放大器等
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实物出资内容        发票金额(万元)     发票开具日   出资入账金额(万元)

  1       486 计算机(10 台)        18.50           1996.05.07           18.50

  2          脑电放大器              9.00            1996.06.14           9.00

             合计                    27.50                -               27.50

      (2)1999年3月

      1999 年 3 月 5 日,康泰微电子股东会一致决议将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 86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10 万元由股东费国超、胡坤各认缴 405 万元。

      1999 年 3 月 15 日,秦皇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秦会内验字[99]029
号),验证结果为:截至 1999 年 3 月 12 日,康泰微电子增加投入资本 8,100,000.00
元,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 8,600,000.00 元。
                                        7-7-1-3-6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999 年 3 月 29 日,秦皇岛市工商局核准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核
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康泰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费国超                  430.00                        50.00

   2                 胡坤                   430.00                        50.00

              合计                          860.00                       100.00

       本所律师注意到,康泰有限增资至860万元时,当时股东费国超、胡坤缴付
的810万元出资中除现金126.8037万元外,其余683.1963元出资系计算机、元器件、
FLASH芯片等实物资产及动态心电开发系统、脑电HOLTER开发系统等无形资
产,具体如下:

 序号         实物出资内容     发票金额(万元) 发票开具日        出资入账金额(万元)

   1        动态心电开发系统        93.00                                 93.00

            脑电 HOLTER 开发
   2                                87.00                                 87.00
                  系统                               1999.01.10

            脑电波形图开发系
   3                                87.00                                 87.00
                  统

            元器件、FLASH 芯
   4                               116.00            1999.02.06          116.00
                    片

   5          计算机及配件         160.00            1999.02.27          160.00

   6        TLC9804 分析软件        60.00                                 60.00

   7        TLC9803 分析软件        50.00            1999.02.05           50.00

   8        TLC9802 分析软件        40.00                                 40.00

             合计                  693.00                -               693.00

       根据发行人及胡坤出具的说明,上述实物出资的资产由当时股东费国超、胡
坤因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自行出资购置的,该等资产均系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
关的必要资产,且已实际交付康泰有限并入账,作价未明显高估,亦不涉及国有
或集体资产。


                                    7-7-1-3-6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1993 年)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
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
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
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故上述实物出资未履行
评估程序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但经查验上述实物资产的购置发票、入账凭证等
相关资料,上述用作出资的资产均系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必要资产,作价
未明显高估。

    针对康泰有限股东 1999 年 3 月以脑电开发系统、分析软件等无形资产认缴
出资的情形,康泰有限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胡坤、王
桂丽(系费国超的配偶,当时费国超已去世)分别按 54.55%、45.45%的比例以
现金形式对以脑电开发系统、分析软件等无形资产认缴的 417 万元出资进行置
换,即胡坤现金出资 227.4735 万元、王桂丽现金出资 189.5265 万元。经核查,
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冀衡会验字(2013)第 11001 号《验资报告》对上
述出资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置换的出资已足额缴纳。

    另外,为充分保障发行人的合法权益,胡坤、王桂丽本着自愿原则对康泰有
限 1996 年 7 月和 1999 年 3 月其余未置换的非货币出资部分(290.1963 万元),
发行人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作出决议,同意胡坤、王桂丽分别按 54.55%、
45.45%的比例出资 290.1963 万元现金(即胡坤出资 158.3021 万元,王桂丽出资
131.8942 万元)对 1996 年 7 月和 1999 年 3 月其余未置换的非货币出资部分进行
置换。经查,秦皇岛昊庆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秦昊会验字(2018)第 032 号《验
资报告》对上述出资置换情况进行审验,确认上述置换的出资已足额缴纳。

    2018年5月28日,德勤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8)第E00255
号)对秦皇岛昊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秦昊会验字(2018)第032号《验资报告》
进行了复核,未发现《验资报告》中发表的验资意见与康泰医学截至2015年9月
25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存在不一致。


                                 7-7-1-3-7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系用于发行人
生产经营,该等实物资产不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不存在权利行使的障碍;相关
资产当时未履行评估手续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但考虑到相关方已对上述非货币
出资部分进行足额置换,故该等程序瑕疵不影响其出资充足性,不会构成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未履行资产评估、验资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构
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经核查,2014年6月,康泰有限在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并未履行
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该等情形不违反《公司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注册
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就本次股份公司
设立登记已经秦皇岛工商局的依法核准并取得其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后,为进一步完善发行人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公司
设立补充进行资产评估及验资,具体情形如下:

    2017年4月6日,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7]第128号
《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书》确认,截至2014年2月28日,康泰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5,029.15万元。

    2018年5月28日,秦皇岛昊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秦昊会验字(2018)第03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7月11日,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
公司(筹)已收到与各股东投入股本相关的净资产,该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德勤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8)第 E00255 号)对
秦皇岛昊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未发现秦昊会验字
(2018)第 030 号《验资报告》中发表的验资意见与康泰医学截至 2014 年 7 月
11 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存在不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康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未履行资产评估
及验资程序的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6.说明目前发行人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利
益安排,相关对赌协议是否已经全部解除,是否存在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
                                 7-7-1-3-7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际控制人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风险、纠纷或
潜在纠纷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及其现有股东的说明或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权属清晰,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利
益安排,上述各方均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7.说明现有自然人股东最近五年履历,穿透后发行人的股东结构,现有法人
股东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股东的股权结构

     经核查,发行人现有自然人股东最近五年履历如下:

序
     股东姓名                              最近五年履历
号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0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01-2017.08 担任秦皇岛麦迪泰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1      胡坤
                2013.01-2015.06 担任秦皇岛百欧泰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01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美国)有限公司总裁
                2017.04 至今担任秦皇岛憧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2014.06 先后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
2     王桂丽    2014.0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2017.01 担任秦皇岛麦迪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2013.01 至今担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01 至今担任塔米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 至 2018.04 担任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      周军     2013.01 至今担任北京谦豫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3.01-2018.04 担任北京晴川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北京中承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3.01-2018.05 担任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01-2018.03 担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
4     杨志山
                经理


                                    7-7-1-3-7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4.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5.05 至今担任秦皇岛科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    寇国治   2014.6-2016.11 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6.11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    付春元
              2014.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监
7    卢云山
              2014.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监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2014.06-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0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核心
8    许云龙
              技术人员
              2013.01-2014.07 担任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3.01-2014.05 担任秦皇岛思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9    程立松   2013.01 至今担任安徽欧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
10   高瑞斌   2014.0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核心技术
              人员、研发中心副总监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
11    杨振
              2013.01-2014.03 担任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监事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市山海关盐业专营有限公司业务员
12   宛良成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市良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监事
              2017.01-2017.05 担任秦皇岛良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监事

              2006.03-2018.03 担任秦皇岛海浪花水产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监事
13   张淑梅
              2018.04 至今退休

              2013.01-2015.01 担任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4   吴卫东   2015.01 至今担任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01-2017.09 担任南陵春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15   张珊珊   2013.01 至今担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7-1-3-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主任、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天屹信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016.12.29 担任浙江天屹实业有限公司(已注销)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万马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2013.01-2016.03 担任浙江资通实业有限公司(已注销)董事兼总经理
              2018.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临安万马蓝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01-2015.11 担任临安万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董事
              2013.01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2013.01-2017.10 担任上海骥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4 至今担任杭州临安万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4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光伏有限公司董事
              2015 至今担任万马金控(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2015 至今担任万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6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融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 至今担任上海灏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02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家装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万马益创电气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6 至今担任杭州瑞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7.05 至今担任浙江万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6   孙姝琦   2013.01 至今自由职业

              2013.01-2013.07 担任秦皇岛市东嘉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08 至今担任秦皇岛市东嘉广告有限公司监事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致盛传媒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17   于英斌
              2016.05 至今担任秦皇岛河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15.12 至今担任北京金色罗盘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08 至今担任秦皇岛宝通典当有限公司监事


                                     7-7-1-3-7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3.01-2013.03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总监
              2013.3-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18    郑敏    人
              2014.0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19   熊学华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
20   张金玲
              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荣翔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6.08 至今担任上海荣芃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3.09-2016.03 担任上海喜多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注销)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2015.09-2018.01 担任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奥格尼生态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哲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监事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睿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21   何忠孝
              2013.01 至今担任重庆市都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5.10 至今担任上海英之瑞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3.04 至今担任上海虹口东华美钻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05-2017.06 担任上海御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4 至今担任上海荣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3.01-2016.12 担任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欧奈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3.01 至今担任天津顺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2   刘振红
              2014.06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3    鲁宁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4   刘晨亮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5    韩旭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7-7-1-3-7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6    王守卫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013.01-2014.06 担任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7     杨勇    2014.07 至今担任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发经理
               2015.05 至今担任秦皇岛科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28    马俊琴   2013.01 至今退休

               2013.01-2016.10 担任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3.01-2016.08 担任秦皇岛正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29     杨兴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市永兴达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2013.01 至今担任秦皇岛正大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新东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舒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执行董事
30    邹军利   2013.01 至今担任上海华歌影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3.12-2016.11 担任上海电影(集团)电视剧制作有限董事、总经理
               2016.11 至今担任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

31    雷云飞   2013.01 至今担任铁岭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工程师

32    卢彪力   2013.01 至今自由职业

     另外,穿透后发行人的股东结构,现有法人股东穿透至最终自然人或国有股
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1.截止目前穿透后的
发行人股东人数,发行人股东是否超过200人,如有是否经过有权部门批准”部
分所述。

     8.说明发行人各股东(包含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控股
的百欧泰克现任股东北京颐和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
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百欧泰克更名的原因、转让后与发
行人的资金业务往来,法人股东是否持股、经营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
或存在资金业务往来的公司。

     (1)说明发行人各股东(包含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发行人报告期内曾

                                      7-7-1-3-7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控股的百欧泰克现任股东北京颐和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及其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①南京毅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
毅达同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康泰医学的股份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史云中通过南京毅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南
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毅达同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康泰医学的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3-1-1南京毅
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3-1-1-1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3-1-3
南京毅达同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部分的出资结构所示。

    ②康泰投资的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如下关系

    A.康泰投资的股东主要为发行人员工,其中部分员工报告期内担任发行人监
事,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李学勇                               监事会主席

    陈克权                                   监事

        杨波                                 监事

        吕扬                                 监事

    戚曼曼                             报告期内任监事

    B. 康泰投资的部分股东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
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与董监高关系

    1          胡兴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坤的父亲

    2           胡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坤的弟弟

    3          孟卫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坤的妹妹的配偶



                                7-7-1-3-7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姓名                               与董监高关系

   4        刘声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坤的配偶的妹妹

   5         杨明                  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杨志山的儿子

   6         王欣                  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杨志山的儿媳

   C.康泰投资部分股东或其亲属控制的公司为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具体如
下:

  序号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宋芳为发行人经销商,主要向公司采购血氧仪、血压计、监护仪、
   1      宋芳      心电图机、胎心仪等产品,通过外贸公司、Ebay、速卖通、亚马逊
                    销售至国外。

                    陈泓为发行人经销商,主要向公司采购血氧仪、血压计、心电图机
   2      陈泓
                    等产品,通过 Ebay、速卖通等电商平台销售至国外。

                    向宇奎控制的公司—嘉信康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3     向宇奎     年 4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向宇奎持有 85%的股权;嘉信康和(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采购血氧仪、胎心仪销售给国外客户。

                    邓 令 铮 儿 子 高 阔 持 股 33.33% 并 担 任 总 裁 的 公 司
                    —MANDARINENTERPRISELLC,成立于 2006 年,注册地址为美
                    国亚特兰大,主要向公司采购主要采购血氧仪、血压计、胎心仪后
   4     邓令铮
                    在美国当地进行批发和零售,批发销售对象包括学校、家庭护理、
                    医院、诊所、养老院、牙医诊所、消防急救中心;零售对象通过亚
                    马逊、EBAY、沃尔玛网站等电商网站销售给个人消费者。

                    张丹持股 23.93%,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橙意家人科技(天津)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注册资本为 2,300.628 万元人民币,
   5      张丹
                    报告期内,橙意家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采购血氧仪、
                    肺活量计、初筛仪等设备后在国内进行批发和零售。

                    项瑞武控制的公司秦皇岛坤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5
   6     项瑞武     月,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主要为发行人供应塑料
                    外壳。

                    温守壮控制的公司秦皇岛市桐郁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7     温守壮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主要为发行人供应煤油、EDM
                    用油、导轨油等。

   ③发行人部分直接或间接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直接、间接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

                                   7-7-1-3-7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所述。

        综上,根据发行人及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或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
上述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的各股东、北京颐和兴业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
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百欧泰克更名的原因、转让后与发行人的资金业务往来

        经核查,2015年7月,康泰医学与北京颐和兴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
百欧泰克转让给北京颐和兴业。本次股权转让后,出于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北京颐和兴业于2015年7月决定将百欧泰克变更名称为“秦皇岛颐和兴业科技有
限公司”,后又于2016年4月变更名称为“秦皇岛翼维思航空线缆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百欧泰克与发
行人未再发生过资金或业务往来情况。

        (3)法人股东是否持股、经营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或存在资金业
务往来的公司

        根据发行人现有直接法人股东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直
接法人股东的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法人股东直接对外投资企业(发行人除外)

                                                                            是否与
法人
                                                                            发行人
股东      序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有资金      备注
          号
                                                                            业务往
                                                                              来

康泰
                                                   无
投资

管鲍
齐赢                                               无
    1




1   注:管鲍齐赢报告期内除因投资发行人而与发行人有资金往来外,无其他资金往来情况。

                                           7-7-1-3-7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宁波梅山保税港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
                                                                                       业务与
                区挚微股权投资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1                                                                  否       发行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不同
                      伙)              (融)资等金融业务)。

                                    货物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化工机械、电气、仪表的技术服务;
                                    尿素、合成氨的生产;工业循环水的
                                    生产、销售;甲苯-2.4-二异氰酸酯
                                    (TDI)、2.4-二硝基甲苯(DNT)、
                                    盐酸、邻甲苯二胺(OTD)、烧碱、、                  业务与
                沧州大化股份有
           2                        液氯、硫酸、次氯酸钠、芒硝、氢气、        否       发行人
                    限公司
                                    硝酸(HNO3)的生产;尿素水溶液                     不同
                                    的生产与销售。以下限沃原分公司经
                                    营:批发天然气(无储存经营,且限
                                    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汇
投资                                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蚕茧收烘、农
                                    副产品收购(不含食品),经营茧、
                                    丝、绸商品;制丝;纺织品的织造、
                                    印染;服装、金属小五金、铝制品的
                                    生产、销售;纺织机械及配件、、纺
                                    织品、丝绸制品、办公用品、皮革制
                                    品、工艺品(除金、银饰品)、染化
                                    料、印染助剂、玩具、劳保用品、日                   业务与
                浙江嘉欣丝绸股
           3                        用百货、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销          否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售;仓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企业                   不同
                                    营销策划服务,旅游服务(不含旅行
                                    社);展览展销;受委托代收付水、
                                    电、蒸汽、排污费用;房屋及设备租
                                    赁;服装、服饰设计服务,新材料的
                                    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医药、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技术培训;销售化学试剂、化工                   部分经
江苏                                产品、医疗器械Ⅰ、Ⅱ类;经济信息
                北京旌准医疗科                                                         营范围
毅达       1                        咨询;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否
    2             技有限公司                                                           与发行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第三类医                   人相同
                                    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
                                    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2   注:江苏毅达报告期内除因投资发行人而与发行人有资金往来外,无其他资金往来情况。

                                           7-7-1-3-8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按第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列范
                       围)、III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的批发;医疗器
                       械研发,电子科技研发、技术咨询、
                                                                     部分经
                       技术服务;普通机械产品的生产及电
    安晟医疗器械(南                                                 营范围
2                      子计算机系统工程维修;销售自产产     否
      京)有限公司                                                   与发行
                       品;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
                                                                     人相同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涉及法律、
                       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
                       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受托医院管理
                       (不含诊疗服务);销售:医疗器械
                       (限一类)、健身器材;企业营销策
                       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
                       络广告);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部分经
    树兰医疗管理集     鲜花、环境绿化养护、清洁卫生;医              营范围
3                                                           否
      团有限公司       院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除留学              与发行
                       及留学中介);医疗器械设备相关进              人相同
                       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详见许可证),医疗
                       科技及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
                                                                     部分经
    科宝智慧医疗科     软硬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纸制
                                                                     营范围
4   技(上海)有限公   品、仪器仪表的销售,S80全自动尿      否
                                                                     与发行
          司           液有形成分分析仪的生产,自有设备
                                                                     人相同
                       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药、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生
                       物制品及其制剂的研发、医药技术开              业务与
    上海谊众生物技
5                      发(不得从事生产、销售)。【依法     否       发行人
      术有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不同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圣湘生物科     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            部分经
6                                                           否
      技有限公司       转让服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              营范围

                             7-7-1-3-8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通用仪器仪表、                 与发行
                                    医药原料、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                   人相同
                                    医药辅料、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配件、
                                    耗材、电子元件及组件、化学试剂及
                                    日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
                                    品)的销售;医疗用品及器材、电子
                                    产品、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的
                                    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三类医疗器械、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
                                    剂的生产;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研
                                    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医疗器械技
                                    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
                                    物技术、医药技术、医疗诊断试剂及                   业务与
                杭州多禧生物科
           7                        其设备、医药中间体;批发、零售:          否       发行人
                  技有限公司
                                    医药中间体;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                   不同
                                        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其
                                    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生物药品制
                                    造;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
                                    疗器械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部分经
                                    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
                厦门致善生物科                                                         营范围
           1                        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          否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发行
                                    类医疗器械零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
                                                                                       人相同
                                    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
上海
黑科                                生物技术产品、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开
    3                               发;实验室仪器设备、科研试剂的生
                                    产与销售;相关项目产品的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经
                                    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
                                    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                     部分经
                武汉中帜生物科      内经营)。三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                   营范围
           2                                                                  否
                技股份有限公司      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                   与发行
                                    售;II类医疗器械的销售;III类:6821                人相同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
                                    析仪器(含体外诊断试剂)、6841医
                                    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64医用卫
                                    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
                                    及制品的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


3   注:上海黑科报告期内除因投资发行人而与发行人有资金往来外,无其他资金往来情况。

                                           7-7-1-3-8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限内经营)

                       三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
                       备及器具、二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
                       敷料、6870软件生产;医疗器械(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
                       范围和期限经营)、电脑设备销售;              部分经
    江苏爱朋医疗科     日用品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            营范围
3                                                           否
    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与发行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              人相同
                       进出口的除外);医疗器械的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塑胶外壳以及相关零组件的研
                       发、设计、制造;模具,注塑制品,
                       钣金件,机加零组件的设计、制造以              业务与
    东莞市纳百医疗
4                      及产成品的组装代工服务;货物进出     否       发行人
      科技有限公司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不同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化妆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
                       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业务与
    广州领晟医疗科     外);家庭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5                                                           否       发行人
      技有限公司       药品研发;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不同
                       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进出口。

                       基因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研发:生物试剂;销
                                                                     业务与
    天昊基因科技(苏   售:实验用生物试剂,实验室仪器设
6                                                           否       发行人
      州)有限公司     备;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不同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网
                       络技术开发、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
                       咨询及服务;代理自制广告业务;通              业务与
    苏州视惠康信息
7                      讯工程;销售:电子产品、日用百货,   否       发行人
      技术有限公司
                       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            不同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医疗器械;              部分经
    苏州茵络医疗器     从事医疗器械、医用原材料、纺织品,            营范围
8                                                           否
      械有限公司       针织品及辅料、以及相关仪器的批                与发行
                       发、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人相同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7-7-1-3-8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营活动)

                           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产品、
                                                                         部分经
                           实验室设备及耗材、仪器仪表、一类
          勤浩医药(苏州)                                               营范围
      9                    医疗器械、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及配     否
              有限公司                                                   与发行
                           件、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
                                                                         人相同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相关股东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法人股东中康泰投资不存在除发行人
以外的对外投资企业,其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资金往来,具体资金往来情况详
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背景、
原因、资金用途、还款资金的时间、资金来源、支付利息的公允性”部分;管鲍
齐赢不存在除发行人以外的对外投资企业;金汇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的经营范围
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合的情形,其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该等企业与发行人也不存在
业务或资金往来;江苏毅达、上海黑科作为专业的PE投资机构,对外投资企业
中存在与公司经营范围重合的企业,但其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
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9.发行人股东康泰投资系发行人员工联合外部投资者共同设立的持股平台,
请说明康泰投资的设立背景及原因、历史沿革、股东出资或增资的资金来源及
其合法合规性、定价公允性,入股员工的选定依据及其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
是否均为发行人内部职工、任职情况、所任职务及其缴纳出资额之间的关系及
合理性,对已离职员工的股权安排,外部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1)请说明康泰投资的设立背景及原因、历史沿革、股东出资或增资的资
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定价公允性

    本所律师对公司董事长胡坤、外部投资者进行了现场或电话访谈,并结合康
泰投资、康泰医学的历史沿革,就康泰投资的设立原因总结如下:

    设立康泰投资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推行员工持股,保持公司核心团队的稳
定性,使公司员工能够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二是为了公司发展筹措运营资金。

                                 7-7-1-3-8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康泰投资设立时,部分外部投资者出于对康泰投资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向公司
表达了入股的意愿。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员工与外部投资者一同出资设
立康泰投资。

       康泰投资历史沿革如下:

       ①设立(2012 年 3 月)

       2012 年 2 月 29 日,袁昆等 159 人共同签署《秦皇岛市康泰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康泰投资,总计发行股份 2,555.5 万股,注册资本为
2,555.5 万元,每股金额 1 元。

       2012 年 3 月 26 日,康泰投资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
的股权结构及员工股东当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如下: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副
 1         袁昆        60        2.35%                                       2004.11
                                                         经理

 2         吕扬        15        0.59%              办公室副主任             2004.9

 3        郑云龙       5         0.20%              财务部职员               2008.3

 4        魏翠艳       5         0.20%              财务部职员               2008.3

 5         张兴        15        0.59%              财务部职员               2009.10

 6         温晴        5         0.20%              财务部职员               2010.5

 7        向宇奎       50        1.96%              外部投资者                  -

 8        孟卫东      27.5       1.08%              采购部经理               2003.2

 9        费敬存      7.5        0.29%              仓储部经理               2002.10

 10       胡兴畅       10        0.39%              仓储部经理               1996.10

 11       刘博娜       5         0.20%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8.3

 12       孟祥飞       5         0.20%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9.3

 13       张凯新       5         0.20%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10.4

 14       许粉霞       5         0.20%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7.3

                                    7-7-1-3-8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15       张军       150       5.87%           电子商务部经理           2004.2

16     康文昌        50       1.96%             党务负责人             2011.3

17     单秀蕾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7.4

18     李维彦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6.8

19       董盈        2        0.08%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5.41

20     李微微        10       0.39%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3

21       韦杰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1

22     周顺威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8.10

23       刘媛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7.7

24     马曼曼        10       0.39%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7.4

25       李茜        10       0.39%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6.7

26       张坤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6.11

27       佟玲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10.3

28     关忠夏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5.3

29       刘波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5.2

30     阚红悦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8.7

31     郭宇鹏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10.10

32     郭献华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7

33       陈晨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10

34     李天宝        20       0.78%           国际贸易部经理           2005.5

35       刘杰        10       0.39%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5.11

36     李开源        4        0.16%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7

37     刘琦伟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8.7


                                 7-7-1-3-8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38       王欣        5        0.2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8.7

39     曹平平        3        0.12%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8.7

40     高晓川        5        0.20%             技术支持部职员            2005.3

41     宋宝国        5        0.20%             技术支持部职员            2009.3

42     曹景利        30       1.17%             技术支持部经理            2001.7

43     王春莹        5        0.20%             技术支持部职员            2004.3

44       张坚        5        0.20%             技术支持部职员            2008.7

45       孙伟        5        0.20%             技术支持部职员            2008.6

46       田悦        2        0.08%             技术支持部职员            2003.9

47     汪建国        5        0.20%             销售管理部职员            1999.5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副
48     侯建民        10       0.39%                                       2002.11
                                                      经理
                                              当时为外部投资者,现
49       王堃        5        0.20%           为远程健康管理中心          2017.12
                                                      职员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副
50       庄明        3        0.12%                                       2010.5
                                                      经理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副
51       郝娜       7.5       0.29%                                       2008.5
                                                      经理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副
52     刘文格        10       0.39%                                       2011.3
                                                      经理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职
53     赵京燕        3        0.12%                                       2010.9
                                                      员

54       肖洁        5        0.20%               品质部职员              2008.8

55     李学勇        15       0.59%           管理者代表、质量总监        2004.6

56     毕春梅        5        0.20%              品质部副经理             2006.3

57     曹俊梅        4        0.16%               品质部职员              2007.10

58     王俊生       7.5       0.29%               清欠办经理               1996

59     戚曼曼       7.5       0.29%             人力资源部经理            2009.1



                                 7-7-1-3-8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60       潘博        5        0.20%           人力资源部职员            2009.8

61     吴国翔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8.4

62     李静艳        4        0.16%             生产部职员              2008.3

63       年笑        4        0.16%             生产部职员              2008.6

64     张会宏        3        0.12%             生产部职员              2008.1

65     王卫韦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7.4

66       滕杰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4.3

67       周坤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2.4

68     孟祥军        25       0.98%             生产部经理              2006.10

69     张艳秋        4        0.16%             生产部职员              2006.10

70     王运焘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8.11

71       秦文        33       1.29%             附件部职员              2010.3

72     段迎春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6.12

73     王海芹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7.7

74     赵冬霞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3.9

75       孙健        4        0.16%             生产部职员              2007.4

76     张淑苹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06.11

77     刘声徽        61       2.39%             生产部经理               1996

78     王占科        5        0.20%             生产部职员              2011.2

79       杨波        50       1.96%           安全管理部经理            2001.10

80       张强        5        0.20%            市场部副经理             2002.11

81       于斌       7.5       0.29%             物流部经理              2010.4

82     陈克权        50       1.96%              销售总监               2007.1


                                 7-7-1-3-8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83       苏畅        10       0.39%            销售管理经理             2003.12

84     马东峰       7.5       0.29%             投标部经理              2010.3

85     孙凡迪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3

86       雷蕾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2.8

87       吴迪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3

88     尹秋菊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89       陈晨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9.10

90       刘辉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7

91       张亮        30       1.17%            研发中心职员             2005.12

92     王方立       7.5       0.29%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93       吕尤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1

94     王树志       7.5       0.29%            研发中心职员             2003.7

95     吴新亮        10       0.39%            研发中心职员             2006.10

96     张曦月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4

97     闫博华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1

98     杨建楠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3

99     贺婷婷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7.6

100    宋智超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101    刘建敏        10       0.39%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102      李江        10       0.39%            研发中心职员             2008.7

103    宗丽丽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104      张伟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7.2

105    邹翰斌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6


                                 7-7-1-3-8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106    赵兴彪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6.4

107    张晨光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9.12

108    王春保       7.5       0.29%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当时为外部投资者,现
109    张晓良        5        0.20%                                       2017.9
                                                为研发中心职员

110    袁红连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111    王广军        10       0.39%              研发中心职员             2007.8

112      何英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9.5

113    杨婷婷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7

114    孙金妹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7.4

115    沈丽丽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116      樊勇        10       0.39%              研发中心职员             2006.10

117    邵秀凤        20       0.78%              研发中心职员             2005.9

118      蒋昆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7

                                              当时为外部投资者,现
119      王智        5        0.20%                                       2013.4
                                                为研发中心职员

120    赵卫超        10       0.39%              研发中心职员             2006.3

121    李文涛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7

122    侯丽亚        5        0.20%              研发中心职员             2008.7

123    项瑞武        30       1.17%               外部投资者                 -

124      刘勋        10       0.3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0.6

125      左霞        20       0.78%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0.10

                                              远程健康管理中心职
126    赵恩锋        10       0.39%                                       2003.7
                                                      员

127      唐斌        5        0.20%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1.2

128    牛颜武        10       0.3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0.3


                                 7-7-1-3-9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129    程建华       7.5       0.2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4.4

130      汪超        15       0.5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1.5

131    尹春杨       7.5       0.2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8.6

132    雷建国       7.5       0.2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2.8

133    王丽生        3        0.12%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7.3

134    田蕾蕾       100       3.91%             外部投资者                -

135    王继萍        30       1.17%             外部投资者                -

136      周庆        15       0.59%           销售管理部职员           2001.11

137    元广兴        60       2.35%             品质部职员             2002.6

138      胡涛        21       0.82%             总务部经理             1999.11

139    张卫奇        5        0.20%             总务部职员             2000.2

140    王海红        15       0.59%             物流部职员             2005.5

141    李玉军       100       3.91%             外部投资者                -

142      宋芳        40       1.57%             外部投资者                -

143    郑全明        10       0.39%             外部投资者                -

144    窦金苗        20       0.78%             外部投资者                -

145      陈泓        40       1.57%             外部投资者                -

146    张学渊        50       1.96%             外部投资者                -

147      张瑛        65       2.54%             外部投资者                -

148    王丽娟        30       1.17%             外部投资者                -

149    吕国庆        30       1.17%             外部投资者                -

150      周楚        20       0.78%             外部投资者                -

151    霍森泰        20       0.78%             办公室职员             2009.12


                                 7-7-1-3-9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数                                          在发行人处开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当时的任职情况
                    (万股)                                          始工作的时间

152        林琛        20        0.78%             外部投资者                -

153        李敬        60        2.35%             外部投资者                -

154       张宗江       30        1.17%             外部投资者                -

155       郗铁庄      100        3.91%             外部投资者                -

156       刘双翔       40        1.57%             外部投资者                -

157        耿哲        20        0.78%             外部投资者                -

158       邢国彬       50        1.96%             外部投资者                -

159       吴海静      140        5.48%             外部投资者                -

        合计         2,555.5    100.00%                -                     -

       2012 年 3 月 6 日,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冀衡会验字(2012)
第 03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3 月 5 日,康泰投资(筹)已收到
刘波等 35 人缴纳的首次出资额 6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2 年 5 月 10 日,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冀衡会验字(2012)
第 05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5 月 9 日,康泰投资已收到上述股
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合计 6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至 2012 年 5 月 9 日,连
同第一期出资,康泰投资累计实收资本 1,200 万元。

       2012 年 7 月 16 日,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冀衡会验字(2012)
第 07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7 月 16 日,康泰投资已收到上述股
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合计 1,355.5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至 2012 年 7 月 16 日,
康泰投资累计实收资本 2,555.5 万元。

       ②增资至 3,772.5 万元(2012 年 11 月)

       2012 年 11 月 16 日,康泰投资召开股大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3,772.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17 万元,折合公司股份 1,217 万股,由新
增股东褚程等 7 人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认购,具体认购情况及相关员工股东当时在
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如下:

                                    7-7-1-3-9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                             在发行人处开始工
         股东姓名                                   当时的任职情况
 号                   (万股)        例                                   作的时间

  1        褚程              15     0.4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8.4

  2       王春伟             30     0.80%             外部投资者                 -

  3       李志刚             70     1.86%             外部投资者                 -

  4       胡程程             2      0.0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9.8

  5       孟庆宾             100    2.65%             外部投资者                 -

  6       黄宏志             500    13.25%            外部投资者                 -

  7       白春永             500    13.25%            外部投资者                 -

        合计                1,217   32.26%                -                      -

      2012 年 11 月 26 日,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冀衡会验字(2012)
第 11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11 月 26 日,康泰投资已收到上述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1,217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至 2012
年 7 月 16 日,康泰投资累计实收资本 3,772.5 万元。

        2012 年 11 月 30 日,康泰投资就本次增资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0                          1.59%

  2                 吕扬                     15                          0.40%

  3                郑云龙                     5                          0.13%

  4                魏翠艳                     5                          0.13%

  5                 张兴                     15                          0.40%

  6                 温晴                      5                          0.13%

  7                向宇奎                    50                          1.33%

  8                孟卫东                    27.5                        0.73%



                                      7-7-1-3-9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9     费敬存          7.5             0.20%

10     胡兴畅           10             0.27%

 11    刘博娜           5              0.13%

12     孟祥飞           5              0.13%

13     张凯新           5              0.13%

14     许粉霞           5              0.13%

15      张军           150             3.98%

16     康文昌           50             1.33%

17     单秀蕾           5              0.13%

18     李维彦           5              0.13%

19      董盈            2              0.05%

20     李微微           10             0.27%

21      韦杰            5              0.13%

22     周顺威           5              0.13%

23      刘媛            5              0.13%

24     马曼曼           10             0.27%

25      李茜            10             0.27%

26      张坤            5              0.13%

27      佟玲            5              0.13%

28     关忠夏           5              0.13%

29      刘波            5              0.13%

30     阚红悦           5              0.13%

31     郭宇鹏           5              0.13%


                   7-7-1-3-9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32     郭献华           5              0.13%

33      陈晨            5              0.13%

34     李天宝           20             0.53%

35      刘杰            10             0.27%

36     李开源           4              0.11%

37     刘琦伟           5              0.13%

38      王欣            5              0.13%

39     曹平平           3              0.08%

40     高晓川           5              0.13%

41     宋宝国           5              0.13%

42     曹景利           30             0.80%

43     王春莹           5              0.13%

44      张坚            5              0.13%

45      孙伟            5              0.13%

46      田悦            2              0.05%

47     汪建国           5              0.13%

48     侯建民           10             0.27%

49      王堃            5              0.13%

50      庄明            3              0.08%

51      郝娜           7.5             0.20%

52     刘文格           10             0.27%

53     赵京燕           3              0.08%

54      肖洁            5              0.13%


                   7-7-1-3-9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55     李学勇           15             0.40%

56     毕春梅           5              0.13%

57     曹俊梅           4              0.11%

58     王俊生          7.5             0.20%

59     戚曼曼          7.5             0.20%

60      潘博            5              0.13%

61     吴国翔           5              0.13%

62     李静艳           4              0.11%

63      年笑            4              0.11%

64     张会宏           3              0.08%

65     王卫韦           5              0.13%

66      滕杰            5              0.13%

67      周坤            5              0.13%

68     孟祥军           25             0.66%

69     张艳秋           4              0.11%

70     王运焘           5              0.13%

71      秦文            33             0.87%

72     段迎春           5              0.13%

73     王海芹           5              0.13%

74     赵冬霞           5              0.13%

75      孙健            4              0.11%

76     张淑苹           5              0.13%

77     刘声徽           61             1.62%


                   7-7-1-3-9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78     王占科           5              0.13%

79      杨波            50             1.33%

80      张强            5              0.13%

81      于斌           7.5             0.20%

82     陈克权           50             1.33%

83      苏畅            10             0.27%

84     马东峰          7.5             0.20%

85     孙凡迪           5              0.13%

86      雷蕾            5              0.13%

87      吴迪            5              0.13%

88     尹秋菊           5              0.13%

89      陈晨            5              0.13%

90      刘辉            5              0.13%

91      张亮            30             0.80%

92     王方立          7.5             0.20%

93      吕尤            5              0.13%

94     王树志          7.5             0.20%

95     吴新亮           10             0.27%

96     张曦月           5              0.13%

97     闫博华           5              0.13%

98     杨建楠           5              0.13%

99     贺婷婷           5              0.13%

100    宋智超           5              0.13%


                   7-7-1-3-9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01    刘建敏           10             0.27%

102     李江            10             0.27%

103    宗丽丽           5              0.13%

104     张伟            5              0.13%

105    邹翰斌           5              0.13%

106    赵兴彪           5              0.13%

107    张晨光           5              0.13%

108    王春保          7.5             0.20%

109    张晓良           5              0.13%

110    袁红连           5              0.13%

111    王广军           10             0.27%

112     何英            5              0.13%

113    杨婷婷           5              0.13%

114    孙金妹           5              0.13%

115    沈丽丽           5              0.13%

116     樊勇            10             0.27%

117    邵秀凤           20             0.53%

118     蒋昆            5              0.13%

119     王智            5              0.13%

120    赵卫超           10             0.27%

121    李文涛           5              0.13%

122    侯丽亚           5              0.13%

123    项瑞武           30             0.80%


                   7-7-1-3-9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24     刘勋            10             0.27%

125     左霞            20             0.53%

126    赵恩锋           10             0.27%

127     唐斌            5              0.13%

128    牛颜武           10             0.27%

129    程建华          7.5             0.20%

130     汪超            15             0.40%

131    尹春杨          7.5             0.20%

132    雷建国          7.5             0.20%

133    王丽生           3              0.08%

134    田蕾蕾          100             2.65%

135    王继萍           30             0.80%

136     周庆            15             0.40%

137    元广兴           60             1.59%

138     胡涛            21             0.56%

139    张卫奇           5              0.13%

140    王海红           15             0.40%

141    李玉军          100             2.65%

142     宋芳            40             1.06%

143    郑全明           10             0.27%

144    窦金苗           20             0.53%

145     陈泓            40             1.06%

146    张学渊           50             1.33%


                   7-7-1-3-9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47          张瑛                   65                    1.72%

148         王丽娟                  30                    0.80%

149         吕国庆                  30                    0.80%

150          周楚                   20                    0.53%

151         霍森泰                  20                    0.53%

152          林琛                   20                    0.53%

153          李敬                   60                    1.59%

154         张宗江                  30                    0.80%

155         郗铁庄                  100                   2.65%

156         刘双翔                  40                    1.06%

157          耿哲                   20                    0.53%

158         邢国彬                  50                    1.33%

159         吴海静                  140                   3.71%

160          褚程                   15                    0.40%

161         王春伟                  30                    0.80%

162         李志刚                  70                    1.86%

163         胡程程                   2                    0.05%

164         孟庆宾                  100                   2.65%

165         黄宏志                  500                  13.25%

166         白春永                  500                  13.25%

合计          —                  3,772.5                100.00%

   ③第一次股份转让(2012 年 11 月—2013 年 12 月)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康泰投资股东的股份转让情况及受让人在发


                               7-7-1-3-1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受让人在
                         股份数                      受让人当时的任      发行人处
序号   出让人   受让人                  协议时间
                         (万股)                        职情况          开始工作
                                                                         的时间
 1     元广兴              50           2012.11.15   当时为外部投资
                徐云锋                               者,现为业务部职     2017.2
 2     张军                150          2012.11.15           员


 3     王方立              7.5          2012.11.15
                于欣欣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10.8
 4     尹春杨              7.5          2012.11.15

 5     邹翰斌               5           2012.11.15
                 苏萍                                  外部投资者            -
 6     汪超                15           2012.11.15

 7     曹俊梅               4           2012.11.15                        2010.9

 8     李开源               4           2012.11.15                        2010.9

 9     田悦      才健       2           2012.11.1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10.9

 10    张强                 5           2012.11.15                        2010.9

 11    周坤                 5           2012.11.15                        2010.9

 12    郭宇鹏    肖倩       5           2012.11.1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9.7

 13    刘勋     王海燕     10           2012.11.1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9.3

 14    侯丽亚   张凯新      5           2012.11.1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10.4

 15    孙金妹   许粉霞      5           2012.11.1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07.3

 16    马曼曼    曹雪      10           2012.12.12     品质部职员         2012.4

 17    周顺威    孙悦       5           2012.12.12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1

 18    元广兴   施海龙     10           2012.12.12     品质部职员         2009.12

 19    郭献华    程亮       5           2013.2.25     研发中心职员        2010.4

 20    关忠夏    吕尤       5            2013.4.1     研发中心职员        2008.1

 21    张坤     赵兴彪      5            2013.4.9     研发中心职员        2006.4

                                    7-7-1-3-10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受让人在
                               股份数                         受让人当时的任      发行人处
序号       出让人   受让人                    协议时间
                               (万股)                           职情况          开始工作
                                                                                  的时间

22         单秀蕾   李天宝        5            2013.5.2       国际贸易部总监       2005.5

23          才健    王春伟       20           2013.12.3        外部投资者               -

24         刘文格                10           2013.12.3

25          左霞                 10           2013.12.3
                                                            管理者代表、质量
                    李学勇                                                         2004.6
                                                                  总监
26          唐斌                  5           2013.12.3

27         汪建国                 5           2013.12.31

28         黄宏志    高阔        200          2013.12.11       外部投资者               -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0                          1.59%

     2                吕扬                          15                          0.40%

     3               郑云龙                             5                       0.13%

     4               魏翠艳                             5                       0.13%

     5                张兴                          15                          0.40%

     6                温晴                              5                       0.13%

     7               向宇奎                         50                          1.33%

     8               孟卫东                        27.5                         0.73%

     9               费敬存                         7.5                         0.20%

     10              胡兴畅                         10                          0.27%

     11              刘博娜                             5                       0.13%

     12              孟祥飞                             5                       0.13%




                                          7-7-1-3-10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3     张凯新              10                 0.27%

 14     许粉霞              10                 0.27%

 15     康文昌              50                 1.33%

 16     李维彦                  5              0.13%

 17      董盈                   2              0.05%

 18     李微微              10                 0.27%

 19      韦杰                   5              0.13%

 20      孙悦                   5              0.13%

 21      刘媛                   5              0.13%

 22      曹雪               10                 0.27%

 23      李茜               10                 0.27%

 24      佟玲                   5              0.13%

 25      刘波                   5              0.13%

 26     阚红悦                  5              0.13%

 27      肖倩                   5              0.13%

 28      程亮                   5              0.13%

 29      陈晨                   5              0.13%

 30     李天宝              25                 0.66%

 31      刘杰               10                 0.27%

 32     刘琦伟                  5              0.13%

 33      王欣                   5              0.13%

 34     曹平平                  3              0.08%

 35     高晓川                  5              0.13%

                  7-7-1-3-10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36     宋宝国                  5              0.13%

 37     曹景利              30                 0.80%

 38     王春莹                  5              0.13%

 39      张坚                   5              0.13%

 40      孙伟                   5              0.13%

 41     侯建民              10                 0.27%

 42      王堃                   5              0.13%

 43      庄明                   3              0.08%

 44      郝娜               7.5                0.20%

 45     赵京燕                  3              0.08%

 46      肖洁                   5              0.13%

 47     李学勇              45                 1.19%

 48     毕春梅                  5              0.13%

 49     王俊生              7.5                0.20%

 50     戚曼曼              7.5                0.20%

 51      潘博                   5              0.13%

 52     吴国翔                  5              0.13%

 53     李静艳                  4              0.11%

 54      年笑                   4              0.11%

 55     张会宏                  3              0.08%

 56     王卫韦                  5              0.13%

 57      滕杰                   5              0.13%

 58     孟祥军              25                 0.66%

                  7-7-1-3-10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59     张艳秋                  4              0.11%

 60     王运焘                  5              0.13%

 61      秦文               33                 0.87%

 62     段迎春                  5              0.13%

 63     王海芹                  5              0.13%

 64     赵冬霞                  5              0.13%

 65      孙健                   4              0.11%

 66     张淑苹                  5              0.13%

 67     刘声徽              61                 1.62%

 68     王占科                  5              0.13%

 69      杨波               50                 1.33%

 70      于斌               7.5                0.20%

 71     陈克权              50                 1.33%

 72      苏畅               10                 0.27%

 73     马东峰              7.5                0.20%

 74     孙凡迪                  5              0.13%

 75      雷蕾                   5              0.13%

 76      吴迪                   5              0.13%

 77     尹秋菊                  5              0.13%

 78      陈晨                   5              0.13%

 79      刘辉                   5              0.13%

 80      张亮               30                 0.80%

 81     于欣欣              15                 0.40%

                  7-7-1-3-10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82      吕尤               10                 0.27%

 83     王树志              7.5                0.20%

 84     吴新亮              10                 0.27%

 85     张曦月                  5              0.13%

 86     闫博华                  5              0.13%

 87     杨建楠                  5              0.13%

 88     贺婷婷                  5              0.13%

 89     宋智超                  5              0.13%

 90     刘建敏              10                 0.27%

 91      李江               10                 0.27%

 92     宗丽丽                  5              0.13%

 93      张伟                   5              0.13%

 94      苏萍               20                 0.53%

 95     赵兴彪              10                 0.27%

 96     张晨光                  5              0.13%

 97     王春保              7.5                0.20%

 98     张晓良                  5              0.13%

 99     袁红连                  5              0.13%

100     王广军              10                 0.27%

101      何英                   5              0.13%

102     杨婷婷                  5              0.13%

103     沈丽丽                  5              0.13%

104      樊勇               10                 0.27%

                  7-7-1-3-10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05     邵秀凤              20                 0.53%

106      蒋昆                   5              0.13%

107      王智                   5              0.13%

108     赵卫超              10                 0.27%

109     李文涛                  5              0.13%

110     项瑞武              30                 0.80%

111     王海燕              10                 0.27%

112      左霞               10                 0.27%

113     赵恩锋              10                 0.27%

114     牛颜武              10                 0.27%

115     程建华              7.5                0.20%

116     雷建国              7.5                0.20%

117     王丽生                  3              0.08%

118     田蕾蕾              100                2.65%

119     王继萍              30                 0.80%

120      周庆               15                 0.40%

121     施海龙              10                 0.27%

122      胡涛               21                 0.56%

123     张卫奇                  5              0.13%

124     王海红              15                 0.40%

125     李玉军              100                2.65%

126      宋芳               40                 1.06%

127     郑全明              10                 0.27%

                  7-7-1-3-10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28     窦金苗              20                 0.53%

129      陈泓               40                 1.06%

130     张学渊              50                 1.33%

131      张瑛               65                 1.72%

132     王丽娟              30                 0.80%

133     吕国庆              30                 0.80%

134      周楚               20                 0.53%

135     霍森泰              20                 0.53%

136      林琛               20                 0.53%

137      李敬               60                 1.59%

138     张宗江              30                 0.80%

139     郗铁庄              100                2.65%

140     刘双翔              40                 1.06%

141      耿哲               20                 0.53%

142     邢国彬              50                 1.33%

143     吴海静              140                3.71%

144      褚程               15                 0.40%

145     王春伟              50                 1.33%

146     李志刚              70                 1.86%

147     胡程程                  2              0.05%

148     孟庆宾              100                2.65%

149     黄宏志              300                7.95%

150     白春永              500               13.25%

                  7-7-1-3-10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51                  徐云锋                        200              5.30%

  152                   高阔                         200              5.30%

                合计                             3,772.5              100%

    ④增资至 3,777.5 万元(2014 年 1 月)

    2014 年 1 月 8 日,康泰投资召开股东大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3,777.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 万元,折合公司股份 5 万股,由原股东程
亮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认购,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程亮                           5                     0.13%

    2014 年 1 月 23 日,康泰投资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康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0                 1.59%

   2                   吕扬                    15                 0.40%

   3               郑云龙                       5                 0.13%

   4               魏翠艳                       5                 0.13%

   5                   张兴                    15                 0.40%

   6                   温晴                     5                 0.13%

   7               向宇奎                      50                 1.32%

   8               孟卫东                     27.5                0.73%

   9               费敬存                      7.5                0.20%

  10               胡兴畅                      10                 0.26%

  11               刘博娜                       5                 0.13%

                                         7-7-1-3-10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2     孟祥飞           5              0.13%

 13     张凯新          10              0.26%

 14     许粉霞          10              0.26%

 15     康文昌          50              1.32%

 16     李维彦           5              0.13%

 17      董盈            2              0.05%

 18     李微微          10              0.26%

 19      韦杰            5              0.13%

 20      孙悦            5              0.13%

 21      刘媛            5              0.13%

 22      曹雪           10              0.26%

 23      李茜           10              0.26%

 24      佟玲            5              0.13%

 25      刘波            5              0.13%

 26     阚红悦           5              0.13%

 27      肖倩            5              0.13%

 28      程亮           10              0.26%

 29      陈晨            5              0.13%

 30     李天宝          25              0.66%

 31      刘杰           10              0.26%

 32     刘琦伟           5              0.13%

 33      王欣            5              0.13%



                  7-7-1-3-1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34     曹平平           3              0.08%

 35     高晓川           5              0.13%

 36     宋宝国           5              0.13%

 37     曹景利          30              0.79%

 38     王春莹           5              0.13%

 39      张坚            5              0.13%

 40      孙伟            5              0.13%

 41     侯建民          10              0.26%

 42      王堃            5              0.13%

 43      庄明            3              0.08%

 44      郝娜           7.5             0.20%

 45     赵京燕           3              0.08%

 46      肖洁            5              0.13%

 47     李学勇          45              1.19%

 48     毕春梅           5              0.13%

 49     王俊生          7.5             0.20%

 50     戚曼曼          7.5             0.20%

 51      潘博            5              0.13%

 52     吴国翔           5              0.13%

 53     李静艳           4              0.11%

 54      年笑            4              0.11%

 55     张会宏           3              0.08%



                  7-7-1-3-1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56     王卫韦           5              0.13%

 57      滕杰            5              0.13%

 58     孟祥军          25              0.66%

 59     张艳秋           4              0.11%

 60     王运焘           5              0.13%

 61      秦文           33              0.87%

 62     段迎春           5              0.13%

 63     王海芹           5              0.13%

 64     赵冬霞           5              0.13%

 65      孙健            4              0.11%

 66     张淑苹           5              0.13%

 67     刘声徽          61              1.61%

 68     王占科           5              0.13%

 69      杨波           50              1.32%

 70      于斌           7.5             0.20%

 71     陈克权          50              1.32%

 72      苏畅           10              0.26%

 73     马东峰          7.5             0.20%

 74     孙凡迪           5              0.13%

 75      雷蕾            5              0.13%

 76      吴迪            5              0.13%

 77     尹秋菊           5              0.13%



                  7-7-1-3-1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78      陈晨            5              0.13%

 79      刘辉            5              0.13%

 80      张亮           30              0.79%

 81     于欣欣          15              0.40%

 82      吕尤           10              0.26%

 83     王树志          7.5             0.20%

 84     吴新亮          10              0.26%

 85     张曦月           5              0.13%

 86     闫博华           5              0.13%

 87     杨建楠           5              0.13%

 88     贺婷婷           5              0.13%

 89     宋智超           5              0.13%

 90     刘建敏          10              0.26%

 91      李江           10              0.26%

 92     宗丽丽           5              0.13%

 93      张伟            5              0.13%

 94      苏萍           20              0.53%

 95     赵兴彪          10              0.26%

 96     张晨光           5              0.13%

 97     王春保          7.5             0.20%

 98     张晓良           5              0.13%

 99     袁红连           5              0.13%



                  7-7-1-3-1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00     王广军          10              0.26%

