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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医学: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大鸣)2021-04-1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 竭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及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
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
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的
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康泰医学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计划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登记手续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和
存货的议案》、《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选举胡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杨志山为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寇国治、付春元、许云龙、刘振红、郑敏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郑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委员,并担任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
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与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0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对换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了解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勤勉
程度等综合情况,评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是否
存在需要更换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
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
合规进行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
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
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在此期间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姜大鸣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