101      何英            5              0.13%

102     杨婷婷           5              0.13%

103     沈丽丽           5              0.13%

104      樊勇           10              0.26%

105     邵秀凤          20              0.53%

106      蒋昆            5              0.13%

107      王智            5              0.13%

108     赵卫超          10              0.26%

109     李文涛           5              0.13%

110     项瑞武          30              0.79%

111     王海燕          10              0.26%

112      左霞           10              0.26%

113     赵恩锋          10              0.26%

114     牛颜武          10              0.26%

115     程建华          7.5             0.20%

116     雷建国          7.5             0.20%

117     王丽生           3              0.08%

118     田蕾蕾          100             2.65%

119     王继萍          30              0.79%

120      周庆           15              0.40%

121     施海龙          10              0.26%



                  7-7-1-3-1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22      胡涛           21              0.56%

123     张卫奇           5              0.13%

124     王海红          15              0.40%

125     李玉军          100             2.65%

126      宋芳           40              1.06%

127     郑全明          10              0.26%

128     窦金苗          20              0.53%

129      陈泓           40              1.06%

130     张学渊          50              1.32%

131      张瑛           65              1.72%

132     王丽娟          30              0.79%

133     吕国庆          30              0.79%

134      周楚           20              0.53%

135     霍森泰          20              0.53%

136      林琛           20              0.53%

137      李敬           60              1.59%

138     张宗江          30              0.79%

139     郗铁庄          100             2.65%

140     刘双翔          40              1.06%

141      耿哲           20              0.53%

142     邢国彬          50              1.32%

143     吴海静          140             3.71%



                  7-7-1-3-1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44          褚程                           15                       0.40%

     145         王春伟                          50                       1.32%

     146         李志刚                          70                       1.85%

     147         胡程程                          2                        0.05%

     148         孟庆宾                         100                       2.65%

     149         黄宏志                         300                       7.94%

     150         白春永                         500                       13.24%

     151         徐云锋                         200                       5.29%

     152          高阔                          200                       5.29%

     合计             -                        3,777.5                    100%

       ⑤第二次股权转让(2014 年 1 月—2015 年 5 月)

       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康泰投资股东的股份转让情况及受让人在发行
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受让       股份数                受让人在发行人的任   受让人在发行人处开
      出让人                       协议时间
号               人         (万                      职情况             始的工作时间
               李红         股)
1                           30     2015.5.11           外部投资者              -
                 平

2              李冰         4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孟丽
3                           10     2015.5.11           财务部职员           2012.8
               琛
               王好
4                           1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1999.8
               哲

5     黄宏志   蒋昆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0.7

6              张亮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5.12

7              何英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9.5

               李传
8                           3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喜
               李建
9                           1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3.7
               平
                                         7-7-1-3-1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受让   股份数                受让人在发行人的任   受让人在发行人处开
     出让人                   协议时间
号              人     (万                      职情况             始的工作时间
                       股)
10            吕尤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8.1

              邵秀
11                     1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5.9
              凤
              宋智
12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超
              王广
13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8
              军
              魏翠
14                     5      2015.5.11        财务部职员              2008.3
              艳

15            吴迪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0.3

              杨婷
16                     1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8.7
              婷

17            杨阳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0.5

              尹秋
18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8.8
              菊
              袁红
19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连
              赵卫
20                     1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6.3
              超
              宗丽
21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丽
              黎洪
22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博
              孟祥
23                     5      2015.5.11        生产部经理             2006.10
              军
              王国
24                     1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6.2
              宾
              王树
25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3.7
              志
              薛宝
26                     1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0.7
              坤
              杨建
27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0.3
              楠

28            杨波     25     2015.5.11      安全管理部经理           2001.10

29    温晴             5      2014.10.10
              赵永
                                              财务部副经理             2011.4
              福
30   孟卫东           7.5     2015.5.11

31   许粉霞   苏畅     10     2014.6.30        销售部经理             2003.12

              边晶
32    苏畅             2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10.7
              晶


                                    7-7-1-3-1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受让   股份数                受让人在发行人的任   受让人在发行人处开
      出让人                      协议时间
号                 人     (万                      职情况             始的工作时间
                          股)
33    孟庆宾     杨明     100     2015.3.2      电子商务部经理            2009.7

34    程建华                7.5   2014.4.10
                 李天                         国际贸易部总监兼任
                                                                          2005.5
                 宝                                 经理
35    吴国翔                 5    2014.5.12

36    刘琦伟                 5    2014.1.26

      叶少春
                 刘杰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5.11
        (原
37                           3    2014.4.30
      名:王
      丽生)
                 侯建
38        王堃               5    2015.1.5      远程中心副经理           2002.11
                 民
                 贺婷
39    刘声徽                 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6
                 婷
                 杨建
40    张曦月                 5    2014.6.30      研发中心职员             2010.3
                 楠
                 张海
41        王智               5    2014.3.3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娜
                 孙丽
42        李冰              7.5   2015.5.12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花
                 闫博
43    曹景利                30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8.1
                 华

44        陈晨   吕尤        5    2014.2.8       研发中心职员             2008.1

45    王春保     李冰       7.5   2015.5.11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陈克
46        周楚              20    2015.5.12           销售总监            2007.1
                 权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0                       1.59%

      2             吕扬                         15                       0.40%

      3            郑云龙                        5                        0.13%

      4            魏翠艳                        10                       0.26%

      5             张兴                         15                       0.40%

      6            赵永福                       12.5                      0.33%

                                        7-7-1-3-1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7      向宇奎             50               1.32%

 8      孟卫东             20               0.53%

 9      费敬存            7.5               0.20%

 10     胡兴畅             10               0.26%

 11     刘博娜             5                0.13%

 12     孟祥飞             5                0.13%

 13     张凯新             10               0.26%

 14     康文昌             50               1.32%

 15     李维彦             5                0.13%

 16      董盈              2                0.05%

 17     李微微             10               0.26%

 18      韦杰              5                0.13%

 19      孙悦              5                0.13%

 20      刘媛              5                0.13%

 21      曹雪              10               0.26%

 22      李茜              10               0.26%

 23      佟玲              5                0.13%

 24      刘波              5                0.13%

 25     阚红悦             5                0.13%

 26      肖倩              5                0.13%

 27      程亮              10               0.26%

 28      陈晨              5                0.13%



                  7-7-1-3-1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29     李天宝            37.5              0.99%

 30      刘杰              18               0.48%

 31      王欣              5                0.13%

 32     曹平平             3                0.08%

 33     高晓川             5                0.13%

 34     宋宝国             5                0.13%

 35     王春莹             5                0.13%

 36      张坚              5                0.13%

 37      孙伟              5                0.13%

 38     侯建民             15               0.40%

 39      庄明              3                0.08%

 40      郝娜             7.5               0.20%

 41     赵京燕             3                0.08%

 42      肖洁              5                0.13%

 43     李学勇             45               1.19%

 44     毕春梅             5                0.13%

 45     王俊生            7.5               0.20%

 46     戚曼曼            7.5               0.20%

 47      潘博              5                0.13%

 48     李静艳             4                0.11%

 49      年笑              4                0.11%

 50     张会宏             3                0.08%



                  7-7-1-3-1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51     王卫韦             5                0.13%

 52      滕杰              5                0.13%

 53     孟祥军             30               0.79%

 54     张艳秋             4                0.11%

 55     王运焘             5                0.13%

 56      秦文              33               0.87%

 57     段迎春             5                0.13%

 58     王海芹             5                0.13%

 59     赵冬霞             5                0.13%

 60      孙健              4                0.11%

 61     张淑苹             5                0.13%

 62     刘声徽             56               1.48%

 63     王占科             5                0.13%

 64      杨波              75               1.99%

 65      于斌             7.5               0.20%

 66     陈克权             70               1.85%

 67     边晶晶             20               0.53%

 68     马东峰            7.5               0.20%

 69     孙凡迪             5                0.13%

 70      雷蕾              5                0.13%

 71      吴迪              10               0.26%

 72     尹秋菊             10               0.26%



                  7-7-1-3-1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73      刘辉              5                0.13%

 74      张亮              35               0.93%

 75     于欣欣             15               0.40%

 76      吕尤              20               0.53%

 77     王树志            12.5              0.33%

 78     吴新亮             10               0.26%

 79     闫博华             35               0.93%

 80     杨建楠             15               0.40%

 81     贺婷婷             10               0.26%

 82     宋智超             10               0.26%

 83     刘建敏             10               0.26%

 84      李江              10               0.26%

 85     宗丽丽             10               0.26%

 86      张伟              5                0.13%

 87      苏萍              20               0.53%

 88     赵兴彪             10               0.26%

 89     张晨光             5                0.13%

 90     张晓良             5                0.13%

 91     袁红连             10               0.26%

 92     王广军             15               0.40%

 93      何英              10               0.26%

 94     杨婷婷             15               0.40%



                  7-7-1-3-1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95     沈丽丽             5                0.13%

 96      樊勇              10               0.26%

 97     邵秀凤             30               0.79%

 98      蒋昆              10               0.26%

 99     张海娜             5                0.13%

100     赵卫超             20               0.53%

101     李文涛             5                0.13%

102     项瑞武             30               0.79%

103     王海燕             10               0.26%

104      左霞              10               0.26%

105     赵恩锋             10               0.26%

106     牛颜武             10               0.26%

107     雷建国            7.5               0.20%

108     田蕾蕾            100               2.65%

109     王继萍             30               0.79%

110      周庆              15               0.40%

111     施海龙             10               0.26%

112      胡涛              21               0.56%

113     张卫奇             5                0.13%

114     王海红             15               0.40%

115     李玉军            100               2.65%

116      宋芳              40               1.06%



                  7-7-1-3-1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17     郑全明             10               0.26%

118     窦金苗             20               0.53%

119      陈泓              40               1.06%

120     张学渊             50               1.32%

121      张瑛              65               1.72%

122     王丽娟             30               0.79%

123     吕国庆             30               0.79%

124     霍森泰             20               0.53%

125      林琛              20               0.53%

126      李敬              60               1.59%

127     张宗江             30               0.79%

128     郗铁庄            100               2.65%

129     刘双翔             40               1.06%

130      耿哲              20               0.53%

131     邢国彬             50               1.32%

132     吴海静            140               3.71%

133      褚程              15               0.40%

134     王春伟             50               1.32%

135     李志刚             70               1.85%

136     胡程程             2                0.05%

137      杨明             100               2.65%

138     李红平             30               0.79%



                  7-7-1-3-1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39              白春永                     500                      13.24%

     140              徐云锋                     200                      5.29%

     141              高阔                       200                      5.29%

     142              李冰                        40                      1.06%

     143              孟丽琛                      10                      0.26%

     144              王好哲                      10                      0.26%

     145              李传喜                      35                      0.93%

     146              李建平                      10                      0.26%

     147              杨阳                        5                       0.13%

     148              黎洪博                      5                       0.13%

     149              王国宾                      15                      0.40%

     150              薛宝坤                      15                      0.40%

     151              孙丽花                      7.5                     0.20%

               合计                             3,777.5                   100%

       ⑥增资至 5,077.5 万元(2015 年 5 月)

       2015 年 4 月 26 日,康泰投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777.5
万元增至 5,077.5 万元,具体方式为由 25 名新、老股东以每股 2 元的价格认购新
发行的 650 万股股份,公司将 6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650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金,再以 650 万元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14681 股。

       本次增资具体认购情况及相关员工股东当时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处开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工作的时间

 1           蔡博              50                  外部投资者                 -

 2           董盈              4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5.4

                                        7-7-1-3-1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在发行人处开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工作的时间

 3      高永萍           25                  外部投资者                 -

 4      李树宏           75                  外部投资者                 -

 5      林连润           25                  外部投资者                 -

 6      宋春洁          150                  外部投资者                 -

 7       王林            2.5             国际贸易部职员员             2010.5

 8       杨明           129.5           电子商务部经理经理            2009.7

 9      曹平平           2.5                电子商务职员              2008.7

 10     阚红悦           2.5                电子商务职员              2008.7

 11     李海燕           2.5                电子商务职员              2008.7

 12      李艳            2.5                电子商务职员              2009.3

 13     陈晓燕           10                  外部投资者                 -

 14      孙悦            2.5             国际贸易部职员员             2009.1

 15     王程程           2.5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11.5

 16     王淑英           10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11.2

 17      韦杰            2.5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1

 18      肖倩            2.5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19      张丹            15                 研发中心职员              2009.7

 20     张元元           9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3

 21     熊长军           35                  外部投资者                 -

 22     魏华栋           2.5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7

 23      何伟           22.5               国际贸易部职员            2009.12

 24      吕扬            15                 办公室副主任              2004.9



                                   7-7-1-3-1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在发行人处开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工作的时间

 25          孙东奇           50                  外部投资者                 -

        合计                 650                        -                    -

       2015 年 5 月 14 日,康泰投资就本次增资事项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康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8.8086             1.3552%

       2                   吕扬                       34.4065             0.6776%

       3                  郑云龙                      5.7340              0.1129%

       4                  魏翠艳                      11.4681             0.2259%

       5                   张兴                       17.2021             0.3388%

       6                  孟丽琛                      11.4681             0.2259%

       7                  赵永福                      14.3351             0.2823%

       8                  孟卫东                      22.9362             0.4517%

       9                  费敬存                      8.6011              0.1694%

       10                 胡兴畅                      11.4681             0.2259%

       11                 刘博娜                      5.7340              0.1129%

       12                 孟祥飞                      5.7340              0.1129%

       13                 张凯新                      11.4681             0.2259%

       14                 胡程程                      2.2936              0.0452%

       15                 于欣欣                      17.2021             0.3388%

       16                  肖倩                       8.6011              0.1694%

       17                 李海燕                      2.8670              0.0565%



                                        7-7-1-3-1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8    李艳                   2.8670            0.0565%

19   王程程                  2.8670            0.0565%

20    杨明                  263.1928           5.1835%

21   张元元                 10.3213            0.2033%

22   魏华栋                  2.8670            0.0565%

23   李维彦                  5.7340            0.1129%

24    董盈                   6.8809            0.1355%

25   李薇薇                 11.4681            0.2259%

26    韦杰                   8.6011            0.1694%

27    刘媛                   5.7340            0.1129%

28    李茜                  11.4681            0.2259%

29    佟玲                   5.7340            0.1129%

30    刘波                   5.7340            0.1129%

31   阚红悦                  8.6011            0.1694%

32    陈晨                   5.7340            0.1129%

33   李天宝                 43.0054            0.8470%

34    刘杰                  20.6426            0.4066%

35    王欣                   5.7340            0.1129%

36    褚程                  17.2021            0.3388%

37   王海燕                 11.4681            0.2259%

38    孙悦                   8.6011            0.1694%

39   曹平平                  6.3075            0.1242%

40   高晓川                  5.7340            0.1129%



              7-7-1-3-1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41   宋宝国                 5.7340            0.1129%

42   王春莹                 5.7340            0.1129%

43    张坚                  5.7340            0.1129%

44    孙伟                  5.7340            0.1129%

45   侯建民                 17.2021           0.3388%

46    庄明                  3.4404            0.0678%

47    郝娜                  8.6011            0.1694%

48   赵京燕                 3.4404            0.0678%

49    肖洁                  5.7340            0.1129%

50   李学勇                 51.6064           1.0164%

51   毕春梅                 5.7340            0.1129%

52   施海龙                 11.4681           0.2259%

53    曹雪                  11.4681           0.2259%

54   王俊生                 8.6011            0.1694%

55   戚曼曼                 8.6011            0.1694%

56    潘博                  5.7340            0.1129%

57   李静艳                 4.5872            0.0903%

58    年笑                  4.5872            0.0903%

59   张会宏                 3.4404            0.0678%

60   王卫韦                 5.7340            0.1129%

61    滕杰                  5.7340            0.1129%

62   孟祥军                 34.4043           0.6776%

63   张艳秋                 4.5872            0.0903%



              7-7-1-3-1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64   王运焘                 5.7340            0.1129%

65    秦文                  37.8447           0.7453%

66   段迎春                 5.7340            0.1129%

67   王海芹                 5.7340            0.1129%

68   赵冬霞                 5.7340            0.1129%

69    孙健                  4.5872            0.0903%

70   张淑苹                 5.7340            0.1129%

71   刘声徽                 64.2213           1.2648%

72   王占科                 5.7340            0.1129%

73    杨波                  86.0107           1.6940%

74    于斌                  8.6011            0.1694%

75   陈克权                 80.2767           1.5810%

76   马东峰                 8.6011            0.1694%

77   孙凡迪                 5.7340            0.1129%

78    雷蕾                  5.7340            0.1129%

79    吴迪                  11.4681           0.2259%

80   尹秋菊                 11.4681           0.2259%

81    刘辉                  5.7340            0.1129%

82    张亮                  40.1383           0.7905%

83    吕尤                  22.9362           0.4517%

84   王树志                 14.3351           0.2823%

85   吴新亮                 11.4681           0.2259%

86   闫博华                 40.1383           0.7905%



              7-7-1-3-1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87    杨建楠                 17.2021           0.3388%

88    贺婷婷                 11.4681           0.2259%

89    宋智超                 11.4681           0.2259%

90    刘建敏                 11.4681           0.2259%

91     李江                  11.4681           0.2259%

92    宗丽丽                 11.4681           0.2259%

93     张伟                  5.7340            0.1129%

94    赵兴彪                 11.4681           0.2259%

95    张晨光                 5.7340            0.1129%

96    张晓良                 5.7340            0.1129%

97     程亮                  11.4681           0.2259%

98    袁红连                 11.4681           0.2259%

99    王广军                 17.2021           0.3388%

100    何英                  11.4681           0.2259%

101   杨婷婷                 17.2021           0.3388%

102   沈丽丽                 5.7340            0.1129%

103    樊勇                  11.4681           0.2259%

104   邵秀凤                 34.4043           0.6776%

105    蒋昆                  11.4681           0.2259%

106   张海娜                 5.7340            0.1129%

107   赵卫超                 22.9362           0.4517%

108   李文涛                 5.7340            0.1129%

109   项瑞武                 34.4043           0.6776%



               7-7-1-3-1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10   王好哲                 11.4681            0.2259%

111   边晶晶                 22.9362            0.4517%

112    李冰                  45.8724            0.9034%

113   孙丽花                  8.6011            0.1694%

114   李传喜                 40.1383            0.7905%

115    杨阳                   5.7340            0.1129%

116   黎洪博                  5.7340            0.1129%

117   王国宾                 17.2021            0.3388%

118   薛宝坤                 17.2021            0.3388%

119    张丹                  17.2021            0.3388%

120    左霞                  11.4681            0.2259%

121   赵恩锋                 11.4681            0.2259%

122   牛颜武                 11.4681            0.2259%

123   雷建国                  8.6011            0.1694%

124   田蕾蕾                 114.6810           2.2586%

125   王继萍                 34.4043            0.6776%

126    周庆                  17.2021            0.3388%

127    胡涛                  24.0830            0.4743%

128   张卫奇                  5.7340            0.1129%

129   李建平                 11.4681            0.2259%

130   王海红                 17.2021            0.3388%

131   李玉军                 114.6810           2.2586%

132    宋芳                  45.8724            0.9034%



               7-7-1-3-1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33   郑全明                 11.4681            0.2259%

134   窦金苗                 22.9362            0.4517%

135    陈泓                  45.8724            0.9034%

136   张学渊                 57.3405            1.1293%

137    张瑛                  74.5426            1.4681%

138   王丽娟                 34.4043            0.6776%

139   吕国庆                 34.4043            0.6776%

140   霍森泰                 22.9362            0.4517%

141    林琛                  22.9362            0.4517%

142    李敬                  68.8086            1.3552%

143   张宗江                 34.4043            0.6776%

144   郗铁庄                 114.6810           2.2586%

145   刘双翔                 45.8724            0.9034%

146    耿哲                  22.9362            0.4517%

147   邢国彬                 57.3405            1.1293%

148   吴海静                 160.5534           3.1621%

149    苏萍                  22.9362            0.4517%

150    高阔                  229.3619           4.5172%

151   徐云锋                 229.3619           4.5172%

152   王春伟                 57.3405            1.1293%

153   李志刚                 80.2767            1.5810%

154   白春永                 573.4049          11.2931%

155   李红平                 34.4043            0.6776%



               7-7-1-3-1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56                何伟                            25.8032                   0.5082%

     157               孙东奇                           57.3405                   1.1293%

     158               王淑英                           11.4681                   0.2259%

     159               熊长军                           40.1383                   0.7905%

     160               陈晓燕                           11.4681                   0.2259%

     161               李树宏                           86.0107                   1.6940%

     162               林连润                           28.6702                   0.5647%

     163               宋春洁                          172.0215                   3.3879%

     164                王林                            2.8670                    0.0565%

     165               高永萍                           28.6702                   0.5647%

     166                蔡博                            57.3405                   1.1293%

     167               向宇奎                           57.3405                   1.1293%

     168               康文昌                           57.3405                   1.1293%

              合计                                     5,077.5000                100.0000%

     ⑦第三次股权转让(2015 年 5 月—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康泰投资股东的股份转让情况及受让人当时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    出让                股份数(万                          受让人在发行人       在发行人的
              受让人                          协议时间
号      人                    股)                              的任职情况           工作时间

1             王广军           11.4681       2015.12.22           研发中心职员       2007.8
      耿哲
2              李冰            11.4681       2015.12.22           研发中心职员       2007.7

3    白春永   白连芳       573.4049           2016.3.31             外部投资者          -

4     苏萍     李君            22.9362        2016.3.31             外部投资者          -

5    宋春洁   温守壮       172.0215           2015.6.2              外部投资者          -



                                         7-7-1-3-1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出让               股份数(万                   受让人在发行人   在发行人的
                  受让人                    协议时间
号        人                   股)                       的任职情况       工作时间

6      孟祥飞                5.734          2016.9.14                       2005.5

7      王春莹                5.734          2016.9.14                       2005.5

8      沈丽丽                5.734          2016.9.14                       2005.5

9      高晓川                5.734          2016.9.14                       2005.5

                                                        国际贸易部总监
10      杨阳      李天宝     5.734          2016.9.14                       2005.5
                                                          兼任经理

11     黎洪博                5.734          2016.9.14                       2005.5

12      张伟                 5.734          2016.9.14                       2005.5

13     张宗江               34.4043         2016.4.23                       2005.5

14     窦金苗               22.9362         2015.5.12                       2005.5

15      高阔      邓令铮    229.3619       2016.11.29     外部投资者          -

16     熊长军     熊春辉    40.1383         2016.6.30   电子商务部职员      2015.6

17     王俊生     费淑平     8.6011              继承    已故职工家属         -

18      李君       苏杰     22.9362         2016.11.7     外部投资者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康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8.8086                    1.3552%

 2               吕扬                  34.4065                    0.6776%

 3              郑云龙                  5.734                     0.1129%

 4              魏翠艳                 11.4681                    0.2259%

 5               张兴                  17.2021                    0.3388%

 6              孟丽琛                 11.4681                    0.2259%

 7              赵永福                 14.3351                    0.2823%



                                       7-7-1-3-1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8      孟卫东       22.9362           0.4517%

 9      费敬存        8.6011           0.1694%

 10     胡兴畅       11.4681           0.2259%

 11     刘博娜        5.734            0.1129%

 12     张凯新       11.4681           0.2259%

 13     胡程程        2.2936           0.0452%

 14     于欣欣       17.2021           0.3388%

 15      肖倩         8.6011           0.1694%

 16     李海燕        2.867            0.0565%

 17      李艳         2.867            0.0565%

 18     王程程        2.867            0.0565%

 19      杨明        263.1928          5.1835%

 20     张元元       10.3213           0.2033%

 21     魏华栋        2.867            0.0565%

 22     李维彦        5.734            0.1129%

 23      董盈         6.8809           0.1355%

 24     李薇薇       11.4681           0.2259%

 25      韦杰         8.6011           0.1694%

 26      刘媛         5.734            0.1129%

 27      李茜        11.4681           0.2259%

 28      佟玲         5.734            0.1129%

 29      刘波         5.734            0.1129%



                      7-7-1-3-1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30     阚红悦        8.6011           0.1694%

 31      陈晨         5.734            0.1129%

 32     李天宝       140.4839          2.7668%

 33      刘杰        20.6426           0.4066%

 34      王欣         5.734            0.1129%

 35      褚程        17.2021           0.3388%

 36     王海燕       11.4681           0.2259%

 37      孙悦         8.6011           0.1694%

 38     曹平平        6.3075           0.1242%

 39     宋宝国        5.734            0.1129%

 40      张坚         5.734            0.1129%

 41      孙伟         5.734            0.1129%

 42     侯建民       17.2021           0.3388%

 43      庄明         3.4404           0.0678%

 44      郝娜         8.6011           0.1694%

 45     赵京燕        3.4404           0.0678%

 46      肖洁         5.734            0.1129%

 47     李学勇       51.6064           1.0164%

 48     毕春梅        5.734            0.1129%

 49     施海龙       11.4681           0.2259%

 50      曹雪        11.4681           0.2259%

 51     费淑平        8.6011           0.1694%



                      7-7-1-3-1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52     戚曼曼        8.6011           0.1694%

 53      潘博         5.734            0.1129%

 54     李静艳        4.5872           0.0903%

 55      年笑         4.5872           0.0903%

 56     张会宏        3.4404           0.0678%

 57     王卫韦        5.734            0.1129%

 58      滕杰         5.734            0.1129%

 59     孟祥军       34.4043           0.6776%

 60     张艳秋        4.5872           0.0903%

 61     王运焘        5.734            0.1129%

 62      秦文        37.8447           0.7453%

 63     段迎春        5.734            0.1129%

 64     王海芹        5.734            0.1129%

 65     赵冬霞        5.734            0.1129%

 66      孙健         4.5872           0.0903%

 67     张淑苹        5.734            0.1129%

 68     刘声徽       64.2213           1.2648%

 69     王占科        5.734            0.1129%

 70      杨波        86.0107           1.6940%

 71      于斌         8.6011           0.1694%

 72     陈克权       80.2767           1.5810%

 73     马东峰        8.6011           0.1694%



                      7-7-1-3-1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74     孙凡迪        5.734            0.1129%

 75      雷蕾         5.734            0.1129%

 76      吴迪        11.4681           0.2259%

 77     尹秋菊       11.4681           0.2259%

 78      刘辉         5.734            0.1129%

 79      张亮        40.1383           0.7905%

 80      吕尤        22.9362           0.4517%

 81     王树志       14.3351           0.2823%

 82     吴新亮       11.4681           0.2259%

 83     闫博华       40.1383           0.7905%

 84     杨建楠       17.2021           0.3388%

 85     贺婷婷       11.4681           0.2259%

 86     宋智超       11.4681           0.2259%

 87     刘建敏       11.4681           0.2259%

 88      李江        11.4681           0.2259%

 89     宗丽丽       11.4681           0.2259%

 90     赵兴彪       11.4681           0.2259%

 91     张晨光        5.734            0.1129%

 92     张晓良        5.734            0.1129%

 93      程亮        11.4681           0.2259%

 94     袁红连       11.4681           0.2259%

 95     王广军       28.6702           0.5647%



                      7-7-1-3-1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96      何英        11.4681           0.2259%

 97     杨婷婷       17.2021           0.3388%

 98      樊勇        11.4681           0.2259%

 99     邵秀凤       34.4043           0.6776%

100      蒋昆        11.4681           0.2259%

101     张海娜        5.734            0.1129%

102     赵卫超       22.9362           0.4517%

103     李文涛        5.734            0.1129%

104     项瑞武       34.4043           0.6776%

105     王好哲       11.4681           0.2259%

106     边晶晶       22.9362           0.4517%

107      李冰        57.3405           1.1293%

108     孙丽花        8.6011           0.1694%

109     李传喜       40.1383           0.7905%

110     王国宾       17.2021           0.3388%

111     薛宝坤       17.2021           0.3388%

112      张丹        17.2021           0.3388%

113      左霞        11.4681           0.2259%

114     赵恩锋       11.4681           0.2259%

115     牛颜武       11.4681           0.2259%

116     雷建国        8.6011           0.1694%

117     田蕾蕾       114.681           2.2586%



                      7-7-1-3-14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18     王继萍       34.4043           0.6776%

119      周庆        17.2021           0.3388%

120      胡涛         24.083           0.4743%

121     张卫奇        5.734            0.1129%

122     李建平       11.4681           0.2259%

123     王海红       17.2021           0.3388%

124     李玉军       114.681           2.2586%

125      宋芳        45.8724           0.9034%

126     郑全明       11.4681           0.2259%

127      陈泓        45.8724           0.9034%

128     张学渊       57.3405           1.1293%

129      张瑛        74.5426           1.4681%

130     王丽娟       34.4043           0.6776%

131     吕国庆       34.4043           0.6776%

132     霍森泰       22.9362           0.4517%

133      林琛        22.9362           0.4517%

134      李敬        68.8086           1.3552%

135     郗铁庄       114.681           2.2586%

136     刘双翔       45.8724           0.9034%

137     邢国彬       57.3405           1.1293%

138     吴海静       160.5534          3.1621%

139      苏杰        22.9362           0.4517%



                      7-7-1-3-14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40          邓令铮                 229.3619               4.5172%

141          徐云锋                 229.3619               4.5172%

142          王春伟                 57.3405                1.1293%

143          李志刚                 80.2767                1.5810%

144          白连芳                 573.4049               11.2931%

145          李红平                 34.4043                0.6776%

146           何伟                  25.8032                0.5082%

147          孙东奇                 57.3405                1.1293%

148          王淑英                 11.4681                0.2259%

149          熊春辉                 40.1383                0.7905%

150          陈晓燕                 11.4681                0.2259%

151          李树宏                 86.0107                1.6940%

152          林连润                 28.6702                0.5647%

153          温守壮                 172.0215               3.3879%

154           王林                   2.867                 0.0565%

155          高永萍                 28.6702                0.5647%

156           蔡博                  57.3405                1.1293%

157          向宇奎                 57.3405                1.1293%

158          康文昌                 57.3405                1.1293%

           合计                   5,077.500000            100.0000%

       ⑧减资(2016 年 12 月)

       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康泰投资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所持
康泰医学股票合计 1,223,000 股,部分康泰投资股东减持了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

                                     7-7-1-3-14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人股份。因此,2016 年 12 月 19 日,康泰投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公司注
册资本由 5,077.5 万元减少至 4,376.2260 万元。具体减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名       原股份数            减少股份数          剩余股份数
号

1     王好哲         114,681                  57,341          57,340

2      吴迪          114,681              114,681                 0

3     闫博华         401,383              258,032             143,351

4     王树志         143,351              143,351                 0

5     孙凡迪          57,340                  28,670          28,670

6     宗丽丽         114,681                  57,341          57,340

7     刘建敏         114,681                  57,341          57,340

8     边晶晶         229,362              200,692             28,670

9     杨婷婷         172,021                  57,340          114,681

10    李传喜         401,383              269,500             131,883

11    薛宝坤         172,021                  57,340          114,681

12    王广军         286,702              286,702                 0

13     李冰          573,405              344,043             229,362

14    赵卫超         229,362                  86,011          143,351

15     李江          114,681                  57,341          57,340

16     程亮          114,681              114,681                 0

17    邵秀凤         344,043                  57,341          286,702

18    宋智超         114,681              114,681                 0

19    刘声徽         642,213              137,617             504,596

20    戚曼曼          86,011                  17,202          68,809

21     杨明         2,631,928             567,671            2,064,257


                                7-7-1-3-14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股东姓名           原股份数              减少股份数          剩余股份数
号

22         费敬存             86,011                     28,671          57,340

23         霍森泰             229,362                  114,681           114,681

24         陈晓燕             114,681                  114,681              0

25          张瑛              745,426                  401,383           344,043

26         郑全明             114,681                  114,681              0

27          李敬              688,086                  688,086              0

28         熊春辉             401,383                  401,383              0

29         邢国彬             573,405                  573,405              0

30         康文昌             573,405                  229,362           344,043

31         吕国庆             344,043                  344,043              0

32         张学渊             573,405                  344,043           229,362

33          曹雪              114,681                  114,681              0

34         施海龙             114,681                    57,341          57,340

35         李天宝            1,404,839                 401,380          1,003,459

         合计                13,251,381                7,012,740        6,238,641

         2016 年 12 月 13 日,康泰投资就本次减资事项在秦皇岛市工商管理局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减资完成后,康泰投资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8.8086                  1.5723%

     2               吕扬                    34.4065                  0.7862%

     3              郑云龙                    5.7340                  0.1310%

     4              魏翠艳                   11.4681                  0.2621%

     5               张兴                    17.2021                  0.3931%

                                           7-7-1-3-14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6     孟丽琛      11.4681          0.2621%

 7     赵永福      14.3351          0.3276%

 8     孟卫东      22.9362          0.5241%

 9     费敬存       5.734           0.1310%

10     胡兴畅      11.4681          0.2621%

 11    刘博娜       5.7340          0.1310%

12     张凯新      11.4681          0.2621%

13     胡程程       2.2936          0.0524%

14     于欣欣      17.2021          0.3931%

15      肖倩        8.6011          0.1965%

16     李海燕       2.8670          0.0655%

17      李艳        2.8670          0.0655%

18     王程程       2.8670          0.0655%

19      杨明       206.4257         4.7170%

20     张元元      10.3213          0.2358%

21     魏华栋       2.8670          0.0655%

22     李维彦       5.7340          0.1310%

23      董盈        6.8809          0.1572%

24     李薇薇      11.4681          0.2621%

25      韦杰        8.6011          0.1965%

26      刘媛        5.7340          0.1310%

27      李茜       11.4681          0.2621%



                 7-7-1-3-14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8      佟玲        5.7340          0.1310%

29      刘波        5.7340          0.1310%

30     阚红悦       8.6011          0.1965%

31      陈晨        5.7340          0.1310%

32     李天宝      100.3459         2.2930%

33      刘杰       20.6426          0.4717%

34      王欣        5.7340          0.1310%

35      褚程       17.2021          0.3931%

36     王海燕      11.4681          0.2621%

37      孙悦        8.6011          0.1965%

38     曹平平       6.3075          0.1441%

39     宋宝国       5.7340          0.1310%

40      张坚        5.7340          0.1310%

41      孙伟        5.7340          0.1310%

42     侯建民      17.2021          0.3931%

43      庄明        3.4404          0.0786%

44      郝娜        8.6011          0.1965%

45     赵京燕       3.4404          0.0786%

46      肖洁        5.7340          0.1310%

47     李学勇      51.6064          1.1792%

48     毕春梅       5.7340          0.1310%

49     施海龙       5.7340          0.1310%



                 7-7-1-3-14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0     费淑平       8.6011          0.1965%

51     戚曼曼       6.8809          0.1572%

52      潘博        5.7340          0.1310%

53     李静艳       4.5872          0.1048%

54      年笑        4.5872          0.1048%

55     张会宏       3.4404          0.0786%

56     王卫韦       5.7340          0.1310%

57      滕杰        5.7340          0.1310%

58     孟祥军      34.4043          0.7862%

59     张艳秋       4.5872          0.1048%

60     王运焘       5.7340          0.1310%

61      秦文       37.8447          0.8648%

62     段迎春       5.7340          0.1310%

63     王海芹       5.7340          0.1310%

64     赵冬霞       5.7340          0.1310%

65      孙健        4.5872          0.1048%

66     张淑苹       5.7340          0.1310%

67     刘声徽      50.4596          1.1530%

68     王占科       5.7340          0.1310%

69      杨波       86.0107          1.9654%

70      于斌        8.6011          0.1965%

71     陈克权      80.2767          1.8344%



                 7-7-1-3-14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72     马东峰       8.6011          0.1965%

73     孙凡迪       2.867           0.0655%

74      雷蕾        5.7340          0.1310%

75     尹秋菊      11.4681          0.2621%

76      刘辉        5.7340          0.1310%

77      张亮       40.1383          0.9172%

78      吕尤       22.9362          0.5241%

79     吴新亮      11.4681          0.2621%

80     闫博华      14.3351          0.3276%

81     杨建楠      17.2021          0.3931%

82     贺婷婷      11.4681          0.2621%

83     刘建敏       5.734           0.1310%

84      李江        5.734           0.1310%

85     宗丽丽       5.734           0.1310%

86     赵兴彪      11.4681          0.2621%

87     张晨光       5.7340          0.1310%

88     张晓良       5.7340          0.1310%

89     袁红连      11.4681          0.2621%

90      何英       11.4681          0.2621%

91     杨婷婷      11.4681          0.2621%

92      樊勇       11.4681          0.2621%

93     邵秀凤      28.6702          0.6551%



                 7-7-1-3-14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94      蒋昆       11.4681          0.2621%

95     张海娜       5.7340          0.1310%

96     赵卫超      14.3351          0.3276%

97     李文涛       5.7340          0.1310%

98     项瑞武      34.4043          0.7862%

99     王好哲       5.734           0.1310%

100    边晶晶       2.867           0.0655%

101     李冰       22.9362          0.5241%

102    孙丽花       8.6011          0.1965%

103    李传喜      13.1883          0.3014%

104    王国宾      17.2021          0.3931%

105    薛宝坤      11.4681          0.2621%

106     张丹       17.2021          0.3931%

107     左霞       11.4681          0.2621%

108    赵恩锋      11.4681          0.2621%

109    牛颜武      11.4681          0.2621%

110    雷建国       8.6011          0.1965%

111    田蕾蕾      114.6810         2.6205%

112    王继萍      34.4043          0.7862%

113     周庆       17.2021          0.3931%

114     胡涛       24.0830          0.5503%

115    张卫奇       5.7340          0.1310%



                 7-7-1-3-14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16    李建平      11.4681          0.2621%

117    王海红      17.2021          0.3931%

118    李玉军      114.6810         2.6205%

119     宋芳       45.8724          1.0482%

120     陈泓       45.8724          1.0482%

121    张学渊      22.9362          0.5241%

122     张瑛       34.4043          0.7862%

123    王丽娟      34.4043          0.7862%

124    霍森泰      11.4681          0.2621%

125     林琛       22.9362          0.5241%

126    郗铁庄      114.6810         2.6205%

127    刘双翔      45.8724          1.0482%

128    吴海静      160.5534         3.6688%

129     苏杰       22.9362          0.5241%

130    邓令铮      229.3619         5.2411%

131    徐云锋      229.3619         5.2411%

132    王春伟      57.3405          1.3103%

133    李志刚      80.2767          1.8344%

134    白连芳      573.4049         13.1027%

135    李红平      34.4043          0.7862%

136     何伟       25.8032          0.5896%

137    孙东奇      57.3405          1.3103%



                 7-7-1-3-1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38          王淑英                  11.4681                 0.2621%

 139          李树宏                  86.0107                 1.9654%

 140          林连润                  28.6702                 0.6551%

 141          温守壮                 172.0215                 3.9308%

 142              王林                 2.8670                 0.0655%

 143          高永萍                  28.6702                 0.6551%

 144              蔡博                57.3405                 1.3103%

 145          向宇奎                  57.3405                 1.3103%

 146          康文昌                  34.4043                 0.7862%

           合计                      4376.2260                 100%

      ⑨股份继承(2018 年 12 月)

      2018 年 1 月 13 日,股东王丽娟去世。2018 年 4 月 9 日,王丽娟的继承人就
王丽娟持有的康泰投资股份继承一事,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约定由夏凡继
承王丽娟持有的康泰投资全部股份。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康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昆                68.8086                 1.5723%

  2               吕扬                34.4065                 0.7862%

  3           郑云龙                   5.7340                 0.1310%

  4           魏翠艳                  11.4681                 0.2621%

  5               张兴                17.2021                 0.3931%

  6           孟丽琛                  11.4681                 0.2621%

  7           赵永福                  14.3351                 0.3276%

                                    7-7-1-3-15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8     孟卫东      22.9362          0.5241%

 9     费敬存       5.734           0.1310%

10     胡兴畅      11.4681          0.2621%

 11    刘博娜       5.7340          0.1310%

12     张凯新      11.4681          0.2621%

13     胡程程       2.2936          0.0524%

14     于欣欣      17.2021          0.3931%

15      肖倩        8.6011          0.1965%

16     李海燕       2.8670          0.0655%

17      李艳        2.8670          0.0655%

18     王程程       2.8670          0.0655%

19      杨明       206.4257         4.7170%

20     张元元      10.3213          0.2358%

21     魏华栋       2.8670          0.0655%

22     李维彦       5.7340          0.1310%

23      董盈        6.8809          0.1572%

24     李薇薇      11.4681          0.2621%

25      韦杰        8.6011          0.1965%

26      刘媛        5.7340          0.1310%

27      李茜       11.4681          0.2621%

28      佟玲        5.7340          0.1310%

29      刘波        5.7340          0.1310%



                 7-7-1-3-15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30     阚红悦       8.6011          0.1965%

31      陈晨        5.7340          0.1310%

32     李天宝      100.3459         2.2930%

33      刘杰       20.6426          0.4717%

34      王欣        5.7340          0.1310%

35      褚程       17.2021          0.3931%

36     王海燕      11.4681          0.2621%

37      孙悦        8.6011          0.1965%

38     曹平平       6.3075          0.1441%

39     宋宝国       5.7340          0.1310%

40      张坚        5.7340          0.1310%

41      孙伟        5.7340          0.1310%

42     侯建民      17.2021          0.3931%

43      庄明        3.4404          0.0786%

44      郝娜        8.6011          0.1965%

45     赵京燕       3.4404          0.0786%

46      肖洁        5.7340          0.1310%

47     李学勇      51.6064          1.1792%

48     毕春梅       5.7340          0.1310%

49     施海龙       5.7340          0.1310%

50     费淑平       8.6011          0.1965%

51     戚曼曼       6.8809          0.1572%



                 7-7-1-3-15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2      潘博        5.7340          0.1310%

53     李静艳       4.5872          0.1048%

54      年笑        4.5872          0.1048%

55     张会宏       3.4404          0.0786%

56     王卫韦       5.7340          0.1310%

57      滕杰        5.7340          0.1310%

58     孟祥军      34.4043          0.7862%

59     张艳秋       4.5872          0.1048%

60     王运焘       5.7340          0.1310%

61      秦文       37.8447          0.8648%

62     段迎春       5.7340          0.1310%

63     王海芹       5.7340          0.1310%

64     赵冬霞       5.7340          0.1310%

65      孙健        4.5872          0.1048%

66     张淑苹       5.7340          0.1310%

67     刘声徽      50.4596          1.1530%

68     王占科       5.7340          0.1310%

69      杨波       86.0107          1.9654%

70      于斌        8.6011          0.1965%

71     陈克权      80.2767          1.8344%

72     马东峰       8.6011          0.1965%

73     孙凡迪       2.867           0.0655%



                 7-7-1-3-15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74      雷蕾        5.7340          0.1310%

75     尹秋菊      11.4681          0.2621%

76      刘辉        5.7340          0.1310%

77      张亮       40.1383          0.9172%

78      吕尤       22.9362          0.5241%

79     吴新亮      11.4681          0.2621%

80     闫博华      14.3351          0.3276%

81     杨建楠      17.2021          0.3931%

82     贺婷婷      11.4681          0.2621%

83     刘建敏       5.734           0.1310%

84      李江        5.734           0.1310%

85     宗丽丽       5.734           0.1310%

86     赵兴彪      11.4681          0.2621%

87     张晨光       5.7340          0.1310%

88     张晓良       5.7340          0.1310%

89     袁红连      11.4681          0.2621%

90      何英       11.4681          0.2621%

91     杨婷婷      11.4681          0.2621%

92      樊勇       11.4681          0.2621%

93     邵秀凤      28.6702          0.6551%

94      蒋昆       11.4681          0.2621%

95     张海娜       5.7340          0.1310%



                 7-7-1-3-15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96     赵卫超      14.3351          0.3276%

97     李文涛       5.7340          0.1310%

98     项瑞武      34.4043          0.7862%

99     王好哲       5.734           0.1310%

100    边晶晶       2.867           0.0655%

101     李冰       22.9362          0.5241%

102    孙丽花       8.6011          0.1965%

103    李传喜      13.1883          0.3014%

104    王国宾      17.2021          0.3931%

105    薛宝坤      11.4681          0.2621%

106     张丹       17.2021          0.3931%

107     左霞       11.4681          0.2621%

108    赵恩锋      11.4681          0.2621%

109    牛颜武      11.4681          0.2621%

110    雷建国       8.6011          0.1965%

111    田蕾蕾      114.6810         2.6205%

112    王继萍      34.4043          0.7862%

113     周庆       17.2021          0.3931%

114     胡涛       24.0830          0.5503%

115    张卫奇       5.7340          0.1310%

116    李建平      11.4681          0.2621%

117    王海红      17.2021          0.3931%



                 7-7-1-3-15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18    李玉军      114.6810         2.6205%

119     宋芳       45.8724          1.0482%

120     陈泓       45.8724          1.0482%

121    张学渊      22.9362          0.5241%

122     张瑛       34.4043          0.7862%

123     夏凡       34.4043          0.7862%

124    霍森泰      11.4681          0.2621%

125     林琛       22.9362          0.5241%

126    郗铁庄      114.6810         2.6205%

127    刘双翔      45.8724          1.0482%

128    吴海静      160.5534         3.6688%

129     苏杰       22.9362          0.5241%

130    邓令铮      229.3619         5.2411%

131    徐云锋      229.3619         5.2411%

132    王春伟      57.3405          1.3103%

133    李志刚      80.2767          1.8344%

134    白连芳      573.4049         13.1027%

135    李红平      34.4043          0.7862%

136     何伟       25.8032          0.5896%

137    孙东奇      57.3405          1.3103%

138    王淑英      11.4681          0.2621%

139    李树宏      86.0107          1.9654%



                 7-7-1-3-15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40        林连润                        28.6702                        0.6551%

 141        温守壮                        172.0215                       3.9308%

 142            王林                       2.8670                        0.0655%

 143        高永萍                        28.6702                        0.6551%

 144            蔡博                      57.3405                        1.3103%

 145        向宇奎                        57.3405                        1.3103%

 146        康文昌                        34.4043                        0.7862%

         合计                            4,376.2260                    100.0000%

    根据康泰投资股东出具的调查表,康泰投资股权历史沿革中股东出资或增资
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薪金收入及家庭成员收入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相关定价
公允或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具体如下:

  序号                 出资/增资情况                            定价是否公允

                                                    认购价格为每股1元,依据注册资本定价,
   1              设立(2012年3月)
                                                                具备公允性

                注册资本增至3,772.5万元             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依据注册资本同比例
   2
                    (2012年11月)                        平价增资,定价具有公允性

                注册资本增至3,777.5万元             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依据注册资本同比例
   3
                       (2014年1月)                      平价增资,定价具有公允性

                                                    增资价格为每股2元,本次增资价款1,300
                注册资本增至5,077.5万元             万元用于对发行人的增资,折合发行人每
   4
                       (2015年5月)                股10元,高于发行人2014年末的每股净资
                                                            产,定价具有合理性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康泰投资股权历史沿革中股东出资或增资的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相关定价公允或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2)入股员工的选定依据及其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是否均为发行人内部
职工、任职情况、所任职务及其缴纳出资额之间的关系及合理性,对已离职员
工的股权安排,外部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
                                        7-7-1-3-15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康泰投资入股员工的选定依据主要为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及核心员工,相关入股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任职情况请见上述康泰投资历史沿革部
分所述。康泰投资在综合考虑入股员工在发行人内部职务、工作时间及工作贡献
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入股员工的缴纳出资额,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经核查,康泰投资的股东除发行人内部职工外,还有外部投资者。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康泰投资股东中外部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股份数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白连芳   5,734,049   13.10%     退休

 2      邓令铮   2,293,619    5.24%     退休

                                        秦皇岛市桐郁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
 3      温守壮   1,720,215    3.93%     事、秦皇岛涛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
                                        董事、秦皇岛金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4      吴海静   1,605,534    3.67%     秦皇岛金质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5      田蕾蕾   1,146,810    2.62%     北京中诚辰瑞科贸有限公司监事

 6      李玉军   1,146,810    2.62%     沧州德益机箱有限公司技术员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永宁益利兔
 7      郗铁庄   1,146,810    2.62%     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肃宁县华
                                        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秦皇岛朗玉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秦皇岛天
 8      李树宏   860,107      1.97%
                                        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9      李志刚   802,767      1.83%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师

10      王春伟   573,405      1.31%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秦皇岛酒富盛名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
 11     孙东奇   573,405      1.31%     事、秦皇岛海之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理
                                        兼执行董事

12       蔡博    573,405      1.31%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安联防有限公司职员

                                        嘉信康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
13      向宇奎   573,405      1.31%
                                        宇诚嘉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7-7-1-3-15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姓名     股份数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医疗器械跨境电商、深圳市金创意企业策划有
14       宋芳    458,724     1.05%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5       陈泓    458,724     1.05%     医疗器械跨境电商

                                       秦皇岛市梅地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
16      刘双翔   458,724     1.05%
                                       行董事

17      项瑞武   344,043     0.79%     秦皇岛坤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18      王继萍   344,043     0.79%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经理助理

19       夏凡    344,043     0.79%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20      李红平   344,043     0.79%     深圳市九茂三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

21      林连润   286,702     0.66%     秦皇岛奥格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22      高永萍   286,702     0.66%     秦皇岛奥格型材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

23      张学渊   229,362     0.52%     秦皇岛地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4       林琛    229,362     0.52%     秦皇岛市美丽人生服饰有限公司监事

25       苏杰    229,362     0.52%     北海新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天津橙意家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
26       张丹    172,021     0.39%
                                       董事

       另外,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康泰投资中的职工股东如离职,可自愿选择继续
持股或退股,不存在要求强制退股的情形。

       根据康泰投资各股东出具的《调查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康泰投资各股东持有康泰投资的股份均为其本人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所持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康泰投资中职工持股的情况具备一定的合理性,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康泰投资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其他利益安排,所持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0.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为金汇投资,股权自史国平受让,请说明史国
平最近五年履历,股权转出后史国平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

                                  7-7-1-3-16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务往来,报告期内周建平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

      根据史国平出具的说明,史国平近五年以来的个人履历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工作/任职单位            任职情况


  1            2013 年至今       丹阳市建筑安装公司         项目经理

      根据史国平出具的说明,史国平将其股份转出后,其与发行人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联方均不存在任何资金或业
务往来情况。

      另外,根据周建平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周建平与发行人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联方不存在资
金或业务往来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史国平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周建平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1.说明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存在委托
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相关股东的说明或确认,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及
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均具备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为康泰医学直接或间接
股东的资格,所持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12.说明发行人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情况,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共计37名,自然人
股东为胡坤等32名,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非自然人股东包括康泰投资、江苏
毅达、上海黑科、管鲍齐赢及金汇投资,该等非自然人股东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
具体情况如下:


                                7-7-1-3-16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康泰投资

    经核查,康泰投资的主要出资人系发行人员工及外部自然人,其设立过程中
未向任何出资对象发出基金募集文件,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
立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由他人管理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康泰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依照相关规
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2)江苏毅达

    经核查,江苏毅达系私募投资基金,其已于2016年4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进
行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编码:S67953),其管理人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9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码:P1001459)。

    本所律师认为,江苏毅达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上海黑科

    经核查,上海黑科系私募投资基金,其已于2016年4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进
行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编码:SE8279),其管理人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码:P1001088)。

    本所律师认为,上海黑科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管鲍齐赢

    经核查,管鲍齐赢系私募投资基金,其已于2016年10月26日在基金业协会进
行了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编码:SJ7505),其管理人为管鲍齐赢(北京)资


                               7-7-1-3-16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码:P1030124)。

    本所律师认为,管鲍齐赢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5)金汇投资

    经核查,金汇投资的唯一股东为江阴市海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
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金汇投资系自有资金投资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
对外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金汇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依照相关规
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13.说明现有股权结构是否存在故意规避股东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
形,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经穿透核查后的股东人数
情况如下:

    发行人直接股东               股东性质            穿透后股东计数(名)


胡坤等自然人股东 32 名            自然人                      32


       康泰投资              法人(持股平台)                 146


       金汇投资                    法人                       15



       江苏毅达               备案的私募基金                   1




                               7-7-1-3-16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发行人直接股东                股东性质                穿透后股东计数(名)


       上海黑科                备案的私募基金                       1




       管鲍齐赢        备案的私募基金(专项投资发行人)             5


                       合计                                        2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经穿透核查
后的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不存在故意规避股东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
形,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发行条件。



    三、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纳税义务。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历次出资额
或股权转让、整体改制、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定向增发等过程
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
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
问题3)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康泰医学工商档案资料;(2)康泰医
学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相关决议、协议、出资凭证、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等
资料;(3)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4)发行人及相关方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完税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
“2.说明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演变中股东出资、增资的背景、原因、资金来源及
其合法合规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均真实、完整地缴纳了相关
出资或增资款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发行人的出资额或股权转让价格低
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或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如存在,请具体说明,并说明
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部分所述。
                                7-7-1-3-16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另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出具了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承诺人声明,
截至本声明签署之日,康泰医学历次股权演变过程中的相关股东已缴纳相关所得
税,或虽未缴纳所得税但有关税务主管部门也未提出任何异议或补缴的要求。二、
承诺人承诺,如未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康泰医学上述相关股东补缴相关所得税,
承诺人承诺为相关股东先行承担相应的补缴责任。”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整体改制、盈
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定向增发等过程中,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已
依法足额缴纳相关应缴纳的所得税或虽未缴纳所得税但有关税务主管部门也未
提出任何异议或补缴的要求,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构成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招股说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除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科泰科
技为秦皇岛市财政局下属企业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与胡坤合作设立的创业孵
化器。科泰科技通过以市场价格租赁康泰医学的闲置办公用房,再向开发区内
的创业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还曾控制麦
迪泰,后转出。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上述企业在业务、资产、客户、
供应商、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或共同经营的情形,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核心技术、核心人员等资源是否
来源于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
资金、业务往来;(2)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历次股权增资或转让的价格及定
价公允性、实际经营或从事业务的类型、经营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3)报告
期内科泰科技的租金收入及租赁成本,麦迪泰受让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
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转出后麦迪泰及其受让方是否与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
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4)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科泰科技营业执照、章程、工商档案

                               7-7-1-3-16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资料,2015年至今的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员工名册、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主要资产清单、主要业务合同等资料;(2)麦迪泰营业执
照、章程、工商档案资料,麦迪泰股权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价款支付凭证;2015年至今的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员工名册、主要客户
和供应商名单、主要资产清单、主要业务合同等资料;(3)康泰医学及康泰医
学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银行流水;(4)科泰科技相关租
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5)科泰科技、麦迪泰的工商和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
合规性证明;(6)访谈科泰科技、麦迪泰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文件。

    (二)核查结果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除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科泰科技为秦皇岛市财政
局下属企业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与胡坤合作设立的创业孵化器。科泰科技通
过以市场价格租赁康泰医学的闲置办公用房,再向开发区内的创业企业提供房
屋租赁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还曾控制麦迪泰,后转出。请
发行人说期:(1)报告期内上述企业在业务、资产、客户、供应商、人员、技
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共同经营的情形,
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核心技术、核心人员等资源是否来源于上述企业及其
关联方,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

    经核查:

    (1)科泰科技、麦迪泰的基本情况

    ①科泰科技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 112 号科技楼 3 楼

                           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          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杨志山

                                 股权结构


                                 7-7-1-3-16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坤                      200.00                         66.67%

     2       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              100.00                         33.33%

                 合计                          300.00                         100.00%

         ②麦迪泰

               公司名称                             秦皇岛麦迪泰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24 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1,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289 号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
               经营范围
                                          计算机的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                                       王广月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情况                   王广月            690.00 万元            60.00%

                                         密雪芹4            460.00 万元            40.00%

         (2)科泰科技、麦迪泰的业务情况

         根据科泰科技、麦迪泰的工商档案资料,并经访谈科泰科技、麦迪泰相关人
员确认,科泰科技、麦迪泰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业务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
                                                                 科泰科技通过以市场价格租
                                    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
                                                                 赁康泰医学的闲置办公用房,
               科泰科技             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再向开发区内的创业企业提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供房屋租赁服务。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
                                    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
                麦迪泰                                                    无实际经营业务
                                    计算机的软件开发;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



4   注:经核查,工商登记的股东为“蜜雪芹”,系工商登记有误所致,实际股东为“密雪芹”。

                                           7-7-1-3-16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科泰科技提供的财务报表,报告期科泰科技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83.52                  309.98            288.39              281.16

净资产(万元)             271.67                  284.76            262.74              277.05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2.18                  90.51             68.10               12.51

净利润(万元)              -13.09                  23.54            -14.31               -22.9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麦迪泰提供的财务报表,报告期麦迪泰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510.92                  510.94            811.89              811.15

净资产(万元)             488.70                  499.89           -178.65              -164.22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                     -                 -                    -

净利润(万元)              -11.19                 -141.02           -32.44               -32.34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科泰科技、麦迪泰的资产情况

    根据科泰科技提供的财务报表和资产清单,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科泰科
技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数量(台)

      1                                   电脑                                  19

      2                                  交换机                                  1

      3                                 监控设备                                 1

    根据麦迪泰提供的财务报表,麦迪泰的主要资产为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房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7-7-1-3-16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土地性质
                                                                              他项权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设计用    面积(㎡)
                                                                                利
                                                        途

                     土地使用   秦籍国用(2008)
 1         麦迪泰                                     工业      10,637.04        无
                       权证       第秦开 050 号

                                秦皇岛市房权证
 2         麦迪泰    房产权证     秦开私房字第      工交仓储     3,992.4         无
                                  30065603 号

       (4)科泰科技、麦迪泰的客户、供应商情况

       ①科泰科技的客户、供应商情况

       经访谈科泰科技相关人员确认,科泰科技主要系为响应秦皇岛经济开发区政
府鼓励并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的要求,通过以市场价格租赁康泰医学的闲置办公用
房,再向开发区内的创业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其房源的供应商为发行人。

       根据科泰科技提供的客户清单,其客户主要为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创
业企业。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科泰科技的客户名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1                          秦皇岛美博士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秦皇岛逸掌帮家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                          河北中邦慧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                           秦皇岛闪电卫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5                              秦皇岛笠煊商贸有限公司

     6                             秦皇岛九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                             秦皇岛环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                              锐众秦皇岛科技有限公司

     9                             欣迈秦皇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0                            河北翔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                            秦皇岛京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7-1-3-16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12                          北京优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东元众承(北京)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②麦迪泰的客户、供应商情况

    根据麦迪泰提供的财务报表并经访谈麦迪泰相关人员确认,报告期内,麦迪
泰未从事实际经营业务,无客户和供应商。

    (5)科泰科技、麦迪泰的人员、技术情况

    本所律师注意到,根据科泰科技的工商资料、员工名册并经与发行人员工名
册进行对比,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部分员工在科泰科技任职,具体如下:

    任职期间                    发行人员工在科泰科技担任董监高名单

2015.5.11-2015.5.28   杨志山(董事长、经理)、许云龙(董事)、郑敏(监事)

2015.5.29-2016.12.1   杨志山(董事长)、杨勇(监事)、卢云山(董事、经理)

  2016.12.2 至今           杨志山(董事长)、卢云山(董事)、杨勇(监事)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科泰科技的员工不存在与发行人员工交叉任职的
情形。根据科泰科技的书面说明,考虑到上述人员均非科泰科技的专职人员,故
科泰科技与发行人不存在专职员工重合、共用的情形。另外,经访谈科泰科技相
关人员确认,科泰科技主要从事房屋租赁业务,不存在专有技术。

    根据麦迪泰提供的财务报告并经访谈麦迪泰相关人员确认,麦迪泰报告期内
不存在实际经营业务,未聘用员工,亦不存在相关技术。

    另外,根据科泰科技及麦迪泰的说明,该等企业不存在发行人的客户、供应
商、核心技术、核心人员等资源来源于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除《审计报告》披
露的发行人与该等企业发生的少量关联交易、胡坤在麦迪泰任职期间与其产生的
资金往来以及胡坤因转让麦迪泰的股权与麦迪泰的现任实际控制人王广月、密雪
芹产生转让款项支付等情形外,该等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其他资金或业务往来。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书面说明,科泰科技、麦迪泰提供

                                  7-7-1-3-17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相关资产产权证书、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员工花名
册并经访谈上述两家公司相关人员确认,本所律师认为,科泰科技、麦迪泰在业
务、资产、客户、供应商、人员、技术等方面独立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和
共同经营的情形;另外,该等企业亦不存在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核心技术、
核心人员等资源来源于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除上述披露的情形外,该等企业及
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或业务往来。

     2.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历次股权增资或转让的价格及定价公允性、实际经
营或从事业务的类型、经营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

     (1)科泰科技的历史沿革

     ①设立(2015年5月)

     2015年5月10日,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和麦迪泰签署《秦皇岛科泰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设立科泰科技。

     2015年5月11日,科泰科技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科泰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麦迪泰                 200.00               66.67%

 2     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         100.00               33.33%

           合计                     300.00              100.00%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2017年7月)

     2017年7月7日,科泰科技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科泰科技原股东麦迪泰将持
有科泰科技全部股权2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王守卫。

     本次股权转让,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转让价格为1元。根据科泰科技提供的
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科泰科技的净资产为262.74万元,每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为0.8758元,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略高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净资产,价格相对公允合理。

     2017年7月21日,科泰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科泰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7-7-1-3-17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守卫                200.00               66.67%

 2      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        100.00               33.33%

            合计                    300.00              100.00%

     ③第二次股权转让(2017年7月)

     2017年7月28日,科泰科技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科泰科技原股东王守卫将
持有科泰科技全部股权2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胡坤。

     本次股权转让,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转让价格为1元。根据科泰科技提供的
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科泰科技的净资产为262.74万元,每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为0.8758元,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略高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净资产,价格相对公允合理。

     2017年7月21日,科泰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科泰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坤                 200.00               66.67%

 2      秦皇岛市科技投资公司        100.00               33.33%

            合计                    30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科泰科技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
化。

       (2)麦迪泰的历史沿革

     ①设立(2002年6月)

     麦迪泰原名秦皇岛康泰佳信医疗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4日,注
册资本50万元,由胡坤、费国超各出资25万元设立。麦迪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
下:

                                 7-7-1-3-17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费国超              25.00                50.00%

   2               胡坤               25.00                50.00%

           合计                       50.00               100.00%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2006年10月)

    2006年9月30日,麦迪泰股东会作出决议,由于原股东费国超去世,其本人
没有留下遗嘱,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王桂丽继承33.3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6.67
万元;费静祎继承8.3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165万元;陈秀荣继承8.33%的股
权,对应出资额4.165万元。

    同时,陈秀荣将所持股权分别转让给胡坤、王桂丽和费静祎,对应出资额分
别为2.275万元、1.51万元和0.3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转让价格为1元,根据麦迪泰截至2004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为375,035.57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
约为0.75元,转让价格高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转让价格相对公允合理。

    2006年10月27日,麦迪泰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
麦迪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坤               27.275               54.55%

   2              王桂丽              18.18                36.36%

   3              费静祎              4.545                 9.09%

           合计                       50.00               100.00%

    ③第二次股权转让(2015年5月)

    2015年4月24日,麦迪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王桂丽和费静祎将其持
有的股权转让给胡坤、杨志山、付春元、寇国治、卢云山、杨振、许云龙、高瑞
斌、郑敏、刘振红、杨勇、韩旭、熊学华、张金玲、刘晨亮、鲁宁和王守卫。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内容如下:

                               7-7-1-3-1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对应出资额(万元)

   1                                  胡坤                  4.5

   2                                 付春元                0.58
               王桂丽
   3                                 寇国治                0.285

   4                                 杨志山                1.165

   5                                 许云龙                0.50

   6                                 刘振红                0.25

   7                                 寇国治                0.295

   8                                  郑敏                 0.25

   9                                 刘晨亮                0.25

  10                                  鲁宁                 0.25

  11                                 王守卫                0.25
               费静祎
  12                                 张金玲                0.25

  13                                 高瑞斌                0.50

  14                                  杨振                 0.50

  15                                  杨勇                 0.25

  16                                 熊学华                0.25

  17                                 卢云山                0.50

  18                                  韩旭                 0.25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元/每注册资本,由于当时麦迪泰已无实际经营业
务,且转让价格高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转让价格相对公允合理。

    2015年5月12日,麦迪泰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麦
迪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7-7-1-3-17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坤               31.775                 63.55

   2             王桂丽              11.65                  23.30

   3             杨志山              1.165                   2.33

   4             付春元               0.58                   1.16

   5             寇国治               0.58                   1.16

   6             卢云山               0.50                   1.00

   7              杨振                0.50                   1.00

   8             许云龙               0.50                   1.00

   9             高瑞斌              0. 50                   1.00

   10             郑敏                0.25                   0.50

   11            刘振红               0.25                   0.50

   12             杨勇                0.25                   0.50

   13             韩旭                0.25                   0.50

   14            熊学华               0.25                   0.50

   15            张金玲               0.25                   0.50

   16            刘晨亮               0.25                   0.50

   17             鲁宁                0.25                   0.50

   18            王守卫               0.25                   0.50

          合计                       50.00                  100.00

    ④增资(2017年6月)

    2017年6月13日,麦迪泰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1,150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100万元由胡坤以现金方式认缴。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元/每注册资本,高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且当

                              7-7-1-3-17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时麦迪泰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价格相对公允合理。

   2017年6月21日,麦迪泰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麦
迪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坤               1,131.775           98.4152

   2               王桂丽                11.65              1.0130

   3               杨志山                1.165              0.1013

   4               付春元                0.58               0.0504

   5               寇国治                0.58               0.0504

   6               卢云山                    0.5            0.0435

   7                杨振                     0.5            0.0435

   8               许云龙                    0.5            0.0435

   9               高瑞斌                    0.5            0.0435

   10               郑敏                 0.25               0.0217

   11              刘振红                0.25               0.0217

   12               杨勇                 0.25               0.0217

   13               韩旭                 0.25               0.0217

   14              熊学华                0.25               0.0217

   15              张金玲                0.25               0.0217

   16              刘晨亮                0.25               0.0217

   17               鲁宁                 0.25               0.0217

   18              王守卫                0.25               0.0217

            合计                         1,150                100

   ⑤第三次股权转让(2017年8月)

   2017年7月28日,麦迪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胡坤等全部股东将其所持所
有股权转让给王广月、密雪芹。

                               7-7-1-3-17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同日,胡坤等人与王广月和密雪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对应出资额(万元)

   1            胡坤                 王广月                 690

   2            胡坤                                      441.775

   3           王桂丽                                      11.65

   4           杨志山                                      1.165

   5           付春元                                      0.58

   6           寇国治                                      0.58

   7           卢云山                                       0.5

   8            杨振                                        0.5

   9           许云龙                                       0.5

  10           高瑞斌                                       0.5
                                     密雪芹
  11            郑敏                                       0.25

  12           刘振红                                      0.25

  13            杨勇                                       0.25

  14            韩旭                                       0.25

  15           熊学华                                      0.25

  16           张金玲                                      0.25

  17           刘晨亮                                      0.25

  18            鲁宁                                       0.25

  19           王守卫                                      0.25

   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主要参考河北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
出具的《秦皇岛麦迪泰贸易有限公司拟核实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冀衡评报字(2017)第030号)的评估结果及2017年6月胡坤现金增资1,100万


                              7-7-1-3-17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元的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相对公允合理。

    2017年8月14日,麦迪泰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
更后,麦迪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广月                    690.00               60.00%

       2           密雪芹                    460.00               40.00%

            合计                             1,15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麦迪泰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3)科泰科技、麦迪泰实际经营或从事业务的类型、经营情况及其合法合
规性

    ①实际经营或从事的业务类型

    报告期内,科泰科技、麦迪泰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
                                               科泰科技通过以市场价格租赁康泰医
            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
 科泰科技                                      学的闲置办公用房,再向开发区内的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创业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
  麦迪泰    和许可经营的除外):计算机的软件              无实际经营业务
              开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②经营情况及合法合规性

    根据科泰科技、麦迪泰辖区内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以及通
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查询,并经访谈科泰科
技、麦迪泰相关人员确认,科泰科技、麦迪泰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
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科泰科技、麦迪泰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
程序,增资或股权转让的价格相对公允合理;报告期内,科泰科技主要从事房租
租赁业务,麦迪泰无实际经营业务,上述两家公司报告期内均不存在因违法违规


                                       7-7-1-3-17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行为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3.报告期内科泰科技的租金收入及租赁成本,麦迪泰受让方的基本情况、与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转出后麦迪泰及其受让
方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情况

       (1)报告期内科泰科技的租金收入及租赁成本

       经核查,科泰科技通过以市场价格租赁康泰医学的闲置办公用房,再向开发
区内的创业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科泰科技租赁房产情况如
下: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科泰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三楼(面积 3,967.77 ㎡)租赁给
科泰科技,租期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按每平米每月
15 元收取,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1,130,814.45 元。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关联方科泰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三楼(面积 5,212.18 ㎡)租赁给
科泰科技,租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按每平米每月
15 元收取(938,192.4 元/年)。

       科泰科技自 2015 年起租赁公司闲置办公用房至今,单价为 15 元/㎡/月,2015
年以来,科泰科技陆续吸引各类企业入驻,租金价格根据签约时间、签约面积的
不同而有所区别,单价在 15 元/㎡/月至 20 元/㎡/月不等。同期,康泰医学出租给
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为 15 元/㎡/月、16 元/㎡/月。

       报告期内,科泰科技的租金收入和租赁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租赁收入(万元)        42.18           90.51        68.10              12.51

租赁成本(万元)        44.68           89.35        68.02              41.66

       报告期初,科泰科技吸引创业企业入驻家数较少,存在一定程度的亏损,2017
年以来,入驻企业家数逐渐上升,出租面积不断增加,科泰科技的租赁收入不断
上升。

                                     7-7-1-3-17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麦迪泰受让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转出后麦迪泰及其受让方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资
金、业务往来情况

       经核查,麦迪泰股权受让方为王广月、密雪芹,两人系夫妻关系,其基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王广月             372522196402******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密雪芹             372522196202******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经访谈王广月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麦迪泰受让方王广月、密雪芹与发
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

       另外,经访谈王广月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麦迪
泰及其受让方王广月、密雪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
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麦迪泰受让方与发
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麦
迪泰及其受让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



       五、关于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与关联交易。请发行人说明:(1)关联方北
京市康泰佳信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康泰佳信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但尚未注销的原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的弟弟胡涛报告期内任总经理的秦
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胡涛报告期内控制的广丰种植农民专业
合作社注销的原因,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2)报告期内胡涛任执行董事的
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沿革、
经营情况,报告期内上述企业是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所控制,上述企业
与发行人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3)5%以
上股东王桂丽的女儿不再担任关联方东元软件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原因,5%
以上股东王桂丽的女婿转让其控制的关联方康安科技的原因;(4)报告期内各
                                 7-7-1-3-18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
金的背景、原因、资金用途、还款资金的时间、资金来源、支付利息的公允性;
(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采用不公允的交易价
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
问题5)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北京市康泰佳信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康泰佳
信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核查记录文件;(2)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
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章程、工商档案资料;相关网络检索截图;
(3)东元软件、康安科技营业执照、章程,孙斌转让康安科技股权的股权转让
协议、价款支付凭证,工商变更登记文件;费静祎和孙斌的访谈文件;(4)康
泰医学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相关协议、价款支付凭证,关联交易审议的决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5)发行人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

    (二)核查结果

    1.关联方北京市康泰佳信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康泰佳信科技有限公司被
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注销的原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的弟弟胡涛报告期内
任总经理的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胡涛报告期内控制的广丰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的原因,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康泰佳信医
疗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康泰佳信科技有限公司系因未按时办理企业工商年检手续
而分别于2005年11月25日、2003年10月20日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后
由于相关公章和其他工商登记材料已经遗失,以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相关股东现已准备沟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7-7-1-3-18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核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
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上述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时间已逾三年,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影
响胡坤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职资格,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另外,根据胡涛的访谈笔录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因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
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销前未再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该等企业已分别
于2016年9月22日、2017年7月18日经内部审议程序后决议注销,该等公司注销前
均未曾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北京市康泰佳信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康泰佳信科
技有限公司系因未按时办理企业工商年检手续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该等情形不会
影响胡坤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职资格,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系
决议注销,该等公司注销前均未曾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报告期内胡涛任执行董事的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北
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广丰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沿革、经营情况,报告期内上述企业是否为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胡坤所控制,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与发行人
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1)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历史沿革




                                 7-7-1-3-18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本演变

     ①设立(2016 年 7 月)

     2016 年 7 月 9 日,秦皇岛首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市艾欣商贸有限
公司、胡涛、胡诗茵、李增强和周虹君签署《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4 日,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胡涛                   100.00                20.00%

 2              胡诗茵                  75.00                 15.00%

 3              周虹君                  75.00                 15.00%

 4              李增强                  75.00                 15.00%

        秦皇岛首尚网络科技有
 5                                      50.00                 10.00%
              限公司
        秦皇岛市艾欣商贸有限
 6                                      125.00                25.00%
                公司

              合计                      50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2017 年 3 月)

     2017 年 3 月 23 日,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决议,同意原股
东胡涛、胡诗茵、周虹君、李增强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于淼天。同日,
上述股权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人              受让人       对应出资额(万元)     股权转让比例

       胡涛                                     30.00            6.00%

     胡诗茵                                     15.00            3.00%
                         于淼天
     周虹君                                     15.00            3.00%

     李增强                                     15.00            3.00%

                                     7-7-1-3-18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转让人              受让人       对应出资额(万元)     股权转让比例

                合计                            75.00            1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涛                   70.00                 14.00%

 2              胡诗茵                  60.00                 12.00%

 3              周虹君                  60.00                 12.00%

 4              李增强                  60.00                 12.00%

       秦皇岛首尚网络科技有
 5                                      50.00                 10.00%
             限公司
       秦皇岛市艾欣商贸有限
 6                                      125.00                25.00%
               公司

 7              于淼天                  75.00                 15.00%

              合计                      50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2)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①设立(2012 年 4 月)

     2012 年 4 月 26 日,杨振、许云龙签署了《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章程》,同意设立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更名为
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7 日,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杨振                   25.00                 50.00%

 2              许云龙                  25.00                 50.00%


                                     7-7-1-3-18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合计                           5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2014 年 3 月)

    2014 年 3 月 28 日,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
意许云龙、杨振分别将其所持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5 万元的股权
转让给冯丽萍5。

    同日,上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分别签署了《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了上
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4 年 3 月 28 日,祥瑞海思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变更后,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冯丽萍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③增资(2016 年 3 月)

    2016 年 3 月 23 日,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
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冯丽萍认缴。

    2016 年 3 月 25 日,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北京市康泰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冯丽萍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5   注:冯丽萍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杨振哥哥的配偶。
                                         7-7-1-3-18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④申请注销(2018 年 1 月)

     2018 年 1 月 11 日,祥瑞海思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理了清算
组备案,2018 年 1 月 12 日,祥瑞海思在《法制晚报》刊登了《注销公告》。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3)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①设立(2012 年 11 月)

     2012 年 11 月 9 日,黄红雨、胡涛、胡孔义、宋振杰、胡晓春签署《秦皇岛
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
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12 日,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经秦皇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其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涛                    10.00                20.00%

 2           黄红雨                   10.00                20.00%

 3           胡孔义                   10.00                20.00%

 4           宋振杰                   10.00                20.00%

 5           胡晓春                   1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②注销(2016 年 9 月)

     2016 年 7 月 25 日,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决定注销公司。2016 年 9 月 22 日,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注销。




                                   7-7-1-3-18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4)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历史沿革

     ①设立(2015 年 5 月)

     2015 年 5 月 19 日,胡涛、黄菊敏、黄世坤、万志国、黄德来签署《秦皇岛
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
作社。

     2015 年 5 月 26 日,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秦皇岛市海港区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其设立时的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成员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涛                 40.00                   80.00%

 2           黄菊敏                 2.50                    5.00%

 3           黄世坤                 2.50                    5.00%

 4           万志国                 2.50                    5.00%

 5           黄德来                 2.50                    5.00%

           合计                    50.00                  100.00%

     ②注销(2017 年 7 月)

     2017 年 4 月 5 日,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一致决定注销
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 年 7 月,经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准,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

     (2)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经营请况

     1)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根据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其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设计、制作、
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网上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食用农产品、
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7-1-3-18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本所律师对其原执行董事胡涛的访谈,其实际从事的业务为电子商务平
台的运营。

    2)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根据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其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销售Ⅰ类医疗器械、软件;公共软件服
务(不含医用软件);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软
件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本所律师对其原股东杨振、许云龙及现实际控制人冯丽萍的访谈,北京
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手机 APP 和其他软件开发业务。

    3)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根据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其注销前的经营范
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电子产品、机械
设备、模具的技术开发;注塑;机械加工**。

    根据本所律师对其原执行董事胡涛的访谈,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
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

    4)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情况

    根据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资料,其注销前的经营范围为:
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的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本所律师对其原实际控制人胡涛的访谈,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
社设立后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

    (3)报告期内上述企业是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所控制,上述企业与
发行人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7-7-1-3-18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上述企业均非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所控制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确认,胡坤未直接持有上述企
业的股权,亦未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支配上述公司。

    据此,本所律师,上述公司均非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所控制的企业。

       2)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客户及供应商明细、相关业务合同及价款支付凭
证和相关访谈记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企业中秦皇岛艾欣云商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秦皇岛康瑞机械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广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
社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

    另外,报告期内,因发行人委托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软件,
发行人与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和业务往来,具体如下:

    公司先后委托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 Phms 远程医疗客户端
Android 版软件、Conpad 健康平板终端软件、BabyTalk 宝贝心语 Android 版软
件,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情况如下表所
示: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委托开发软件               -                  -    214.62 万元     444.44 万元

    经核查,除上述基于委托软件开发而形成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外,发行人与北
京祥瑞海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资金往来。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除上述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与上述企业
不存在其他资金或业务往来。

       3)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经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对比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网络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设计、 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平台运
秦皇岛艾欣
              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网上销售日用百货、 营业务
云商网络科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食用农产品、食品**(依
                                    7-7-1-3-18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技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Ⅰ类医疗器械、软件;公共
             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投资咨询;企业管
北京祥瑞海   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软件设计。
                                                        主要从事手机 APP 和其他
思健康科技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软件开发业务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秦皇岛康瑞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
机械电子应
             的除外)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模具的技术开发; 无实际经营业务
用技术有限
             注塑;机械加工**
  公司

秦皇岛广丰   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食用农产品;蔬菜、
种植农民专   水果的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无实际经营业务
  业合作社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II 类医疗器械 6820-2 血压计;6820-3 肺量计;
             6821-4 心电诊断仪器;6821-5 脑电诊断仪器;
             6821-9 无创监护仪器;6821-12 血流量、容量测
             定装置;6821-13 电子压力测定装置;6823-1 超
             声诊断设备;6823-2 超声监护设备;6840-2 生
             化分析系统;6840-5 尿液分析系统;6854-5 输
             液辅助装置;6854-8 医用制气设备;6870-2 诊
             断图像处理软件;6870-3 诊断数据处理软件的制    专业从事医疗诊断、监护
             造;Ⅲ类医疗器械 6821-2 有创式电生理仪器及     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创新电生理仪器的制造;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     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医
             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     疗诊断、监护设备的研发、
  发行人
             及有关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     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血
             诊断试剂)、医用 X 射线设备、呼吸设备、呼吸    氧类、心电类、超声类、
             麻醉设备及附件、医用高频仪器设备、软件;第     监护类、血压类等多个大
             二类医疗器械(助听器除外)的销售;Ⅰ类:       类
             6821-20 心电导联线的设计、组装及销售;医用
             电缆和医用传感器的设计、组装及销售;医疗器
             械软件的开发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知识流程外包(KPO);房屋租赁;门诊诊
             疗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未实际控制上述企业;
除祥瑞海思因受发行人委托,为发行人开发软件而形成了一定的业务、资金往来
外,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均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上述
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7-7-1-3-19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5%以上股东王桂丽的女儿不再担任关联方东元软件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的原因,5%以上股东王桂丽的女婿转让其控制的关联方康安科技的原因

       (1)5%以上股东王桂丽的女儿不再担任关联方东元软件的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的原因

    根据东元软件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费静祎曾持有东元软件 100 万
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20%。2017 年 3 月 3 日,费静祎与东元众承(北京)
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东元软件 20%的股权转让
给东元众承(北京)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后,费静祎不再持有东元软
件的股权。同日,东元软件股东会作出决议,免去费静祎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
务。

    根据本所律师对费静祎进行访谈确认,费静祎不再担任东元软件的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的原因主要系费静祎本人需照顾家庭,无暇兼顾公司经营。

       (2)5%以上股东王桂丽的女婿转让其控制的关联方康安科技的原因

    根据康安科技的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王桂丽的女婿孙斌曾持有康安
科技 273 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91%。2018 年 2 月 6 日,孙斌分别与张生
喜、魏华、吴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康安科技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
述三位股东。本次转让结束后,孙斌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同日,康安科技召开股
东会,免去孙斌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

    根据本所律师对孙斌进行访谈确认,孙斌转让其控制的康安科技的主要原因
系出于其本人自身发展的需要,计划出国深造,无暇兼顾公司经营。

       4.报告期内各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根据德勤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及财务凭证等文件,发行
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租赁情况

    ①向科泰科技提供房屋租赁



                                 7-7-1-3-19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科泰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三楼(面积 3,967.77 ㎡)租赁给
科泰科技,租期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按每平米每月
15 元收取,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1,130,814.45 元。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关联方科泰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三楼(面积 5,212.18 ㎡)租赁给
科泰科技,租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按每平米每月
15 元收取(938,192.4 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科泰科技的关联租赁金额(不含税)及占同类业务收入的
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              定价
         交易
方                策略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科泰     房屋     市场
                         44.68   26.28%    89.35    28.90%       68.02    29.56%     41.66    22.89%
科技     租赁     价格

       ②向河北易信提供房屋租赁

       2016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关联方河北易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五楼中西区(面积 2,173.48 ㎡)
租赁给河北易信,租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按每平米
每月 16 元收取(417,308.16 元/年)。

       河北易信与 2017 年 6 月 30 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上述合同。报告期内,公
司与河北易信的关联租赁金额(不含税)及占同类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交
关联方               定价策略
          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河北      房屋
                     市场价格     19.87       6.43%              -             -          -           -
 易信      租赁


                                          7-7-1-3-19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③向康安科技提供房屋租赁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关联方康安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五楼中西区(面积 2,173.48 ㎡)
租赁给康安科技,租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人民币
208,654.08 元(即单价每平米每月 16 元)。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康安科技续签租赁合同,租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面积和单价不变,合同总价为 417,308.16 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康安科技的关联租赁(不含税)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收入的比例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   定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
         交易
方              策略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康安     房屋   市场
                       19.87   11.69%     19.87      6.43%      -         -      -         -
科技     租赁   价格

       ④向首尚网络提供房屋租赁

       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与关联方首尚网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将位于秦皇西大街 112 号的自有房产科技楼四楼 401 号(面积 518.75 ㎡)
租赁给首尚网络,租期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人民币
41,500.00 元(即单价每平米每月 16 元)。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首尚网络
续签租赁合同,租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面积和单价
不变,合同总价为 99,600 元。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与首尚网络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公司将闲置员
工宿舍南二—101 整套租赁给首尚网络,租期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止,租金为 10,000.00 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首尚网络的关联租赁(不含税)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收入的
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7-7-1-3-19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联    定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
         交易
方               策略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首尚     房屋    市场
                           4.78       2.81%        3.95       1.28%       -         -        -         -
网络     租赁    价格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厂房及办公用房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的同时出现了一定的闲置情况,公司将闲置房屋对外出租,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
增加其他业务收入。

       另外,经对比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租赁方                 地址                    租期           面积(㎡)        单价(元/㎡/月)

秦皇岛市好妈妈妇
                        科技楼 5 层                    33 个月           1,350.92                  15.00
幼用品有限公司

秦皇岛九骏网络科
                        科技楼 4 层中西区              39 个月           2,854.33                  16.00
技有限公司

秦皇岛华讯禾盛信        科技楼 4 层东区 8
                                                       24 个月           1,568.00                  16.00
息技术有限公司          间

       综上,发行人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且向关联方进行房
屋出租价格与公司租赁给非关联方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租赁价格具有公允
性。



       (2)代收代缴电费而产生的服务费

       报告期内,针对承租公司房屋的企业,公司统一向地方供电部门缴纳电费,
并向各租户收取服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因此事项向关联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如
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8 年 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科泰科技                          0.25                     0.18                     -                      -

河北易信                             -                     0.07                     -                      -


                                                7-7-1-3-19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联方         2018 年 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康安科技                      0.10                     0.03                     -                    -

首尚网络                      0.36                     0.35                     -                    -

东元软件                            -                  0.09                  0.31                    -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系发行人向关联租户提供电费代缴服务而产生的,具
备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系发行人与各租户统一协商确定,
发行人收取关联方服务费的标准与非关联方一致,且上述交易金额很小,交易价
格具有公允性。

    (3)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务的关
联方人士支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41.49            270.81         218.44               179.59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而领取的薪酬,上述交
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且交易价格符合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具有公允性。

    (4)向科泰科技销售零星办公材料

    2015 年,科泰科技向公司零星采购了打印纸等办公用品,金额共计 782.52
元(不含税),具体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科泰科技                               -                 -                    -           0.08

    经核查,科泰科技租用了发行人科技楼的部分房屋办公,因两公司距离较近,
科泰科技因临时需求以市场价格向公司采购了少量办公用品,具备必要性、合理
性,价格公允,且上述交易金额很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5)向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销售教学实验用医疗器械
                                            7-7-1-3-19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原独立董事刘文远控制的公司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016 年向
公司采购教学实验用医疗器械,具体情况如下(以下金额均不含税):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 HMS6700                 10        8,547.01            85470.10

     动态血压监护仪 ABPM50                     10        5,982.91            59829.10

   综合身体信号测定器开发平台                   1       12,820.52            12820.52

     24H 连续血压器开发平台                     1       12,820.52            12820.52

                              合计                                          170940.24

    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中标“哈尔滨工业大学 24H 连续综合身
体信号测定器开发平台采购项目”后,而发行人具备生产上述设备的能力和条
件,因此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具备一定的必
要性和合理性。

    综合身体信号测定器开发平台、24H 连续血压器开发平台系实验用开发平
台,非发行人日常销售产品,报告期内无销售记录,上述开发平台交易价格系公
司与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谈判确定。上述交易金额较小,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 HMS6700、动态血压监护仪 ABPM50 为发行人通用
产品。对于上述产品,公司根据合作时间、采购数量、采购频率等因素采用了差
别化定价的策略。2016 年同期,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客户销售上述产品的平均价
格及价格区间(以上价格均不含税)如下所示:

                       项目                              售价或价格区间(元)

  同期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 HMS6700 的平均售价                                 6,273.25

  同期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
                                                                     4,658.12-8,547.01
              HMS6700 的价格区间

     同期动态血压监护仪 ABPM50 的平均售价                                     1,555.19

同期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动态血压监护仪 ABPM50 的
                                                                       854.70-5,128.21
                    价格区间


                                     7-7-1-3-19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核查,公司与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产品交易价格系交易双
方通过市场谈判协商确定,由于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单次采购,
且采购数量较小,因此相比与公司合作的经销商,其售价较高。其中,多参数生
命体征监测仪 HMS6700 售价低于发行人同期向非关联方销售单价的高值,动态
血压监护仪 ABPM50 与发行人同期向非关联方销售单价的高值也较为接近,且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6)委托祥瑞海思开发软件

    祥瑞海思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软件开发业务,公司将远程医疗客户端的软件
开发任务委托给祥瑞海思,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委托祥瑞海思开发了 Phms 远程
医疗客户端 Android 版软件、Conpad 健康平板终端软件、BabyTalk 宝贝心语
Android 版软件,报告期内,公司与祥瑞海思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委托开发软件       市场价格                -            -       214.62       444.44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提高,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器械”
已经成为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布局远程医疗技术和拓展现有产品的移动
客户端功能,公司产生了研发远程医疗客户端及移动终端客户端的需求,考虑到
祥瑞海思创始人杨振、许云龙对发行人及其产品较为熟悉,且祥瑞海思自身具备
开发上述软件的研发实力,发行人将上述软件的研发任务委托给祥瑞海思,上述
关联交易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由于软件开发任务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软件开发需求、开发
难度、开发工时等多种因素后,与祥瑞海思通过谈判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不存
在明显不公允的情形。



    (7)向东元软件采购招聘信息服务




                                  7-7-1-3-19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5 年 8 月、2017 年 6 月和 2018 年 6 月,公司委托关联方东元软件在其网
站上发布招聘信息,2015 年交易金额 2,400.00 元,2017 年交易金额 2,038.83 元,
2018 年 1-6 月交易金额 2,100.00 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经核查,东元软件负责运营的秦皇岛信息港为秦皇岛市的门户网站,因此公
司选择在秦皇岛信息港人才招聘频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具备一定合理性和必要
性,另外经本所律师电话咨询秦皇岛信息港网站客服,其收费标准为 300 元/月
或 2,700 元/年(含税),故上述收费标准与公司实际支付价款不存在明显差异,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8)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了关联方麦迪泰向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麦迪泰              1,175.00                 2014-10-20            2019-10-19

    经核查,报告期内,在上述关联担保合同下未发生实际借贷情形,故发行人
未向麦迪泰支付费用,2017 年 2 月 21 日,公司解除上述担保合同。

    (9)向首尚网络出售二手汽车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首尚网络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
品牌型号为梅赛德斯—奔驰 BJ7301 的二手小汽车作价 90,000 元(含税),转让
给首尚网络,上述交易作价依据为:秦皇岛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二手车评估事务
所出具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单》,评估价格为 90,000.00 元。本次交易价格
等于其评估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10)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报告期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7-7-1-3-19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2015 年拆出

                                      1,000.00      30/09/2015         08/10/2015
胡坤
                                        408.12      20/01/2015         30/12/2015

                                         20.00      20/01/2015         31/03/2015
王桂丽
                                      1,000.00      24/08/2015         25/08/2015

                                         41.44      01/01/2015         11/02/2015

                                        252.70      01/01/2015         30/04/2015

麦迪泰                                  261.37      01/01/2015         06/05/2015

                                            3.19    23/03/2015         31/08/2015

                                        200.00      30/06/2015         31/08/2015

康泰投资                                332.50      01/01/2015         14/05/2015

合计                                  3,519.32

2015年拆入

                                         22.77      01/01/2015         16/01/2015

                                            5.47    16/01/2015         11/10/2016
胡坤
                                         20.45      16/01/2015         08/05/2018

                                         79.14      30/04/2015         25/09/2015

合计                                    127.84

2016年拆出

                                         51.00      12/01/2016         15/01/2016

胡坤                                        1.00    15/01/2016         15/01/2016

                                            3.00    10/03/2016         29/04/2016

合计                                     55.00

       经核查,报告期内,除正常的业务性借款外,发行人与胡坤、王桂丽、麦迪
泰及康泰投资发生的该等资金拆借行为,相关方事后已进行相应规范并已向发行
人支付资金使用利息,不存在最终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其后,公司已经建立


                                 7-7-1-3-19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
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最终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或事后确认。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并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与胡坤、王桂丽、麦迪泰及康泰投资发生资金
拆借行为,相关方事后已进行相应规范并已向发行人支付资金使用利息;除此之
外,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
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最终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最终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背景、原因、资金用途、还款资金的
时间、资金来源、支付利息的公允性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出的情形,具
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借款时间     还款时间        背景及原因         还款资金来源

                                 2015 年拆出

                                               系维护银行客户关
         1,000.00   30/09/2015   08/10/2015    系,借款以个人存
                                               款名义存入银行。    来源于胡坤本人
 胡坤
                                                                     合法收入
                                               暂借公司资金临时
          408.12    20/01/2015   30/12/2015
                                                     周转

                                                                  本金来源于王桂
                                               暂借公司资金临时   丽本人合法收入,
          20.00     20/01/2015   31/03/2015
                                                     周转         利息由实际控制
王桂丽                                                            人胡坤代为偿还。

                                               暂借公司资金临时   本金系原资金归
         1,000.00   24/08/2015   25/08/2015
                                                     周转         还,利息由实际控

                                 7-7-1-3-2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联方     拆借金额   借款时间     还款时间        背景及原因         还款资金来源
                                                                     制人胡坤代为偿
                                                                         还。

            41.44     01/01/2015   11/02/2015

            252.70    01/01/2015   30/04/2015
                                                 系胡坤通过麦迪泰    来源于胡坤本人
 麦迪泰     261.37    01/01/2015   06/05/2015
                                                       借款            合法收入
             3.19     23/03/2015   31/08/2015

            200.00    30/06/2015   31/08/2015

                                                 康泰投资有股东计
                                                                    本金系股权受让
                                                 划退股,因当时未
                                                                    方汇入康泰投资,
                                                 立即找到股权受让
康泰投资    332.50    01/01/2015   14/05/2015                       由康泰投资偿还,
                                                 方,由公司借出资
                                                                    利息系实际控制
                                                 金,先行退还股权
                                                                    人胡坤代为偿还。
                                                       款。

 合计      3,519.32       -            -                -                    -

                                   2016年拆出

                                                 暂借公司资金,公
                                                 司计划为胡坤配置
                                                 汽车,考虑其个人   本次拆出具有一
            51.00     12/01/2016   15/01/2016    需求,故先将购车   定合理性,故未计
                                                 款先预借给胡坤,       利息。
                                                 后未能购买,归还
                                                     公司。

                                                                    本金系个人合法
  胡坤                                                              收入归还,因为本
             1.00     15/01/2016   15/01/2016      出差备用金       次拆出系正常的
                                                                    业务暂借款,故未
                                                                        计利息。

                                                                    本金系个人合法
                                                                    收入归还,因为本
             3.00     10/03/2016   29/04/2016      出差备用金       次拆出系正常的
                                                                    业务暂借款,故未
                                                                        计利息。

 合计       55.00         -            -                -                    -

     上述资金拆出的利息以当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已经归还完毕。


                                   7-7-1-3-20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核查,报告期内,除正常的业务性借款或往来款外,发行人与胡坤、王桂
丽、麦迪泰及康泰投资发生的该等资金拆借行为,相关方事后已进行相应规范并
已向发行人支付资金使用利息,利息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最终损害发行人利
益的行为。

    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采用不公允的交易价
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发行人报告期内
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采用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
济资源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发行人资质。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原持有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于有效期至2018年4月16日到
期。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其主营业务必备的资质证书,是
否存在不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相关资质的取得及续期是否合法
合规,发行人的资质证书是否存在续期的法律障碍,并提示相关资质到期未获
续期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的具体风险,补充披露《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证书》是否为发行人生产经营必备的资质,是否续期及原因;(2)根据行业监
管政策,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属于境内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的产品类型,逐项说明相应产品生产前是否完成备案或获得产品注册证,生产
是否取得生产备案或许可,发行人产品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是否取得
备案或许可,是否发生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处理、再评价或召回情形,是
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出
口产品类型及对应的国家和地区情况,补充披露各出口产品是否均取得境外注
册证书,是否符合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
发表意见。(反馈问题6)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持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7-1-3-20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业务经营资质证书或备案凭证;(2)发行人取得的美国FDA
注册、欧盟CE认证、加拿大产品注册证等境外注册证书或认证;(3)Dacheng Law
Offices(Chicago)出具的《Due Diligence Report on CONTEC MEDICAL SYSTEMS
USA INC.》;(4)发行人诉讼案件及或专利无效相关的文件;(5)秦皇岛市
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出具的合规证明或访谈记录;(6)发行人出具的关于
出口产品情况的说明。

     (二)核查结果

     1.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其主营业务必备的资质证书,是否存在不具备必
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相关资质的取得及续期是否合法合规,发行人的
资质证书是否存在续期的法律障碍,并提示相关资质到期未获续期对发行人主
营业务构成的具体风险,补充披露《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否为发
行人生产经营必备的资质,是否续期及原因

     (1)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其主营业务必备的的资质证书,是否存在不
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相关资质的取得及续期是否合法合规,发
行人的资质证书是否存在续期的法律障碍,并提示相关资质到期未获续期对发
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的具体风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业务资质证书或备案凭证、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或许
可情况如下:

     ①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序   企业   证书名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号   名称     称




                               7-7-1-3-20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Ⅱ类:6820-2 血压计;6820-3 肺量计;
                          6821-4 心电诊断仪器;6821-5 脑电诊断仪
                          器;6821-9 无创监护仪器;6821-12 血流
                          量、容量测定装置;6821-13 电子压力测
                                                                   冀食药监
                医疗器     定装置;6823-1 超声诊断设备;6823-2                   2015.08.27-
       康泰                                                        械生产许
1               械生产     超声监护设备;6840-2 生化分析系统;
       医学                                                        20150049      2020.08.26
                许可证    6840-5 尿液分析系统;6854-5 输液辅助装
                                                                      号
                          置;6854-8 医用制气设备;6870-2 诊断图
                          像处理软件;6870-3 诊断数据处理软件;
                          Ⅲ类:6821-2 有创式电生理仪器及创新电
                                       生理仪器***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
                          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 医用超声
                医疗器
                          仪器及有关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2013.12.10-
       康泰     械经营
2                         (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30 医用 X 射线   冀 031048
       医学     企业许                                                           2018.12.09
                          设备、6854-2 呼吸设备、6854-3 呼吸麻醉
                可证
                          设备及附件、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70 软件;二类(助听器除外)***

       ② 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企业                                       医疗器械名
                    证书名称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名称                                           称

康泰                                                         冀秦械备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心电导联线                           2016.10.31
医学                                                        20160004 号

       ③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企业
                生产范围               产品名称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名称

康泰     Ⅰ类:6821-20 心电                             冀秦食药监械生产
                                       心电导联线                              2018.09.03
医学           导联线                                     备 20180001 号

       ④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企业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名称




                                          7-7-1-3-20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02 年分类目录:6801,6803,6807,
                           6809,6810,6812,6820,6821,6822,
                           6823,6824,6825,6826,6827,6830,
                           6831,6832,6833,6840(诊断试剂     冀秦食药
                           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41, 监械经营
康泰                       6845,6854,6855,6856,6857,6858,
           批零兼营                                                备             2018.09.07
医学                       6863,6864,6865,6866,6870         20150004
                           2017 年分类目录:01,02,03,04,       号
                           05,06,07,08,09,10,11,14,
                           15,16,17,18,20,21,22,6840
                           体外诊断试剂(不需冷链运输、贮存)

       ⑤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网
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网络交
            主体业                                            络交易服务
网络销售                            经营范围                                易服务第三方平
              态                                              第三方平台
  类型                                                                      台备案凭证编号
                                                                名称

                      Ⅱ类:                                                (浙)网械平台
                                                                 天猫         备字[2018]第
                      2002 年分类目录:6801,6803,6807,
                                                                                00002 号
                      6809,6810,6812,6820,6821,6822,
                      6823,6824,6825,6826,6827,6830,
            医疗器                                                             (浙)网械平
                      6831,6832,6833,6840(诊断试剂
            械生产                                             阿里巴巴      台备字[2018]第
                      不 需低 温冷 藏运输 贮存 ), 6841 ,
 入驻型     /医疗                                                                00001 号
                      6845,6854,6855,6856,6857,6858,
            器械批
                      6863,6864,6865,6866,6870
            零兼营
                      2017 年分类目录:01,02,03,04,                     (京)网械平台
                      05,06,07,08,09,10,11,14,         京东商城       备字(2018)第
                      15,16,17,18,20,21,22,6840                          00003 号
                      体外诊断试剂(不需冷链运输、贮存)

       ⑥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企业   证书编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                     有效期限
        名称     号

                                                 CONTEC08A/ CONTEC08C/
                               电子血压计
                                                      CONTEC08D                   2017.01.06-
        康泰     冀制
 1
        医学   03000011    动态血压监护                                           2020.01.05
                                                         ABPM50
                               仪

                           动态心电图仪                  TLC6000
        康泰     冀制                                                             2016.05.06-
 2                         动态脑电图仪                  CMS4100
        医学   03000011                                                           2019.05.05
                                心电图机         ECG80A/ECG100G/ECG300G

                                           7-7-1-3-20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多参数生命体                                         2017.07.21-
        康泰     冀制
 3                          征监测仪(心     HMS6700/HMS7500/HMS9900
        医学   03000011                                                          2020.07.20
                            电、血压)

                            多参数生命体
                                                  HMS6500/ HMS9800
                              征监测仪

                             心电图机       ECG300GT/ECG600G/ECG1200G

                            数字脑电地形                                         2017.11.09-
        康泰     冀制                         KT88/KT88-2400/KT88-3200
 4                              图仪
        医学   03000011                                                          2020.11.08
                            病人监护仪        CMS6000/CMS7000/CMS8000

                            动态心电图仪              TLC9803/ TLC5000

                            心电工作站                 CONTEC8000G

       ⑦ 医疗器械注册证

        企业
序号               注册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有效期限
        名称
        康泰      冀械注准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                               2018.04.28-
 1                                                           CMS800G
        医学   20182230097 号          护仪                                     2023.04.27

                                                            SonolineA、
                                                            SonolineB、
        康泰      冀械注准       超声多普勒胎儿心                               2018.04.12-
 2                                                        SonolineC、Baby
        医学   20182230080 号          率仪                                     2023.04.11
                                                           SoundA、Baby
                                                              SoundB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12.26-
 3                               B 型超声诊断设备            CMS600P2
        医学   20172210371 号                                                   2022.12.25
        康泰      冀械注准                                                      2018.04.28-
 4                                医学影像工作站              CMS100
        医学   20182700098 号                                                   2023.04.27
        康泰      冀械注准                                                      2018.04.28-
 5                               中央监护系统软件            CMS9000
        医学   20182700099 号                                                   2023.04.27
        康泰      冀械注准                               CONTEC08A/CONT         2017.08.07-
 6                                臂式电子血压计
        医学   20172200280 号                            EC08C/CONTEC08D        2022.08.06
                  冀食药监械
        康泰    (准)字 2014                                                   2014.07.01-
 7                                动态血压监护仪              ABPM50
        医学    第 2210156 号                                                   2019.06.30
                    (更)
                                                         HMS6500/HMS6700/
        康泰      冀械注准       多参数生命体征监                               2015.06.08-
 8                                                       HMS7500/HMS9800/
        医学   20152210076 号          测仪                 HMS9900
                                                                                2020.06.07




                                        7-7-1-3-20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CMS50/CMS50D/
                                                   CMS50D-BT/
                                                CMS50DL/ CMS50E/
     康泰      冀械注准                                                2014.11.12-
9                              脉搏血氧仪       CMS50E-BT/CM501/
     医学   20142210338 号                      CMS501W/CMS50F/
                                                                       2019.11.11
                                                 CMS60/CMS60C/C
                                                     MS60D

                                                ECG80A/ECG90A/E
                                                CG100G/ECG300G/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12.15-
10                              心电图机        ECG300GT/ECG300
     医学   20142210339 号                      GA/ECG600G/ECG1
                                                                       2022.12.14
                                                     200G

     康泰      冀械注准                         BC400/BC401/BC40       2017.12.26-
11                             尿液分析仪
     医学   20172400372 号                            1BT              2022.12.25
               冀食药监械
     康泰   (准)字 2014                                              2014.07.16-
12                            台式脉搏血氧仪        CMS70A
     医学    第 2210164 号                                             2019.07.15
                 (更)
     康泰        冀械注准                                              2014.11.10-
13                            动脉硬化检测仪        AE1000A
     医学   20142210323 号                                             2019.11.09
     康泰        冀械注准                                              2016.08.05-
14                             便携式心电计           PM10
     医学   20162210223 号                                             2021.08.04
     康泰        冀械注准                                              2016.08.05-
15                            睡眠呼吸初筛仪          RS01
     医学   20162210224 号                                             2021.08.04
     康泰        冀械注准                                              2015.09.15-
16                             胎心监护系统         CMS800N
     医学   20152230126 号                                             2020.09.14
     康泰        冀械注准                                              2015.10.09-
17                           医用压缩式雾化器        NE-J01
     医学   20152210147 号                                             2020.10.08
     康泰        冀械注准                                              2016.03.11-
18                               注射泵              SP950
     医学   20162540061 号                                             2021.03.10
                                                    TLC9803/
     康泰      冀械注准                                                2016.12.01-
19                             动态心电图仪     /TLC4000/TLC5000/
     医学   20162210367 号                          TLC6000
                                                                       2021.11.30

                                                   CMS06C/
     康泰      冀械注准                         CMS5100/CMS6000/       2016.12.18-
20                             病人监护仪
     医学   20162210377 号                      CMS7000/CMS8000/       2021.12.17
                                                   CMS9000
     康泰      冀械注准                                                2016.12.20-
21                            医用电子体温计         TP100
     医学   20162200368 号                                             2021.12.19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01.10-
22                             医用制氧机          OC3B/OC5B
     医学   20172540012 号                                             2022.01.09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01.10-
23                           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BC300
     医学   20172400013 号                                             2022.01.09
     康泰      冀械注准                         SP10/SP10BT/SPM-       2017.01.13-
24                              肺活量计
     医学   20172200014 号                              A              2022.01.12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01.13-
25                               输液泵              SP750
     医学   20172540015 号                                             2022.01.12

                                  7-7-1-3-20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04.20-
 26                                 动态脑电图仪                CMS4100
         医学   20172210136 号                                                   2022.04.19
         康泰      冀械注准                             KT88、KT88-2400、        2017.05.12-
 27                               数字脑电地形图仪
         医学   20172210191 号                              KT88-3200            2022.05.11

                                                         CONTEC8000G/CO
         康泰      冀械注准                                                      2017.05.05-
 28                                     心电工作站       NTEC8000GW/CON
         医学   20172210102 号                              TEC8100G
                                                                                 2022.05.04

         康泰      冀械注准       胎儿/母亲多参数监                              2017.12.15-
 29                                                             RCMB100J
         医学   20172210359 号           护仪                                    2022.12.14

       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康泰医学门诊部现持有秦皇岛市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
本情况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门诊部

            地址                 开发区秦皇西大街 112 号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内科/中医科******

         法定代表人              胡坤

         主要责任人              景致敏

         有效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⑨ 进出口贸易资质证书

         持有
序号                 证书名                编号          核发单位          核发日期    有效期
           人

         康泰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编
 1                                                          -             2017.07.21     -
         医学     备案登记表       号:02603369

         康泰   海关报关单位注      海关注册编码:
 2                                                      秦皇岛海关        2018.07.11    长期
         医学     册登记证书            1303260032

         康泰   自理报检企业备      备案登记号:        秦皇岛出入境
 3                                                                        2014.08.05     -
         医学   案登记证明书        1301000309          检验检疫局

       ⑩ 境外认证/注册证书

                      证书       证书                                           发证    有效
序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产品名称      标准/类型
                      名称       编号                                           时间    期至


                                          7-7-1-3-20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Patient Monitor, Fetal
                                    Monitor, B-Ultrasound
                                      Diagnostic System,
                                        Pulse Oximeter,
                                     Electrocardiograph,
                                    Pocket Fetal Doppler,
                                       Visual Electronic
                                          Stethoscope,
                                        Multi-functional
                                      Visual Stethoscope,
                                         Dynamic EEG
                                    Systems, Digital Brain    Directive
                                        Electric Activity     93/42/EE
                                       Mapping, Syringe          C on
                                    Pump, Infusion Pump,       Medical
                           No.            Spirometer,         Devices(
                         G11606       Ambulatory Blood       MDD),An       2016.   2019.
1   康泰医学   CE 认证
                         5097205       Pressure Monitor,        nex II     10.26   07.22
                            0              Electronic        excluding(
                                    Sphygmomanometer,        4)(Devices
                                            EMG/EP             in Class
                                    System ,Portable ECG      IIa,IIb or
                                    Monitor, Temperature          III)
                                    Probe, Pulse Oximeter
                                       Probe, Tele Pulse
                                         Oximeter, Tele
                                            Breather,
                                    Multi-parameter Vital
                                     Signs Monitor, Sleep
                                      apnea screen meter,
                                    Oxygen concentrator,
                                       ECG Workstation,
                                    Wearable SpO2/ECG
                                            Monitor.

                                           Pulse
                                    Oximeter(CMS50D、
                                        CMS50D+、
                                        CMS50D1、
               加拿大
                                        CMS50DL、             Group        2013.
2   康泰医学   产品注     90629                                                      -
                                       CMS50DL 1、            Family       02.05
               册证
                                       CMS50DL2、
                                         CMS50E、
                                       CMS50EW、
                                    CMS50F、CMS50QB)

                                     Ambulatory Blood
               加拿大
                                          Pressure            Group        2013.
3   康泰医学   产品注     90884                                                      -
                                    Monitors(ABPM50、         Family       03.13
               册证                   CONTEC06C)




                                   7-7-1-3-20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Contec Pocket Fetal
                                   Doppler(BABYSOUN
                                   D A、BABYSOUND
                                     B、SONOLINE A
                                     2MHZ STRAIGHT
                                   PROBE、SONOLINE
                                      A 2MHZ WATER
                                     PROOF PROBE、
                                   SONOLINE A 3MHZ
                                   STRAIGHT PROBE、
                                   SONOLINE A 3MHZ
                加拿大
                                      WATER PROOF           Group      2015.
4    康泰医学   产品注   94645                                                   -
                                   PROBE、SONOLINE          Family     02.03
                册证               B 2MHZ STRAIGHT
                                   PROBE、SONOLINE
                                      B 2MHZ WATER
                                     PROOF PROBE、
                                   SONOLINE B 3MHZ
                                   STRAIGHT PROBE、
                                    SONOLINE B3MHZ
                                      WATER PROOF
                                   PROBE、SONOLINE
                                   C2MHZ、SONOLINE
                                         C3MHZ)

                                                            21 CFR
                FDA 证   K07345       Pulse Oximeter                   2008.
5    康泰医学                                              870.2700              -
                书         4            CMS-50C
                                                            Class II
                                                                       05.05

                                       Finger Pulse         21 CFR
                FDA 证   K08264     Oximeter(CMS-50D,      870.2700    2008.
6    康泰医学                                                                    -
                  书       1            CMS-50L,                       11.10
                                       CMS-50DL)           Class II

                                    Contec Pocket Fetal     21 CFR
                FDA 证   K08248                            884.2660    2009.
7    康泰医学                      Doppler, Sonoline A/B                         -
                  书       0
                                   and Baby Sound A/B
                                                                       02.25
                                                           Class II

                                                            21 CFR
8               FDA 证   K09067    CMS50E Finger Pulse     870.2700    2009.
     康泰医学                                                                    -
                  书       1           Oximeter                        06.11
                                                           Class II

                                     Single- Channel        21 CFR
                FDA 证   K09093          Handheld          870.2340    2009.
9    康泰医学                                                                    -
                  书       6        Electrocardiograph,                08.25
                                     Model ECG80A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0112                            870.2300    2010.
10   康泰医学                      Patient Monitor, PM50                         -
                  书       7                                           06.11
                                                           Class II




                                  7-7-1-3-2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lectronic         21 CFR
                   FDA 证   K11077                           870.1130   2011.
 11     康泰医学                       Sphygmomanometer                           -
                     书       4
                                         CONTEC08A
                                                                        05.13
                                                             Class II

                                           Electronic         21 CFR
                   FDA 证   K11077                           870.1130   2011.
 12     康泰医学                       Sphygmomanometer,                          -
                     书       5
                                          CONTEC08C
                                                                        05.13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0169      CMS8000 Patient      870.1025   2011.
 13     康泰医学                                                                  -
                     书       2            Monitor                      06.28
                                                             Class II

                                       ABPM50 Automatic       21 CFR
                   FDA 证   K11015                           870.1130   2011.
 14     康泰医学                         Blood Pressure                           -
                     书       6
                                            Monitor
                                                                        07.27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0127       Dynamic ECG         870.2800   2011.
 15     康泰医学                                                                  -
                     书       3         Systems TLC5000                 09.30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3190            Contec         870.2340   2014.
 16     康泰医学                                                                  -
                     书       0         Electrocardiograph              03.05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4136       Pulse Oximeter      870.2700   2015.
 17     康泰医学                                                                  -
                     书       2           CMS50EW                       04.23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5286                           870.2340   2016.
 18     康泰医学                      Portable ECG Monitor                        -
                     书       3                                         06.22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7095                           870.2340   2017.
 19     康泰医学                      Portable ECG Monitor                        -
                     书       4                                         05.30
                                                             Class II

                                           CMS600P2           21 CFR
                   FDA 证   K17085                           892.1560   2017.
 20     康泰医学                          B-Ultrasound                            -
                     书       6
                                        Diagnostic System
                                                                        11.17
                                                             Class II

                                                              21 CFR
                   FDA 证   K17136            Contec         870.2340   2018.
 21     康泰医学                                                                  -
                     书       0         Electrocardiograph               1.22
                                                             Class II

       排污许可证

      发行人现持有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河北省排放污染物
许可证》 证书编号:PWX-130361-0136-16),许可内容为“COD:4.983 吨;NH3-N:


                                     7-7-1-3-2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0.497 吨”,有效期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依法取得
其开展主营业务所必备的资质证书或许可,相关资质或许可均尚在有效期内且不
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影响其正常续期的法律障碍。
    (2)补充披露《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否为发行人生产经营必
备的资质,是否续期及原因

    经核查,发行人前身康泰有限曾持有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核发的编号为(冀)-非经营性-2013-000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
格证书》,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胡坤

       网站负责人           杨勇

       地址和邮编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 24 号 066000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内科/中医科******

        网站域名            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数谷园区祖山路一号
                            www.contecmed.com.cn(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官
                            方网站)

        服务性质            非经营性

       有效期限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
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
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其中:经营
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
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
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网络销售的医疗器
械产品主要是通过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京东、天猫等向
终端用户直接销售或由京东自营等网络渠道进行代销,其不存在通过发行人的官

                                   7-7-1-3-2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方网站(www.contecmed.com.cn)向网上用户进行产品销售,该网站主要作为康
     泰医学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展示平台,其已办理网站的ICP备案(备案号:冀ICP
     备10010154号-6)。
         因此,该网站不存在向网上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等服务的行为,也不存在向网
     上用户提供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等服务的行为,故不属于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互联
     网药品信息服务,无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故发行人在该证
     书到期后并未续期。
         另外,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一
     直遵守有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曾因违反医疗
     器械产品生产、经营等相关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互联网药品信息
     服务资格证书》并非发行人生产经营必备的资质,其续期与否不影响发行人业务
     经营的合规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依法取得
     其开展主营业务所必备的资质证书或许可,相关资质或许可均尚在有效期内且不
     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影响其正常续期的法律障碍。

         2.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属于境内第一类、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类型,逐项说明相应产品生产前是否完成备案或获得产
     品注册证,生产是否取得生产备案或许可,发行人产品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的销售是否取得备案或许可,是否发生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处理、再评价
     或召回情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发行人报告期内医疗器械产品及其注册或备案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及其注
     册或备案的情况如下:

                                                                         有效期/备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类型    注册证号
                                                                           案日期

                                                           冀械注准     2017.05.12-
                            KT88、KT88-2400、
 1       数字脑电地形图仪                         II类   20172210191
                                KT88-3200                               2022.05.11
                                                             号



                                    7-7-1-3-2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效期/备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类型      注册证号
                                                                            案日期

                                                           冀食药监械
                                                         (准)字2013    2014.09.30-
                                                         第2210051号     2017.05.13
                                                             (更)

                                                           冀械注准      2016.12.01-
                                                         20162210367
                                                             号          2021.11.30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2   2014.09.30-
                          TLC9803、TLC4000、             第 2210091 号
 2       动态心电图仪                            II类                    2016.12.02
                           TLC5000、TLC6000                  (更)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210081 号   2017.06.12
                                                             (更)

                                                           冀械注准
                                                                         2017.04.20-
                                                         20172210136
                                                             号          2022.04.19

 3       动态脑电图仪          CMS410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210048 号   2017.04.23
                                                             (更)

                                                           冀械注准      2017.05.05-
                                                         20172210102
                                                             号          2022.05.04
                            CONTEC8000G、
 4        心电工作站       CONTEC8000GW、        II 类     冀食药监械
                             CONTEC8100G                 (准)字 2014   2014.09.30-
                                                         第 2210047 号   2018.04.21
                                                             (更)

                                                           冀械注准      2016.12.18-
                                                         20162210377
                                                             号          2021.12.17
                          CMS06C、CMS5100、
 5        病人监护仪      CMS6000、CMS700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CMS8000、CMS9000              (准)字 2012   2014.09.30-
                                                         第 2210137 号   2016.12.18
                                                             (更)

                                                           冀械注准      2017.12.15-
                           ECG80A、ECG90A、              20142210339
                          ECG100G、ECG300G、                 号          2022.12.14
 6         心电图机                              II 类
                              ECG300GT、
                          ECG300GA、ECG600G、              冀械注准
                                                         20142210339     2014.11.12-

                                   7-7-1-3-2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效期/备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类型         注册证号
                                                                                                  案日期
                                           ECG1200G                                号          2019.11.11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1     2014.02.14-
                                                                             第 2210066 号     2015.12.21
                                                                                 (更)

                                                                                冀械注准       2018.04.28-
                                                                              20182700098
                                                                                  号           2023.04.27
 7            医学影像工作站6               CMS10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4     2014.09.30-
                                                                             第 2700046 号     2018.04.21
                                                                                 (更)

                                                                                冀械注准
                                                                                               2017.01.13-
                                                                              20172540015
                                                                                  号           2022.01.12

 8                 输液泵7                    SP75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540008 号     2017.01.09
                                                                                 (更)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4     2014.07.01-
 9            动态血压监护仪                ABPM50                 II 类
                                                                             第 2210156 号     2019.06.30
                                                                                 (更)

                                                                                冀械注准       2017.12.26-
                                                                              20172210371
                                                                                  号           2022.12.25
 10          B 型超声诊断设备              CMS600P2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230151 号     2017.12.26
                                                                                 (更)

                                                                                冀械注准       2017.08.07-
                                                                              20172200280
                                                                                  号           2022.08.06
                                         CONTEC08A、
 11           臂式电子血压计             CONTEC08C、               II 类       冀食药监械
                                          CONTEC08D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200105 号     2017.08.13
                                                                                 (更)


     6   注:报告期内,新旧医疗器械注册证间隔了 7 天。
     7   注:报告期内,新旧医疗器械注册证间隔了 4 天,但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10 月停产。

                                                 7-7-1-3-2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效期/备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类型      注册证号
                                                                                       案日期

                                                                      冀械注准      2018.04.28-
                                                                    20182230097
                                                                        号          2023.04.27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
 12                                      CMS800G            II 类     冀食药监械
                  仪
                                                                    (准)字 2014   2014.09.30-
                                                                    第 2230072 号   2018.05.19
                                                                        (更)

                                                                      冀械注准
                                                                                    2018.04.12-
                                                                    20182230080
                                                                        号          2023.04.11
          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       Sonoline A、 Sonoline
 13                                B、Sonoline C、 Baby     II 类     冀食药监械
                  仪
                                  Sound A、Baby Sound B             (准)字 2014   2014.09.30-
                                                                    第 2230071 号   2018.05.26
                                                                        (更)

                                   CMS50、CMS50D、
                                     CMS50D-BT、
                                  CMS50DL、CMS50E、                   冀械注准      2014.11.12-
 14           脉搏血氧仪          CMS50E-BT、CMS50F、       II 类   20142210338
                                                                        号          2019.11.11
                                  CMS50I、CMS50IW、
                                   CMS60、CMS60C、
                                       CMS60D

                                                                      冀械注准
                                                                                    2018.04.28-
                                                                    20182700099
                                                                        号          2023.04.27
 15       中央监护系统软件8              CMS900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4   2014.09.30-
                                                                    第 2700045 号   2018.04.21
                                                                        (更)

                                                                      冀械注准      2015.06.08-
                                                                    20152210076
                                                                        号          2020.06.07
                                  HMS6500/HMS6700/H
          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                                II 类
 16                               MS7500/HMS9800/HMS                  冀食药监械    2014.09.30-
                  仪                      9900                      (准)字 2011   2015.06.26
                                                                    第 2210032 号
                                                                        (更)

                                                                      冀械注准      2017.01.13-
 17            肺活量计9          SP10、SP10BT、SPM-A       II 类   20172200014
                                                                        号          2022.01.12


  8    注:报告期内,新旧医疗器械注册证间隔了 7 天。
  9    注:报告期内,新旧医疗器械注册证间隔了 4 天。

                                              7-7-1-3-2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效期/备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类型         注册证号
                                                                                              案日期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200009 号     2017.01.09
                                                                             (更)

                                                                            冀械注准       2016.08.05-
                                                                          20162210224
                                                                              号            2021.08.04
 18        睡眠呼吸初筛仪                  RS01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2     2014.09.30-
                                                                         第 2210070 号     2016.08.15
                                                                             (更)

                                                                            冀械注准       2017.01.10-
                                                                          20172400013
                                                                              号            2022.01.09
 19      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0               BC30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400010 号     2017.01.09
                                                                             (更)

                                                                            冀械注准       2017.12.26-
                                                                          20172400372
                                                                              号            2022.12.25
 20           尿液分析仪            BC400、BC401、             II 类
                                       BC401BT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4     2014.09.30-
                                                                         第 2400069 号     2018.05.19
                                                                             (更)

                                                                            冀械注准       2017.01.10-
                                                                          20172540012
                                                                              号            2022.01.09
 21          医用制氧机11              OC3B/OC5B               II 类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3     2014.09.30-
                                                                         第 2540007 号     2017.01.09
                                                                             (更)

                                                                            冀械注准       2016.08.05-
                                                                          20162210223
                                                                              号            2021.08.04
 22          便携式心电计                  PM10                II 类
                                                                           冀食药监械
                                                                                           2014.09.30-
                                                                         (准)字 2012
                                                                                           2016.08.15
                                                                         第 2210069 号

  10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自 2016 年开始生产,报告期内,新旧医疗器械注册证间隔了 1 天。
  11   注:报告期内,新旧医疗器械注册证间隔了 1 天。

                                              7-7-1-3-2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有效期/备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类型           注册证号
                                                                                               案日期
                                                                               (更)

                                                                               冀械注准     2016.03.11-
 23            注射泵12                    SP950               II 类         20162540061
                                                                                 号         2021.03.10

                                                                           冀食药监械
                                                                         (准)字 2014      2014.07.16-
 24        台式脉搏血氧仪                CMS70A                II 类
                                                                         第 2210164 号      2019.07.15
                                                                             (更)

                                                                               冀械注准
                                                                                            2014.11.10-
 25        动脉硬化检测仪                AE1000A               II 类         20142210323
                                                                                 号         2019.11.09

                                                                               冀械注准
                                                                                            2015.10.09-
 26      医用压缩式雾化器13               NE-J01               II 类         20152210147
                                                                                 号         2020.10.08

                                                                               冀械注准     2015.09.15-
 27         胎心监护系统14               CMS800N               II 类         20152230126
                                                                                 号         2020.09.14

                                                                               冀械注准
                                                                                            2016.12.20-
 28        医用电子体温计15                TP100               II 类         20162200368
                                                                                 号         2021.12.19

                                                                               冀械注准
          胎儿/母亲多参数监                                                                 2017.12.15-
 29                                     RCMB100J               II 类         20172210359
                 护仪16                                                                     2022.12.14
                                                                                 号

                                                                              冀秦械备
                                                                                            2016.02.01
                                                                             20160001 号
 30          心电导联线17                     -                Ⅰ类
                                                                              冀秦械备
                                                                                            2016.10.31
                                                                             20160004 号

          (2)发行人报告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情况18



  12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自 2018 年开始生产。
  13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自 2016 年 2 月开始生产。
  14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自 2016 年 4 月开始生产。
  15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报告期内未实际生产销售。
  16   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产品自 2018 年 7 月开始生产。
  17   注:详见“(4)发行人报告期内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或注册情况”部分所述。
  18注: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第 12 号,已失效)的规定,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
  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
                                              7-7-1-3-2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企
 序     业    证书名
                                         生产范围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号     名      称
        称

                        Ⅱ类:6820-2 血压计;6820-3 肺量计;
                        6821-4 心电诊断仪器;6821-5 脑电诊断
                        仪器;6821-9 无创监护仪器;6821-12 血
                        流量、容量测定装置;6821-13 电子压力
        康    医疗器                                                   冀食药监
                        测定装置;6823-1 超声诊断设备;6823-2                        2010.12.03-
        泰    械生产                                                   械生产许
 1                      超声监护设备;6840-2 生化分析系统;
        医    企业许                                                   20100635      2015.11.30
                        6840-5 尿液分析系统;6854-5 输液辅助
        学      可证                                                      号
                        装置;6854-8 医用制气设备;6870-2 诊
                        断图像处理软件;6870-3 诊断数据处理软
                        件;Ⅲ类:6821-2 有创式电生理仪器及创
                                   新电生理仪器***

                        Ⅱ类:6820-2 血压计;6820-3 肺量计;
                        6821-4 心电诊断仪器;6821-5 脑电诊断
                        仪器;6821-9 无创监护仪器;6821-12 血
                        流量、容量测定装置;6821-13 电子压力
        康                                                             冀食药监
              医疗器    测定装置;6823-1 超声诊断设备;6823-2                        2015.08.27-
        泰                                                             械生产许
 2            械生产    超声监护设备;6840-2 生化分析系统;
        医                                                             20150049      2020.08.26
              许可证    6840-5 尿液分析系统;6854-5 输液辅助
        学                                                                号
                        装置;6854-8 医用制气设备;6870-2 诊
                        断图像处理软件;6870-3 诊断数据处理软
                        件;Ⅲ类:6821-2 有创式电生理仪器及创
                                   新电生理仪器***

      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序
        企业名称         备案凭证名称            生产范围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号


                                                                   冀食药监械登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Ⅰ类:6821-20 心
 1      康泰有限                                                   字第 20110065     2011.06.20
                         产企业登记表           电导联线
                                                                         号




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根据现行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 号,2014 年 10 月 1 日
开始生效,后于 2017 年修订),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7-7-1-3-2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冀秦食药监械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Ⅰ类:6821-20 心
     2     康泰医学                                                   生产备          2018.09.03
                         产备案凭证              电导联线
                                                                    20180001 号

         (3)发行人报告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情况

         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9

企业      证书名
                                 生产范围/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名称        称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
          医疗器
                   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                         2013.12.10-
康泰      械经营
                   除外)、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54-2 呼吸设         冀 031048
医学      企业许                                                                     2018.12.09
                   备、6854-3 呼吸麻醉设备及附件、6825 医用高
            可证
                   频仪器设备、6870 软件;二类(助听器除外)
                                       ***

         ②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企业
序号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名称

                                  2002 年分类目录:6801,6803,
                                  6807,6809,6810,6812,6820,
                                  6821,6822,6823,6824,6825,
                                  6826,6827,6830,6831,6832,
                                  6833,6840(诊断试剂不需低温 冀秦食药
                                  冷藏运输贮存),6841,6845, 监械经营
          康泰                    6854,6855,6856,6857,6858,
     1             批零兼营                                       备                  2018.09.07
          医学                    6863,6864,6865,6866,6870 20150004
                                  2017 年分类目录:01,02,03,   号
                                  04,05,06,07,08,09,10,
                                  11,14,15,16,17,18,20,
                                  21,22,6840 体外诊断试剂(不
                                  需冷链运输、贮存)

         ③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A. 2018 年 6 月




19注: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第 15 号,已失效)
的规定,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根据现行有效的《医疗器
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 10 月 1 日开始生效,后于 2017 年修订),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
理,发行人已据此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详见“②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7-1-3-2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医疗器械网
医疗器                                              医疗器械网
                                                                    络交易服务
械网络    主体业                                    络交易服务
                               经营范围                             第三方平台        备案日期
销售类      态                                      第三方平台
                                                                    备案凭证编
  型                                                  名称
                                                                        号

                   6820 普通诊察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3
          医疗器 医用超声仪器及其有关设
          械生产, 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                         (浙)网械平
入驻型    医疗器 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                  天猫      台备字[2018]      2018.06.04
          械批零 需低温冷藏 运输贮存),                           第 00002 号
            兼营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
                   疗室设备及器具,6870 软
                   件

     B. 2018 年 9 月

                                                         医疗器
                                                                    医疗器械网
医疗器                                                   械网络
                                                                    络交易服务
械网络     主体业                                        交易服
                                经营范围                            第三方平台        备案日期
销售类       态                                          务第三
                                                                    备案凭证编
  型                                                     方平台
                                                                        号
                                                         名称

                      Ⅱ类:                                       (浙)网械平
                                                                      台备字
                      2002 年分类目录:6801,6803, 天猫
                                                                     [2018]第
                      6807,6809,6810,6812,6820,
                                                                     00002 号
                      6821,6822,6823,6824,6825,
                      6826,6827,6830,6831,6832,
                                                        阿里巴     (浙)网械平
           医疗器     6833,6840(诊断试剂不需低
                                                          巴          台备字
           械生产/    温 冷 藏 运 输 贮 存 ), 6841 ,
                                                                     [2018]第
入驻型     医疗器     6845,6854,6855,6856,6857,                                 2018.09.10
                                                                     00001 号
           械批零     6858,6863,6864,6865,6866,
             兼营     6870
                      2017 年分类目录:01,02,                    (京)网械平
                      03,04,05,06,07,08,09, 京东商             台备字
                      10,11,14,15,16,17,18,   城              (2018)第
                      20,21,22,6840 体外诊断                      00003 号
                      试剂(不需冷链运输、贮存)

     (4)发行人报告期内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或注册情况20



20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6 号,已失效)的规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根据现行有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14 年 6 月 1 日开始生效,后于 2017 年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
                                           7-7-1-3-2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企业名称      备案凭证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号


                                                         注册号:冀秦食
                                                                        2011.11.10-
                                                         药监械(准)字
 1       康泰有限     医疗器械注册证        心电导联线       2011 第    2015.11.09
                                                           1210004 号      [注]
                                                             (更)


                      第一类医疗器械                       冀秦械备
 2       康泰医学                           心电导联线                   2016.02.01
                        备案凭证                          20160001 号



                      第一类医疗器械                       冀秦械备
 3       康泰医学                           心电导联线                   2016.10.31
                        备案凭证                          20160004 号


      注:根据当时有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已失效)的规定,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
注册证书。2014年6月1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后,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
备案管理。

      经核查,2014年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第一
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8号),该目录未涵盖心电导联线。2015
年3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乳腺摄影立体定位装
置等1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5]49号),重新将心电导
联线界定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15年发行人曾多次与相关主
管部门沟通公司心电导联线注册证到期前转换备案凭证的事宜,但因为医疗器械
的备案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
息系统”上进行,而该系统当时未按食药监办械管[2015]49号通知将心电导联线
列入第一类医疗器械范围,故而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办理心电导联线的备案手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除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的相关产品已
在生产前完成备案或获得产品注册证,相关生产活动已办理了生产许可或备案,
发行人销售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均已取得了相应的备案或许可。另外,根
据发行人的说明、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合规性证明,并经本所


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7-7-1-3-2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律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处理、再评价或召回的
情形,不存在受到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医疗器械产品不良
事件引发的重大纠纷或潜在纠纷。

          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类型及对应的国家和地区情况,补充披露各
出口产品是否均取得境外注册证书,是否符合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部分相关客户进行确认,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出口国家/地区21的相关情况如下:

          (1)2018年1-6月

                                                           是否在出口国家/
                                                                               占外销收入占
序号         出口国家/地区             产品类型            地区办理出口产品
                                                                                   比
                                                             注册或认证22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1           美国                                              是             31.21%
                                   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2           欧盟                                              是             25.67%
                               胎儿心率仪、心电图机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3           印度                                              否             11.40%
                                   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4          加拿大                                             是              5.63%
                                   胎儿心率仪等
     5           日本                脉搏血氧仪等                  否              2.75%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仪
     6        中国香港23                                           否              2.41%
                                         等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仪
     7         巴基斯坦                                            否              1.77%
                                         等
     8           巴西                血氧模拟仪等                  否              1.57%

     9          墨西哥               脉搏血氧仪等                  否              1.44%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10         土耳其                                             否              1.28%
                                   胎儿心率仪等
                                     合计                                         85.13%




21   注:出口国家/地区系以发行人客户或经销商所在地为统计,下同。
22注: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情况,出口产品的注册或认证不包含发行人的客户或经销商
根据当地要求自行办理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情况,下同。
23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此处统计的发行人的经销商虽注册地在中国香港,但相关产品系实际发往北美
或欧洲销售,并未在中国香港实际销售,下同。

                                            7-7-1-3-2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2017年

                                                   是否在出口国家/
                                                                     占外销收入占
序号     出口国家/地区         产品类型            地区办理出口产
                                                                         比
                                                     品注册或认证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1           美国                                        是              31.37%
                             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2           欧盟                                        是              25.95%
                         胎儿心率仪、心电图机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3           印度                                        否              9.27%
                             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4          加拿大                                       是              4.58%
                             胎儿心率仪等
 5          墨西哥           脉搏血氧仪等                否              2.58%

 6           巴西            血氧模拟仪等                否              2.45%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仪
 7           南非                                        否              1.73%
                                   等
 8           日本            脉搏血氧仪等                否              1.67%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仪
 9         中国香港                                      否              1.43%
                                   等
                         心电、血氧、超声、监护
 10         乌克兰                                       否              1.37%
                               类产品等
                              合计                                      82.40%

      (3)2016年

                                                   是否在出口国家/
                                                                     占外销收入占
序号     出口国家/地区         产品类型            地区办理出口产
                                                                         比
                                                     品注册或认证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
 1           美国                                        是             35.02%
                           勒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
 2           欧盟        勒胎儿心率仪、心电图            是             25.45%
                                 机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
 3           印度                                        否             10.45%
                           勒胎儿心率仪等
 4          墨西哥           脉搏血氧仪等                否              2.91%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
 5          加拿大                                       是              2.60%
                           勒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
 6          土耳其                                       否              2.20%
                           勒胎儿心率仪等
 7           巴西            血氧模拟仪等                否              1.36%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
 8         巴基斯坦                                      否              1.19%
                                 仪等

                                     7-7-1-3-2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9           日本            脉搏血氧仪等                否              1.17%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
 10           南非                                        否              1.08%
                                  仪等
                               合计                                      83.43%

       (4)2015年

                                                    是否在出口国家/
                                                                       占外销收入占
序号      出口国家/地区         产品类型            地区办理出口产
                                                                             比
                                                      品注册或认证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1            美国                                        是              32.04%
                              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2            欧盟                                        是              28.14%
                          胎儿心率仪、心电图机等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3            印度                                        否               9.82%
                              胎儿心率仪等
 4           墨西哥           脉搏血氧仪等                否               3.99%

 5           阿根廷           脉搏血氧仪等                否               1.58%

 6-1          埃及            病人监护仪等                否               1.54%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6-2         土耳其                                       否               1.54%
                              胎儿心率仪等
                          脉搏血氧仪、病人监护仪
 7            南非                                        否               1.33%
                                    等
 8            韩国            脉搏血氧仪等                否               1.24%

 9         印度尼西亚       脉搏血氧仪主板等              否               1.19%
                          脉搏血氧仪、超声多普勒
 10          加拿大                                       是               1.13%
                              胎儿心率仪等
                               合计                                       83.54%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走访上述出口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发行人的
客户进行确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出口至上述国家和地区
已取得了必要的注册或许可准入资格,不存在违反相关进口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
而被处罚的情形。



       七、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面临5项未决诉讼,涉及3起知识产权纠纷和2
起买卖合同纠纷。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上述诉讼发生的背景、原因、进展
情况;(2)相关买卖合同纠纷的会计处理,相关资产损失计提是否充分;(3)
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专利及产品的具体情况,涉诉产品的数量、报告期内

                                      7-7-1-3-2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占比,涉诉专利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专利技术,发行人核心
专利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上述未决诉讼若败诉对发行人经营业
绩的具体影响,并说明发行人上述未决诉讼是否对发行人经营和成长性、品牌
美誉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5)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目前发行人是否存
在知识产权侵权或失效等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6)发行人是否存
在防止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虛假宣传等保障性措施,如有,请披露其执行
情况及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反馈问
题7)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德勤出具的德师报(审)字(18)第S00432
号《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至6
月30日止期间、2017年度、2016年度及2015年度》及德勤出具的德勤出具的德师
报(审)字(18)第S00339号《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及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6年度及2015年度》;(2)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超思电子”)等相关案件起诉书、判决书等诉讼文件;
( 3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出 具 的 专 利 无 效 的 相 关 文 件 ; ( 4 ) Dacheng Law
Offices(Chicago)出具的《Due Diligence Report on CONTEC MEDICAL SYSTEMS
USA INC.》;(5)发行人诉讼法律顾问河北宏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诉讼情
况的说明;(6)发行人出具的关于诉讼情况的说明。

     除此之外,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总经理杨志山就诉讼事项进行了访谈,并登
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了相关检索查询。

     (二)核查结果

   1.上述诉讼发生的背景、原因、进展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发行人
存在5项未决诉讼的相关情况如下:

                                      7-7-1-3-2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原告         被告                   诉讼事由                      案件进展
号

                               2017 年 10 月 22 日,原告向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
                               称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侵犯      2018 年 6 月 26 日,经
            深圳京柏医疗科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其“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
            股份有限公司(被                                     民法院裁定,本案已获
                               专利(专利号:2014301409026),
            告一)、深圳孕康科                                   准撤诉。
                               并请求:(1)被告一、被告二、
            技有限公司(被告
     康泰                      被告三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        2018 年 7 月 16 日,国
1           二)、邹月君(被告
     医学                      权的行为;(2)被告一销毁所有     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无
            三)、浙江天猫网络
                               侵权产品及模具;(3)被告一、     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有限公司(被告
                               被告二、被告三赔偿原告经济损      书》(第 36592 号),认
            四)、浙江淘宝网络
                               失 50 万元,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5    定 2014301409026 号专
            有限公司(被告五)
                               万元;(4)被告四、被告五删除     利全部无效。
                               侵权产品链接;(5)被告一承担
                               本案诉讼费。

                                                                 2018 年 6 月 19 日,秦
                                                                 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
                               2018 年 1 月 10 日,原告向秦皇
                                                                 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
                               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
     康泰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                                     日起 10 日内向康泰医
2                              诉,并请求被告给付货款
     医学     管理有限公司                                       学 支 付 货 款
                               12,775,040.96 元,并承担相关的
                                                                 12,043,739.66 元,并承
                               诉讼费用。
                                                                 担本案的受理费。截至
                                                                 目前,相关货款待支
                                                                 付。

                               2018 年 1 月 31 日,原告向美国
                               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起诉,诉称
                               被告侵犯其于美国申请的专利
                               “FINGERTIP OXIMETER AND
                               A METHOD FOR OBSERVING
     北京                      A MEASUREMENT RESULT 本 案 已 由 美 国 伊 利 诺
            康泰医学、美国康
3    超思                      THEREON” ( U.S. Patent No. 伊州地区法院受理,正
                  泰
     电子                      8,639,308),请求被告停止侵权, 处于诉讼程序中。
                               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关
                               的诉讼费用。另外,2018 年 2 月
                               1 日原告向法院提出了相关产品
                               进口及销售的初步禁令申请。

                               2018 年 4 月 11 日,原告向北京    2018 年 8 月 29 日,国
                               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诉称被告侵      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无
                               犯其“一种查看指夹血氧计测量      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北京   康泰医学、北京新   数据的方法及其指夹血氧计”专      书》(第 37002 号),认
4    超思   兴德胜连锁药房有   利(专利号:2006100891529),     定 2006100891529 号专
     电子       限公司         并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生产     利全部无效。
                               销售侵犯专利权的“指夹式脉搏
                               血氧仪”系列产品;(2)判令被     2018 年 10 月 17 日,经
                               告立即销毁侵犯专利的“指夹式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

                                    7-7-1-3-2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脉搏血氧仪”系列产品;(3)赔 定,本案已获准撤诉。
                                偿原告经济损失 100 万元;(4)
                                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诉讼支出
                                的诉讼代理费、公证费、购买侵
                                权产品费用合计 207,416 元;(5)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8 年 6 月 28 日,本
                                                               案已经北京市密云区
                                2018 年 5 月 31 日,原告向北京 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同
                                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被 意于 2018 年 12 月 31
      康泰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
5                               告拖欠货款,并请求判令被告给 日 前 向 康 泰 医 学 支 付
      医学     有限责任公司
                                付货款 4,311,406.68 元,并承担 货款 4,311,406.62 元,
                                相关的诉讼费用。               并承担本案受理费。截
                                                               至目前,相关货款待支
                                                               付。

     2.相关买卖合同纠纷的会计处理,相关资产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
程心界”)及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康铭健”)均分别
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远程心界及晟康铭健均计提80%坏账准
备

      经核查,根据德勤出具的德勤出具的德师报(审)字(18)第S00339号《康
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6年度及
2015年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远程心界及其受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晟康铭健均计提80%的坏账准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与远程心界签订了多份医疗设备销售合同,主要
向后者销售心电图机、动态血压监护仪等医疗器械,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远程心
界于发货前支付30%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符合质量要求5日至25日之内支付
60%货款,剩余10%在设备正常运转一年后支付。远程心界后因经营不善,出现
资金困难,相关货款按期无法支付,故发行人于2018年1月10日向秦皇岛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远程心界偿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
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2日正式受理本案。
      发行人还与晟康铭健签订了多份医疗设备销售合同,销售产品及付款方式与
远程心界类似。后因经营不善,晟康铭健出现资金困难,相关货款无法按期支付。


                                     7-7-1-3-2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多方交涉未果后,发行人于2018年5月31日向北京密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决晟康铭健偿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2018年6月5日,北京密云区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
    河北宏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的诉讼法律顾问,全权负责上述案件的诉讼
相关工作,根据其于2018年5月15日出具的说明显示,河北宏业律师事务所认为
上述诉讼请求法律依据充分,事实有证可查,胜诉可能性极大,但被告远程心界
和晟康铭健与康泰医学此前已就还款达成过初步意见但未履行完全,同时被告履
行还款的能力严重缺失,因此实际回款难度较大,预计80%的可能性无法收回应
收货款,回款的可能性为20%。
     此外,根据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
(证券代码:000806)的相关公告显示,2017年9月中旬,银河生物与北京远程
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宏大投资管理中心签署《现金收购资产框架协
议》,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远程心界不低于66.776%股权。经查,截至2017年财
务报告报出日,银河生物的重组事宜尚在进行中;另一方面,2017年12月31日资
产负债表日期后,公司收到晟康铭健支付的部分货款,尽管远程心界和晟康铭健
的财务状况不佳,但基于该时点相关事实情况及诉讼顾问的法律意见,相关迹象
表明相关应收账款并非完全无法收回。
    根据以上,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基于对方财务状况及诉讼顾问出
具的意见,评估了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按照发生信用损失的风险及可收回
概率重新计算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即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远程心
界和晟康铭健的应收账款1,347.97万元,按照80%计提了坏账1,078.38万元。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对远程心界及晟康铭健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变更至100%

    根据德勤出具的德师报(审)字(18)第S00432号《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止期间、2017年度、2016年度
及2015年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对远程心界及晟康铭健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变更至100%。
    2018年6月19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远程心界败诉,
并判令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公司给付1,204.37万元;2018年6月28日,经北京市密

                               7-7-1-3-2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晟康铭健同意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共计431.14
万元。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公司虽已取得上述案件的胜诉,但根
据诉讼顾问河北宏业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3日就本案进行的说明,被告远程心
界和晟康铭健涉案众多,已同时被众多债权方请求权利,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回
款难度巨大。
    此外,根据银河生物于2018年6月16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显示,
由于远程心界目前存在诸多经营的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且尚未形成有效的解决方
案,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拟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基于以上,由于远程心界、晟康铭健的履约能力的进一步恶化,公司管理层
基于谨慎性考虑认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对远程心界、晟康铭健的应收账款
为1,318.02万元,预计坏账比例应调整为1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针对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发行人已根据资产负债
表日欠款单位的综合资信情况、相关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谨慎、充分的计提了
坏账准备。
   3.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专利及产品的具体情况,涉诉产品的数量、报告
期内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占比,涉诉专利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专利技术,发行人
核心专利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发行人
存在3起知识产权诉讼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人诉深圳京柏医疗、深圳孕康科技、邹月君、天猫网络及淘宝网
络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经核查,本案系发行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主动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截至目
前,本案现已撤诉。期间,深圳京柏医疗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发行人的外观设
计专利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专利号为 2014301409026)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
三条第一款关于“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的规定为由,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出
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36592 号)认定,该专利属于“现有专利”
而被认定为无效。

                                7-7-1-3-2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发行人的涉诉产品清单,发行人的外观设计专利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
(专利号:2014301409026)仅涉及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中的个别型号产品,
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相关产品的型号、销量、收入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型号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Sonoline B
超声多普勒   87,186   1,106.58   178,630    2,298.93   162,946   2,767.26    98,934   1,788.75
胎儿心率仪

占主营业务
                  6.45%               5.83%                 6.29%                6.34%
收入的比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鉴于上述专利系外观设计专利,其被
认定无效主要是因为相关设计被认定为属于“现有设计”,并不存在侵害其他第
三方专利的情形,且该等专利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专利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北京超思电子诉发行人及美国康泰侵犯专利权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北京超思电子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诉称
发 行 人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美 国 康 泰 侵 犯 其 于 美 国 申 请 的 专 利 “ FINGERTIP
OXIMETER AND A METHOD FOR OBSERVING A MEASUREMENT RESULT
THEREON”(U.S. Patent No. 8,639,308)并请求停止侵权,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并
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北京超思电子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向法院提出了相关产品
进口及销售的初步禁令申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涉诉产品清单,该专利涉及到发行人产品为指夹式脉搏血
氧仪在美国销售的若干型号,相关涉诉产品的型号、销量、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7-7-1-3-2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型号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CMS50D(自    35,78    234.9
                                     0          0          0          0           0          0
 动旋转式)       6        3

CMS50D(按    17,61    102.3   200,02     1,212.4    212,31     1,302.9    145,44
                                                                                      973.95
  键式)          9        5        8           5         3           2         4

CMS50D+(自
               900     16.4          0          0          0          0           0          0
 动旋转式)

CMS50D+(按
             1,443    20.14    4,657      88.56      3,487       65.5      5,148       76.64
  键式)

CMS50E(自
                62     3.39          0          0          0          0           0          0
 动旋转式)

CMS50E(按
               314     8.67     735       24.85      1,173      38.84      1,614       45.49
  键式)

CMS50H(按
                 0        0          5     0.25            0          0           3      0.11
  键式)

CMS50QB(
               354     5.62      16        0.22            0          0      206        2.53
 按键式)

CMS50N(自
             3,135    25.51          0          0          0          0           0          0
 动旋转式)

CMS50N(按
             8,092    58.46          0          0    5,127      35.35             0          0
  键式)

             67,70    475.4   205,44     1,326.3    222,10     1,442.6    152,41      1,098.7
   合计
                 5        7        1           3         0           1         5            2

其中按键式   27,82    195.2   205,44     1,326.3    222,10     1,442.6    152,41      1,098.7
  合计           2        4        1           3         0           1         5            2

占主营业务
                     2.77%               3.37%                 3.28%                  3.89%
收入的比例

其中按键式
占主营业务           1.14%               3.37%                 3.28%                  3.89%
收入的比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北京超思电子的上述专利主要涉及指夹式脉搏血氧仪通
过按键实现屏幕显示内容的旋转,其在国内申请的与上述涉案专利功能一致的



                                     7-7-1-3-2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一种查看指夹血氧计测量数据的方法及其指夹血氧计”专利(专利号:
2006100891529)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该等涉诉产品销售金额占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该等
专利不涉及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核
心技术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北京超思电子诉发行人、北京新兴德胜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诉讼文件显示,北京超思电子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认为发行人侵犯其“一种查看指夹血氧计测量数据的方法及其指夹血氧计”专利
(专利号:2006100891529),并请求发行人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专利权的“指夹
式脉搏血氧仪”系列产品;发行人立即销毁侵犯专利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系
列产品;赔偿北京超思电子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及承担北京超思电子为诉讼支
出的诉讼代理费、公证费、购买侵权产品费用合计 207,416 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
北京超思电子的上述涉诉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2018 年
10 月 17 日,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本案已获准撤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涉诉产品清单,该专利主要涉及指夹式脉搏血氧仪通过按
键实现屏幕显示内容的旋转,涉及到发行人产品为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在国内销售
的若干型号,相关涉诉产品的型号、销量、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型号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CMS50D(自
               8,038   55.73    28,814     186.91    31,070   207.04     24,042   158.49
 动旋转式)

CMS50(按键
               592      4.76     370        3.00      24       0.24        660      5.19
   式)

   合计        8,630   60.49    29,184     189.91    31,094   207.28     24,702   163.68

占主营业务收
                  0.35%                0.48%               0.47%              0.58%
  入的比例



                                       7-7-1-3-2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其中按键旋转
式占主营业务    0.03%          0.01%          0.00%             0.02%
  收入的比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涉诉知识产权主要为指夹式脉搏血氧仪通过按键实
现屏幕显示内容的旋转,不涉及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三起知识产权
纠纷均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专利技术,发行人的核心专利技术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涉诉产品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上述未决诉讼若败诉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说明发行人上述未
决诉讼是否对发行人经营和成长性、品牌美誉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诉讼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尚有1起未决专利诉讼案件,即“北京超思电子诉发行人及美国康
泰侵犯专利权案”。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之“3. 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专利及产品
的具体情况,涉诉产品的数量、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占比,涉诉专利是否
涉及发行人核心专利技术,发行人核心专利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部分
所述,即使上述案件败诉,经发行人测算,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影响有限。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未决专利诉讼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
规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目前发行人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失效等风
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诉讼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已披露的3起知识产权诉
讼案件,即“发行人诉深圳京柏医疗、深圳孕康科技、邹月君、天猫网络及淘宝
网络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北京超思电子诉发行人及美国康泰侵犯专
利权案”及“北京超思电子诉发行人、北京新兴德胜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侵犯专利
权”外,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之“1.上述诉讼发生的背景、原因、
                               7-7-1-3-2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进展情况”部分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存在一起已完结的知识产权诉讼纠纷,
具体如下:

 原告         被告                 诉讼事由                         案件进展

                          2017 年 3 月 3 日,原告向北京
                          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称
                          康泰医学侵害其拥有的
                          2011202763697 号实用新型专      2017 年 11 月 7 日,国家知识产
成都恩普                  利(专利名称:“便携式尿液      权局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
           康泰医学(被                                   定书》(第 33755 号),根据专利
生医疗科                  分析仪”),并请求法院判令康
           告一)、北京                                   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前述
技有限公                  泰医学:(1)停止制造、销售、
           京东叁佰陆                                     2011202763697 号专利已被宣告
司(以下                  许诺销售侵害 2011202763697
           拾度电子商                                     全部无效。
简称“成                  号专利产品的行为,并销毁制
           务有限公司
  都恩普                  造涉案侵权产品的模具及库        2017 年 11 月 21 日,经北京知
           (被告二)
  生”)                  存侵权产品;(2)赔偿原告经     识产权法院裁定,本案已获准撤
                          济损失 2,820,300 元;(3)与    诉。
                          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合理支
                          出费用 38,596 元,并承担本案
                          的诉讼费。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其被认定无效的理由
为相关设计被认定为属于“现有设计”,并不存在侵害其他第三方专利的情形。
与此同时,发行人作为被告的2起国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原告成都恩普生
及北京超思电子所涉国内专利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为无效;北京超思电子
在美国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案尚在诉讼过程中,且与其所涉专利功能一致的“一
种查看指夹血氧计测量数据的方法及其指夹血氧计”专利(专利号:
2006100891529)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除此之外,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其他可合理预见的知识产权侵权或无效等风险,不存在与此相关的其他知识
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另外,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未
曾因违反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等相关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受到
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上述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上市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7-7-1-3-2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6.发行人是否存在防止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虛假宣传等保障性措施,如
有,请披露其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相应的知识产
权保护、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的保障措施或安排,具体如下:

    (1)发行人已建立内外协调的企业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的运行机制

    发行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全面主导公司产品质量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具体而言,发行人的总经理下辖研发中心及品质部,全面负责企业的产品质量、
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其中:①研发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运行企业质
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输出科研计划,经审批后组织新产品立
项及研发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研究、设计、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
并不断进行工艺改进;负责新产品样机试制及测试验证,产品小批试制的组织与
协调,指导解决产品试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对已成型产品的维护、改
进;负责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等;及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和支持。②品质部
的主要职责如下: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
行;收集、掌握国内外有关医疗器械行业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并组织宣贯;策
划、实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织管理评审;定期进行目标测评;参与供方评价,
组织供方审核;开展质量培训;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项目申报;配合行
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管理公司检测设备;策划ISO13485、ISO9001、CE等体系、
产品认证/注册;就测试、认证、注册与相应机构进行联络;策划并实施成品检
验;配合顾客的第二方质量体系审核;组织召开质量会议;调查客户反馈、投诉;
按法规要求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上报等。
    与此同时,公司已充分利用外部顾问的专业优势,协调联系外部知识产权诉
讼顾问,对任何侵害公司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违反违规行为,及时提起法律维
权措施,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发行人的权益。

    (2)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制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特别是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以来建立健全公司的质量管
理体系文件,并通过《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手册》、《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


                                 7-7-1-3-2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管理制度》、《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宣
传PPT制作规范》等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管理制度,具体而言,①在知识
产权的方面,公司现有制度对公司知识产权的申报、管理、保护及利用诸多方面
进行明确,充分鼓励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的发明创造
及其他智力劳动成果的,并制定相应的奖励与惩罚、责任追究制度。②公司《质
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全过程实施系统管理。质
量管理工作贯穿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涵盖质量方
针、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的分配,人力资源、基础设施、
工作环境、文档控制等资源的管理,运行策划和控制,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要
求的确定,设计和开发,采购和外包控制,生产和服务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
绩效评价以及改进等过程。同时,在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方面,严格执行相应
质量标准,确保质量符合相关要求。③在产品宣传方面,公司现有制度明确,公
司在官网上宣传展示公司已注册的产品信息时涉及的产品宣传材料的编制、审
核、图片设计、外文翻译、存档管理、发布限制等。
    自上述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并落实到责任部门
及具体责任人,为公司产品质量、知识产品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推进奠定了良
好的制度基础。

    (3)发行人的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果显著

    发行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司的产品质量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以自主
研发为主推进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并逐步掌握大量不同种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生
产工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已逐步涵盖血氧
类、心电类、超声类、监护类、血压类等多个大类,并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客户对
产品的不同需求,以上产品均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150项专利(即147项国内专利、3项国外专
利)、14项注册商标(6项国内注册商标、8项美国注册商标)、90项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7项域名。
    除此之外,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并确认,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曾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
处罚。

                              7-7-1-3-2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建立了产
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的保障性措施且该等措施已得到了公司内部的有效执行。



    八、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情形。请发行人结合
同行业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及相关数据,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型产品
销售单价的定价公允性及合理性,价格波动是否符合相应产品市场价格变动趋
势,发行人是否存在刻意调低产品销售单价行为,说明报告内发行人销售行为
是否涉及商业贿赂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
法违规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
馈问题8)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关于产品销售情况统计;(2)
京东商城网站(www.jd.com)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价格抽样统计;(3)
Dacheng Law Offices(Chicago) 出 具 的 《 Due Diligence Report on CONTEC
MEDICAL SYSTEMS USA INC.》;(4)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
察机关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5)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登陆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查询。

    (二)核查结果

    1.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及相关数据,说明报告期
内发行人各类型产品销售单价的定价公允性及合理性,价格波动是否符合相应
产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发行人是否存在刻意调低产品销售单价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产品销售情况统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单
价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套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7-7-1-3-2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血氧类             62.54   -8.04%       68.01      -3.46%      70.45       -7.75%     76.37

      监护类         1,933.15 -23.77% 2,535.88          -20.92%     3,206.86     29.95%   2,467.70

 其中:健康一体机 4,124.61 -2.42%            4,226.77    2.22%      4,134.95     24.34%   3,325.39

      超声类         181.80       1.91%      178.40     -10.94%      200.32      -6.46%    214.15

      心电类         1,275.82 -34.61% 1,951.22           -3.78%     2,027.78     -9.63%   2,243.83

      血压类         459.17      -6.37%      490.39      -5.73%      520.21      -5.10%    548.14

    根据上表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销售价格因市场竞争等原因总体呈
小幅下降趋势。其中,监护类产品平均售价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监护类产品中
的健康一体机平均售价和其收入占比变化,2015 年-2018 年 1-6 月,公司健康一
体机平均售价分别为 3,325.39 元、4,134.95 元、4,226.77 元和 4,124.61 元,其收
入占监护类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60%、75.28%、51.14%和 28.51%。另外,
2018 年 1-6 月,公司心电类产品售价较 2017 年下降 34.61%,主要系北京远程心
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向公司采购的心电类产品
价格较高所致,后因其出现经营状况及资金周转状况不佳的情形,公司已停止向
其供货。

    另外,经登录京东商城网站(www.jd.com)对行业内主要企业在售产品的销
售价格进行抽样统计,并与发行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对比,其情况如下表所示:

                                 价格(元/
产品名称          型号                           竞品品牌             型号           价格(元/台)
                                   台)

               Sonoline B          158                              FD-200B                168
                                                  邦力健
               Sonoline C          288                                220B                 268
 胎心仪
               BabysoundA          118                              JPD-100S               138
                                                 天使之音
              BabySound B          128                              JPD-100S4              368

               contec08D           128                              YE670A                 169

 血压计        contec08A           599                鱼跃          YE690A                 618

               contec08C           198                               YE670B                199

                                          7-7-1-3-2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CMS60C     850          力康      100F                898
 血氧仪
               CMS50D     158          鱼跃      YX301               199

    根据以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产品定价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的
销售价格相近,属于合理的市场区间,其价格调整与市场价格变动大体趋于一致,
不存在刻意调低产品售价进行不正常竞争的行为。

    2. 说明报告内发行人销售行为是否涉及商业贿赂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
法》等相关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机关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查 询 结果告知函》、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 规性证明及
Dacheng Law Offices(Chicago)出具的美国康泰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销售行为不存在商业贿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故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九、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情况。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
告期内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的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障制
度和劳动用工的执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发行人通过关联方异地缴纳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是否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
积金公积金的情形及其形成原因、合法合规性,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
发行的法律障碍,并请就未足额缴纳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分析。请保
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9)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员工名册、社保、
公积金缴纳凭证、劳动合同(抽样);(2)发行人相关员工管理制度; (3)
发行人社保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性证明;(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
的相关承诺。

    (二)核查结果

                                7-7-1-3-24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发行人
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逐步规范并落实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
纳。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内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截至 2018.06.30     截至 2017.12.31     截至 2016.12.31   截至 2015.12.31

     境内员工人数          1,142               1,171               1,190             1,238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养老保险            1,107               1,135               1,155             1,138

       失业保险            1,109               1,136               1,157             1,141

       医疗保险            1,110               1,138               1,158             1,144

       生育保险            1,110               1,138               1,158             1,144

       工伤保险            1,106               1,135               1,154             1,138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积金缴纳人数            1,114               1,141               1,123             968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内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应缴未缴的情形如下:

       项目         截至 2018.06.30     截至 2017.12.31      截至 2016.12.31    截至 2015.12.31

        应缴未
                           9                  7                    6                    77
        缴人数24

                    7 人系新入职员
                    工,公司未能在                                              51 人自愿放弃缴
养                                      6 人系新入职员      4 人为新入职,公
                    当月及时缴纳,                                              纳, 人为原单位
老                                      工,公司未能在       司未能在当月及
                      人因原单位欠                                              欠缴,导致相关
保                                      当月及时缴纳,      时缴纳;2 人因原
         应缴未     费,导致公司无                                              社保关系无法及
险                                      1 人因原单位欠      单位欠缴,导致公
         缴原因     法及时办理缴存                                                时转入而未缴
                                        费,导致公司无       司无法及时办理
                    手续而未缴纳,                                              纳;24 人为新入
                                        法及时办理缴存       缴存手续而未缴
                    人因原单位未停                                              职,公司未能在
                                        手续而未缴纳。            纳。
                    保,导致公司无                                              当月及时缴纳。
                    法及时办理缴存

24   注:应缴未缴人数不包括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员工,以及在其他单位缴纳的员工,下同。

                                            7-7-1-3-24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手续而未缴纳。

     应缴未
                    8                7                 5                 75
     缴人数

失            7 人系新入职员   6 人系新入职员   4 人为新入职,公
业            工,公司未能在   工,公司未能在    司未能在当月及
                                                                   51 人自愿放弃缴
保            当月及时缴纳,   当月及时缴纳,   时缴纳;1 人因原
     应缴未                                                        纳,24 人为新入
险            人因原单位未停   1 人系原单位欠   单位欠缴,导致公
     缴原因                                                        职,公司未能在
              保,导致公司无   费,导致公司无    司无法及时办理
                                                                   当月及时缴纳。
              法及时办理缴存   法及时办理缴存    缴存手续而未缴
              手续而未缴纳。   手续而未缴纳。         纳。

     应缴未
                    7                6                 5                 75
     缴人数

医                                              4 人为新入职,公
疗                                               司未能在当月及
                                                                   51 人自愿放弃缴
保            7 人系新入职员   6 人系新入职员   时缴纳;1 人因原
     应缴未                                                        纳,24 人为新入
险            工,公司未能在   工,公司未能在   单位欠缴,导致公
     缴原因                                                        职,公司未能在
              当月及时缴纳。   当月及时缴纳。    司无法及时办理
                                                                   当月及时缴纳。
                                                 缴存手续而未缴
                                                      纳。

     应缴未
                    7                6                 5                 75
     缴人数

生                                              4 人为新入职,公
育                                               司未能在当月及
                                                                   51 人自愿放弃缴
保            7 人系新入职员   6 人系新入职员   时缴纳;1 人因原
     应缴未                                                        纳,24 人为新入
险            工,公司未能在   工,公司未能在   单位欠缴,导致公
     缴原因                                                        职,公司未能在
              当月及时缴纳。   当月及时缴纳。    司无法及时办理
                                                                   当月及时缴纳。
                                                 缴存手续而未缴
                                                      纳。

     应缴未
                    7                6                 7                 78
     缴人数

                                                4 人为新入职,公
工                                               司未能在当月及    51 人自愿放弃缴
伤                                              时缴纳;1 人因原   纳,24 人为新入
保            7 人系新入职员   6 人系新入职,   单位欠缴,导致公   职,公司未能在
     应缴未
险            工,公司未能在   公司未能在当月    司无法及时办理    当月及时缴纳,3
     缴原因
              当月及时缴纳。     及时缴纳。      缴存手续而未缴    人为因经办人员
                                                纳;2 人为因经办   工作疏忽未及时
                                                 人员工作疏忽而         缴纳。
                                                 未能及时缴纳。

住   应缴未
                    7                8                44                 250
房   缴人数


                                  7-7-1-3-24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
                                          6 人为新入职,
积
                                          公司未能在当月
金                                                                                  45 人自愿放弃缴
                       7 人为新入职而     及时缴纳;2 人
         应缴未                                                 44 人为公司未按     纳,205 人为公司
                        公司未及时缴      因其个人未及时
         缴原因                                                 规定及时缴纳。      未及时按规定缴
                             纳。         办理原单位转移
                                                                                          纳。
                                          手续导致公司无
                                              法缴纳。

        经核查,按发行人所在地月平均工资及缴纳比例测算,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及其占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截至            截至             截至
                项目
                                        2018.06.3025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按当地平均工资及缴纳比例
                                           5.41              8.62         7.41            101.27
     测算应缴纳社会保险金额26

     按当地平均工资及缴纳比例
     测算应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              1.51              3.45        18.79            105.85
                  27



                合计                       6.92          12.06           26.20            207.12

            公司净利润                   2,359.50       7,705.72        10,349.29        6,153.35

     应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0.29%          0.16%           0.25%            3.37%
               占比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
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发行人所在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
门出具的合规性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该等情形已于报告期内进行了整改和规
范,且发行人未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任何行政处罚。另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
在通过关联方异地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另外,针对上述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坤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如康

25   注:员工月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纳基数参考 2017 年度。
26注:此处分别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情况测算各年度、半年度的应缴纳金额。
27注:此处分别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情况测算各年度、半年度的应缴纳金额。

                                               7-7-1-3-24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泰医学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因在康泰医学首发上市完成前未能依法足额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受到有权机构处罚
或者遭受其他损失,并导致康泰医学受到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
十日内向康泰医学作出补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情况方面存
在部分法律瑕疵,但该等情形已于报告期内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且发行人未因此
受到主管部门的任何行政处罚,故该等情形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
性法律障碍。



    十、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
动。请保荐机构、律师就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原因、上述变
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发表核查意见。(反馈问题10)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的相关决议文件、相关人员辞职信、身份证复印件;(2)发行人关于上述
人员变动原因、相关职务、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二)核查结果

    1. 近两年的董事变化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近两年董事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2016年10月18日,寇国治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16年11月3日,发行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琴和史云中为公
司董事,同时选举姜大鸣、刘文远和彭勋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变化主要系
外部投资者股东提名董事以及公司出于完善治理结构的需求引进独立董事所致。

    因刘文远由于个人原因于2017年2月20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7年3
月22日,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彭勇为公司独立董事。

                               7-7-1-3-24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 近两年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近两年董事的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关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销售情况。请发行人:(1)区分发行人报告
期内主要产品类型情况说明各产品对应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及收入占比;(2)
补充披露按单生产式(MTO)、按单装配式(ATO)及库存生产式(MTS)相
结合的混合型生产模式的具体内容;(3)区分国内外市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
经销、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说明上
述相关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及与发
行人的关系、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模式及年限、是否具有
排他性,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或业务往来或其他
利益安排等(下同);(4)针对国外市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海外主流电商
平台的收入情况,区分自主贴牌模式及ODM模式,补充披露收入构成情况,并
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5)针对国内市场,补充披露代销具体
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区分网络渠道和线下渠道补充披露收入构成情况、并说
明线下渠道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区分政府采购项目及电子商务平台,补充
披露国内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此外,
说明卖断式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6)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销商的最终
销售的真实性;(7)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商平台收入的完税情况、出口海
关关税完税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8)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
重合的情形;(9)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方式及合法合规性,是否涉及
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采购项目履行的具体程序及其
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应履行政府招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律
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11)

    回复:

    (一)核查过程


                              7-7-1-3-24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明细表;(2)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相关主要销售合同(抽样);(3)发行人按单生产式(MTO)、
按单装配式(ATO)及库存生产式(MTS)三种生产模式下的生产记录(抽样);
(4)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直销、经销客户的访谈文件及网络核查记录;(5)
发行上述相关客户出具的书面声明;(6)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7)发行人
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

       (二)核查结果

       1.区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类型情况说明各产品对应的主要客户、客户
类型及收入占比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产品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血
                            13,291.0            10,896.1
氧      6,087.53   35.48%              33.73%                 24.78%     9,335.21    33.08%
                                   8                   6
类

监
                                                16,228.9
护      3,470.39   20.23%   9,358.14   23.75%                 36.92%     6,846.89    24.26%
                                                       4
类

其
中:
健
                                                12,217.1
康       989.49    5.77%    4,785.55   12.14%                 27.79%     3,190.38    11.31%
                                                       1
一
体
机

超
声      1,990.92   11.60%   4,228.94   10.73%   4,624.31      10.52%     3,496.17    12.39%
类

心
电      2,813.95   16.40%   7,042.73   17.87%   7,286.22      16.57%     4,930.59    17.47%
类

血       933.90    5.44%    1,972.03    5.00%   2,103.79       4.79%     1,217.43     4.31%
压


                                       7-7-1-3-24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类

其
        1,860.81    10.85%    3,514.09      8.92%    2,823.34          6.42%     2,393.19      8.48%
他

总      17,157.5     100.00   39,407.0      100.00   43,962.7         100.00     28,219.4     100.00
计             0         %           2          %           5             %             8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对应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及占比情况如下:

       (1)血氧类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1-1       BEURER GMBH                                     887.47       14.58%       经销商

         1-2       BEURER FAR EAST LIMITED                          17.99        0.30%       经销商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625.23       10.27%       经销商

          3        NOVIDION GMBH                                   407.18        6.69%       经销商

          4        VERIDIAN HEALTHCARE,LLC                         404.06        6.64%       经销商

          5        DRETEC CO., LTD.                                314.86        5.17%       经销商
2018
 年      6-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267.16        4.39%       经销商
 1-6
 月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6-2                                                        45.83        0.75%       经销商
                   FRANCE

          7        MANDARIN ENTERPRISE LLC                         134.51        2.21%       经销商

          8        GIMA                                            104.49        1.72%       经销商

          9        INTERMED SRL                                     95.78        1.57%       经销商

                   MPOW                  TECHNOLOGY
          10                                                        88.75        1.46%       经销商
                   CO.,LIMITED

                              合计                                3,393.33      55.74%         -

         1-1       BEURER GMBH                                    2,476.84      18.64%       经销商
2017
         1-2       BEURER FAR EAST LTD                             224.20        1.69%       经销商
 年
          2        VERIDIAN HEALTHCARE,LLC                         990.06        7.45%       经销商

                                            7-7-1-3-24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3     LORTE TECHNOLOGIES INC                843.82      6.35%     经销商

        4     IROAMS NETWORK                        615.26      4.63%     经销商

        5     NOVIDION GMBH                         456.91      3.44%     经销商

       6-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40.63      3.32%     经销商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6-2                                           83.89      0.63%     经销商
              FRANCE

        7     MONTSERRAT      COMERCIAL             332.44      2.50%     经销商
              IMPORTADORA E EXPORTADORA
              LTDA.

        8     DRETEC CO., LTD.                      305.89      2.30%     经销商

        9     GIMA                                  238.06      1.79%     经销商

        10    INTERMED SRL                          218.42      1.64%     经销商

                        合计                       7,226.41    54.37%

        1     BEURER GMBH                          1,552.60    14.25%     经销商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808.39      7.42%     经销商

        3     VERIDIAN HEALTHCARE,LLC               673.50      6.18%     经销商

        4     IROAMS NETWORK                        581.08      5.33%     经销商

       5-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61.53      4.24%     经销商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5-2                                           46.92      0.43%     经销商
2016          FRANCE
 年
        6     NOVIDION GMBH                         463.00      4.25%     经销商

        7     AMCREST TECHNOLOGIES LLC              266.56      2.45%     经销商

        8     ANA WIZ LTD                           213.09      1.96%     经销商

        9     INTERMED SRL                          204.57      1.88%     经销商

        10    PRESTIGE MEDICAL                      198.05      1.82%     经销商

                        合计                       5,469.31    50.19%         -

2015    1     BEURER GMBH                          1,183.69    12.68%     经销商



                                    7-7-1-3-24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年
          2     VERIDIAN HEALTHCARE,LLC                700.65     7.51%     经销商

          3     NOVIDION GMBH                          538.32     5.77%     经销商

         4-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363.08     3.89%     经销商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2                                            45.71     0.49%     经销商
                FRANCE

          5     LORTE TECHNOLOGIES INC                 388.34     4.16%     经销商

          6     MANDARIN ENTERPRISE LLC                299.91     3.21%     经销商

          7     ANA WIZ LTD                            263.17     2.82%     经销商

          8     AMCREST TECHNOLOGIES LLC               259.49     2.78%     经销商

          9     PRESTIGE MEDICAL                       239.13     2.56%     经销商

          10    WOWBOX S.C.                            177.07     1.90%     经销商

                          合计                       4,458.55    47.76%         -


       (2)监护类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1                                          738.97    21.29%      经销商
                司

                NATIONAL            INDUSTRIAL
           2                                          229.95      6.63%     经销商
                CORPORATION

                SILVERLINE         MEDITECH
           3                                          171.68      4.95%     经销商
                PVT.LTD./AOV INTERNATIONAL
2018            COLLATERAL       MEDICAL     PVT.
 年        4                                          115.80      3.34%     经销商
                LTD.
 1-6
 月        5    MYCRO HEALTH CARE                      88.00      2.54%     经销商

           6    河北邦润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75.97      2.19%     经销商

           7    UNITECH MEDICAL SYSTEMS                64.94      1.87%     经销商

           8    GENUINE MEDICA PVT.LTD                 63.05      1.82%     经销商

           9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5.38      1.60%     经销商

                                      7-7-1-3-24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10     DISGUA S.A.                               55.16      1.59%     经销商

                               合计                        1,658.90   47.80%         -

            1-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711.50   18.29%      经销商

            1-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43      0.03%     经销商

             2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60.39      5.99%   直接客户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3                                              511.72      5.47%     经销商
                   司

             4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59.20      4.91%   直接客户

             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1.03      4.71%     经销商
 2017
  年         6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58.92      3.84%   直接客户

                   NATIONAL             INDUSTRIAL
             7                                              329.82      3.52%     经销商
                   CORPORATION

                   SILVERLINE         MEDITECH
             8                                              299.82      3.20%     经销商
                   PVT.LTD./AOV INTERNATIONAL

             9     HI-CARE INTERNATIONAL LTD                254.81      2.72%     经销商

            10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23.80      2.39%   直接客户

                               合计                        5,153.44   55.07%         -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1                                             4,737.68   29.19%      经销商
                   司

            2-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349.18   14.48%      经销商

            2-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97.88      3.07%     经销商

 2016        3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8            1,969.98   12.14%    直接客户
  年
             4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254.41     7.73%   直接客户

             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1.54      4.08%     经销商

                   SILVERLINE         MEDITECH
             6                                              315.47      1.94%     经销商
                   PVT.LTD./AOV INTERNATIONAL

             7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276.22      1.70%   直接客户


28   注:原名称为邢台市卫生局,下同。

                                            7-7-1-3-2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员会

                NATIONAL              INDUSTRIAL
           8                                           224.19      1.38%     经销商
                CORPORATION

           9    AKAS MEDICAL                           108.43      0.67%     经销商

          10    GENUINE MEDICA PVT.LTD                 106.50      0.66%     经销商

                          合计                       12,501.47   77.03%         -

           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2.56    16.10%     经销商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2                                          1,055.57    15.42%     经销商
                司

           3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74.36      5.47%     经销商

                NATIONAL              INDUSTRIAL
           4                                           218.38      3.19%     经销商
                CORPORATION

           5    TRISMED CO., LTD                       166.12      2.43%     经销商
2015
 年        6    AKAS MEDICAL                           164.41      2.40%     经销商

                SILVERLINE         MEDITECH
           7                                           125.91      1.84%     经销商
                PVT.LTD./AOV INTERNATIONAL

           8    秦皇岛亿德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00      1.53%     经销商

           9    SONOLIFE SA DE CV                      100.66      1.47%     经销商

          10    HI-CARE INTERNATIONAL LTD               93.76      1.37%     经销商

                          合计                        3,506.73   51.22%         -


       (3)超声类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2018            DAGAMMA            ECOMMERCE
          1                                           656.36     32.97%     经销商
 年             SOLUTIONS INC.
 1-6
 月




                                      7-7-1-3-25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90.43     4.54%    经销商

        3     GlOCOMMERCE CO                          28.55     1.43%    经销商

        4     MEDICALEX SARL                          26.04     1.31%    经销商

        5     DOPRA SAS                               22.00     1.11%    经销商

        6     BAKPHARM LTD                            21.88     1.10%    经销商

              SILVERLINE MEDITECH PVT.LTD.
        7                                             14.49     0.73%    经销商
              (AOV INTERNATIONAL)

        8     SONOLIFE SA DE CV                       13.31     0.67%    经销商

        9     NOVIDION GMBH                           12.63     0.63%    经销商

        10    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11.55     0.58%    经销商

                        合计                         897.22    45.07%       -

              DAGAMMA            ECOMMERCE
        1                                            905.22    21.41%    经销商
              SOLUTIONS INC.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204.41     4.83%    经销商

        3     ANA WIZ LTD                            167.90     3.97%    经销商

        4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8.74     3.75%    经销商

        5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3.88     2.93%    经销商

        6     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66.35     1.57%    经销商
2017
 年
        7     NOVIDION GMBH                           67.11     1.59%    经销商

        8     GlOCOMMERCE CO                          57.15     1.35%    经销商

              EASY           HEALTHCARE
        9     CORPORATION ( HONG KONG                54.26     1.28%    经销商
              MEDSOURCING LIMITED)

              DROGUERIA NUNEZ AND CIA
        10                                            26.54     0.63%    经销商
              LTDA

                        合计                        1,831.56   43.31%       -

2016    1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80.95    21.21%    经销商
 年



                                     7-7-1-3-25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DAGAMMA            ECOMMERCE
          2                                             396.03     8.56%    经销商
                SOLUTIONS INC.

          3     LORTE TECHNOLOGIES INC                  353.75     7.65%    经销商

          4     ANA WIZ LTD                             165.57     3.58%    经销商

          5     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24.65     2.70%    经销商

          6     GlOCOMMERCE CO                           56.12     1.21%    经销商

          7     ORION ENTERPRISES INC.                   43.39     0.94%    经销商

          8     青岛德文郡贸易有限公司                   39.76     0.86%    经销商

          9     MANDARIN ENTERPRISE LLC                  34.72     0.75%    经销商

          10    PT SINKO PRIMA ALLOY                     29.93     0.65%    经销商

                          合计                         2,224.86   48.11%       -

          1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24.32    23.58%    经销商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421.59    12.06%    经销商

          3     ANA WIZ LTD                             123.25     3.53%    经销商

                DAGAMMA            ECOMMERCE
          4                                              98.06     2.80%    经销商
                SOLUTIONS INC.

          5     SRI SRI ENTERPRISES                      51.38     1.47%    经销商
2015
 年       6     MANDARIN ENTERPRISE LLC                  48.50     1.39%    经销商

          7     NETRONEXT PTE LTD                        44.76     1.28%    经销商

          8     嘉信康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0.07     1.15%    经销商

          9     GlOCOMMERCE CO                           36.46     1.04%    经销商

          10    ORION ENTERPRISES INC                    35.41     1.01%    经销商

                          合计                         1,723.81   49.31%       -

       (4)心电类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7-7-1-3-25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1     GIMA                                    165.36      5.88%     经销商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2                                             103.39      3.67%     经销商
              FRANCE

        3     EMAY (HK) LIMITED                      87.79      3.12%     经销商

        4     河南博尔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79.03      2.81%     经销商

              NATIONAL               INDUSTRIAL
        5                                              76.17      2.71%     经销商
2018          CORPORATION
 年
 1-6    6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3.09      2.60%     经销商
 月
        7     NARAYAN INDUSTRIES                       59.20      2.10%     经销商

        8     REXTRA CO.LTD.                           52.95      1.88%     经销商

        9     苏州智合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2.99      1.53%     经销商

              SILVERLINE          MEDITECH
       10                                              41.15      1.46%     经销商
              PVT.LTD./AOV INTERNATIONAL

                         合计                        781.12     27.76%         -

       1-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360.22     19.31%     经销商

       1-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83.94     13.97%     经销商

       1-3    北京远程京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5.19      0.07%     经销商

        2     ZDRAVO LLC                              269.58      3.83%     经销商

        3     GIMA                                    213.82      3.04%     经销商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                                             154.84      2.20%     经销商
              FRANCE
2017
 年     5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9.62      1.41%     经销商

       6-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86.80      1.23%     经销商

       6-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9.59      0.14%     经销商

       6-3    湖南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0.85      0.01%     经销商

       6-4    上海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0.16      0.00%     经销商

        7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77.61      1.10%     经销商

        8     NATIONAL               INDUSTRIAL        74.33      1.06%     经销商

                                     7-7-1-3-25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CORPORATION

        9     河南博尔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72.26      1.03%     经销商

       10     REXTRA CO.LTD.                           67.67      0.96%     经销商

                        合计                        3,476.48    49.36%         -

       1-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604.18     35.74%     经销商

       1-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60.51      4.95%     经销商

       1-3    北京金卫运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25.74      3.10%     经销商

        2     GIMA                                    270.86      3.72%     经销商

       3-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35.04      3.23%     经销商

       3-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0.16      0.00%     经销商

        4     ZDRAVO LLC                              193.68      2.66%     经销商
2016
 年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5                                             124.38      1.71%     经销商
              FRANCE

              TRIMPEKS ITH. IHR. TUR. VE TIC.
        6                                              98.92      1.36%     经销商
              A.S.

        7     SONOLIFE SA DE CV                        96.58      1.33%     经销商

        8     北京许善科技有限公司                     81.84      1.12%     经销商

        9     ROMER GLOBAL SA DE CV                    68.90      0.95%     经销商

       10     成都康健泰科技有限公司                   56.25      0.77%     经销商

                        合计                        4,417.04    60.62%         -

        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003.75     20.36%     经销商

        2     〇五单位五五三部                        285.56      5.79%    直接客户

        3     GIMA                                    145.11      2.94%     经销商
2015
        4     ZDRAVO LLC                              144.97      2.94%     经销商
 年
        5     SONOLIFE SA DE CV                       140.75      2.85%     经销商

       6-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32.26      2.68%     经销商

       6-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23.51      2.51%     经销商

                                     7-7-1-3-25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7                                             131.86      2.67%     经销商
                FRANCE

          8     REXTRA CO.LTD.                           84.83      1.72%     经销商

          9     成都康健泰科技有限公司                   78.09      1.58%     经销商

          10    北京世纪今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0.77      1.44%     经销商

                          合计                        2,341.47    47.49%         -


       (5)血压类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1     GIMA                                     71.79      7.69%     经销商

          2     NOOR ENTERPRISES                         69.99      7.49%     经销商

          3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9.10      4.19%     经销商

          4     PT SINKO PRIMA ALLOY                     34.75      3.72%     经销商

                SHENZHEN HUGE CREATION CO.,
          5                                              24.31      2.60%     经销商
2018            LIMITED
 年
 1-6      6     MELDIC LTDA.                             16.25      1.74%     经销商
 月
          7     COLLATERAL MEDICAL PVT. LTD.             15.17      1.62%     经销商

          8     QUEENS MARKETING SERVICES                12.36      1.32%     经销商

          9     长春津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73      1.15%     经销商

          10    嘉信康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52      1.13%     经销商

                          合计                          304.99    32.66%         -

          1-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317.64     16.11%     经销商

          1-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98.92     10.09%     经销商
2017
          1-3   北京远程京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20      0.06%     经销商
 年
          2     PT SINKO PRIMA ALLOY                     52.65      2.67%     经销商

          3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2.14      2.64%     经销商


                                       7-7-1-3-25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4     NOOR ENTERPRISES                         36.24      1.84%     经销商

       5-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30.55      1.55%     经销商

       5-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93      0.20%     经销商

        6     GIMA                                     33.79      1.71%     经销商

        7     ROMER GLOBAL SA DE CV                    30.65      1.55%     经销商

        8     BEJAIA EQUIPMENT MEDICAL                 27.55      1.40%     经销商

        9     深圳市同安邦科技有限公司                 22.01      1.12%     经销商

        10    河北德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56      1.04%     经销商

                        合计                         827.85     41.98%         -

       1-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608.92     28.94%     经销商

       1-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6.31      5.53%     经销商

       1-3    北京金卫运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2.77      2.51%     经销商

        2     北京世纪今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6.58      3.64%     经销商

        3     GIMA                                     51.72      2.46%     经销商

        4     RAZTEB AMIR CO.                          46.64      2.22%     经销商

       5-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39.54      1.88%     经销商
2016
 年
       5-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0.68      0.03%     经销商

        6     ROMER GLOBAL SA DE CV                    31.82      1.51%     经销商

        7     ORION ENTERPRISES INC.                   28.91      1.37%     经销商

        8     深圳市同安邦科技有限公司                 24.80      1.18%     经销商

        9     成都康健泰科技有限公司                   20.51      0.98%     经销商

        10    SONOLIFE SA DE CV                        18.68      0.89%     经销商

                        合计                        1,117.89    53.14%         -

        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34.92     19.30%     经销商
2015
 年
        2     北京世纪今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8.48      7.27%     经销商


                                     7-7-1-3-25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客户类型

          3-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9.54      1.60%     经销商

          3-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9.44      1.60%     经销商

          4     GIMA                                     36.86      3.03%     经销商

          5     成都康健泰科技有限公司                   34.62      2.84%     经销商

          6     SONOLIFE SA DE CV                        23.01      1.89%     经销商

          7     ROMER GLOBAL SA DE CV                    21.71      1.78%     经销商

          8     嘉信康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97      1.72%     经销商

          9     INFODATA SYSTEMS SRL                     19.50      1.60%     经销商

          10    REXTRA CO.LTD.                           18.30      1.50%     经销商

                          合计                         537.34     44.14%         -

       2.补充披露按单生产式(MTO)、按单装配式(ATO)及库存生产式(MTS)
相结合的混合型生产模式的具体内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主要采用按单生产式(MTO)、按单装配式(ATO)
及库存生产式(MTS)相结合的混合型生产模式。通过销售、生产、采购等部门
整体运作实现产品的高效生产。上述三种模式具体如下:

       (1)按单生产式(MTO)又称按订单生产(make-to-order),是指根据客
户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来进行生产安排,接到订单才安排生产计划,无订单则
不安排生产计划。对于定制化程度较高的客户订单,公司一般采用该模式生产。

       (2)按单装配式(ATO)又称按订单装配式生产(Assemble-to-Order),
主要是指针对客户对部分参数或产品的某些功能项提出的具体定制要求,然后在
标准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定制化生产以满足客户需求。对于定制化程度较低的客
户,公司一般采用该模式生产。

       (3)库存生产式(MTS)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按照公司质量控制规
范, 生产一定数量的标准化产品并进行库存储备,后续市场需求反馈结果及产
品库存数量情况,确定下一批次产品的生产时间与数量。针对无定制化要求的标
准产品,公司一般采用该模式生产。

                                       7-7-1-3-25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区分国内外市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销、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
  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说明上述相关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
  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模式及年限、是否具有排他性,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或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等(下同)。

       (1)报告期内区分国内外直销、经销收入构成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销售收入明细表,区分国内外市场,报告期内发行
  人的经销、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直销、经销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直销、经销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国内
销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直销    255.16      7.04%     2,281.30    17.73%       4,308.74    19.43%       746.72      7.60%

                                                       17,869.0
经销   3,367.33    92.96%    10,586.25    82.27%                   80.57%      9,079.60    92.40%
                                                          3

                                                       22,177.7
合计   3,622.50    100.00%   12,867.55    100.00%                 100.00%      9,826.31    100.00%
                                                          7

       2)国外市场直销、经销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市场直销、经销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国外
销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直销   2,973.68    21.97%     5,220.91    19.67%       3,785.29    17.38%       2,428.50    13.20%

       10,561.3                                        17,999.6
                   78.03%    21,318.56    80.33%                   82.62%      15,964.67    86.80%
经销          3                                               9

       13,535.0                                        21,784.9                              100.00
合计              100.00%    26,539.47   100.00%                  100.00%      18,393.17
              0                                               8                                  %

       (2)报告期内区分国内外市场,发行人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及占

                                         7-7-1-3-25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比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国内直销前五大客户

                                                                      占国内直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1    陕西中铁养老管理有限公司                   11.53         4.52%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药品仪器检验
             2                                                9.43         3.70%
                  所

2018 年      3    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8.49         3.33%
 1-6 月
             4    汕头潮南民生医院                            6.12         2.40%

             5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1.62         0.64%

                              小计                           37.19        14.59%

             1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60.39        24.56%

             2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59.20        20.13%

             3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58.92        15.73%
2017 年
             4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24.99         9.86%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80.79         3.54%

                              小计                         1,684.29       73.82%

             1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9.98       45.72%

             2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254.41       29.11%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76.22         6.41%
2016 年
             4    大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9.91         5.34%

             5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6.96         0.86%

                              小计                         3,767.48       87.44%


                                     7-7-1-3-26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     〇五单位五五三部                      285.56        38.24%

           2     秦皇岛日报社广告部                     47.01         6.30%

           3     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7.80         2.38%
2015 年
           4     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               16.92         2.27%

           5     海阳市中医医院                         16.07         2.15%

                             小计                      383.36        51.34%

                              国内经销前五大客户

                                                                 占国内经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1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44.69        22.12%

           2     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              214.55         6.37%

           3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78.48         5.30%
2018 年
 1-6 月
           4     橙意家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14.98         3.41%

           5     河南博尔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98.99         2.94%

                             小计                     1,351.69       40.14%

          1-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835.87       17.34%

          1-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411.07       13.33%

          1-3    北京远程京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6.38         0.06%

          2-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951.32       18.43%

          2-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6.00         0.15%

2017 年   2-3    湖南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18         0.01%

          2-4    上海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0.16         0.00%

           3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23.47         4.94%

           4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2.01         4.18%

           5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18.31         2.06%

                             小计                     6,405.77       60.50%

2016 年    1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758.76       26.63%

                                      7-7-1-3-26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3,356.72        18.79%

            2-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15.29         2.88%

            2-3   北京金卫运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73.38         2.09%

            3-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683.39        15.02%

            3-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99.02         2.79%

             4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85.35         5.51%

             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1.54         3.70%

                              小计                   13,833.45        77.41%

             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239.87        13.66%

             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2.56        12.14%

             3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55.57        11.63%

2015 年      4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30.78        10.25%

            5-1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20.30         5.73%

            5-2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62.29         1.79%

                              小计                    5,011.37        55.20%

       2)报告期内,公司国外市场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市场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占国外直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国外直销前五大客户

             1    BADR AL SAMAA POLY CLINIC              52.94         1.78%

             2    KISTLER MORSE AUTOMATION LTD           10.69         0.36%
2018 年
             3    1/HISHAM AHMED M. ZARRUG                3.49         0.12%
 1-6 月
             4    INTERNICK TOMASZ IDZIK                  2.27         0.08%

             5    PT JITRON INDONESIA                     1.63         0.05%


                                     7-7-1-3-26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国外直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小计                      71.02         2.39%

           1     EHYA MEDICAL EQUIPMENT               16.36         0.31%

           2     KISTLER MORSE AUTOMATION LTD          8.02         0.15%

           3     RADIOMIDUN EHF                        3.26         0.06%
2017 年    4     128 DREAM FOUNTAIN CORPORATION        3.06         0.06%

                 AL MALEK CO.,FOR MEDICAL
           5                                           2.86         0.05%
                 INSTRUMENTS

                            小计                      33.56         0.63%

           1     EHYA MEDICAL EQUIPMENT                4.10         0.11%

                 NEW-TELECOM
           2                                           2.65         0.07%
                 TELECOMMUNICATION JSC

                 THINKING CODE TECHNOLOGIES PVT
           3                                           2.59         0.07%
2016 年          LTD

           4     ROSE MARY HANSSEN                     2.08         0.06%

           5     TELEHEALTH NETWORKS                   1.96         0.05%

                            小计                      13.38         0.36%

           1     TAJYAR                                8.71         0.36%

           2     KISTLER MORSE AUTOMATION LTD          4.41         0.18%

           3     PASCAL DAUBNEY                        3.39         0.14%
2015 年
           4     RADIOMIDUN EHF                        2.05         0.08%

           5     BERNARD VILLAMIL SO KUA               1.74         0.07%

                            小计                      20.29         0.84%

                                                              占国外经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国外经销前五大客户

          1-1    BEURER GMBH                         887.48         8.40%
2018 年
          1-2    BEURER FAR EAST LTD                  17.99         0.17%
 1-6 月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739.74         7.00%

                                   7-7-1-3-26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国外直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3                                              665.44         6.30%
                 INC.

           4     NOVIDION GMBH                            435.17         4.12%

          5-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267.16         2.53%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5-2                                             158.42         1.50%
                 FRANCE

                            小计                        3,171.40        30.02%

          1-1    BEURER GMBH                            2,476.90        11.62%

          1-2    BEURER FAR EAST LTD                      224.88         1.05%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1,066.43         5.00%

                 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3                                            1,011.14         4.74%
                 INC.
2017 年
           4     VERIDIAN HEALTHCARE,LLC                  990.09         4.64%

          5-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40.63         2.07%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247.31         1.16%
          5-2
                 FRANCE

                            小计                        6,457.38        30.28%

           1     BEURER GMBH                            1,552.63         8.63%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1,178.77         6.55%

           3     VERIDIAN HEALTHCARE,LLC                  673.52         3.74%

          4-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61.63         2.56%
2016 年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2                                             178.08         0.99%
                 FRANCE

           5     IROAMS NETWORK                           581.08         3.23%

                            小计                        4,625.71        25.70%

           1     BEURER GMBH                            1,183.85         7.42%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863.56         5.41%
2015 年
           3     VERIDIAN HEALTHCARE,LLC                  700.65         4.39%

           4     NOVIDION GMBH                            559.83         3.51%

                                   7-7-1-3-26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国外直销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

         5-1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363.63         2.28%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5-2                                           183.95         1.15%
               FRANCE

                          小计                       3,855.47        24.16%

    (3)报告期内区分国内外市场,发行人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相关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声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全国企业
信用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等网站的查询,报告期内,区分国内外市场,发行人直销、
经销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国内直销、经销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①陕西中铁养老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6,200万元,股权
结构为中铁宏达资产管理中心持股51.6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48.39%,
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从事医疗项目、养老项目的
开发与管理,与公司自2018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②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药品仪器检验所,军队单位,与公司自2018
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③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
院,与公司自2011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④汕头潮南民生医院,2005年8月成立,民营合资医院,注册资本18,000万
元,互惠国际有限公司持股70%,汕头市潮南区明安里贸易有限公司持股30%,
与公司自2011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⑤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2016年10月成立,系沧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从事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与公司自2017年开始合作,合
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⑥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衡水市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大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均系政府部门,与公司合作模式均为

                                 7-7-1-3-26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招标采购模式,不具备排他性。上述单位与公司合作开始时间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                            合作开始时间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

大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 年

    ⑦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1980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450,000万元,系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主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工作。与公司自2016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
购,不具备排他性。

    ⑧〇五单位五五三部,军队单位,与公司自2015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招
标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⑨秦皇岛日报社广告部,系政府事业单位部门,与公司自2015年开始合作,
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⑩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
权结构为河北冀银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86%,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00%,石家庄高新区梓捷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5.00%,闫振法持股7.50%,王红
彬、张振友、张四喜、闫文平、高树桐、李玉槐各持股2.50%,王秀文持股1.65%,
赵忠义、吴振宇、王立辉、赵建芬、吴云栋各持股1.00%。主要从事各类化工用
品的生产、销售。与公司自2014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
性。

    海阳市中医医院,系公立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与公司自2015年开始合作,
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7-7-1-3-26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国内经销前五大客户

    ①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注册资本
1,425.572万元,股权结构为北京健康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0.00%,童少军
持股15.24%,孙素凤持股13.33%,涂立持股12.14%,陈阳持股9.29%。主要从事
的业务为健康一体机、健康小屋、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产品(包括健康档案系统
(EHR)、村卫生室系统、乡镇卫生院信息系统、社区卫生信息系统等),新一
代以电子病历(EMR)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综合解决方
案等。与公司自2014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②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1,700万元,系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为乐普(深圳)国
际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持股51.00%,王佳持股30.63%,蒋圣玖持股9.19%,珠海德
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29%,吴祈耀持股2.14%,丁越持股1.84%,
刘建斌持股0.92%。主要从事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医疗仪器的研发、生产、
销售。与公司自2016年12月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③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实
际控制人为高仕翠,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贸易业务,与公司自2016年开始合作,
合作模式为经销,不具备排他性。

    ④橙意家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2,300.628
万元,股权结构为张丹持股23.20%,上海中卫安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15.00%,橙心橙意(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26%,
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V. 持股10.64%,珠海睿达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持股9.17%,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6.99%,段瑞芝持股5.53%,苏州泰弘景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12%,
南通乔景天助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49%,北京重山远为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持股3.04%,天津安正路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01%,黄
建持股1.25%,王秋然持股0.91%,北京康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87%,周凤
娟持股0.26%,代小格持股0.26%。主要从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管理的专业服务。
与公司自2014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7-7-1-3-26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⑤河南博尔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300万元,
股权结构为于博持股66.67%,翟晓莉持股33.33%,实际控制人为于博,主要从
事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业务。与公司自2017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
不具备排他性。

    ⑥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4,098.3607
万,股权结构为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78%,北京金宏大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7.00%,刘春雨持股12.44%,穗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00%,穗甬康源(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0%,北京远程富安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持股2.89%,北京远程金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89%,
北京雷昂瑞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0%,北京中科远程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持股2.00%,北京远程心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0%,北京远程
中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韩善春,致力于远程心血
管病专科医疗联合体的医院管理公司,专注于心血管医疗联合体预防、治疗、康
复业务。与公司自2014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⑦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
系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善春,主要从
事医疗器械的销售业务。与公司自2016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
备排他性。

    ⑧北京远程京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为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友安医院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30%,实际控制人为韩善春,主要从事医院管理业务。与公司自2017年开
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⑨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5,000万
元,系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联体、健康管理中
心的建设运营、健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大健康产业的相关经营活动。与
公司自2012年起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⑩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系东软熙康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联体、健康管理中心的建设


                               7-7-1-3-26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运营、健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大健康产业的相关经营活动。与公司自2012
年起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湖南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1,010万元,系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联体、健康管理中心的建
设运营、健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大健康产业的相关经营活动。与公司自
2017年起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上海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50万元,系沈
阳东软熙康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
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医联体、健康管理中心的建设运营、健康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等大健康产业的相关经营活动。与公司自2017年起开始合作,合作模式
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卫 宁 健 康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成 立 于 2004 年 4 月 , 注 册 资 本
160,759.217万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253,周炜、王英夫妇为实际控
制人,卫宁健康是专注于医疗健康信息化的上市公司,致力于提供医疗健康卫生
信息化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人们的就医体验和健康水平。与公司自2015年起开始
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备排他性。

    北京金卫运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
系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善春,主要从
事医疗器械的销售业务。与公司自2016年开始合作,合作模式为合同采购,不具
备排他性。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系 Jingdong E-COMMERCE ( TRADE )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商业务,与公司自2012年开始合作,合作模
式为代销,不具备排他性。

    3)国外直销客户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国外直销客户主要系偶发性客户,且报告期内金额较小,公司无法
与上述客户取得联系,其基本情况无法取得。



                                     7-7-1-3-26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4)国外经销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国外经销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BEURER GMBH

    公司名称                          BEURER GMBH

    注册资本                          4,000,000 元欧元

    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28 日

   实际控制人                        Macro Roland Bühler

    主营业务                      经营预防、诊断用医疗器械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② BEURER FAR EAST LTD

    公司名称                       BEURER FAR EAST LTD.

    注册资本                              200,000 元港币

    成立时间                          1997 年 4 月 9 日

   实际控制人                        Macro Roland Bühler

    主营业务                 家用电器批发,家用商品出口贸易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③LORTE TECHNOLOGIES INC

    公司名称                      LORTE TECHNOLOGIES INC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6 年 11 月 8 日

   实际控制人                              Nancy Deng

    主营业务                          经营医疗器械贸易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④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INC.

    公司名称             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INC.

                            7-7-1-3-27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注册资本                           1,2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18 日

   实际控制人                    Mithusun Kunaseharan

    主营业务                  通过网络经销母婴医疗设备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⑤NOVIDION GMBH

    公司名称                      NOVIDION GMBH

    注册资本                            25,000 欧元

    成立时间                       2009 年 9 月 15 日

   实际控制人                          Muzaffer Erbas

    主营业务                    零售、批发,在线销售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⑥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公司名称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0 年 1 月 12 日

   实际控制人                     Harvey P. Diamond

    主营业务         主要经营外科以及诊疗设备的生产,批发及零售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⑦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FRANCE

    公司名称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FRANCE

    注册资本                       418.0536 万欧元

    成立时间                       1962 年 7 月 11 日

   实际控制人                     Harvey P. Diamond

    主营业务                             商品贸易


                         7-7-1-3-27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⑧VERIDIAN HEALTHCARE,LLC

      公司名称                      VERIDIAN HEALTHCARE,LLC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26 日

     实际控制人                         STEVEN M. BISULCA

      主营业务                          医学、医院用设备贸易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⑨IROAMS NETWORK

      公司名称                           IROAMS NETWORK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4 年 9 月 13 日

     实际控制人                                Sanjay Gupta

                      公司通过其网站从事医疗设备和技术分销业务。产品主要包括脉
      主营业务
                                  冲血氧计、红外温度计、诊断设备等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上述主要客户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客户除与发行人正常业务产生的资金、业务往来外,
无其他业务、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针对国外市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海外主流电商平台的收入情况,区分
自主贴牌模式及ODM模式,补充披露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大
客户基本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国外电商平台收入情况如下:




                                 7-7-1-3-27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占外                      占外                     占外                      占外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销%                       销%                      销%                       销%

  EBAY         1,747.05 12.91%          3,499.98      13.19%      3,052.48    14.01%         2,125.14    11.55%

 AMAZO
                  357.47     2.64%       499.41       1.88%        359.85      1.65%         173.84      0.95%
   N

  速卖通          286.58     2.12%       470.55       1.77%        200.49      0.92%          93.45      0.51%

  WISH            248.22     1.83%       278.77       1.05%        37.61       0.17%           5.34      0.03%

  沃尔玛          76.69      0.57%       154.14       0.58%             -           -           -           -

 其他平台         89.13      0.66%       144.92       0.55%        47.54       0.22%          34.36      0.19%

 电商平台
               2,805.14 20.73%          5,047.75      19.02%      3,697.96    16.97%         2,432.13    13.22%
   小计

 外销收入     13,535.00          -      26,539.47          -     21,784.98          -       18,393.17       -

       (2)公司外销收入中自主品牌模式及ODM模式收入情况

       公司出口按产品是否贴公司品牌划分,分为两种模式,即自主品牌模式和
 ODM模式。自主品牌模式指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当地以自有品牌销售;ODM指公
 司运用自主设计能力和技术,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产品,并以其授权的品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中自主品牌模式及ODM模式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名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自主
          8,234.89       60.84%      16,514.80      62.23%     14,580.48     66.93%        12,186.78     66.26%
品牌

ODM       5,300.11       39.16%      10,024.67      37.77%      7,204.50     33.07%         6,206.39     33.74%

外销
       13,535.00      100.00%        26,539.47    100.00%      21,784.98    100.00%        18,393.17    100.00%
收入

       (3)公司外销收入中自主品牌模式及ODM模式前五大客户情况




                                                  7-7-1-3-2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外销收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入比例

一、自主品牌模式前五大客户

           1                 NOVIDION GMBH              411.64        3.04%

           2                     GIMA                   291.90        2.16%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3                                            158.42        1.17%
2018 年                      FRANCE
 1-6 月
           4                 REXTRA CO.LTD.             124.38        0.92%

           5            MYCRO HEALTH CARE               123.09        0.91%

                               小计                   1,109.43        8.20%

           1                 NOVIDION GMBH              545.08        2.05%

           2                     GIMA                   430.40        1.62%

           3        HI-CARE INTERNATIONAL LTD           429.99        1.62%

2017 年              MONTSERRAT COMERCIAL
           4       IMPORTADORA E EXPORTADORA            338.62        1.28%
                             LTDA.

           5                  ZDRAVO LLC                311.66        1.17%

                               小计                   2,055.75        7.75%

           1                 NOVIDION GMBH              486.02        2.23%

           2                     GIMA                   416.56        1.91%

                 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3                                            405.64        1.86%
                            INC.
2016 年
           4                  ANA WIZ LTD               374.57        1.72%

           5     NATIONAL INDUSTRIAL CORPORATION        334.10        1.53%

                               小计                   2,016.89        9.25%

           1                 NOVIDION GMBH              559.83        3.04%

           2                  ANA WIZ LTD               386.96        2.10%

2015 年    3     NATIONAL INDUSTRIAL CORPORATION        327.97        1.78%

           4             SONOLIFE SA DE CV              321.50        1.75%

           5         LORTE TECHNOLOGIES INC             240.86        1.31%


                                      7-7-1-3-27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外销收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入比例

                               小计                   1,837.12        9.98%

二、ODM 模式前五大客户

          1-1                 BEURER GMBH               887.48        6.56%

          1-2            BEURER FAR EAST LIMITED         17.99        0.13%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699.36        5.17%

2018 年          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3                                            665.44        4.92%
 1-6 月                     INC

           4         VERIDIAN HEALTHCARE,LLC            377.42        2.79%

           5                 DRETEC CO., LTD            314.64        2.32%

                               小计                   2,962.33       21.89%

          1-1                 BEURER GMBH             2,476.84        9.33%

          1-2            BEURER FAR EAST LIMITED        224.20        0.84%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984.83        3.71%

           3         VERIDIAN HEALTHCARE,LLC            888.96        3.35%
2017 年
                 DAGAMMA ECOMMERCE SOLUTIONS
           4                                            751.75        2.83%
                            INC

           5                IROAMS NETWORK              615.26        2.32%

                               小计                   5,941.84       22.38%

           1                  BEURER GMBH             1,552.60        7.13%

           2             LORTE TECHNOLOGIES INC         950.37        4.36%

           3         VERIDIAN HEALTHCARE,LLC            673.47        3.09%
2016 年
           4                IROAMS NETWORK              580.42        2.66%

           5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461.53        2.12%

                               小计                   4,218.39       19.36%

           1                  BEURER GMBH             1,146.62        6.23%

2015 年    2         VERIDIAN HEALTHCARE,LLC            686.51        3.73%

           3             LORTE TECHNOLOGIES INC         622.71        3.39%


                                      7-7-1-3-27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外销收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入比例

             4       DRIVE DEVILBISS HEALTHCARE                      363.08        1.97%

             5        MANDARIN ENTERPRISE LLC                        346.56        1.88%

                             小计                                  3,165.48       17.20%

    上述部分客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之“3.区分国内
外市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销、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
大客户基本情况,说明上述相关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实际控
制人、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模
式及年限、是否具有排他性,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
或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等(下同)”部分所述,其余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GIMA

         公司名称                                    GIMA

         注册资本                                 364,000 欧元

         成立时间                             1965 年 10 月 4 日

        实际控制人                                  无法取得

         主营业务                           药物及其他货物批发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②REXTRA CO.LTD

         公司名称                             REXTRA CO.LTD

         注册资本                                  19,169 EUR

         成立时间                                    1990 年

        实际控制人                                Reichardt Geza

         主营业务                        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③MYCRO HEALTH CARE


                                    7-7-1-3-27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名称                      MYCRO HEALTH CARE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8 年

    实际控制人                             Prakash Kotapati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心电图机、病人监护仪、注射泵的进出口业务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④HI-CARE INTERNATIONAL LTD

     公司名称                  HI-CARE INTERNATIONAL LTD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无法取得

    实际控制人                                无法取得

                                 批发医疗用品,消耗品和医疗
     主营业务
                                                设备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⑤MONTSERRAT COMERCIAL IMPORTADORA E EXPORTADORA
LTDA.

                         MONTSERRAT COMERCIAL IMPORTADORA E
     公司名称
                                 EXPORTADORA LTDA.

     注册资本                               R$50.000,00

     成立时间                          1997 年 7 月 22 日

    实际控制人         MARIA MONTSERRAT SADA BERGADA CASTRO

     主营业务                    医学和医院用品的进出口业务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⑥ANA WIZ LTD

     公司名称                              ANA WIZ LTD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4 年



                             7-7-1-3-27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实际控制人                                  Alan Pirgon

    主营业务                    供应和分发食品和婴儿医疗保健产品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⑦NATIONAL INDUSTRIAL CORPORATION

    公司名称                  NATIONAL INDUSTRIAL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03 年 11 月 6 日

   实际控制人                            Mrs. Shobha Nagpal

    主营业务         主要经销病人监护仪、心电图机、制氧机、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⑧SONOLIFE SA DE CV

    公司名称                            SONOLIFE SA DE CV

    注册资本                             Ps$50,000.00 Pesos

    成立时间                                     1992 年

   实际控制人                                    Troy Lee

                     进口和销售设备、机械,以及放射学和超声波的全系列用品和配
    主营业务
                                                 件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⑨DRETEC CO., LTD

    公司名称                             DRETEC CO., LTD

    注册资本                                   9,000 万日元

    成立时间                              1997 年 6 月 2 日

   实际控制人                                 Takeshi Chikura

    主营业务                   主要经营家庭日常用品等设备的进出口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⑩MANDARIN ENTERPRISE LLC

                                7-7-1-3-27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名称                   MANDARIN ENTERPRISE LLC

      注册资本                              2 万美金

      成立时间                              2006 年

     实际控制人                             Gaokuo

      主营业务                         医疗/医院设备销售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                           否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Gaokuo的母亲邓令铮持有康泰
投资5.2411%的股份。

    ZDRAVO LLC



        公司名称                            ZDRAVO LLC

        注册资本                              无法取得

        成立时间                              2012 年

       实际控制人                            Valerii Los

        主营业务                     医药制造以及医疗设备销售

    合作是否具有排他
                                                   否
        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上述主要客户出具的说明或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MANDARIN ENTERPRISE LLC外,发
行人上述其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上述主要
客户除与发行人正常业务产生的资金、业务往来外,无其他业务、资金往来、亦
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5.针对国内市场,补充披露代销具体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区分网络渠道和
线下渠道补充披露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线下渠道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区
分政府采购项目及电子商务平台,补充披露国内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
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此外,说明卖断式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

    (1)国内代销具体业务模式、结算方式

                              7-7-1-3-27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针对国内市场的不同客户群体,公司采用了经销、直销相结合,辅以代销的
  销售模式。国内经销主要通过传统渠道向国内经销商分销公司产品,再由国内经
  销商销售给终端用户;国内直销主要分为:针对政府采购项目,公司会直接参与
  招投标,中标后根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针对家庭及个人用户,公司主要通过天
  猫、京东、美囤妈妈等电子商务平台,向终端用户直接销售产品。

       除此之外,公司还通过网络渠道(京东自营、京东FBP)及线下渠道(连锁
  药店)进行代销。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以经销、直销为主,代销金额占比较
  小。针对国内经销,公司亦采用卖断式经销的模式。

       京东自营指发行人与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发
  行人根据其下的采购订单发货到京东仓库,并与其通过结算单以实销实结的方式
  进行结算并进行收入确认;京东FBP,为京东商城的一种经营模式,卖家在京东
  销售商品,京东提供仓储来管理所销售商品,京东负责完成购物订单配送和收款,
  并由京东开具发票给消费者,卖家承担仓储和配送费用;连锁药店进行代销指发
  行人与各连锁药店签订代购销合同,发行根据其采购订单发货至其指定地点,并
  与其通过结算单以实销月结或压批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并进行收入确认。

       (2)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中网络渠道和线下渠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名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网络
        112.25      3.10%     752.04     5.84%         1,277.02    5.76%       1,015.43    10.33%
渠道

线下
       3,510.25    96.90%   12,115.51   94.16%        20,900.76   94.24%       8,810.88    89.67%
渠道

内销
       3,622.50   100.00%   12,867.55   100.00%       22,177.77   100.00%      9,826.31   100.00%
收入

       (3)公司国内市场中线下渠道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线下收入
       日期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号                                                                 比例



                                        7-7-1-3-28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占线下收入
    日期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号                                                       比例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1                                          744.69         21.21%
                                     司

                 2       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           214.55          6.11%

                 3      成都康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78.48          5.08%
2018 年 1-6 月
                 4     橙意家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14.98          3.28%

                 5     河南博尔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98.99          2.82%

                                小计                       1,351.69        38.50%

                 1-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835.87        15.15%

                 1-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411.07        11.65%

                 1-3   北京远程京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6.38          0.05%

                 2-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951.32        16.11%

                 2-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6.00          0.13%

                 2-3     湖南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18          0.01%
   2017 年
                 2-4     上海熙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0.16          0.00%

                 3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60.39          4.63%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4                                          523.47          4.32%
                                     司

                 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2.01          3.65%

                                小计                       6,747.85        55.70%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1                                         4,758.76        22.77%
                                     司

                 2-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3,356.72        16.06%

                 2-2   北京晟康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15.29          2.47%
   2016 年
                 2-3   北京金卫运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73.38          1.79%

                 3-1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683.39        12.84%

                 3-2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99.02          2.39%


                                       7-7-1-3-28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占线下收入
        日期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号                                                                         比例

                     4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9.98             9.43%

                     5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254.41             6.00%

                                           小计                                15,410.95            73.75%

                     1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239.87            14.07%

                     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2.56            12.51%

                            广东健康在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3                                                          1,055.57            11.98%
                                          司
       2015 年
                     4-1          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20.30              5.91%

                     4-2        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62.29              1.84%

                     5                〇五单位五五三部                           285.56              3.24%

                                           小计                                 4,366.15            49.55%

         上述客户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之“3.区分国内外市场,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销、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
  本情况,说明上述相关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主
  营业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模式及年限、
  是否具有排他性,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或业务往来
  或其他利益安排等(下同)”部分所述。

         (4)报告期内,公司国内直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名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政府
                 -          -      1,684.29       73.83%        3,759.48   87.25%          285.56     38.24%
采购

网络
           85.39     33.47%          369.39       16.19%         283.55     6.58%           87.82     11.76%
平台

其他
          169.77     66.53%          227.62        9.98%         265.71     6.17%          373.33     50.00%
直销


                                                  7-7-1-3-28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名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小计          255.16       100.00%       2,281.30   100.00%       4,308.74   100.00%        746.72    100.00%

         (5)公司国内直销中政府采购及电子商务平台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国内直
       日期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销比例

  一、政府采购前五大客户

                       1                            -                                       -                -

                       2                            -                                       -                -

                       3                            -                                       -                -
   2018 年
    1-6 月             4                            -                                       -                -

                       5                            -                                       -                -

                                             小计                                           -                -

                       1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60.39         24.56%

                       2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59.20         20.13%

                       3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58.92         15.73%
   2017 年
                       4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24.99          9.86%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80.79          3.54%

                                             小计                                  1,684.29          73.83%

                       1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9.98          45.72%

                       2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254.41          29.11%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76.22          6.41%
   2016 年
                       4               大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9.91          5.34%

                       5                   〇五单位五五二部                            28.96          0.67%

                                             小计                                  3,759.48          87.25%



                                                    7-7-1-3-28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国内直
 日期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销比例

           1             〇五单位五五三部           285.56       38.24%

           2                      -                        -              -

           3                      -                        -              -
2015 年
           4                      -                        -              -

           5                      -                        -              -

                           小计                     285.56       38.24%

二、前五大电子商务平台

           1                美囤妈妈                 44.30       17.36%

           2                  天猫                   31.56       12.37%

           3                  京东                    7.23        2.84%
2018 年
 1-6 月
           4                  蜜芽                    1.06        0.41%

           5                 楚楚街                   0.86        0.34%

                           小计                      85.01       33.32%

           1                美囤妈妈                271.03       11.88%

           2                  蜜芽                   29.63        1.30%

           3                  京东                   28.14        1.23%
2017 年
           4                  天猫                   40.78        1.79%

           5                 楚楚街                   0.39        0.02%

                           小计                     369.97       16.22%

           1                美囤妈妈                176.09        4.09%

           2                  京东                  105.90        2.46%

           3                  1 号店                  0.66        0.02%
2016 年
           4                  1 药网                  0.57        0.01%

           5                      -                        -              -

                           小计                     283.22        6.58%


                                  7-7-1-3-28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国内直
 日期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销比例

           1                 京东                        61.31       8.21%

           2                1 药网                        8.06       1.08%

           3                     -                            -              -
2015 年
           4                     -                            -              -

           5                     -                            -              -

                          小计                           69.37       9.29%

    上述客户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之“3.区分国内外市场,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销、直销的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各自对应的前五大客户基
本情况,说明上述相关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主
营业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模式及年限、
是否具有排他性,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或业务往来
或其他利益安排等(下同)”部分所述。

    (6)卖断式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

    卖断式经销,指发行人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后,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即转移
至经销商,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6.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销商的最终销售的真实性。

    针对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销商的最终销售的真实性,本所律师通过以下方式
进行了核查:

    (1)查询主要经销商的工商信息

    本所律师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了国内主要经销商
的工商信息,并通过取得发行人主要经销商的海外资信报告获取了该等经销商的
基本情况。

    (2)主要经销商的收入核查

    本所律师抽取了主要经销商的部分合同、发货单、验收单或签收单、付款凭
证等资料,对部分主要经销商涉及政府招投标项目,本所律师还抽取了相关的招

                                 7-7-1-3-28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投标资料,对部分主要经销商涉及最终客户对经销商进行验收的,本所律师抽取
了部分最终客户对主要经销商的验收单进行核对。

    (3)访谈主要经销商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进行了访谈,以了解其基本情况,并
核实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另外,该等主要经销商也出具了交易真实
性承诺并提供了部分最终销售客户的信息明细表。

    综上,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可以合理确认
发行人主要经销商的最终销售的真实性。。

    7.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商平台收入的完税情况、出口海关关税完税情况
及其合法合规性

    经查询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出口的产品关税税率为 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2]39 号)的规定,发行人出口销售业务适用“免、抵、退”税收政策,报
告期内出口退税率按出口货物范围适用不同的税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境内境外电商平
台收入两种。第一,对于境内电商平台收入分为三种情况:一部分收入是直接开
票给电商平台如京东自营;一部分收入是直接开票给电子商务平台的买家;另有
一部分收入已经销售但对应买家不需要开票,发行人作为无票收入。上述三种方
式都进行了纳税申报。第二,发行人作为跨境零售电商,对于境外电商平台相关
产品,主要由物流企业代理报关出口,少部分由公司自行报关上述情形下,发行
人在电商平台的收入已及时纳税,发行人出口的产品因属于免关税出口产品,故
不存在缴纳的情形。

    根据秦皇岛海关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一直严格遵守有关海关监管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有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
境(包括不限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等违反海关
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未曾因违反海关监管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
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能按照税收法律规定按期申报缴
                               7-7-1-3-28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纳款税款,未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电商平台或出口收入均已依法纳税或
符合相关税收征管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无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
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8.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供应商和客户
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产品/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购原材料名
 目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件及其他
销售                         -       -       8.59      0.02    0.99      0.00     0.98      0.00
        类

        多参数监护
采购    仪、监护仪           -       -       7.95      0.05          -      -           -       -
        立式支架

2、深圳市中豪生物电子有限公司

        病人监护
        仪、配件及
销售    其他、脉搏      1.30     0.01        3.28      0.01    5.12      0.01     7.47      0.03
        血氧仪、心
        电图机

        监护仪立式
采购                    8.40      0.11      12.82      0.08    2.77      0.02           -       -
        支架

3、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

        脉搏血氧
        仪、病人监
        护仪、配件
销售                   14.88     0.09       19.68      0.05   45.18      0.10    52.56      0.18
        及其他、超
        声多普勒胎
        儿心率仪

采购    电源板、主           -       -       0.02      0.00   16.50      0.10    35.32      0.21
        机、打印机


                                         7-7-1-3-28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销售产品/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购原材料名
 目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盖板

4、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肺活量计、
销售                        -      -            -       -          -      -     5.60      0.02
       脉搏血氧仪

       手持式脂肪
采购                        -      -       0.00      0.00          -      -           -       -
       仪

5、秦皇岛市迈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脉搏血氧
       仪、电子血
销售                        -      -            -       -     0.02     0.00     0.07      0.00
       压计、配件
       及其他

采购   医用脱脂棉           -      -       0.15      0.00     0.08     0.00     0.16      0.00

6、北京纳雄医用技术有限公司

       配件及其他
销售                        -      -            -       -     4.44     0.01     8.89      0.03
       类

       模块、CO2
采购                        -      -            -       -          -      -     2.45      0.00
       采样管

7、郑州迈斯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超声多普勒
销售                        -      -            -       -          -      -     8.55      0.03
       胎儿心率仪

采购   电子体温计      2.40     0.03       6.28      0.04     4.31     0.02     5.68      0.03

8、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配件及其他
销售                        -      -       1.97      0.00     3.42     0.01           -       -
       类

       CMS50K 上
       壳、SP750
采购                        -      -       3.19      0.02    16.45     0.09    27.01      0.16
       门、SP750
       主体

9、北京新时代展望科技有限公司

       配件及其他
销售                  71.29     0.41     117.61      0.30   108.25     0.24    78.34      0.28
       类

                                       7-7-1-3-28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销售产品/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购原材料名
 目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集成电路、
       光学传感
采购                  50.75      0.65      81.42      0.54    40.93     0.24    84.61      0.51
       器、NMOS
       管等

10、石家庄市英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   心电工作站            -      -            -       -          -      -     0.51      0.00

       血红蛋白分
采购                         -      -       0.88      0.01     4.19     0.02     0.26      0.00
       析仪

11、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便携式心电
销售   计、配件及            -      -            -       -          -      -     0.04      0.00
       其他

       集成电路、
采购                 167.73      2.15     326.92      2.16   197.51     1.14   109.65      0.66
       无源晶体

12、天津市思达商贸有限公司

       康泰云健康
销售                         -      -            -       -     0.08     0.00     0.60      0.00
       PHMS

       血压计、电
采购   子体温计、            -      -       1.12      0.01     9.66     0.06   207.59      0.13
       防护表

13、秦皇岛市桐郁商贸有限公司

       脉搏血氧
销售   仪、臂式电            -      -            -       -     0.34     0.00           -       -
       子血压计

       水溶性线切
       割液、EDM
采购                   8.04      0.10       2.28      0.02     0.23     0.00           -       -
       用油、抗磨
       液压油

14、秦皇岛康悦天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康泰云健康
销售                         -      -            -       -     0.26     0.00           -       -
       PHMS

采购   电脑主机、     57.57      0.74     156.15      1.03   468.77     2.70    75.04      0.45
       扫码枪、主
                                        7-7-1-3-28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销售产品/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购原材料名
 目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网卡、
        网线、路由
        器、电脑硬
        盘等

15、深圳深超换能器有限公司

        B 型超声诊
销售                         -      -            -       -     0.43     0.00    57.57      0.74
        断设备

        探头、穿刺
采购                   20.84     0.27     122.29      0.81   105.42     0.61     1.16      0.01
        架

16、北京富集康诺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    病人监护仪           -      -       0.23      0.00          -      -           -       -

采购    高频电刀        2.34     0.03       4.75      0.03     6.60     0.04    11.00      0.07

17、陕西华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心电图机、
        TLC 动态心
        电图仪、动
销售    态血压监护     58.79     0.34     107.60      0.27          -      -           -       -
        仪、脉搏血
        氧仪、配件
        及其他

        超声多普勒
采购                    0.34     0.00            -       -          -      -           -       -
        儿监护仪

18、NOVIDION GMBH

        血氧仪、胎
销售                  435.17     2.50     545.08      1.37   486.02     1.10   559.83      1.97
        心仪、配件

采购    涡轮                 -      -            -       -     2.68     0.02           -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供应商和客户重叠的总金额和占比较小。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叠的情形主要源于以下几种情况:①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供应
商,出于其临时性、应急性的需求,会向公司零星购买产品;②公司的贸易型客
户由于业务发展,经销符合公司生产、销售需求的新产品,也会成为公司的供应
商。

                                        7-7-1-3-29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9.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方式及合法合规性,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
法违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采购项目履行的具体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
是否存在应履行政府招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的方式主要为展会
推介、上门拜访、参与招投标项目及进行广告宣传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政府采
购项目如下:

序                                                       是否履行招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                     中标日期
号                                                        投标程序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
1                                                           是         2015.11.23
           健康一体机采购项目            委员会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2                                                           是         2016.10.21
           健康一体机购置项目            委员会

                                  衡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3          医疗专用健康一体机                               是         2016.12.16
                                         委员会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4                                                           是         2016.11.16
           健康一体机购置项目            委员会

     宁夏村卫生健康一体机配置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
5                                                           是         2015.10.10
                  目                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理市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采   大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6                                                           是         2016.5.11
                购项目                     局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
7             健康一体机                                    是         2016.12.26
                                        育委员会

     根据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性证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经发行人
确认,发行人及发行人主要业务经办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商业贿赂等重大违法犯
罪行为。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获取客户过程中不存在商业
贿赂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
均已履行政府招标程序。
                                  7-7-1-3-29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十二、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
“301调査”结果公布了拟加征关税的中国商品建议清单,在USTR的拟征税清
单中也包括了部分医疗器械,公司少量产品也在其中。请发行人:(1)区分报
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进出口国家和地区,补充披露对应的收入构成情况;(2)根
据目前发行人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相关国家和地区对发行人的产
品是否采取贸易保护程序、是否存在贸易摩擦,说明涉及的发行产品的类型、
数量、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占比,补充披露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绩的具
体影响,并作相应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
见。(反馈问题12)

        回复:

        (二)核查结果

        1.区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进出口国家和地区,补充披露对应的收入构成情
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数据统计,发行人的主要出口国家和地
区的销售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国家
                      占外销               占外销                  占外销                 占外销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31.37                  35.02
 美国      4,224.28   31.21%   8,324.48                 7,629.82              5,892.53    32.04%
                                             %                      %

                                            25.95                  25.45
 欧盟      3,474.74   25.67%   6,886.57                 5,543.58              5,176.71    28.14%
                                             %                      %

                                                                   10.45
 印度      1,543.08   11.40%   2,459.97     9.27%       2,277.21              1,806.55     9.82%
                                                                    %

加拿大     762.36     5.63%    1,215.74     4.58%       565.69     2.60%       206.97      1.13%

 日本      371.66     2.75%    442.95       1.67%       255.17     1.17%       205.54      1.12%

中国香     325.78     2.41%    380.77       1.43%        12.59     0.06%        96.58      0.53%

                                          7-7-1-3-29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国家
                      占外销               占外销                   占外销                 占外销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港

巴基斯
           239.34     1.77%    345.64       1.30%        258.84     1.19%       150.61      0.82%
  坦

土耳其     173.79     1.28%    279.59       1.05%        480.26     2.20%       283.89      1.54%

孟加拉     154.00     1.14%    217.61       0.82%        148.56     0.68%       145.21      0.79%

印度尼
           161.59     1.19%    268.42       1.01%        124.29     0.57%       219.41      1.19%
  西亚

墨西哥     194.56     1.44%    685.55       2.58%        633.07     2.91%       733.55      3.99%

 巴西      212.69     1.57%    649.49       2.45%        295.26     1.36%       148.55      0.81%

 埃及       60.62     0.45%     84.07       0.32%        227.57     1.04%       282.64      1.54%

阿根廷      78.66     0.58%    342.66       1.29%        171.65     0.79%       291.43      1.58%

 南非       10.90     0.08%    459.87       1.73%        234.85     1.08%       244.35      1.33%

 韩国       42.69     0.32%    112.13       0.42%        69.02      0.32%       228.35      1.24%

乌克兰      37.26     0.28%    364.42       1.37%        225.59     1.04%       162.78      0.89%

                               23,519.9     88.61                   87.93
 合计     12,422.49   89.17%                            19,153.02              16,275.65   88.50%
                                  3          %                       %

外销收                100.00   26,539.4    100.00                   100.00                  100.00
          13,535.00                                     21,784.98              18,393.17
  入                    %         7          %                        %                       %

        2.根据目前发行人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相关国家和地区对发行
人的产品是否采取贸易保护程序、是否存在贸易摩擦,说明涉及的发行产品的
类型、数量、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占比,补充披露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
绩的具体影响,并作相应风险提示。

        (1)根据目前发行人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相关国家和地区对
发行人的产品是否采取贸易保护程序、是否存在贸易摩擦。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为美国、
欧盟及印度等,具体出口产品类型及对应的国家和地区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7-7-1-3-29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书正文“六、”之 “ 3. 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类型及对应的国家和地
区情况,补充披露各出口产品是否均取得境外注册证书,是否符合出口国家和地
区的法律法规规定”部分所述。

    1. 美国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出口至美国的医疗器械产品因中美贸易摩擦导致被加征25%的进口关税,如
该等贸易保护措施持续并升级,则会对发行人产品的美国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
响,中美贸易摩擦的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依据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
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并发布征税产品清单,其中第一轮对约340
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7月6日实施,第二轮约160亿中国
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清单于2018年8月7日正式确定,并于2018年8月23日实施。
该清单主要涉及技术领域,如医疗器械、高铁设备、机器人、航天航空等行业,
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医疗器械产品也在本次征税清单范围内。

    2018年6月16日,中国政府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
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
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2018年6月16日,在中国政府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
品加征25%的关税后,美国政府于2018年6月18日发表总统声明,声明称如果中
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美国将进一步对原产于中国的价值2,000亿美元的商品,额
外征收10%的关税,如果中国再一次对美国商品增加关税,美国政府将再对另外
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额外关税。

    2018年7月5日,中国海关总署宣布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第5号
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将在美方的加征关税措施生效
后即行实施。

    2018年8月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于2018年7月10日宣布的拟对
                               7-7-1-3-29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华2,000 亿美元产品加征关税的税率,从10%提高到25%,书面意见评论截止日
期为2018 年9月5日。

    2018年9月18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
税的公告》,美国时间2018年9月17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于2018年9月24日起,对
原产于中国的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并将于2019年1月1日将加征
关税税率上调至25%。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美双方政府就本次贸易摩擦在积极进行磋商
谈判,尚未有和解迹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美国政府因中美贸易摩擦采取的加征关税措施,如未
来仍在持续并升级,则会对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的产生一定的
不利影响,进而会影响发行人未来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水平。

    2. 报告期内其他前十大出口国家或地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报告期内其他前十大出口国家或地区,不存在对发行人出口的相关医疗器械
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或存在贸易摩擦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中美贸
易摩擦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医疗器械产品的其他前十大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不存
在影响发行人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的贸易保护措施或贸易摩擦。

    (2)说明涉及的发行产品的类型、数量、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占比,
补充披露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并作相应风险提示。

    根据发行人的测算,本次中美贸易摩擦涉及发行人出口美国的产品类型及其
报告期内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数量(台/套)                收入                  占外销收入

                                2018 年 1-6 月

血氧类                406,933                    2,419.14                 17.87%



                                 7-7-1-3-29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类型   数量(台/套)           收入                 占外销收入

超声类              19,318                  616.72                   4.56%

监护类               1,006                  273.88                   2.02%

心电类               2,785                  358.42                   2.65%

血压类               5,810                  244.67                   1.81%

其他产品               525                  311.44                   2.30%

  合计             436,377                 4,224.27                 31.21%

                             2017 年度

血氧类             791,783                 5,197.62                 19.58%

超声类              34,350                 1,058.54                  3.99%

监护类               1,916                  523.37                   1.97%

心电类               3,904                  691.71                   2.61%

血压类               8,478                  365.56                   1.38%

其他产品               672                  487.68                   1.84%

  合计             841,103                 8,324.48                 31.37%

                             2016 年度

血氧类             674,208                 4,692.48                 21.54%

超声类              59,975                 1,381.95                  6.34%

监护类               1,001                  327.28                   1.50%

心电类               2,293                  472.71                   2.17%

血压类               7,017                  296.20                   1.36%

其他产品             1,005                  459.20                   2.11%

  合计             745,499                 7,629.82                 35.02%

                             2015 年度

血氧类             510,952                 3,798.42                 20.65%

超声类              52,957                  959.15                   5.21%


                             7-7-1-3-29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类型     数量(台/套)             收入                占外销收入

监护类                   584                   162.54                   0.88%

心电类                 1,827                   330.92                   1.80%

血压类                 3,717                   158.53                   0.86%

其他产品                 644                   482.97                   2.63%

  合计               570,681                  5,892.53                 32.04%

    根据发行人国际贸易部及部分美国客户的反馈,由于发行人的出口产品在美
国市场销售的价格优势较大,即使将来加征25%的关税,相比其他品牌的同类产
品仍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根据发行人的测算,基于维护客户合作关系的角度,
假如发行人未来销往美国的出口产品被加征的25%的进口关税全部由发行人承
担,模拟对发行人2017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影响,2017年,公司销往美
国的产品金额为8,324.48万元,如加征25%关税,关税金额为2,081.12万元,占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39,780.45万元的5.2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中美贸易摩擦
事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关于发行人的推广方式。报告期内发行人宣传会展费金额分别为
648.65万元、670.41万元、595.92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国内外主要客户推广的具体方式及其合法合规性;(2)宣传会展费对应的具体
内容、支付对象、定价公允性、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反馈问题13)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参与的主要宣传会展
的相关协议、费用支付凭证、会展资料等;(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招投标项
目的相关合同、招投标文件等资料;(3)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合规性证明;(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机关院出具的《检察机关

                                7-7-1-3-29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或确认文件。

    (二)核查结果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国内外主要客户推广的具体方式及其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国内外主要客
户推广的主要方式如下:

    (1)展会推介

    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参加 Medica(德国杜塞尔多夫)、Arab Health(阿
联酋迪拜)、FIME(美国)、广交会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国内外各类
医疗器械专业展会或综合性贸易展会累计达 260 余次,通过展会与采购商进行面
对面的洽谈和开发。

    (2)上门拜访

    销售人员通过网络搜索、同行业公司或现有客户介绍,了解目标市场的其他
采购商信息后,由销售人员进行登门拜访,进行产品推介和客户开发。

    (3)投标政府采购项目

    通过参加国内政府采购招标,向政府部门推广,增加公司影响力。

    (4)广告宣传

    除上述对主要客户的推广方式外,发行人报告期内还通过在《秦皇岛日报》、
《秦皇岛晚报》等报刊上刊登广告,在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上购买竞价排名,
通过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推广,或者印制并派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方式对
潜在客户进行推广,进而开发有意向的客户。

    根据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无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未曾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

    另外,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机关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综上,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国内外主要客户的推广方式
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7-7-1-3-29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宣传会展费对应的具体内容、支付对象、定价公允性、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抽样核查相关凭证资料,报告期内,发行
人宣传会展费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具体内容              支付对象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展位费        展会组织方或其指定的公司        153.56    295.28      271.80      328.58

  展台搭建费         展台搭建服务提供商            59.82    121.60       89.46      101.85

 展会配套费用          配套服务提供商              3.68      23.30       46.34       22.20

  会展费小计                 -                    217.06    440.18      407.60      452.63

   样品赠送            不涉及款项支付              7.29     110.66      164.83       65.84

 宣传材料领用          不涉及款项支付              6.35      16.73       10.55       27.13

广告及媒介宣传   展牌制作公司或印刷公司,报
                                                   5.48      26.64       87.33      102.43
      费               社、网站等媒体

     其他                    -                       -       1.72         0.09       0.62

广告宣传费小计               -                     19.12    155.75      262.80      196.02

    合计                     -                    236.17    595.92      670.41      648.65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宣传会展费主要包括展位费、展台搭建费
和广告及媒介宣传费,样品赠送系领用自产产品做销售推广,不涉及款项支付。
上述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展位费

     展位费系公司参加展会租用展台产生的费用。展会举办前,主办方会向潜
在参展单位发出邀请函,并列明标准展位的单价,参展单位根据实际租用标准展
位的个数支付展位费。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发生
的展位费分别为 328.58 万元、271.80 万元、295.28 万元和 153.56 万元,同期发
行人参加展会的次数分别为 88 次、69 次、70 次和 39 次,展位费的波动具有合
理性。此外,展位费是面向所有参展单位的公开报价,定价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2)展台搭建费

                                    7-7-1-3-29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展台搭建费系公司参加展会发生的展位设计、展具租用、搭台及清理费用。
参加中小型展会时,公司会向主办方或其指定的公司租用展架等展具,定价依据
面向所有参展商的公开报价确定。当参加如 Medica(德国杜塞尔多夫)、FIME
(美国)、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时,公司会租用较大的展台并聘
请专业服务提供商进行设计、搭台等。公司在几家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并
确定价格。其中,方案的报价是根据结构、材料、辅料和人工价格计算而得,若
需要展台搭建服务,公司均会进行一定范围的询价,展台搭建费具备一定的公允
性。

    (3)广告及媒介宣传费

    广告及媒介宣传费系公司制作展牌或在媒体上刊登广告所支出的费用。其
中,报刊等媒体均有公开的广告报价;展牌制作的供应商较为分散,价格在双方
平等协商后确定。因此,广告及媒介宣传费具备一定的公允性、合理性。

    综上,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宣传会展费定价相对公允,
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十四、关于发行人主营业务采购情况。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主要原材
料、能源的类别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应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及方式、采
购数量、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采购渠道及其合法合规性,上述供应商的基本
情况,上述供应商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是否具备从事生产经营
业务的全部资质,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认定其作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是否对外采购核心
技术、产品等情况,如有,说明相关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单价及定价公允性,
是否存在依赖;(3)报告期发行人外协加工环节及关键工序是否交由外协单位
实现,相关供应商情况、交易金额及占比、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
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
查过程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14)

       回复:

       (一)核查过程

                                 7-7-1-3-3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入库明细表,
并进行分原材料、分供应商的统计;(2)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与公司签订的业
务合同,并对发行人采购流程进行了穿行测试;(3)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
商进行了实地走访,确认与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4)公司主要供应商的营业
执照,并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对公司主要供
应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核查;(5)发行人关于核心技术情况的说明;(6)报告
期内公司外购产品清单及销售收入明细表,对公司核心产品进行了统计;(7)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清单,对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情况进行了分类统计,
并抽查了相关业务合同;(8)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阅了发行人外协供
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取得了外协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利益输送安排等
情况的声明。

     (二)核查结果

     1.区分主要原材料、能源的类别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应前五大供应商的采
购内容及方式、采购数量、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采购渠道及其合法合规性,
上述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上述供应商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是否
具备从事生产经营业务的全部资质,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
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认定其作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1)区分主要原材料、能源的类别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应前五大供应商
的采购内容及方式、采购数量、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采购渠道及其合法合规
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采购入库明细表及相关采购合同及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_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_二极管、电子元
器件_显示器件及配件、组装用料_金属件、组装用料_阅读器、组装用料_组装用
液晶屏及配件,主要能源为电力。




                                 7-7-1-3-30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报告期内,区分主要原材料类别、主要能源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量、
金额、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①电子元器件_集成电路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pcs)     (万元)    (元/pcs)

                                     2018 年 1-6 月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770,893     491.45            2.78

 2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827,520     242.49            2.93

 3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71,941     167.40            2.49

 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137,600      96.06            0.31

 5      文晔领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375,300      91.96            2.45

                                       2017 年度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136,477     689.89            2.20

2-1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1,455,956     580.70            3.99

2-2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395,100      124.79           3.16

 3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2,767     317.80            3.96

 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31,480     193.26            0.30

 5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565,110     137.24            2.43

                                       2016 年度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642,273     838.81            3.17

2-1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1,836,137     811.36            4.42

2-2     北京利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92         0.07           7.71

 3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38,600     197.51            3.67

 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370,340     139.66            0.32

 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5,129     119.96            3.93



                                      7-7-1-3-30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pcs)     (万元)     (元/pcs)

                                        2015 年度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5,506,574     997.41               1.81

 2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2,342,456     974.15               4.16

 3       北京融坤佳业科技有限公司                        915,905     211.01               2.30

 4       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762,537     191.16               2.51

 5       北京亿芯伟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76,618     176.53              10.00

       注: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系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的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018 年 1-6 月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3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5       文晔领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017 年度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1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2     北京利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3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7-7-1-3-30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5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016 年度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3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015 年度

 1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2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集成电路、磁隔
 3      北京融坤佳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离

 4      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5      北京亿芯伟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               合同采购

       ②电子元器件_二极管

                                         二极管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2018 年 1-6 月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970,000       289.46             2.98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1,104,000       98.36             0.89

 3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19,776,000       64.23             0.03

 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1,161,877       13.25             0.11

 5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15,638        7.64             0.03

                                       2017 年度

                                      7-7-1-3-30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极管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1,782,000      653.64             3.67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2,597,100      229.11             0.88

 3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18,224,750       61.13             0.03

 4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406,400       56.99             0.03

 5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2,985,700       33.66             0.11

                                     2016 年度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1,827,000      704.32             3.86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1,648,881      147.69             0.90

 3      北京怡兴科恒科技有限公司                     7,708,200       25.13             0.03

 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1,620,900       22.45             0.14

 5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21,450       19.57             0.03

                                     2015 年度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1,627,000      626.84             3.85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1,368,059      121.27             0.89

 3      北京怡兴科恒科技有限公司                    13,021,350       42.99             0.03

 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2,469,400       34.37             0.14

 5      北京君耀雷神电子有限公司                      877,500        21.05             0.2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的二极管主要包括光敏管、发光管等,具体
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二极管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018 年 1-6 月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光敏管                          合同采购


                                    7-7-1-3-30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极管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发光管                       合同采购

 3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发光二级管                   合同采购

                                        TVS 管、普通二级管、
                                        双二极管、稳压二极
 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管、稳压管、肖特基
                                        二极管

 5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光二极管                   合同采购

                                   2017 年度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光敏管                       合同采购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发光管、光敏管               合同采购

                                        发光二极管、普通二
 3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极管、稳压二极管

 4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光二极管                   合同采购

                                        TVS 管、普通二级管、
                                        双二极管、稳压二极
 5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管、稳压管、肖特基
                                        二极管

                                   2016 年度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光敏管                       合同采购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发光管、光敏管               合同采购

                                        发光二极管、稳压二
 3     北京怡兴科恒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极管

                                        TVS 管、普通二极管、
 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双二极管、稳压二极           合同采购
                                        管、肖特基二极管

 5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光二极管                   合同采购

                                   2015 年度

 1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光敏管                       合同采购

 2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发光管、光敏管、蓝           合同采购


                                  7-7-1-3-30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极管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色灯带

                                            发光二极管、稳压二
 3      北京怡兴科恒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极管

                                            TVS 管、发光二极管、
                                            普通二极管、双二极
 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管、稳压二极管、肖
                                            特基二极管

 5      北京君耀雷神电子有限公司            放电管                           合同采购

       ③电子元器件_显示器件及配件

                              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配件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2018 年 1-6 月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464,741       392.80              8.45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42,930       163.39             38.06

 3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5,795       104.33             13.77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332        54.29              7.51

 5      北京中电鱼鹰科技有限公司                         3,000         9.05             30.17

                                       2017 年度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1,079,059      923.34              8.56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50,649       187.44             37.01

 3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9,568       114.91              9.61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832        62.76              8.06

 5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165        12.70             20.60

                                       2016 年度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1,487,137    1,464.39              9.85



                                      7-7-1-3-30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配件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2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8,904       291.27              9.74

 3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60,648      228.03             37.60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6,906        83.15              6.07

 5      北京阿瑞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452       28.77             27.52

                                       2015 年度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601,437       454.40              7.56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133,622       447.36             33.48

 3      北京阿瑞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3,970      219.21             29.63

 4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1,548      128.12             30.84

 5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2,534        72.62              4.21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显示器件及配件的采购内容如下表所
示:

                              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配件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018 年 1-6 月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STN 段码液晶屏、TFT
 3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液晶屏

                                           STN 段码液晶屏、TN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段码液晶屏

 5      北京中电鱼鹰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2017 年度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7-7-1-3-30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配件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STN 段码液晶屏、TFT
 3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液晶屏

                                           STN 段码液晶屏、TN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段码液晶屏

 5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2016 年度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2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3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STN 段码液晶屏、TN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段码液晶屏

 5      北京阿瑞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2015 年度

 1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3      北京阿瑞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4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OLED 屏                         合同采购

                                           STN 段码液晶屏、TN
 5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段码液晶屏

       ④组装用料_金属件

                                   组装用料-金属件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2018 年 1-6 月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186,682      155.39             8.32


                                      7-7-1-3-30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金属件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2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105,773        58.22           5.50

 3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120,683       52.67           0.10

 4       深圳市深鼎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90,822        11.53           0.40

 5       东莞市利恒钟表有限公司                         3,500         8.47          24.19

                                        2017 年度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272,626       231.02           8.47

 2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429,752      112.51           0.11

 3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190,681       103.40           5.42

 4       青县金睿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1,308        14.38         109.91

 5       东莞市利恒钟表有限公司                         7,254        13.30          18.34

                                        2016 年度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511,465       327.02           6.39

 2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365,911       71.49           0.11

 3       青县天睿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1,036        34.12         329.33

 4       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3,681        16.45          44.68

 5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34,772        13.93           4.01

                                        2015 年度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408,497       340.40           8.33

 2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552,930       73.73           0.10

 3       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5,652        27.01          47.79

 4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40,422        21.04           5.21

 5       深圳市尊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361,452       19.43           0.1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金属件的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7-7-1-3-31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金属件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018 年 1-6 月

                                          各类产品金属支架、固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定座、固定板、压板等

                                          各类产品金属支架、固
 2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定座、固定板、压板等

                                          各类产品电池正负极
 3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弹片、挡片、弹簧、金          合同采购
                                          属支架、压紧件等

                                          各类产品电池正负极
 4     深圳市深鼎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弹片、弹簧、挡片、电          合同采购
                                          极片等

                                          充电防尘盖、螺钉、产
 5     东莞市利恒钟表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品上壳组、下壳组

                                      2017 年度

                                          各类产品金属支架、固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定座、固定板、压板等

                                          各类产品电池正负极
 2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弹片、挡片、弹簧、金          合同采购
                                          属支架、压紧件等

                                          各类产品金属支架、固
 3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定座、固定板、压板等

                                          垫片、六通托架、上壳、
 4     青县金睿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台车、下壳、心电盒

                                          充电防尘盖、螺钉、产
 5     东莞市利恒钟表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品上壳组、下壳组

                                      2016 年度

                                          各类产品金属支架、固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定座、固定板、压板等

                                          各类产品电池正负极
 2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弹片、挡片、弹簧、金          合同采购
                                          属支架、压紧件等

 3     青县天睿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垫片、六通托架、上壳、        合同采购

                                     7-7-1-3-31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金属件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台车、下壳、心电盒

 4      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上壳                             合同采购

                                            产品侧面接口板、后壳
 5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主体支架、平台固定               合同采购
                                            板、防护罩等

                                        2015 年度

                                            各类产品金属支架、固
 1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定座、固定板、压板等

                                            各类产品电池正负极
 2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弹片、挡片、弹簧、金             合同采购
                                            属支架、压紧件等

 3      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产品上壳、门、主体等             合同采购

                                            产品模块铝架、支架、
 4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固定板、背板、钣金件             合同采购
                                            等

                                            电池弹簧、电池正负极
 5      深圳市尊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弹片、弹簧等

       ⑤组装用料_阅读器

                                   组装用料—阅读器

序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号                                                             (万元)        (元/pcs)

                                      2018 年 1-6 月

 1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3,400            233.93              688.03

 2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197             19.06              967.72

 3      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0.84              844.83

                                        2017 年度

 1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3,605            241.69              670.44

 2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454             31.04              683.76


                                       7-7-1-3-31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阅读器

序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号                                                            (万元)        (元/pcs)

 3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142            13.74              967.62

 4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4             0.45              188.03

 5      北京明泰智卡科技有限公司                       3             0.18              598.29

                                       2016 年度

 1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9,657              700.16              725.03

 2      北京华昌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912              626.38              791.68

 3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4,000              273.50              683.76

 4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3,168              253.54              800.31

 5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2             0.04              192.31

                                       2015 年度

 1      北京华昌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719              916.03              781.66

 2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801            80.68         1,007.29

 3      淘宝商城                                       2             0.01               5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阅读器供应商的主要采购内容如下所示:

                                   组装用料—阅读器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018 年 1-6 月

 1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身份证阅读器                     合同采购

 2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蓝牙阅读器                       合同采购

 3      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蓝牙阅读器                       合同采购

                                       2017 年度

                                           身份证阅读器、身份证
 1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阅读器控制板

 2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阅读器                     合同采购

                                       7-7-1-3-31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阅读器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蓝牙阅读器、身份证阅
 3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读器

 4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非接触 IC 卡阅读器              合同采购

                                             非接触 IC 卡阅读器、
 5        北京明泰智卡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身份证阅读器

                                         2016 年度

 1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身份证阅读器                    合同采购

                                             蓝牙阅读器、身份证阅
 2        北京华昌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读器、指纹仪模块

 3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阅读器                    合同采购

                                             蓝牙阅读器、身份证阅
 4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读器

 5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非接触 IC 卡阅读器              合同采购

                                         2015 年度

                                             身份证阅读器、磁卡阅
 1        北京华昌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读器、非接触 IC 卡阅            合同采购
                                             读器、指纹仪模块

                                             身份证阅读器、蓝牙阅
 2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读器

 3        淘宝商城                           磁卡阅读器                 网络订单采购

         ⑥组装用料_组装用液晶屏及配件

                                组装用料-组装用液晶屏及配件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2018 年 1-6 月

     1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10,077        273.85            271.75

     2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64       117.19            262.52



                                        7-7-1-3-31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组装用液晶屏及配件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数量
                                                            (万元)     (元/pcs)

 3       北京上积电科技有限公司                     1,420        20.87        147.00

 4       北京华田信科电子有限公司                    870          9.29        106.84

 5       深圳市伦丰科技有限公司                     1,000         3.34         33.42

                                    2017 年度

 1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16,321       442.73        271.26

 2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483       215.41        100.27

 3       北京上积电科技有限公司                     4,350        62.46        143.59

 4       上海浦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899        57.72        303.93

 5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2,100        25.13        119.66

                                    2016 年度

 1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892       301.90        131.88

 2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16,837       241.89        143.66

 3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6,399       156.86        245.13

 4       北京精英海霖科技有限公司                   3,125        52.33        167.45

 5       北京华田信科电子有限公司                   2,256        41.21        182.68

                                    2015 年度

 1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21,841       359.17        164.45

 2       北京精英海霖科技有限公司                   6,118       114.64        187.38

 3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5,596       107.29        191.73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5,712        31.99          2.54

 5       深圳市腾江鑫电子有限公司                   4,991        31.32         62.7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组装用液晶屏及配件供应商的主要采购内容如下所示:

                         组装用料-组装用液晶屏及配件


                                    7-7-1-3-31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2018 年 1-6 月

                                       LED 背光驱动板、TFT
 1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液晶屏

                                       TFT 液晶屏、TFT 液晶
 2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屏 MODULE、触摸板

 3      北京上积电科技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4     北京华田信科电子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5      深圳市伦丰科技有限公司         触摸板                      合同采购

                                    2017 年度

                                       LED 背光驱动板、TFT
 1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液晶屏

                                       TFT 液晶屏、TFT 液晶
 2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屏 MODULE、触摸板

 3      北京上积电科技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4     上海浦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5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2016 年度

 1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触摸板          合同采购

                                       TFT 屏、TFT 液晶屏、
 2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触摸板

 3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4     北京精英海霖科技有限公司        TFT 屏、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5     北京华田信科电子有限公司        TFT 屏、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2015 年度

                                       TFT 液晶屏、TFT 屏、
 1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触摸板

 2     北京精英海霖科技有限公司        TFT 屏、TFT 液晶屏          合同采购

                                       TFT 液晶屏、LED 背
 3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合同采购
                                       光驱动板、TFT 屏

                                  7-7-1-3-31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组装用料-组装用液晶屏及配件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4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背光板                         合同采购

 5           深圳市腾江鑫电子有限公司            TFT 液晶屏、触摸板             合同采购

         ⑦主要能源—电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其唯一供应商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
皇岛供电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采购数量(生产用电)、金额及单价情况如
下表所示:

     电力       单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金额       万元               69.96            132.95         112.21              122.53

     数量        度           1,058,014           2,022,107       1,781,175         1,914,569

     单价       元/度              0.66              0.65           0.63                 0.64

         2)报告期,区分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主要供应商的定价公允性、采购渠道及
其合法合规性

         根据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主要供应商的
访谈记录及其出具的相关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主要原
材料供应商的定价模式为市场定价,定价公允;与上述主要能源供应商的定价模
式系国家统一定价,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区分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主要供应商采购渠道如下表所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渠道

     1       北京阿瑞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贸易商

     2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4       北京华昌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5       北京华田信科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6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贸易商

                                             7-7-1-3-31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渠道

 7     北京精英海霖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8     北京君耀雷神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9     北京明泰智卡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10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11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12     北京融坤佳业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13     北京上积电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14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贸易商

15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16     北京怡兴科恒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17     北京亿芯伟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贸易商

18     北京中电鱼鹰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19     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贸易商

20     东莞市利恒钟表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21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22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23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24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25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26     北京利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27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28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29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0     秦皇岛佳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1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7-7-1-3-31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渠道

  32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3    青县金睿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4    青县天睿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5    上海浦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贸易商

  36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7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8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39    深圳市伦丰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40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限公司                          贸易商

  41    深圳市深鼎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42    深圳市腾江鑫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43    深圳市尊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44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限公司                          贸易商

  45    淘宝商城                                        贸易商

  46    文晔领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贸易商

  47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贸易商

  48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贸易商

  49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50    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商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均从正规加工商或贸易商
处采购,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均签订了正式采购合同或订单,公司采购渠道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亦不存在因违法违规采购受到主管部门
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上述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上述供应商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
似、是否具备从事生产经营业务的全部资质

                                   7-7-1-3-31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上述供应商提供的工商资料并经访谈该等主要供应商进行确认,上述供
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10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魏晓晨,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产品设计。(企业依法自
          北京阿瑞斯供应链
  1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
                             OLED/LCD 显示屏的代理销售,向行业客户提供产品方案设
                             计、物料打包采购、OEM/ODM 生产品质管理

                             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李永毅,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集成电路产品、智能卡(IC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
  2                          卡)产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承
          术有限公司
                             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主营业务为:智能卡,金融卡,读写卡器具,无线写
                             卡终端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22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郑路,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机械电器设
          北京富百纳微电子
  3                          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科技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的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2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为尹春雷,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北京华昌联合电子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4
          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密码键盘、免填单自助键盘、磁卡/
                             条码阅读器、ID 卡阅读器、磁卡读写机、磁卡/条码委托查
                             询机、ID 查询机等产品的销售

                             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5 日,注册资本 230 万元,法定代表人
          北京华田信科电子   为王坤,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货物进
  5                          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
          有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主营业务:液晶显示面板(LCD)及液晶显示模组


                                    7-7-1-3-32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LCD module)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7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孙桂芝,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电子
                          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北京佳瑞欣科技发
 6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展有限公司
                          动。)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的代理销售以及电子产品及方
                          案的自主开发、推广和服务。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金融支付、
                          信息安全、智能交通、医疗设备、网络通讯、汽车电子、智
                          能家居、智能穿戴等行业。

                          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打定代表
                          人为牛海昆,经营范围为: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工艺品、
                          五金交电、日用品、文化用品、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金
       北京精英海霖科技
 7                        属材料、电子产品、医疗器械 I、II 类;工程勘察设计;承
       有限公司
                          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
                          业务:电子元器件的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15 日,注册资本 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黄少仙,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
       北京君耀雷神电子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8
       有限公司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防雷电子
                          元器件的销售。

                          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7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洪峰,经营范围为:软件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销售
                          工艺美术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
       北京明泰智卡科技   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9
       有限公司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
                          业务:身份证识别仪、磁条刷卡器、二代证阅读器、明泰读
                          写器、卡片印刷制作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0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杨怡如,经营范围为: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企业依法自主选
       北京普星达科技有
10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限公司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电子元器
                          件的销售

                                 7-7-1-3-3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1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曹在兴,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北京秋田微电子科   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企业
 11
       技有限公司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中小型液晶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器及触摸屏的销
                          售。

                          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桑建国,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
       北京融坤佳业科技   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企业依
12
       有限公司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半
                          导体产品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叶建新,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代理进出口、
       北京上积电科技有
13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代理销
                          售。

                          成立于 2002 年 2 月 3 日,注册资本为 400 万,法定代表人
                          为许太荣,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器件和元
                          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北京世伟泰电子技
14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术有限公司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的代理
                          销售。

                          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37,400 万,法定代
                          表人为王幼君,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智能卡
                          及设备、智能仪器、智能仪表、读写机具、通信及网络安全
                          设备、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科技与安全产品的技术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销售自产产品;
15                        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设计、制作广告;货
       有限公司
                          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产 IC 卡及 IC 卡读写器、智能仪表、
                          通信及网络安全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主
                          营业务:数据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涵盖智能可穿戴设
                                 7-7-1-3-3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备、智能移动终端、移动支付、金融 IC 卡、移动通信 SIM、
                          交通卡、金融社保卡、网银安全认证设备、高速公路不停车
                          收费 ETC、读卡器等。

                          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26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杨汉钦,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
                          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维修计算机;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
       北京怡兴科恒科技
16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有限公司
                          品)、日用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电
                          子元器件的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王林均,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北京亿芯伟业电子   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17
       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7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芦宇,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级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
       北京中电鱼鹰科技   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
18
       有限公司           产品、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仪器设备。(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7 日,注册资本 3,700 万港元,法定代
                          表人为饶世伟,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方案的设计、开发,提
                          供售后服务。增加: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单片机的批发及
       大联大商贸(深圳)
19                        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
       有限公司
                          许可证、出口配额指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涉
                          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主营业
                          务:集成电路等产品的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余坤龙,经营范围为:产销:钟表、塑胶制品、五金通用
       东莞市利恒钟表有
20                        零部件;加工:表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钟表外壳及五金件的
                          加工和销售。

                          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7 日,注册资本 6,220 万元,法定代表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   人为杨博宇,经营范围为: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许可
21                        业务除外);基于智能芯片和设备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
       份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销售及咨询;智能卡行业应用信息系统的开发和
                          经营活动及企业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业务(金融许可业务除

                                 7-7-1-3-3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外);互联网及物联网应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及
                          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数据分析处理服务,市场信息咨询(许
                          可业务除外);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
                          售及咨询;集成电路的设计;计算机及其附属部件的技术开
                          发、销售及技术转让;ID 卡读卡模块、RFID 射频模块、生
                          物识别模块、IC 卡读卡模块、非接触式读写器、接触式读
                          写器、无线路由器、自动发卡机、USBKEY/IC 卡互联网终
                          端、自助终端、穿戴式设备、国密算法读写器、加密数据终
                          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和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D 卡读卡模块、RFID 射频模
                          块、生物识别模块、IC 卡读卡模块、非接触式读写器、接
                          触式读写器、无线路由器、自动发卡机、USBKEY\IC 卡互
                          联网终端、自助终端、穿戴式设备、国密算法读写器、加密
                          数据终端的生产。主营业务:系创新型智能卡应用服务商,
                          专注于数据与支付安全,为民生及金融领域提供专业服务,
                          主要产品涵盖认证设备、支付设备、自助设备、安防设备、
                          生物识别设备、RFID 设备、芯片硬件产品等。

                          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虢晓彬,经营范围:园艺作物、花卉的收购;蔬菜收购;花
                          卉作物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安
                          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
                          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软件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
                          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其他农业服务;农
                          药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零售;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
                          种子;水果零售;水果批发;谷物、豆及薯类批发;谷物副产品批
       广州德生智盟贸易   发;干果、坚果批发;蔬菜批发;食用菌批发;冷冻肉批发;蛋类
22
       有限公司           批发;水产品批发;生鲜家禽批发;鲜肉批发(仅限猪、牛、羊
                          肉);干果、坚果零售;蔬菜零售;食用菌零售;零售鲜肉(仅限
                          猪、牛、羊肉);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蛋类零
                          售;水产品零售;其他肉类零售(猪、牛、羊肉除外);生鲜家
                          禽零售;油料作物批发;糖料作物批发;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
                          批发;海味干货批发;化肥批发;冷冻肉零售;海味干货零售;有
                          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肉制品批发(鲜肉、冷却肉除外)
                          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调味品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
                          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
                          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粮油零售;糕点、面包零
                          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豆制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调味
                          品零售;酒类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主要从


                                 7-7-1-3-3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事致力于提供身份证应用的产品和服务。

                          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李敏,经营范围:电子配件组装、触摸屏、液晶显示屏、智
       杭州凡诺电子有限   能触显一体机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
23
       公司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主营业
                          务:触控显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注册资本 3,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波艳,
                          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产品、智能控制模块产品、智能控制
                          产品的生产、技术研发及销售;电子元器件应用、智能控制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
24                        应用方案技术咨询及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技有限公司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物联网软件系统
                          解决方案供应商。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段焕春,
                          经营范围:半导体、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半
       杭州希贤科技有限
25                        导体器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公司
                          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营业务:德州仪器微处理器的代理销售等。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0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志军,经
                          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
       北京利尔达科技有   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26
       限公司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主要负责利尔达集团产品在北
                          方区域的推广及销售。

                          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 4,2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盛刚,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器件、液晶模
                          组、集成电路、LED 显屏、LED 照明设备、平板触摸屏、
                          线束及车灯研发、制造、销售;贴片、小家电加工,仪器仪
                          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
27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立足于 LED 和半导体封装、代工领域,主要业务涵盖:CHIP
                          LED、PLCC LED、LAMP LED、红外发射管、IRM、环境
                          光传感器、SMT 代工、COB 代工。

28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   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 31,732.938 万元,法

                                 7-7-1-3-32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限公司             定代表人为薛仁民,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
                          器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
                          同类产品、Ⅱ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核定范
                          围经营)、电子产品零组件及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组装、售前和售后
                          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
                          业务:研发、生产、销售 OLED 行业相关产品。

                          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周峰,经营范围:五金冲压件、Ⅰ类医疗器械配件、电子电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
29                        器配件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品有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五金冲压件及医
                          疗器械配件的加工、销售。

                          成立于 1995 年 6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韩金贵,经营范围:精密铸造件、精密铸造设备的生产、
                          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销售;传感器、电工仪器仪表、
                          测量仪器、实验分析仪器、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地质勘探和
       秦皇岛佳盟精密铸
30                        地震专用仪器、教学专用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光学仪器的
       造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维修;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
                          制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提供劳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主营业务:精密铸件的生产、销售。

                          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27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宋效军,经营范围:家具、五金、运动器材、塑胶制品、
                          锌合金制品、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须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模具
       秦皇岛源辰五金有
31                        设计与加工、机械设计与加工和五金冲压件的设计与加工。
       限公司
                          产品主要包括金属模具、汽车配件、铁路配件、建筑五金、
                          电子五金、家具五金、日用五金、装饰五金、卫浴五金、太
                          阳能配件、运动器材配件及其它五金冲压件、金属非标件和
                          机械零部件。

                          成立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肖佩龙,经营范围:主营:电子机箱、机柜制造、加工(不
       青县飞龙电子机箱   含喷涂及金属表面化学处理);钣金加工 兼营:钢材(管材、
32
       设备有限公司       板材)、五金、电子设备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
                          禁止类不得经营)**主营业务:电子机箱、机柜制造、加工
                          (不含喷涂及金属表面化学处理);钣金加工。

                          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注册资本 3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李瑾,经营范围:电器成套设备、机箱、机柜的研发、制造
       青县金睿达电气设   及整机组装;机械配件、钣金加工(不含喷涂及表面化学处
33
       备有限公司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机箱、机柜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7-7-1-3-32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7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
       青县天睿电子机箱
34                        家健,经营范围:机箱、机柜制造加工**(不含喷涂及金属
       设备有限公司
                          表面化学处理)主营业务:机箱、机柜的制造和加工

                          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22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周青,经营范围:从事通信设备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器材,
       上海浦项通讯技术
35                        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管道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主营业务:主要经营各种新品、二手液晶显示屏,代理
                          日本平板显示/液晶生产用的各种消耗材料,无尘车间的各
                          种除尘设备、用品等。

                          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 万元,法定代表人
                          尹小学,经营范围:LED 照明、LED 驱动电源的生产与销
       深圳市安捷伦照明
36                        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
       有限公司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主营业务:
                          LED 照明、LED 驱动电源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2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胡源,经营范围:电子零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购销,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
                          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租
       深圳市光硕科技有
37                        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类: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
       限公司
                          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其他: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贸易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
                          咨询 ;技术推广类:科技信息咨询;^专利代理。主营业务:
                          全产品线的光电组件的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 日,注册资本 2,8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李付宝,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
                          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深圳市佳昀科技股
38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
       份有限公司
                          品(液晶模组、液晶模块、工业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
                          产、销售。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是液晶显示屏及单片机控制
                          系统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 日,注册资本 4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建明,经营范围:电子板显示器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生产及销售,铭板、五金模具、标牌、薄膜开关、亚克力镜
       深圳市伦丰科技有   片、不干胶贴片、小晶滴胶、触摸屏的生产及销售;货物及
39
       限公司             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各类
                          薄膜开关、电阻式触膜屏、薄膜面板、标牌、亚克力镜片、
                          水晶滴胶、不干胶贴纸,热压/注射成型热固复合材料


                                 7-7-1-3-32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BMC/SMC)的生产、销售和服务

                          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云,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液晶显示屏、液
                          晶显示器及其配件、电脑及其周边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
                          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深圳市瑞云光电有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40
       限公司             ^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及其配
                          件、电脑及其周边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发、设计
                          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主营业务:各
                          种民用、工业彩液晶模块及各种工控显示产品的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林俊峰,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深圳市深鼎盛五金
41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制品有限公司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产品
                          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主营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夏荣昌,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
                          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所有项目法律、行
       深圳市腾江鑫电子
42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有限公司
                          可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代理销售并提供产品增值服务
                          的综合供应商。目前产品有两大类:TFT 显示模块及配套板
                          卡和工业品备件。

                          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宜勇,经营范围:五金制品、塑胶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
       深圳市尊祥五金制
43                        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
       品有限公司
                          的项目除外);五金制品、塑胶电子产品的生产。主营业务:
                          五金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深圳翔科天电子有   张丽君,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
44
       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主营业务:代理、经销世界各品牌 SMD 贴片元件

45     淘宝商城           系公司在淘宝商城的零星采购,供应商的具体信息不详

                          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注册资本 3,515 万美元,法定
                          代表人许雯婷,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
                          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
       文晔领科(上海)   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
46                        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
       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
                          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
                          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
                          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

                                 7-7-1-3-32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
                          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
                          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
                          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
                          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
                          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集成电路、电子零组
                          件、通讯网路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
                          卖)、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
                          业务:集成电路、电子零组件、通讯网路电子产品的进出口、
                          代理销售。

                          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9 日,注册资本 65,925.34 万元,法定代
                          表人赵马克,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
                          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水电);集成电
47
       股份有限公司       路芯片及集成电路模块的设计、开发、测试、封装、销售及
                          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代理及分销商、方案商。

                          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27 日,负责人为李美房,经营范围:半
                          导体零部件及其产品的批发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相关软硬件
                          的研发及推广、技术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
                          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新晔电子(深圳)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主营
48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业务:系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在北京的销售分公司,
       司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向工业用户、商业用户
                          提供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及配套技术解决方案。而新晔电子
                          (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其在华北片区的销售
                          业务。

                          成立于 2000 年 6 月 28 日,注册资本 49,830 万美元,法定
                          代表人为林伟华,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液晶显示模块、液
                          晶显示器、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器及(OLED)
                          显示模块等半导体产品,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产品(智能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   电子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及核心部件等其他消费
49
       司                 类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系香港信利国际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显示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类型涵盖 TN、STN、TFT、OLED,电子纸(EPD)及
                          3D 显示产品等。

                          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452.50 万元,法定
       中控智慧科技股份   代表人车全宏,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与销售:指纹、面部、
50
       有限公司           虹膜、静脉等生物识别设备及相关软件、集成电路卡与集成
                          电路卡读写机及相关软件、安检设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

                                 7-7-1-3-32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模具,五金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行李包安全检查设备、
                        安检门、爆炸物毒品检测仪、液体安全检查仪、车辆安全检
                        测系统、探测器、安全排爆设备及相关软件、系统平台;开
                        发、研发、生产与销售: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门、交
                        通管理设备设施、安防产品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开发、研
                        发、生产与销售:智能卡及读写管理设备、国密算法读写器、
                        触控一体机、显示模块、电脑一体机、手持式终端产品、桌
                        面式终端产品、电子模块产品、加密数据终端、计算机软件、
                        电子技术;设计、开发、集成、咨询、销售:计算机信息系
                        统及其软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
                        及智能系统设备、自助终端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智能
                        锁、电子锁、智能家居设备、智能电子设备及相关软件;加
                        工、生产、销售:文件拍摄仪、高拍仪、指纹仪;研发、生
                        产与销售:生物识别智能终端、身份核验终端、指纹身份认
                        证相关产品和身份认证相关软件;组装、开发、生产与销售:
                        停车场出入口控制器、门禁控制品、道闸、射频卡读写机、
                        三辊闸、智能通道闸;基于智能芯片和设备的嵌入式软件的
                        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备的研发、制
                        造与销售;视频监控系统软件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和互联
                        网软件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
                        的咨询与技术服务;云计算机软件研发;物联网系统研发与
                        应用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系统解
                        决方案的设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
                        护;智能卡与射频技术解决方案;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致力于生物识别算法自主研究及
                        生物识别 SDK 的产品化,主要从事基于混合生物识别技术
                        的身份证认证“O2O”产品解决方案及大数据服务,基于混
                        合生物识别技术的企业级智能物联网产品解决方案及企业
                        级大数据生态服务,基于混合生物识别技术的企业级安防平
                        台的人行、车行、物检产品及解决方案。

    经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医疗诊断、监护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主
要原材料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此外,经上述主
要供应商确认,该等供应商均已具备相关必备的生产经营资质或许可。

    (3)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认定
其作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 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7-1-3-33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发行人将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
性具体如下:

     (1)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看,《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
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
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
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新
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备与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开展销售商品活
动的权利。

     (2)从商业实质角度来看,根据发行人与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发行人向对方支付货款的支付凭证及新晔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发行人开具的发票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均与新晔电子
(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支付货款的单位及发票的开具
单位亦为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但发行人将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为公司供应商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商业实质,认定理由合理。

     2.发行人是否对外采购核心技术、产品等情况,如有,说明相关采购的具体
情况、采购单价及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依赖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不
存在对外采购核心技术的情形;发行人外购产品主要系为组合套装、健康一体机
配套而采购的输液泵、注射泵、电子秤、红外体温计、血糖仪等,采购金额较小,
均不属于公司核心产品。

     3.报告期发行人外协加工环节及关键工序是否交由外协单位实现,相关供应
商情况、交易金额及占比、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
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
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外协加工清单和相关业务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
工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及为公司提供的外协加工内容如下:

                               7-7-1-3-3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外协加工供
序号                                   基本情况                        外协加工内容
         应商名称

                    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31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深圳深超
                    法定代表人曹泽良,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
 1     换能器有                                                        超声探头加工
                    及技术进出口。^B 超探头的研发、生产、销售与
         限公司
                    上门维修;医疗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成立于 2010 年 2 月 3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张宜芳,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
       深圳市瑞
                    器件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滑
 2     能德电子                                                       锂电池组件加工
                    板车、小型电动车的研发及销售。(法律、行政法
       有限公司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

                    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3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
                    定代表人周志高,经营范围:医用塑料制品,五
       上海高慧
                    金制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仪器仪表,机电设备,        无创血压延长管、
 3     橡塑制品
                    机械配件,汽车配件,五金交电,一类医疗器械            接头加工
       有限公司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嵘,经营范围:传感器的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
       北京颐松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有源心音传感器
 4     科技发展     品)、装饰材料;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信
                                                                       探头加工
       有限公司     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5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
       秦皇岛秦
                    定代表人张伟涛,经营范围:其他机械设备零部
       诚机械设
 5                  件、模具加工、销售;其他机械设备的销售***          设备外壳加工
       备制造有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金     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24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
       颂盛连接     定代表人黄如恩,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五金制
 6                                                                     设备外壳加工
       器科技有     品、塑胶制品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
         限公司     出口。^连接器、医疗器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深圳市南     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
       祥导电材     法定代表人李勇杰,经营范围:导电产品、屏蔽
 7                  产品、电子产品、塑胶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         设备外壳加工
       料科技有
         限公司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导电产

                                     7-7-1-3-33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外协加工供
序号                                   基本情况                        外协加工内容
         应商名称
                    品、屏蔽产品、电子产品、塑胶产品的生产。

                    成立于 1997 年 5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莫松,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
        深圳市正    项目另行申报);塑胶半成品、电子产品、模具
        梓源电子    成品(含喷漆)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货
 8                                                                     设备外壳加工
        实业有限    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
          公司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
                    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凭有效
                    许可证经营)。

        东莞添彩    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
        自动化设    法定代表人王强,经营范围:产销:自动化设备
 9                                                                     设备外壳加工
        备有限公    及其配件,转印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龙记    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2 日,注册资本 7500 万美元,
10      金属制品    法定代表人邵玉龙,经营范围:生产设计:精密           模具加工
        有限公司    型腔模、模具标准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河源龙记    成立于 1997 年 9 月 2 日,注册资本 55,087 万港
        金属制品    元 ,法定代表人邵玉龙,经营范围:生产设计精
11      有限公司    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          模具加工
        昆山分公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司      经营活动)

                    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秀琼,经营范围:模具技术开发;
       捷宝(天     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
       津)模具科   五金制品、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金属材料剪切
12                                                                       模具加工
       技有限公     加工;模具加工;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
           司       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
                    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
                    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注册资本 3 万元,法
        深圳市恒    定代表人林海,经营范围:模具的研发与销售;
13      利升模具    模具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模具加工
          经营部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
       腾创(天
                  法定代表人柯沂沛,经营范围:模具制造、加工;
       津)精密模
14                注塑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钢材批发兼零售。           模具加工
       具有限公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司
                  开展经营活动)



                                     7-7-1-3-33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外协加工供
序号                                   基本情况                       外协加工内容
         应商名称

       天津盛佳     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鸿业模具     法定代表人余孟杰,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
15                                                                       模具加工
       股份有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雪霞,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
       天津市春     术开发;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模具材料、板材、
       之然电子     木材、钢材、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木制品、汽
16                                                                       模具加工
       科技有限     车装具批发兼零售;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开发、
         公司       咨询服务、制造、维修、批发兼零售;模具、模
                    架、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于 1996 年 7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260 万港
                    元,法定代表人夏伯乐,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模
                    具,模具半成品及其配件和模具材料;普通货运;
                    设计模具、模具半成品及其配件和模具材料;并
       壹胜百模
                    为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销售自
17     具(北京)                                                        模具加工
                    产产品;钢制模具半成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有限公司
                    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专项规定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瑞     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注册资本 10 万元,法
       星百达塑     定代表人梁明,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
18                                                                       模具加工
       胶模具有     术进出口。^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模具,铝材的
         限公司     生产与销售

                    成立于 2002 年 8 月 7 日,注册资本 56,531.473 万
                    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经营范围:生物传感技
                    术及产品、医疗器械、保健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销售(凭许可
                    证、审批文件经营);电子产品、通信系统设备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三诺生物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健康管理咨询;教育管理;
                                                                     健康一体机配套
19     传感股份     预包装食品、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护肤品
                                                                         血糖仪
       有限公司     的销售;进口食品的零售;保健品、保健食品的
                    销售;健康管理;计算机软件销售;软件开发;
                    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
                    测试服务;宠物专用品制造;动物诊疗;动物疾
                    病诊断、诊疗和手术;宠物用品、医疗实验室设
                    备和器具、日用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7-1-3-3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外协加工供
序号                                   基本情况                       外协加工内容
         应商名称

                    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
                    定代表人谭海平,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深圳市和     发与销售,其他国内贸易(以上法律法规、国务
                                                                    健康一体机配套
20     泰达科技     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审批的项目除外);经营进
                                                                      红外体温计
       有限公司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德红,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
       中山市福     胶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模具;货物进出
                                                                   健康一体机配套
21     瑞康电子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电子秤
       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28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继华,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二
                    类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尿液检验试纸、尿液
       京都弘益
                    分析仪);销售:二类医疗器械及三类医疗器械
       生物科技
22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      尿液分析仪试纸
       (苏州)有
                    处理设备,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 医用
         限公司
                    缝合材料及粘合剂)。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于 2001 年 1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秦皇岛墨
                    法定代表人王雪峰,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
23     缘彩印有                                                         产品说明书
                    他印刷品印刷;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
         限公司
                    布**

                    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
       南皮县赫
                    定代表人周峰,经营范围:五金冲压件、Ⅰ类医
       峰金属制
24                  疗器械配件、电子电器配件的生产销售***(依法        PCG 加重物
       品有限公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司
                    营活动)。

       秦皇岛市     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9 日,注册资本 150 万元,
       秦大特殊     法定代表人崔宝玲,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
25                                                                       护屏加工
       印刷有限     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责任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钰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 万元,法
       兴电子科     定代表人王美华,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五金制        探头感温组件加
26                  品、塑胶制品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
       技有限公                                                             工
           司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五金


                                     7-7-1-3-33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外协加工供
序号                                     基本情况                        外协加工内容
           应商名称
                      制品、塑胶制品的生产。

                      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50 万元,
          东莞市昌
                      法定代表人黄楚权,经营范围:加工、产销:模
 27       发模具有                                                          模具抛光
                      具、塑料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6 日,注册资本 8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曹燕伟,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经
                      营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3 月
                      08 日);道路货物运输;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
                      易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
          北京市亚
                      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工艺品、
          南伟业气
 28                   仪器仪表、文具用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          检测用气体
          体有限公
                      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及储运活动)、建
              司
                      材(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汽车配件、农药(不
                      含危险化学品农药)、食用农产品。(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
                      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9       淘宝商城    网络下单,供应商具体情况不详                        PCG 加重物

       由上表可知,公司外协工序主要为一体机配套部件加工,以及部分产品锂电
池组件、探头、设备外壳加工,上述外协加工工序不涉及公司产品的核心工艺和
关键工序。

       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的交易金额及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北京颐松科技发展               0.00              0.04           0.06
                         -              7.52            12.81              1.84      0.01%
    有限公司                    %                 %              %

杭州龙记金属制品               0.00              0.00           0.00
                       0.25             0.06              -                 -        0.00%
    有限公司                    %                 %              %

河源龙记金属制品
                               0.00              0.00           0.01
有限公司昆山分公         -                -             2.59               0.04      0.00%
                                %                 %              %
      司


                                       7-7-1-3-33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捷宝(天津)模具科            0.00              0.00            0.00
                       -               0.07              -                  -        0.00%
    技有限公司                 %                 %               %

京都弘益生物科技              0.01              0.01            0.01
                      0.90             1.45             1.97               1.01      0.01%
(苏州)有限公司               %                 %               %

南皮县赫峰金属制              0.00              0.00            0.00
                       -               0.06             0.03                -        0.00%
  品有限公司                   %                 %               %

秦皇岛墨缘彩印有              0.00              0.00            0.00
                       -               0.35             0.63               0.08      0.00%
    限公司                     %                 %               %

秦皇岛秦诚机械设              0.11              0.00            0.00
                      9.90             0.62              -                  -        0.00%
  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秦皇岛市秦大特殊              0.00              0.00            0.00
                      0.07             0.73             0.11               0.30      0.00%
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               %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              0.03              0.02            0.02
                      2.91             3.85             4.27               3.67      0.02%
    有限公司                   %                 %               %

上海高慧橡塑制品              0.00              0.00            0.00
                       -               0.77             0.98               0.25      0.00%
    有限公司                   %                 %               %

深圳深超换能器有              0.72              0.68            0.51
                     67.66            122.09           104.47             54.81      0.30%
    限公司                     %                 %               %

深圳市和泰达科技              0.39              0.30            1.48
                     36.68            53.08            302.79            118.44      0.65%
    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恒利升模具              0.00              0.00            0.00
                       -               0.17              -                  -        0.00%
    经营部                     %                 %               %

深圳市金颂盛连接              0.03              0.01            0.01
                      2.76             1.97             2.85               2.57      0.01%
  器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南祥导电材              0.04              0.02            0.02
                      3.76             4.12             3.55               3.77      0.02%
  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瑞能德电子              0.21              0.09            0.11
                     19.66            16.32            23.00              12.97      0.07%
    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正梓源电子              0.00              0.00            0.00
                       -                 -              0.43               0.96      0.01%
  实业有限公司                 %                 %               %

                              0.00              0.00            0.00
    淘宝商城           -                 -              0.06               0.03      0.00%
                               %                 %               %


                                      7-7-1-3-3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腾创(天津)精密模            0.00              0.00            0.03
                       -               0.19             5.21               0.43      0.00%
    具有限公司                 %                 %               %

天津盛佳鸿业模具              0.00              0.00            0.00
                       -                 -               -                 0.10      0.00%
    有限公司                   %                 %               %

天津市春之然电子              0.00              0.00            0.00
                       -               0.01              -                  -        0.00%
  科技有限公司                 %                 %               %

壹胜百模具(北京)            0.00              0.00            0.00
                      0.16               -              0.09               0.08      0.00%
    有限公司                   %                 %               %

中山市福瑞康电子              0.00              0.00            0.00
                       -                 -               -                 0.00      0.00%
    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钰兴电子科              0.00              0.00            0.00
                      0.09               -               -                  -        0.00%
  技有限公司                   %                 %               %

东莞添彩自动化设              0.03              0.00            0.00
                      2.74               -               -                  -        0.00%
  备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瑞星百达塑              0.00              0.00            0.00
                      0.10               -               -                  -        0.00%
  胶模具有限公司               %                 %               %

东莞市昌发模具有              0.02              0.00            0.00
                      1.57               -               -                  -        0.00%
    限公司                     %                 %               %

北京市亚南伟业气              0.00              0.00            0.00
                      0.36               -               -                  -        0.00%
  体有限公司                   %                 %               %

                              1.59              1.20            2.27                  1.10
      总计           149.57           213.42           465.84            201.35
                               %                 %               %                     %

    根据上述外协供应商提供的《无关联关系、利益输送安排等情况的声明》,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外协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
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十五、关于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主要
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其技术来源;(2)发行人技术、研发是否独立,是否依赖外
部购买或合作开发等方式,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名
下是否拥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是否属于发行人的

                                      7-7-1-3-33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
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15)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知识证书;(2)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中国版
权保护中心(http://www.ccopyright.com.cn/cpcc/)网站进行查询的相关核查记录
文件;(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查表;(4)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说明;(5)发行人出具
的相关说明。

     (二)核查结果

     1.补充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其技术来源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如下: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指夹式血氧检测设备,检测血
           指夹式血
                                                   氧饱和度、脉率,显示数值及
           氧仪
                                                   棒图。



 血氧类


                                                   手腕式血氧检测设备,检测血
           腕式血氧                                氧饱和度、脉率,显示数值、
           仪                                      波形及棒图,数据存储及上
                                                   传。




                                7-7-1-3-33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台式血氧检测设备,检测血氧
           台式血氧
                                       饱和度、脉率,显示数值、波
           仪
                                       形及棒图,数据存储及上传。




                                       手持血氧检测设备,检测血氧
           手持式血
                                       饱和度、脉率,显示数值、波
           氧仪
                                       形及棒图,数据存储及上传。




                                       可穿戴检测设备,检测血氧饱
                                       和度、脉率、心电、计步、卡
           可穿戴血
                                       路里,睡眠分析,显示数值、
           氧仪
                                       波形、棒图及时间,数据存储
                                       及上传。




                                       大型自助体检设备,用户坐在
                                       体检椅上可轻松完成心电图、
                                       血氧、血压、体温、血糖、尿
                                       常规、肺功能、身高、体重、
                                       胆固醇、尿酸等生理参数的全
                                       面检测,并通过网络将体检数
                                       据上传到云平台。
           健康一体
 监护类
           机

                                       便携式体检设备。该设备由一
                                       体式主机、蓝牙数据采集终端
                                       和配件组成,体检参数包含十
                                       二导心电、血压(成人、儿童、
                                       小儿三种模式)、血氧、血糖、
                                       体温、尿常规等,体检数据可
                                       与云平台做对接。




                         7-7-1-3-34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便携式体检设备,具有心电、
                                       血氧、血压、体温、血糖、尿
                                       常规等多项参数检测功能,体
                                       检数据可与云平台做对接。




                                       可以监护心电、呼吸、无创血
                                       压、血氧饱和度、双通道体温
                                       等主要参数。它把参数测量模
           多参数病                    块功能、显示和记录输出集于
           人监护仪                    一体,构成一款结构紧凑、轻
                                       便的监护仪。它的可更换式内
                                       置电池为病人移动提供了方
                                       便。



                                       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自由组
                                       合出单参或多参监护仪,外形
           便携式病                    小巧,功能完备,携带方便。
           人监护仪                    可为成人、小儿、新生儿全年
                                       龄段患者同时监测血压、血氧
                                       等生命体征参数。

                                       一款腕式睡眠呼吸检查设备,
                                       体积小、重量轻;显示血氧值、
                                       脉率值、脉搏波形及鼻气流波
                                       形。配合分析软件完成患者的
           睡眠呼吸
                                       氧减指数、睡眠呼吸紊乱指数
           初筛仪
                                       等数据的分析,辅助医生依据
                                       分析结果对患者的睡眠呼吸
                                       暂停综合征严重程度作出判
                                       定。

                                       多导联同步采集数据;以手动
                                       /自动的方式记录和显示心电
 心电类    心电图机                    波形;心电波形参数的自动测
                                       量以及自动诊断;能够提示电
                                       极脱落及缺纸;可切换多种界
                                       面语言;病历数据库管理等功

                         7-7-1-3-34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能。

                                          动态心电记录盒体积小,操作
                                          界面方便、快捷,采集、存储
                                          患者在日常生活状态下连续
                                          24-48 小时多导联心电波形,
           动态心电
                                          捕捉在常规心电图检查时不
           图仪
                                          易发现的心律失常和心肌缺
                                          血。配合动态心电分析软件,
                                          实现心律失常分析、起搏器评
                                          价、心率变异分析等功能。


                                          具有常规十二导心电、三导向
                                          量心电的采集与分析功能,集
           心电工作
                                          成频谱心电、QT 离散度、向
           站
                                          量心电、及心室晚电位等十大
                                          分析功能,供临床检查使用。




                                          在用户发生一过性、短暂性心
                                          脏病症时,可使用便携心电计
           便携式心                       来记录、分析、显示当时用户
           电计                           的心电图表现,捕捉病理性心
                                          电波形,为心脏病变的诊断提
                                          供有力依据。




           超声多普                       手持式胎儿心率检测设备,胎
           勒胎儿心                       心率液晶显示,胎心音双耳机
           率仪                           输出,支持胎心音录制。


 超声类


           Sonoline 系
                                          手持式胎儿心率检测设备,胎
           列超声多
                                          心率液晶显示,胎心音耳机及
           普勒胎儿
                                          扬声器输出。
           心率仪




                            7-7-1-3-34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实时监护胎儿心率、母亲宫缩
           超声多普                    压力的变化、胎动次数,通过
           勒胎儿监                    分析其相互关系,进而判断胎
           护仪                        儿在宫内生理、病理及分娩状
                                       态等情况。




                                       全数字 B 型超声诊断设备,全
                                       数字波束形成技术,以及高性
           笔记本 B
                                       能的全数字中央处理模块以
           型超声诊
                                       提供高质量的图像,大容量电
           断设备
                                       影回放和图像存储,支持多种
                                       打印机输出。




                                       采用示波法测量原理,对患者
                                       进行动态血压监测,具备成
                                       人、小儿和新生儿测量模式,
                                       操作简单、便于携带。配合动
           动态血压
                                       态血压分析软件对血压数据
           监护仪
                                       进行管理和辅助分析,提供多
                                       种趋势图、统计图表显示,计
                                       算血压负荷值、变异系数、晨
 血压类                                峰血压等参数。



                                       高清彩色液晶屏显示,提供中
                                       英文两种界面,可视性强;全
           臂式电子                    自动血压测量,可适用于成
           血压计                      人、小儿和新生儿;参数测量、
                                       显示和记录输出集于一体;可
                                       选配血氧。


                                       检测多导脑电和选配心电的
                                       脑电地形图仪,它采用电极采
           数字脑电                    集人体脑电信号,经集成放
 其他类
           地形图仪                    大、A/D 转换、微机自动分析、
                                       FFT 变换,按功率分布用颜色
                                       深浅表示,形成脑地形图。




                         7-7-1-3-34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由记录盒和分析软件组成。记
                                        录盒体积小,操作界面方便、
                                        快捷,可实现多导联脑电波形
                                        的同步采集、SD 卡采集,采
                                        用大容量的 T-Flash 卡存储,
           动态脑电
                                        连续记录时间可达 24 小时,
           图仪
                                        并可回放存储的脑电波形;分
                                        析软件界面清晰、明了,操作
                                        简单,并可对存储在记录盒中
                                        的脑电波形进行回放和分析
                                        处理操作。




           多参模拟                     准确模拟出 12 导 ECG、呼吸、
           仪                           体温和 4 通道的有创血压。




                                        能够用一种仿真手段,对脉搏
           血氧模拟
                                        血氧仪进行一系列的测试,为
           仪
                                        生产和检验提供依据。



                                        模拟仪能够提供多种状态的
                                        动态血压模拟,静态压力校
           无创血压                     准,自动泄漏测试,以及过压
           模拟仪                       释放检验。可以快速、准确的
                                        分析无创血压监护仪的各项
                                        性能。

                                        肌电诊断是利用神经及肌肉
                                        的电生理特性,以电流刺激神
           肌电/诱发                    经记录其运动和感觉的反应
           电位图仪                     波;或用针电极记录肌肉的电
                                        生理活动。来辅助诊断神经或
                                        肌肉疾患的检查。



                                        以空气压缩机驱动的方式将
           压缩式雾                     药物雾化供患者吸入。主要用
           化器                         于治疗各种上下呼吸系统疾
                                        病。




                          7-7-1-3-34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以超声振荡的方式将药物雾
           网孔式雾
                                       化供患者吸入。主要用于治疗
           化器
                                       各种上下呼吸系统疾病。




                                       通过对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分
                                       析来测定各种生化指标,结合
           生化分析                    其他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仪                          可帮助诊断疾病,对器官功能
                                       作出评价,并可鉴别病发因子
                                       以及决定今后治疗的基准。




                                       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用
           动脉硬化
                                       于人体动脉血管结构和功能
           检测仪
                                       病变的早期筛查。




                                       手持式肺活量检测设备,2.8
                                       英寸彩色液晶显示;采用涡轮
           肺活量计                    式采集方式测量用力肺活量
                                       FVC 8 个参数。



                                       台式肺功能检测系统,7 英寸
                                       彩色液晶屏、电容式触摸屏;
                                       涡轮式采集方式,测量用力肺
           肺功能仪
                                       活量 FVC、肺活量 VC(SVC)
                                       和最大分钟通气量 MVV 等 30
                                       多项参数。


                         7-7-1-3-34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品系列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展示                          功能




             医用制氧                                       采用变压吸附制氧原理,直接
             机                                             从空气中制取高浓度氧气。




                                                            康泰云健康 PHMS 套装设备
                                                            能够完成血压、血氧、血糖、
                                                            体重、心电、体温、尿常规、
                                                            肺活量等人体生理参数的采
                                                            集及显示,用户可根据自己的
                                                            健康状况选择健康设备进行
                                                            体检,利用手机 APP 软件上
                                                            传至云平台

                                                            巡诊箱是一种便携医疗设备,
             套装设备
                                                            该设备由平板电脑、蓝牙二代
                                                            身份证阅读器及蓝牙数据采
                                                            集终端组成。体检参数包含十
                                                            二导心电、血压、血氧、血糖、
                                                            体温、尿常规等多项检测,并
                                                            支持 USB、蓝牙等设备的对
                                                            接。可以选择通过身份证刷卡
                                                            快速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体检
                                                            数据自动上传至云平台,并支
                                                            持与第三方平台无缝对接。

      上述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血氧类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2009SR031818
                                                                            2010SR064231
              分路供电管理,提高采样稳定性;
                                                                            2010SR063992
多路稳压数    采用纯数字、高集成技术、摒弃传              2007201941949
字采集及多    统模拟血氧采集方案,成本更低、 大批量                         2010SR064623
                                                          2009201679777
级调光血氧    测量结果更加精确。根据被测生命 生产                           2010SR064621
  技术        体自动调整发光管发光强度,扩展              2011102019066
                                                                            2016SR017470
              了脉搏血氧仪的使用范围。
                                                                            2016SR017497
                                                                            2016SR017618


                                        7-7-1-3-34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2014205087399
                                                       2015200186138
             实现血氧、心电、睡眠、计步监测
             功能集成到腕表形态中,并做到低            2014305520893
血氧心电采                                    大批量
             功耗。接口功能集成化,统一接口            2015210580183     2015SR265192
  集技术                                      生产
             可实现采集、充电等多种功能,并            2014104475118
             具有静电保护。
                                                       2016202704827
                                                       201620899659X

                                                       2010203001253
                                                       2010102431460
                                                       2010202796107
                                                       2012204439349
             实现指套、指夹、戒指、帽子等多            2014301442414
             种血氧采集形态,通过透射、反射            2014204812761
                                                                         2010SR064249
多形态血氧                                    大批量   201420558369X
             实现血氧采集。部分技术推广到独
  采集技术                                    生产     2014207013224     2016SR017548
             立指脉氧,血氧探头以及延长线等
                                                       201520253486X
             领域。
                                                       2015209394954
                                                       201510326354X
                                                       2016206554301
                                                       2016201286227

自动测量及
             实现手指插入自动识别,显示屏始   大批量   2012100385772
自动可视技                                                                      -
             终面对视角的人性化设计。         生产     201020185926X
    术

      (2)监护类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基于嵌入式系统平台,完成多参
             数监护模块、IBP 模块、EtCO2 模
             块生理数据的接收、分析、显示、
监护仪应用                                  大批量
             打印、报警等功能;监护数据可                    -           2010SR064094
软件技术                                      生产
             以通过网络接入中央监护系统,
             还可以通过医疗通信协议接入医
             院 HIS 系统。

             监护模块集心电、血压、血氧、
多参数监护   呼吸、体温于一体,具备采集和     大批量
                                                             -                  -
模块技术     分析功能,广泛应用于监护仪系       生产
             列产品。

             支持多种多台监护仪同时联网,     大批量
CMS9000 中                                                   -            2009SR08862
             声光双重报警,具备多通道全息       生产
央监护系统
             波形和趋势数据的存储与回顾功
                                     7-7-1-3-34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技术        能,可实现院内或院间监护数据
               转发。

               利用红外吸收技术测量病人呼吸
               气路中的 CO2 浓度,可获得呼气
               末二氧化碳含量(EtCO2)、二氧
呼气末 CO2     化碳最少吸入量(InsCO2)和气    大批量
                                                        2011102101234            -
  检测技术     道呼吸率(AWRR),并显示 CO2       生产
               波形。通过温度补偿与大气压补
               偿,提高检测精度。分为主流式
               和旁流式。

      (3)心电类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运动负荷心电图产品应用实时
运动负荷心电                                   大批量
                叠加与 ST 段分析技术,快速准            2011104021037      2009SR08867
图分析技术                                       生产
                确分析 ST 段变异情况。
                采用多导叠加与树形分类相结                                 2009SR08863
                合的技术,实现动态心电图心
动态心电图自                                   大批量                     2009SR031810
                律失常分析,并进一步实现了                    -
动分析技术                                       生产                     2009SR031812
                如心率震荡、T 波电交替、心率
                                                                          2014SR114255
                减速力等分析功能。
                掌握目前主流移动平台应用程
                序的开发技术,应用 NDK 等技
移动应用开                                   大批量
                术实现高速数据解析与实时绘                    -           2016SR297201
  发技术                                       生产
                图、高分辨率图片生成等功能,
                能够快速集成开发医疗应用。
高精度高速      对心电信号进行预滤波处理,
                                               大批量   2014202130240
率心电采样      采用同步多通道高速 ADC 采                                 2016SR268213
                                                 生产   2014304158617
  技术          样,可获取高质量的心电图。
                可用于快速体检设备,有效提
多功能心电                                     大批量   2014102277911
                高心电电极佩戴速率,提高出                                       -
  电极技术                                       生产   2012204385584
                图质量。

      (4)超声类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采用可变孔径、逐点动态聚焦、
B 超数字处     数字化波束合成及动态滤波技               201020296374X
                                               大批量
理与远程实     术实现高清晰度超声成像,并对                               2015SR264234
                                                 生产   2010102563775
时传输技术     原始数据进行压缩和远程实时
               传输。


                                       7-7-1-3-34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胎心率和胎
心波形实时     可实现在显示胎心率的同时显      大批量   2010205003639
                                                                        2010SR064493
同步显示、存   示并存储心跳波形。                生产   2010102594966
  储技术

      (5)健康一体机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2015206104714    2016SR17976
                协调和管理硬件设备,引导并              2014104642943   2016SR017583
自助体检机检                                   大批量
                帮助体检者自助完成生理信
  测技术                                         生产   2014202073106   2014SR146836
                号采集的技术
                                                        2014101709477   2011SR084384

带可移动腓电    该技术使体检设备更加便捷                201402074959X
                                               大批量
极的心电图电    易用,可减少辅助人员参与,                              2016SR017050
                                                 生产   2014102277911
极安放装置      提高体检效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研发工作,长期保持较高的
 研发投入,主要产品的相关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产生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
 要发展阶段如下:

      自公司1996年成立以来,设立研发部,率先进行脑电holter、脑电地形图的
 自主开发。同时进行心电类产品的自主研发,多年来积累了多种先进的心电图分
 析技术,涵盖静态心电、动态心电、运动负荷心电等领域,掌握心电数据预处理、
 心电图形态诊断、心律失常分析、心电图叠加分析等多方面核心技术。

      2005年,公司开始在血氧监测领域开展独立血氧及多参血氧的研究。同年开
 始监护类产品的自主开发研制,公司监护类产品功能丰富,集多种参数于一体,
 可以实现各人群连续监护。与此同时展开了血压类产品的自主研发和B型超声诊
 断设备和超声胎儿心率仪产品的研发,目前可变孔径、动态聚焦、数字波束合成、
 动态滤波等核心技术已经超声类产品上稳定应用。

      2010年,公司在病人监护仪产品基础上,研发出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该
 产品通过自助体检并且可以进行自动测量数据,如心电、血氧、血压等,通过
 WIFI、3G/4G网络将采集到的数据发送到专属服务器的远程健康平台,并同时开
 始远程医疗领域的研究。


                                       7-7-1-3-34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综上,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上述主要产品
涉及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的自主研发。

    2.发行人技术、研发是否独立,是否依赖外部购买或合作开发等方式,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名下是否拥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关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技术转让协议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
内存在一起技术转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日,发行人与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转让协
议书》,协议约定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转让三分类血液分析仪技
术(含三分类试剂)与全自动200速生化分析仪技术,协议作价1,000.00万元。截
至2018年8月31日,上述合同尚在履行。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技术转让系正常的商业合作,并不会导致发行
人对其产生重大依赖。
    另外,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
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技术主要
来源于发行人自主研发;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名下无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或技术
成果。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
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出具
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不存在违反
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



    十六、关于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情况。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商标、专利的取得
方式,是否为原始取得或受让取得,如有,请说明相关无形资产的转让方、转
让时间、转让价格及定价公允性,转让时是否存在权利上的限制或约束。请保
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16)

                               7-7-1-3-3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商标、专利证书;(2)商标、
专利受让取得的相关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权利人变更登记文件等资料;(3)
祥瑞海思相关软著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4)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或确
认文件。

     (二)核查结果

     经核查发行人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的无形资产取得方式如下: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所有专利的取得方式均为原始取得,不存在
受让取得的情形。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受让取得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其他均为原
始取得:

序                              商标权              类                  注册国家或     取得方
              商标                       注册号             注册日期
号                                人                号                    地区           式

                                美国康                                                 受让取
 1                                       4776173    10   2015.07.21        美国
                                  泰                                                     得

      根据美国康泰与Yiat Chin Sum签署的《Trademark assignment agreement》,
上述商标的转让情况如下:

     转入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转让价格(美元)        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Yiat Chin Sum        美国康泰      2016.05.02            1,500                    否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商标转让价格系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方与
发行人无关联关系,定价具备合理性和公允性。

      3.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通过受让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如下,除此之
外均为原始取得:

序                       著作                        取得     权利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号                       权人                        方式     范围       日期          日期


                                          7-7-1-3-35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著作                        取得   权利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号                      权人                        方式   范围       日期           日期

                                 BabyTalk 宝贝心
                        康泰                        受让   全部
 1     2018SR074639              语 Android 版软                    2014.09.30      未发表
                        医学                        取得   权利
                                     件 V1.0

                        康泰     Conpad 健康平      受让   全部
 2     2018SR074645                                                 2013.07.08     2013.07.15
                        医学     板终端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Phms 远程医疗
                        康泰                        受让   全部
 3     2018SR074650              客户端 Android                     2012.09.05     2012.09.10
                        医学                        取得   权利
                                     版 V1.0

        根据《软件开发委托协议》,上述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转让价格

 1      BabyTalk宝贝心语Android版软件V1.0      祥瑞海思    康泰医学    2018.1.30      无偿

 2         Conpad健康平板终端软件V1.0          祥瑞海思    康泰医学    2018.1.30      无偿

 3      Phms远程医疗客户端Android版V1.0        祥瑞海思    康泰医学    2018.1.30      无偿

       根据发行人与祥瑞海思签署的《软件开发委托协议》,祥瑞海思根据康泰医
学的要求定制开发软件产品,开发成果由康泰医学享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
可由祥瑞海思先行申请登记,但申请完成后,祥瑞海思应根据发行人的要求随时
无偿转让给康泰医学并配合办理相关并更登记手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软件著作
权等相关知识产权的转让均具有合理性,本次转让完成后该等知识产权均不存在
权利限制的情形。



       十七、关于政府补助。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的合法
合规性,发行人是否构成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并请做补充风险提示。请保
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17)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相关依据文


                                        7-7-1-3-35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件、银行水单和相关的记账凭证;(2)发行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性证明;(3)
发行关于政府补助情况的说明。

     (二)核查结果

     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提供的批复文件、银行入账单等相关资料,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依据文件              金额(元)        日期
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       300,000.00       2017.12
                  室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1                关于 2009 年中央投资地方切块河
       康泰医学
                  北省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       300,000.00       2016.12
                  造项目(第二批)的复函》(冀发
                      改办技术[2009]104 号)         300,000.00       2015.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 2011      800,000.00       2016.12
 2                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第一
       康泰医学
                  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财函
                          [2011]295 号)             800,000.00       2015.12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      150,000.00       2017.12
                  达 2011 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
                   目支持计划的通知》(冀工信软
 3     康泰医学   [2011]337 号)、《秦皇岛市财政     150,000.00       2016.12
                  局关于下达 2011 年度物联网发展
                     专项资金的通知》(秦财企
                                                     150,000.00       2015.12
                            [2011]629 号)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       59,829.06        2017.12
                  2013 年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
 4     康泰医学   划(第二、三、五、六、七、九批)   59,829.06        2016.12
                  (秦皇岛部分)的通知》(秦科技
                            [2013]39 号)            59,829.06        2015.12

                                                     249,209.67       2017.12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5                    委员会秦皇岛(中科院)技术创新
       康泰医学                                      251,661.59       2016.12
                      成果转化基地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纪要》(秦开专纪[2014]2 号)
                                                     251,661.59       2015.12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75,256.41        2017.12
 6     康泰医学    2014 年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第
                   十二批)项目的通知》(冀科计      115,440.31       2016.12

                                   7-7-1-3-35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4]86 号)
                                                   229,188.33        2015.12

                                                   21,428.57         2017.12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7                 2014 年秦皇岛市市级科技计划
     康泰医学                                      21,428.57         2016.12
                (第二批)项目的通知》(秦科技
                         [2014]35 号)
                                                   21,428.57         2015.12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4,377.88         2017.12
                  2015 年秦皇岛市市级科技计划
8               (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秦科技
     康泰医学                                       4,377.88         2016.12
                [2015]22 号)、《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5 年市级科研经费的
                  通知》(秦财教[2015]330 号)
                                                    2,188.93         2015.12

                《关于下达 2012 年国家科技支撑
                计划课题预算拨款的通知》(国财     29,100.00         2017.12
                发科[2012]290 号)、《关于批复
                2012 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
9    康泰医学    题经费预算的通知》(国财发科
                                                   29,100.00         2016.12
                [2012]270 号)、《科技部关于拨
                付 2013 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经费的通知》(国财发科[2013]410
                              号)                 29,100.00         2015.12


                                                   44,879.93         2017.12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10   康泰医学   年部分省级科技项目资金的通知》     211,393.42        2016.12
                    (秦财教[2015]415 号)
                                                   14,897.30         2015.12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99,115.22         2017.12
11   康泰医学   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专项资
                金的通知》(秦财教[2016]308 号)   18,497.67         2016.12

                《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科学      6,000.00         2017.12
12              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秦皇岛市
     康泰医学
                市级科研经费的通知》(秦财教
                        [2016]511 号)              396.72           2016.12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55,068.56        2017.12
13              2016 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专
     康泰医学
                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秦财      24,081.33        2016.12
                       教[2015]1172 号)




                               7-7-1-3-35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
                金的通知》(秦财教[2016]783 号)   548,769.51         2017.12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14              2016 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专
     康泰医学
                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秦财
                教[2015]1172 号)《关于下达 2017
                年秦皇岛市市级科研经费(第一       315,381.62         2016.12
                批)的通知》(秦财教[2017]462
                              号)

                《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支持市县
                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省级专项资
                金(第三批)的通知》(秦财教
15   康泰医学   [2016]1208 号)《关于下达 2016      35,765.20         2017.12
                年新增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后补助
                经费的通知》(秦科技[2017]102
                             号)

                《2017 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
16              造 2025)资金(部门预算)——
     康泰医学                                      4,000,000.00       2017.12
                智能健康管理设备产业创新及应
                      用推广项目合同书》

                《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港
17   康泰医学   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      26,100.00         2015.02
                  案的通知》(海政[2014]9 号)

                秦皇岛商务局于 2015 年 1 月 23
18   康泰医学   日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50,000.00         2015.02
                        发出的函件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放
19   康泰医学   2013 年度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的通       8,300.00          2015.03
                  知》(秦科技[2014]49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20   康泰医学   做好 2014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54,990.00         2015.04
                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4]182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21   康泰医学   年部分省级科技项目资金的通知》      20,000.00         2015.05
                    (秦财教[2015]417 号)




                               7-7-1-3-35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
                2014 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22   康泰医学   (冀知办[2014]13 号)、《2013      20,100.00         2015.06
                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冀知办
                          [2012]42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23   康泰医学   做好 2014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15,710.00        2015.07
                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4)182
                              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
                 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秦政
24   康泰医学   [2011]124 号)、《河北省人民政     115,000.00        2015.07
                 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质量奖励管理
                办法的通知》(冀政[2011]82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
25              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
     康泰医学                                      103,382.39        2015.08
                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秦
                    人社〔2013〕228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
                省质量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冀
26   康泰医学   政[2011]82 号)、《秦皇岛市人民    500,000.00        2015.08
                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的意见》(秦政[2011]124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27   康泰医学   做好 2014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66,500.00         2015.10
                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4)182
                              号)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2015 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
                通知》(冀知办[2015]7 号)及《秦
28   康泰医学   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河        2,000.00         2015.10
                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专利申
                请资助的通知>的通知》(秦科技
                          [2015]15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29   康泰医学   做好 2014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55,860.00         2015.11
                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4]182
                              号)


                               7-7-1-3-35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30   康泰医学   年第二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       365,000.00        2015.11
                通知》(秦财企[2015]934 号)

                 《河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冀财建
                [2015]148 号)、秦皇岛市商务局、
31   康泰医学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5      340,800.00        2015.11
                 年省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0/30)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放
32   康泰医学   2014 年度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的通       8,900.00         2015.12
                  知》(秦科技[2015]16 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
                 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普通高
                 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33                 有关问题的通知》(秦人社
     康泰医学                                      95,808.94         2015.12
                [2013]228 号)、《秦皇岛市财政
                局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秦财社
                         [2012]362 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
34   康泰医学     领金融企业的意见》(秦政         500,000.00          2016.04
                        [2013]140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
35              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         11,571.24       2016.05
     康泰医学
                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秦
                      人社[2013]228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软
36   康泰医学   件企业 CMM/CMMI 认证补助资         400,000.00        2016.05
                金)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秦
                      财企[2016]233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37              年第三批中央外经贸发展(提升国
     康泰医学                                      179,500.00        2016.05
                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的通知》
                    (秦财企[2016]180 号)




                               7-7-1-3-35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
38              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
     康泰医学                                       11,571.24         2016.06
                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秦
                      人社[2013]228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
39   康泰医学   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冀政字       1,500,000.00       2016.06
                        [2015]41 号)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高层次创新团队的决定》
                (冀字[2016]20 号)、《中共河北
40   康泰医学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500,000.00         2016.08
                于协助做好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高
                层次创新团队奖励资金发放工作
                    的通知》(2016/7/25)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41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
     康泰医学                                       10,606.97         2016.10
                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秦
                      人社[2013]228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42   康泰医学   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专项资        36,300.00         2016.10
                金的通知》(秦财教[2016]308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43   康泰医学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718,700.00         2016.10
                  知》(秦财企[2016]827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
                施质量强区战略加大政策资金扶
                持力度办法》、《秦皇岛经济技术
44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企业有
     康泰医学                                      500,000.00         2016.12
                效期内质量奖项实施奖励的决定》
                (秦开管委[2016]66 号)、《开发
                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名牌战略奖
                    励申请表》(2016/8/3)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
45              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
     康泰医学                                       9,360.63          2016.12
                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秦
                      人社[2013]228 号)



                               7-7-1-3-35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细化
46              2016 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专
     康泰医学                                        18,400.00         2016.12
                项资金的通知》(秦财教[2016]793
                              号)

                《河北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发放
47   康泰医学   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的         2,000.00          2016.12
                    通知》(2016/12/2)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48   康泰医学   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实        2,793,600.00       2017.01
                施意见》(秦政办函[2014]50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
                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49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
     康泰医学                                        5,040.42          2017.05
                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秦
                      人社[2013]228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50              2017 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
     康泰医学                                       1,500,000.00       2017.05
                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秦财
                       企[2016]1158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51              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康泰医学                                       600,000.00         2017.07
                的实施意见》(秦开管委[2016]53
                            号)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外贸出口奖
52   康泰医学     励金指标的通知》(秦财企           49,600.00         2017.07
                        [2017]306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省级支持市县
53              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第
     康泰医学                                       100,000.00         2017.08
                三批)的通知》(冀财教[2017]55
                             号)

                《关于批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
54   康泰医学   岛)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特邀院士工      200,000.00         2017.09
                作站的通知》(秦人社[2017]94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6
55              年省、市政府质量奖及名牌产品和
     康泰医学                                       200,000.00         2017.09
                服务品牌企业奖励经费的意见》
                    (秦财行便[2017]563 号)

                《关于 2017 年度秦皇岛市科学技
56   康泰医学   术进步奖奖励的决定》(秦财字         10,000.00         2017.09
                         [2017]27 号)

                               7-7-1-3-35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下达 2017 年中央外经贸发
57   康泰医学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秦财企      129,300.00         2017.09
                        [2017]617 号)

                《关于 2015 年度授权专利资助和
                2016 年度授权专利登记的通知》、
58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康泰医学                                      23,700.00         2017.10
                 印发秦皇岛市专利申请补助金管
                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秦政
                           办 157)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59              员会关于对获得 2016 年度质量奖
     康泰医学                                     200,000.00         2017.10
                项的区内企业给与表扬奖励的通
                  知(秦开管委[2017]47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省
60              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康泰医学                                     1,000,000.00       2017.10
                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秦财
                        建[2017]391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省外贸发展专
61   康泰医学   项资金的通知》(秦财企[2017]862   500,000.00         2017.11
                              号)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62              2017 年秦皇岛市科技创新券兑付
     康泰医学                                      20,000.00         2017.12
                资金的通知》(秦科技[2017]105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上半年外贸出
63   康泰医学   口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秦财企    133,400.00         2017.12
                        [2017]768 号)

64              《秦皇岛市贸促会关于康泰医学
     康泰医学                                      13,000.00         2017.12
                申请会展业配套引导资金的批复》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65              年度获评河北省质量标杆企业奖
     康泰医学                                     100,000.00         2017.12
                励资金的通知》(秦财企[2017]965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中央外经贸发
66   康泰医学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秦财企      440,000.00         2017.12
                        [2017]945 号)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67   康泰医学   年下半年外贸出口奖励资金指标       91,200.00       2018.06.26
                的通知》(秦财企[2018]153 号)



                               7-7-1-3-36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放
68                  2017 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后
       康泰医学                                        100,000.00        2018.06.21
                      补助资金的通知》(秦科技
                             [2018]31 号)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巨
69     康泰医学    人计划”第三批创新创业团队及领     1,000,000.00       2018.05.08
                     军人才名单的通知》(冀办字
                             [2018]33 号)

     根据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合法合规。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与当期利润总额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5,468,009.74    19,674,326.47    23,609,206.80      12,702,702.70
    府补助
当期计入非经常性
                     2,115,401.77     9,696,440.43     6,699,307.65       3,944,179.65
损益的政府补助①
    利润总额        27,387,750.42    88,055,456.75   119,835,880.12      71,115,815.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占利润总额          19.97%           22.34%           19.70%             17.86%
      比例
扣除①后的政府补
助占利润总额的比          12.24%           11.33%           14.11%             12.32%
        例
     发行人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净利润和总利润的比例均为20%左
右,扣除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属于经常性损益部分的政府补
助占当年(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均不超过15%。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
构成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



     十八、关于发行人所属行业内的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情况。请发行人:(1)
结合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业务关联度、产品竞争状况、客户重叠情况等方面,
说明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并说明选取上述公司作为竞争对手分析的原
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在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与竞争
对手产品的比较优势,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完整、准确地披露了行业内的主要
企业,并补充披露行业内竞争的详细情况,各细分领域国内外参与竞争企业的
数量情况,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水平、收入等信息结合国内
外同行业情况;(2)说明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基本情况,包括
                                    7-7-1-3-36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行业规模、主要公司、发展模式及特点、技术水平、竞争状况、产品情况等;
(3)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
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
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
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问题42)

    回复: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核查了以下相关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统计、客
户供应商清单;(2)同类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3)发行人的注册证书、
专利证书及国外产品认证、核心技术清单;(4)发行人关于竞争对手情况等事
项的说明。

    (二)核查结果

    1.结合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业务关联度、产品竞争状况、客户重叠情况等方
面,说明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并说明选取上述公司作为竞争对手分析
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在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与
竞争对手产品的比较优势,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完整、准确地披露了行业内的
主要企业,并补充披露行业内竞争的详细情况,各细分领域国内外参与竞争企
业的数量情况,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水平、收入等信息结合
国内外同行业情况

    (1)结合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业务关联度、产品竞争状况、客户重叠情况
等方面,说明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并说明选取上述公司作为竞争对手
分析的原因及合理性

    经核查,发行人所处行业内与发行人业务关联度较高、产品竞争较强、客户
重叠度较高的同类上市公司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宝莱特医
用股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7-7-1-3-36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鱼跃医疗成立于 1998 年,2008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
002223。鱼跃医疗是一家以提供家用医疗器械、医用临床器械和互联网医疗服务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研发、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是其目前的核心业务,也是
目前其主要业绩来源。其器械产品主要集中在呼吸供氧、康复护理、手术器械、
高值耗材、中医器械、药用贴膏及高分子卫生辅料等领域。2018 年 1-6 月鱼跃医
疗实现营业收入 222,316.1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994.40 万
元。

    鱼跃医疗与公司均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虽然鱼跃医疗的
产品涵盖呼吸供氧、康复护理、手术器械、高值耗材、中医器械、药用贴膏及高
分子卫生辅料等多个领域,且体量规模较公司大。但从产品重合度来看,鱼跃医
疗电子血压计、脉搏血氧仪、雾化器、制氧机等产品与公司产品部分产品存在重
合;从销售模式上来看,鱼跃医疗与公司均采用了“直销+经销”、“线上+线下”
的销售模式,销售区域亦覆盖境内外;从客户群体来看,鱼跃医疗与公司的客户
群体亦存在重合。

    ②广东宝莱特医用股份科技有限公司

    宝莱特成立于 1993 年,201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
300246。宝莱特为集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
是监护仪产品线最完善的公司之一。宝莱特主营业务分为健康监测和肾科医疗两
大业务板块,主营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包括监护仪设备、心电图机、脉搏血氧
仪、中央监护系统、可穿戴医疗产品、血液透析设备(机)、血液透析粉/透析
液、血透管路、针及消毒液等产品。2018 年 1-6 月宝莱特实现营业收入 38,894.0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05.25 万元。

    宝莱特与公司均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从产品重合度来看,
宝莱特产品中监护仪设备、心电图机、脉搏血氧仪、中央监护系统、健康一体机
及部分可穿戴医疗产品与公司产品存在重合;从销售模式上看,宝莱特与公司同
样采用“直销+经销”、“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销售区域亦覆盖境内外,同
时,公司从客户重合度来看,宝莱特与公司的客户群体亦存在重合。

    ③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7-7-1-3-36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理邦仪器是集医疗电子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主要涵盖妇幼保健产品及系统、多参数监护产品及系统、心电产品
及系统、数字超声诊断系统、体外诊断五大领域一百多种型号,已成为国内领先
并在全球持续快速成长的医疗电子设备供应商。理邦仪器于 2011 年 4 月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 300206。2018 年 1-6 月理邦仪器实现营业收
入 48,784.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37.11 万元。

    理邦仪器与公司均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从产品重合度来
看,理邦仪器产品中心电图机、心电工作站、病人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等产品
与公司产品存在重合;从销售模式上看,理邦仪器以经销为主,产品销售区域覆
盖国内外。从客户群体来看,理邦仪器与公司的客户群体亦存在重合。

    ④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安医疗成立于 1995 年,2010 年 6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
代码 002432。目前九安医疗的主要业务包括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技术服务,搭建“移动互联网+健康管理云平台”。主要产品涵盖血压、
血糖、血氧、心电、心率、体重、体脂、睡眠、运动等领域的较为完备的个人健
康类可穿戴设备产品线。2018 年 1-6 月九安医疗实现营业收入 26,655.0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6.46 万元。

    九安医疗主要从事家用医疗健康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中的
血压计、血氧仪、心电仪与公司产品存在重合,从销售模式上看,九安医疗亦采
用“直销+经销”、“线上+线下”的模式,销售区域亦覆盖国内外。从客户群体
来看,九安医疗与公司的客户群体亦存在重合。

    ⑤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三诺生物成立于 2002 年,2012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代码 300298。三诺生物是一家致力于利用生物传感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快速
检测慢性疾病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微量血快速血糖监测系统(含
血糖测试仪及配套检测试条),主要用于血糖监测。2018 年 1-6 月三诺生物实现
营业收入 76,13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810.29 万元。



                                 7-7-1-3-36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三诺生物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快速检测慢性疾病产品,与公司均属于
医疗器械制造业,虽然三诺生物与公司在产品方面不存在重合性,但其设备的生
产流程、产品销售模式与公司存在较强的相似性,在客户群体方面,三诺生物与
公司均面向医疗机构与个人消费者。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将上述同类上市公司界定为竞争对手具有合理性。

    (2)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在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与竞争对手
产品的比较优势,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完整、准确地披露了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经核查,发行人主要产品涵盖血氧类、监护类、心电类、超声类及血压类等
多个类型。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及生产工艺均较为成熟,与同类竞争对手相比,
均不存在较大差异,但由于各公司销售的主打产品不同,其在各个细分产品中均
各自具备比较优势。

    公司自 2005 年开始生产血氧类产品,截至目前已经掌握了多路稳压数字采
集及多级调光血氧技术、血氧心电采集技术、多形态血氧采集技术、自动测量及
自动可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血氧技术和生产工艺在行业内已经较为成熟,因
此在技术层面上,公司与其他竞争对手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但公司基于完整的
生产环节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使得公司血氧类产品在性能的稳定性、可靠性上具
备一定优势,也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公司的血氧类产品均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自 2007 年开始生产监护类产品,目前已经完成了监护类产品的自主研
发,监护类产品功能丰富,集多种参数于一体,可以实现患者生理参数的连续监
护,对比其他竞争对手,公司在高端监护仪设备,如插件式监护仪领域存在产品
空白,理邦仪器和宝莱特均掌握了插件式监护仪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公司在该产
品领域的比较优势源于公司产品种类的优势,公司掌握了大量不同种类产品的核
心技术和生产工艺,产品均为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快速将多种产品功能进行组合,
满足客户对于单个医疗器械功能集成化的需求。公司在行业内较早的推出了健康
一体机(多参数生命体征检测仪),中标多个省市卫生部门的采购项目,取得了
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自设立伊始便开始从事心电类产品的生产,产品种类涵盖动态心电图
机、心电图机、心电工作站及便携式心电计等,公司心电产品中,单导、三导、

                               7-7-1-3-36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六导及十二导心电产品与竞争对手在技术层面上不存在较大差异,理邦仪器则已
经研制并量产了十八导心电设备,公司在高端产品上,与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自 2008 年起开始生产超声类产品,产品种类涵盖胎儿心率仪、胎儿监
护仪及 B 超设备等种类,超声类产品领域的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较为成熟,公司
与其他竞争对手不存在较大差异,在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中理邦仪器在彩超领域具
备较强的竞争实力,而公司目前尚未部署彩超产品的生产、销售。

    公司自 2008 年起开始生产血压类产品,产品涵盖电子血压计及动态血压监
护仪,血压类产品领域的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较为成熟,公司与其他竞争对手,
如鱼跃医疗、九安医疗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但由于血压类产品并非公司主打产
品,在产品种类、型号上较上述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劣势。

    另外,经核查,发行人产品种类涵盖血氧类、监护类、心电类、超声类及血
压类等多个产品类型,在各自的产品领域,均存在众多的医疗设备制造企业。由
于大部分行业内企业均未上市,无法从公开渠道取得相关企业的准确的生产经营
和业绩情况,因此发行人选取业务关联度较高、产品竞争较强、客户重叠度较高
的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内的主要企业进行披露,其基本情况和经营业绩等相关数据
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及公司的官方网站。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的相关披露信息准确、
完整。

    (3)并补充披露行业内竞争的详细情况,各细分领域国内外参与竞争企业
的数量情况,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水平、收入等信息结合国
内外同行业情况

    从全球范围内看,医疗器械的主要生产商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
达国家,中国近年来医疗器械行业飞速增长,也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中占有一席
之地。

    ①全球范围来看,医疗器械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根据 EvaluateMedTech 发布的《2017 年全球医械市场概况以及 2022 年全球
医械市场预测》,2016 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为 3,870 亿美元,全球前十大


                               7-7-1-3-36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医疗器械公司占据了 37%的市场份额,前三十大医疗器械公司占据了 63%的市
场份额。医疗器械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2016 年全球前十大医疗器械公司销售规模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源:根据 EvaluateMedTech 发布的《2017 年全球医械市场概况以及 2022 年
全球医械市场预测》数据整理。

    ②国内医疗器械市场竞争情况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发展,部分国产
医疗器械已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并开始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出口。但是,我国医疗
器械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与国际医疗器械巨头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对于大型设
备及高端医疗设备,国内医疗机构仍倾向于使用进口设备。

    国内医疗器械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具有价格优势的常规产品,包括
中小型器械及耗材类产品,仅有部分产品具备了和进口医疗器械分庭抗礼的实
力,例如监护仪、心电图机、麻醉机、血液细胞分析仪、彩超和生化分析仪等。

    国内中高端医疗器械市场仍然主要由国际大型医疗器械生产厂商占领,掌握
自有知识产权的国内领先医疗器械企业在该市场上与其形成竞争,并占有相当的
市场份额。低端市场医疗器械厂商林立,平均规模较小,随着国家对医疗器械公
司质量控制要求的日趋严格,国内领先厂商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③发行人所处各细分领域的竞争情况


                                  7-7-1-3-36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发行人产品涵盖血氧、监护、心电、超声及血压等多个领域,发行人各类产
品所处细分领域的竞争情况如下:

    A.血氧类

    血氧领域产品主要为脉搏血氧仪,按照外型的不同又分为腕式血氧仪、掌上
血氧仪、指夹式血氧仪等。公司在血氧领域深多年,掌握了多路稳压数字采集及
多级调光血氧技术、血氧心电采集技术、多形态血氧采集技术、自动测量及自动
可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在血氧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血氧类产品的生产厂商较多,其规模亦参差不齐,在血氧领域的主要企业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力康生物医疗科技控股集团是集研发、制造、销售、服
                             务为一体的先进医疗设备和实验室仪器的集团公司,专
                             注于为您提供完善的医疗及实验室解决方案。经过近三
                             十年的持续创新和高速发展,力康集团逐步实现了从贸
                             易起步,向多元化发展的质的跨越。集团包括医疗、保
力康生物医疗科技控股集团     健和实验室等专业领域,持续衍生出各类成熟的产品线,
                             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力康自有品牌“Heal Force”在业
                             内享盛誉,现有 OR 手术室系列、ICU 重症麻醉系列、
                             Infection control 外科感控系列、Maternal&Infant 围产产
                             品系列、Rehabilitation 康复医疗系列、Laboratory 生命科
                             学仪器系列、Healthcare 家用小产品七大产品线。

                             鱼跃医疗成立于 1998 年,2008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股票代码 002223。鱼跃医疗是一家以提供家用
                             医疗器械、医用临床器械和互联网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研发、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是其目前的核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心业务,也是目前其主要业绩来源。其器械产品主要集
司
                             中在呼吸供氧、康复护理、手术器械、高值耗材、中医
                             器械、药用贴膏及高分子卫生辅料等领域。2018 年 1-6
                             月鱼跃医疗实现营业收入 222,316.19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994.40 万元。

                             是一家集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医用、家用健康医疗
                             产品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 1993 年,做为
                             中国最大的医用监护及家用电子医疗产品制造商之一,
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
                             超思致力于患者生理监护、生理信息分析及家用健康医
司
                             疗产品的应用和市场开拓,产品涉及医疗护理、医疗诊
                             断、医疗信息、家用健康检测四大领域,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 MMED 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均享有盛誉。

飞利浦伟康                   前身是美国伟康公司,成立于 1976 年,总部位于美国宾

                                    7-7-1-3-36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夕法尼亚的匹兹堡。主要专注于睡眠呼吸健康领域。

                             理邦仪器是集医疗电子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涵盖妇幼保健产
                             品及系统、多参数监护产品及系统、心电产品及系统、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   数字超声诊断系统、体外诊断五大领域一百多种型号,
公司                         已成为国内领先并在全球持续快速成长的医疗电子设备
                             供应商。理邦仪器于 2011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代码 300206。2018 年 1-6 月理邦仪器实现
                             营业收入 48,784.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37.11 万元。

                             宝莱特成立于 1993 年,201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股票代码 300246。宝莱特为集研发、生产和销售
                             医疗器械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是监护仪产品
广东宝莱特医用股份科技有限   线最完善的公司之一。宝莱特主营业务分为健康监测和
公司                         肾科医疗两大业务板块,主营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包
                             括监护仪设备、心电图机、脉搏血氧仪、中央监护系统、
                             可穿戴医疗产品、血液透析设备(机)、血液透析粉/透
                             析液、血透管路、针及消毒液等产品。2018 年 1-6 月宝
                             莱特实现营业收入 38,894.0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3,405.25 万元。

    B.监护类

    监护仪市场市场集中度较高,高端市场被飞利浦、通用电气和迈瑞医疗占据
主要份额,中低端市场的生产产生众多,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有宝莱特、理邦仪
器,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与 1891 年成立,是世界领先的电子品
                             牌之一,致力于研发并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解决方案和保
飞利浦
                             健服务,业务涵盖家庭医疗保健服务、专业医疗保健设备
                             和服务,成像系统、临床监护系统等。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创立与 1892 年,是世界上领先的电气和
                             电子设备制造公司及提供技术和服务业务的跨国公司。在
                             医学成像、信息技术、医疗诊断、患者监护系统、药物研
通用电气
                             发、生物制药技术等领域拥有广泛的专业技术,主要产品
                             包括 CT、MRI、X 关、超声、核医学、心电诊断和监护系
                             统等。

                             迈瑞医疗成立于 1999 年,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
                             营销及服务,主要产品涵盖生命信息与支持、体外诊断及
限公司
                             医学影像,拥有国内同行业中最全的产品线。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   同上


                                    7-7-1-3-36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



广东宝莱特医用股份科技有限
公司                         同上



       C.心电类

       心电类领域内国内厂商众多,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有迈瑞医疗、理邦仪器、
深圳邦健生物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旗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华
清心仪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等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
                             同上
限公司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
                             同上
公司

                             1996 年成立,专注于心脏电生理类医疗器械产品领域,产
                             品主要包括心电系列、动态心电系列、监护系列、母婴系
深圳邦健生物医疗设备股份有
                             列、除颤系列等。于 2015 年 12 月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
限公司
                             834997。2018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993.13 万元,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73 万元

                             2005 年成立,是国内知名的医疗设备供应商,其主要产品
武汉中旗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
                             和服务包括了超声影像、心电监护、康复理疗、兽用产品
司
                             及远程医疗等。

                             成立于 2009 年,专业从事心电类医疗电子设备研发、生产、
深圳华清心仪医疗电子有限公
                             销售。主要研发和生产心电图机、动态心电记录器以及 PC
司
                             心电图三大类心电医疗电子产品。

       D.超声类

       公司主要超声设备为胎儿心率仪、胎儿监护仪及 B 超设备,在该细分领域
内,国内厂商众多,其中胎儿心率仪的主要厂商有深圳京柏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卫康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韩国 BISTOS,
胎儿监护仪主要厂商有理邦仪器、广州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韩国 BISTOS,
B 超类产品主要有开立医疗、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基本情况如
下表所示:


                                    7-7-1-3-37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胎儿心率仪

                               1998 年成立,主要从事智慧妇幼解决方案及智能医疗
                               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智慧妇幼信息
                               系统(围产期健康管理系统、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智
深圳京柏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妇幼随访系统等)、配套智能可穿戴医疗设备(超声
                               胎儿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系列、低频脉冲综合康复治
                               疗仪、红外电子体温计、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

                               创建于 2000 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
                               一体的高科技医疗器械专业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胎心
深圳卫康明科技有限公司         仪、心电图机、多普勒血流仪、红外测温仪、血氧仪、
                               胎儿监护仪、耦合剂加热器、兽用心电图机、多普勒血
                               压系统、电子秤等。

                               2001 年成立,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设备的企
                               业,主要产品为 BF 系列超声多普勒胎心音仪; BV 系列
                               超声多普勒血流检测仪;BFM 系列母婴监护仪;BPM 系
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列多参数监护仪; BFW 系列输液/输血加温器;BD 系列
                               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器 ,ECG 系列和 BEU 系列超声扫描
                               仪。

                               韩国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医疗设备。主要产品
韩国 BISTOS                    有:胎监、胎心多普勒、监护仪、血流多普勒、光线疗
                               法仪、医用头灯、孵化器、婴儿保温箱、电动吸乳器等

                                 胎儿监护仪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同上
司

                               1992 年成立,致力于妇女健康和优生优育事业,是著
                               名的妇产科医疗器械专业制造商,为妇产科诊疗提供综
广州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性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围产监护和诊疗设备、
                               宫颈病变诊疗器材、妇产科专用耗材等同时,还从事国
                               际先进的医疗产品的代理商。

韩国 BISTOS                    同上

                                   B 超设备

                               自 2002 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医疗设备的研发和制
                               造,产品涵盖超声诊断系统、电子内镜系统和体外诊断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系列三大产品线。于 2017 年 4 月创业板上市,证券代
公司
                               码 300633,2018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54,049.77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95.21 万元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家级高新技术
                               企业、国家重点企业、广东省工业龙头企业之一的汕头

                                  7-7-1-3-37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5 日成立,同年 10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000823,是以电
                            子元器件及超声电子仪器为主要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从事无损检测仪器、印制电路板、液晶显示和触控器件、
                            覆铜板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2018 年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27,756.3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7,651.00 万元

    E.血压类

    血压类产品领域内国内外知名企业主要包括欧姆龙、鱼跃、九安、爱安德、
台湾百略等,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33 年,总部位于日本,全球知名的自动化控制及
                         电子设备制造厂商,掌握着世界领先的传感与控制核心技
欧姆龙
                         术。产品主要包括电子血压计、血糖仪、脂肪测量仪、电
                         子体重秤、电子体温计、电子计步器等。

鱼跃医疗                 同上

                         九安医疗成立于 1995 年,2010 年 6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 002432。目前九安医疗的主要业务
                         包括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服
                         务,搭建“移动互联网+健康管理云平台”。主要产品涵盖血
九安医疗
                         压、血糖、血氧、心电、心率、体重、体脂、睡眠、运动
                         等领域的较为完备的个人健康类可穿戴设备产品线。2018
                         年 1-6 月九安医疗实现营业收入 26,655.0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6.46 万元。

                         日本爱安德于 1977 年在日本东京成立,是将示波原理应
                         用于家用电子血压计的创始者。日本爱安德于 2002 年在
日本爱安德
                         深圳成立了独资的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其电子
                         血压计品牌为“爱安德”(A&D)。

                         台湾百略是以数字医学测量系统与健康服务为主轴的生物
                         医学科技公司,主要业务为医学测量产品与服务的研发、
台湾百略                 制造与营销。台湾百略在大陆设有两个独资公司鸿邦电子
                         (深圳)有限公司和华略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电子
                         血压计。其电子血压计品牌为“Microlife”(迈克大夫)。

    2.说明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行业规模、主要
公司、发展模式及特点、技术水平、竞争状况、产品情况等

    发行人产品涵盖血氧、监护、心电、超声及血压等多个领域,公司隶属于医
疗器械制造行业,根据公司各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公司产品分为家用医
                                7-7-1-3-37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疗器械及公用医疗器械。其中,血氧类、超声类、血压类中的主要产品属于家用
医疗器械的范畴;而公司监护类产品、心电类产品等隶属于公用医疗器械范畴。

    (1)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基本情况

    家用医疗器械主要是指适用于消费者在医疗机构外使用,安全可靠、操作简
单、体积小、携带方便的以检测、治疗、保健及康复为目的的医疗器械,比较常
用的家用医疗器械包括机械血压表、电子血压计、血糖仪、脉搏血氧仪、牵引器、
助听器、制氧机、体温计及各种理疗、康复仪器设备等。

    ①家用医疗器械的行业规模

    根据研究机构 BCC Research 的调查报告显示,全球家用医疗器械市场规模
持续增长,从 2009 年的 168 亿美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248 亿美元。




    从市场需求的地域分布来看,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的主要需求地区是经济发达
及相对比较发达的国家,主要用户所在区域是美国、欧洲、日本,次要区域是中
国、南美、东南亚、南亚、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中东,非洲、中亚、
中美洲和大洋洲其它国家是需求最弱的地区。

    在行业政策大力支持、人口老龄化加速、国民保健意识加强、家庭医疗消费
能力的提升以及自主研发技术水平的提高等背景下,我国家用医疗器械市场需求
规模持续高速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中国家用医疗器械市场规
模从 2009 年的 104.8 亿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431.2 亿元。




                                 7-7-1-3-3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②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国内外厂商众多,竞争较为激烈,与公司家用医疗器械产
品重合度较高、竞争性较强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八、”
之“1.结合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业务关联度、产品竞争状况、客户重叠情况等方
面,说明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并说明选取上述公司作为竞争对手分析的
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在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与竞争
对手产品的比较优势,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完整、准确地披露了行业内的主要企
业,并补充披露行业内竞争的详细情况,各细分领域国内外参与竞争企业的数量
情况,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水平、收入等信息结合国内外同行
业情况”部分所述。

    ③家用医疗器械的发展特点及趋势

    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结合了医学、计算机、物理等多门学科的科技产物。随着
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未来家用医疗器械产品将朝着智能化、可穿戴、多功能及
远程医疗方向发展。

    ④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竞争情况

    电子血压计、脉搏血氧仪、胎儿心率仪等家用电子医疗器械的技术和生产工
艺日趋成熟,市场竞争情况也较为激烈,生产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设计、品牌、
渠道之间的竞争。此外,由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智能化、远程化的医疗器械成
为目前家用医疗器械的发展趋势,智能家用医疗器械对健康数据的处理、分析及
APP 应用程序的技术要求较高,也成为了行业内主要企业的竞争的新领域。
                               7-7-1-3-374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公用医疗器械行业之监护设备

    ①监护仪

    目前,我国监护仪的市场需求以普通病房为主,一改过去以危重病人为主的
局面,设置基层医疗单位和社区医疗单位也提出了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国医疗
器械行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数据,2010 年-2015 年,中国监
护仪市场销量由 16 万台增加至 26 万台。

    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所的数据,2015-2017 年全球监护仪市场规模(不含日本)
分别为 26.8 亿美元、26.8 亿美元及 27.9 亿美元,而 2015 年-2017 年中国监护仪
的市场规模分别为 17.9 亿元、17.5 亿元和 20.2 亿元,2017 年较 2016 年增长
15.40%。

    高端监护仪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通用电气、飞利浦、迈瑞医疗占据了市
场的大部分份额,而以宝莱特、理邦和发行人为代表的医疗器械厂商,则以中低
端监护仪为主,市场份额较小。

    ②健康一体机

    健康一体机项目是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为加强基层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专
门推行的医疗设备购置试点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及财政部对部分省、自治区村
卫生室配置健康一体机项目给予支持。上述政策支持使得 2015 年开始,部分省、
自治区及下属卫生行政部门加大了对健康一体机的招标采购。

    健康一体机可检测心电图、心率、血糖、尿常规、血压、血氧饱和度、体温
等多个人体生理参数,还支持将采集数据通过云平台传至个人健康档案,用于开
展体检、诊疗、慢病管理、健康干预等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 年我国有乡村常住人口 60,346 万人,村卫生
室 644,751 个。若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一台健康一体机,健康一体机的市场规模为
65 万台。

    发行人凭借多年积累的产品种类优势,在市场内较早推出了健康一体机,并
先后中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并大量销售至经销商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③公用医疗器械行业之心电设备行业

                                7-7-1-3-375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A.心电设备行业规模

    根据 market&market 数据显示,2013 年全球心电图机的市场规模为 36.83 亿
美元,2014 年则超过 41 亿美元,根据 Occams Business 报告显示,全球心电图
设备在 2015-2021 年间将以 6.1%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2021 年预计市场将达到
61.2 亿美元,其中北美为心电图设备最大的市场,约占全球市场的 44%,亚太地
区被认为是增长最快的市场,在 2016-2024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 6.4%。

    B.心电设备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国内外厂商众多,竞争较为激烈,与公司家用医疗器械产
品重合度较高、竞争性较强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八、”
之“1.结合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业务关联度、产品竞争状况、客户重叠情况等方
面,说明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并说明选取上述公司作为竞争对手分析的
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在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与竞争
对手产品的比较优势,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完整、准确地披露了行业内的主要企
业,并补充披露行业内竞争的详细情况,各细分领域国内外参与竞争企业的数量
情况,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水平、收入等信息结合国内外同行
业情况”部分所述。

    C.心电设备行业的发展特点及趋势

    由于患者群体数量庞大,心血管医疗产业市场空间巨大,心电图检测作为疾
病诊断的必要因素之一,将充分收益。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所的报告,未来心电图
行业将呈现如下的发展趋势:1、人工智能将辅助诊断系统的成熟;2、无创式、
便携式、具备及学籍准确性的远程心电设备将被广泛应用;3、心血管病检测平
台服务网络的构建和完善,慢病管理平台将成行业新的运营模式。

    (3)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上下游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上游行业主要包括电子、生物、材料等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卫生
机构、健康管理机构以及个人消费者等。

    电子行业主要提供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电子仪表和检测设备;生物行业主要
为公司提供可靠的生物信息检测和转换技术及指标;材料行业主要提供公司设备
的外壳和部分特殊材料。随着我国以上行业的高速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以及生
                                 7-7-1-3-376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物信息检测和转换技术更加成熟和完善,提升了技术水平,有效促进了医疗器械
行业的发展。

    医疗器械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卫生行业、健康管理机构以及个人消费者
等。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们健康状况及保健意识的提高,大部分国家的政府
着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带动各国对卫生医疗需求的快速发展。同时,随着国内
医疗保障体系已经逐步完善,卫生医疗系统得到快速发展。未来在国家政策和资
金的大力支持下,将有利于提升卫生医疗的需求,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促使国内
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升级,而本行业作为医疗卫生系统的基础配套产业,也将
因此受益。

    3.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
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
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

    (1)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
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情况

    根据同类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
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鱼跃医疗                1.85%          3.55%         4.55%                7.20%

宝莱特                  4.71%          4.20%         3.97%                4.70%

理邦仪器               17.00%         20.95%        22.60%               26.50%

九安医疗               16.81%         15.73%         9.87%               10.97%

三诺生物                7.46%          7.16%         6.53%                6.04%

算数平均值              9.56%         10.32%         9.50%               11.08%

康泰医学                9.91%          8.80%         8.67%               10.59%




                                 7-7-1-3-37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上表显示,发行人历来重视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发行人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的均值相比较为接近。

    另外,从技术水平上看,上述竞争对手与公司重合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和
技术较为成熟,发行人在相同产品领域与主要竞争对手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从
产品质量上看,公司严格按照 ISO13485:2016、ISO9001:2015 标准以及公司有关
产品主要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发展战
略、管理需求建立、运行、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发布并实施《质量手
册》,对公司所有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亦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相关主
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②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
长期保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运用先进的研发模式和规范的研发体制,在多年
的研发过程中,自主掌握了多种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的特点、功能以及运用
的阶段情况如下:

    A. 血氧类

    发行人在血氧监测领域开展独立血氧产品及血氧模块的研究,同时持续进行
不同类型血氧产品的开发,包括指夹式、腕式、掌式、台式等血氧产品,尤其在
可穿戴领域,公司率先开展了高集成度血氧监测产品的技术研究。公司在血氧领
域的长期研发投入,使得公司的血氧类产品性能优越,获得市场认可。

    公司血氧类核心技术及其应用阶段如下表所示: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分路供电管理,提高采样稳定                               2009SR031818
多路稳压   性;采用纯数字、高集成技术、                             2010SR064231
数字采集   摒弃传统模拟血氧采集方案,成                             2010SR063992
                                                    2007201941949
                                           大批量                   2010SR064623
及多级调   本更低、测量结果更加精确。根             2009201679777
                                             生产                   2010SR064621
光血氧技   据被测生命体自动调整发光管               2011102019066
                                                                    2016SR017470
  术       发光强度,扩展了脉搏血氧仪的                             2016SR017497
           使用范围。                                               2016SR017618
           实现血氧、心电、睡眠、计步监             2014205087399
血氧心电                                   大批量
           测功能集成到腕表形态中,并做             2015200186138   2015SR265192
采集技术                                     生产   2014305520893
           到低功耗。接口功能集成化,统
                                   7-7-1-3-378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一接口可实现采集、充电等多种             2015210580183
           功能,并具有静电保护。                   2014104475118
                                                    2016202704827
                                                    201620899659X
                                                    2010203001253
                                                    2010102431460
                                                    2010202796107
                                                    2012204439349
           实现指套、指夹、戒指、帽子等             2014301442414
多形态血   多种血氧采集形态,通过透射、             2014204812761
                                           大批量                   2010SR064249
氧采集技   反射实现血氧采集。部分技术推             201420558369X
                                             生产   2014207013224
                                                                    2016SR017548
  术       广到独立指脉氧,血氧探头以及
           延长线等领域。                           201520253486X
                                                    2015209394954
                                                    201510326354X
                                                    2016206554301
                                                    2016201286227
自动测量
           实现手指插入自动识别,显示屏    大批量   2012100385772
及自动可                                                                   -
           始终面对视角的人性化设计。        生产   201020185926X
视技术

    B. 监护类

    发行人目前已经完成了监护类产品的自主研发,监护类产品功能丰富,集多
种参数于一体,可以实现患者生理参数的连续监护。公司在该领域掌握的核心技
术如下: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基于嵌入式系统平台,完成多参
           数监护模块、IBP 模块、EtCO2
           模块生理数据的接收、分析、显
监护仪应用                                 大批量
           示、打印、报警等功能;监护数                   -          2010SR064094
软件技术                                     生产
           据可以通过网络接入中央监护
           系统,还可以通过医疗通信协议
           接入医院 HIS 系统。
           监护模块集心电、血压、血氧、
多参数监护 呼吸、体温于一体,具备采集和    大批量
                                                          -                -
模块技术 分析功能,广泛应用于监护仪系        生产
           列产品。
           支持多种多台监护仪同时联网,
CMS9000 声光双重报警,具备多通道全息
                                           大批量
中央监护系 波形和趋势数据的存储与回顾                     -          2009SR08862
                                             生产
  统技术   功能,可实现院内或院间监护数
           据转发。
           利用红外吸收技术测量病人呼
  呼气末
           吸气路中的 CO2 浓度,可获得     大批量
CO2 检测                                            2011102101234          -
           呼气末二氧化碳含量(EtCO2)、     生产
  技术
           二氧化碳最少吸入量(InsCO2)

                                   7-7-1-3-379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和气道呼吸率(AWRR),并显示
             CO2 波形。通过温度补偿与大气
             压补偿,提高检测精度。分为主
             流式和旁流式。

    C.心电类

    发行人在心电图领域拥有丰富的产品线,积累了多种心电图分析技术,涵盖
静态心电、动态心电、运动负荷心电等领域,掌握心电数据预处理、心电图形态
诊断、心律失常分析、心电图叠加分析等多方面核心技术,具体如下表所示: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运动负荷心    运动负荷心电图产品应用实
                                            大批量
电图分析技    时叠加与 ST 段分析技术,快             2011104021037    2009SR08867
                                              生产
    术        速准确分析 ST 段变异情况。
              采用多导叠加与树形分类相
动态心电图    结合的技术,实现动态心电图                              2009SR08863
                                            大批量                   2009SR031810
自动分析技    心律失常分析,并进一步实现                   -
                                              生产                   2009SR031812
    术        了如心率震荡、T 波电交替、                             2014SR114255
              心率减速力等分析功能。
              掌握目前主流移动平台应用
              程序的开发技术,应用 NDK
移动应用开    等技术实现高速数据解析与      大批量
                                                           -         2016SR297201
  发技术      实时绘图、高分辨率图片生成      生产
              等功能,能够快速集成开发医
              疗应用。
高精度高速    对心电信号进行预滤波处理,
                                            大批量   2014202130240
率心电采样    采用同步多通道高速 ADC 采                              2016SR268213
                                              生产   2014304158617
  技术        样,可获取高质量的心电图。
              可用于快速体检设备,有效提
多功能心电                                  大批量   2014102277911
              高心电电极佩戴速率,提高出                                    -
电极技术                                      生产   2012204385584
              图质量。

    D.超声类

    公司超声类产品主要包括 B 型超声诊断设备和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等。
现已掌握实时传输、可变孔径、动态聚焦、数字波束合成、动态滤波等核心技术
并已在产品上稳定应用,公司在该领域掌握的核心技术如下: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采用可变孔径、逐点动态聚焦、
B 超数字处
             数字化波束合成及动态滤波技 大批量       201020296374X
理与远程实                                                            2015SR264234
             术实现高清晰度超声成像,并   生产       2010102563775
时传输技术
             对原始数据进行压缩和远程实

                                    7-7-1-3-38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时传输。

胎心率和胎
心波形实时      可实现在显示胎心率的同时显    大批量    2010205003639
                                                                          2010SR064493
同步显示、      示并存储心跳波形。            生产      2010102594966
  存储技术

    E.健康一体机

    利用自助体检方式进行自动测量生理数据,如心电、血氧、血压等,通过多
种网络传输方式将采集到的数据发送到远程健康数据平台,可实现健康信息的实
时记录、数据传输与健康状况评估,该领域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如下: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阶段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协调和管理硬件设备,引导              2015206104714      2016SR17976
自助体检机检                                   大批量   2014104642943     2016SR017583
                  并帮助体检者自助完成生理
  测技术                                         生产   2014202073106     2014SR146836
                  信号采集的技术                        2014101709477     2011SR084384
带可移动腓电      该技术使体检设备更加便捷
                                             大批量     201402074959X
极的心电图电      易用,可减少辅助人员参与,                              2016SR017050
                                               生产     2014102277911
  极安放装置      提高体检效率。

    F. 远程医疗

    发行人已搭建 Saas 远程医疗平台,能够为家庭用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以及
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平台将医疗设备、用户、医生、专家、健康
管理师等多方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实现家庭健康管理、日常健康监测,远程医疗
协助,专家线上会诊,通过软件技术实现了对个体健康的全程监控同时将大型医
院的优质医疗资源覆盖到家庭和社区,远程医疗领域的核心技术均已上线部署,
具体如下: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对用户建档以及
                  对不直接联网的医疗终端设备提供
基于物联网的      联网支持,通过 USB/蓝牙通信接收
健康管理平台-     采集终端的生理数据并转发至远程                         2014SR108247
                                                            -
基层医疗机构      医疗及健康管理平台的数据中心,                         2016SR297201
    软件          此软件分为手机(平板电脑)和台
                  式电脑两个版本,分别用于移动传
                  输和固定工作站传输
                  用于专家工作站,专家使用此软件
基于物联网的
                  从平台数据中心下载基层医疗机构
健康管理平台-
                  上传的居民生理数据,对数据进行            -            2014SR108453
医师工作站软
                  分析处理,并回传诊断结论,为健
      件
                  康管理师提供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

                                       7-7-1-3-38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功能              对应专利            对应软著
                  用户的居家或日常检查的数据查
                  看,可进行用户人群分类定义、健
                  康建议回复等
 基于物联网的     提供各类设备与软件的网络交互接
健康管理平台-     口,支撑生理数据和诊断报告的上
                                                   2014102947631      2014SR108238
 服务器端 http    传与存储、信息检索、数据预分析
    api 接口      等相关网络接口服务
 基于物联网的
                  为接入平台的各类软件系统提供客
健康管理平台-
                  户端联网交互的开发框架,医疗设
 跨平台客户端                                            -            2014SR108637
                  备可依据此开发包快速完成与互联
 网络交互开发
                  网平台的交互开发
       包
 基于物联网的
                  为终端用户提供多种方式查看日常
 健康管理平台
                  监测过程中产生的个人健康信息以
-WEB 系统(手
                  及医护人员给出的健康建议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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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
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公司经多年而形成的现有的核
心技术均为主流的技术路线,且由于医疗仪器设备产品具有研发周期长、技术含
量高,产品技术复杂的特点,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短期内被替代或淘汰的风险相对较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将上市公司中与公司业务关联度较高、产品
竞争较强、客户重叠度较高的企业进行了披露,该等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业绩
等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及公司的官方网站,相关披
露信息准确、完整。另外,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短期内被替代或淘汰的风险相对较
小。



       十九、请律师根据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再次履行审慎核查义务之后,提
出法律意见书的补充说明,并相应补充工作底稿。(反馈问题46)

       回复:



                                     7-7-1-3-382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已根据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再次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出具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并已相应补充了律师工作底稿。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

   (以下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无正文)




                              7-7-1-3-38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签署页,无正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承办律师:

               张学兵                                       陈益文



                                             承办律师:

                                                            彭    林



                                                     年          月    日




                               7-7-1-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