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现基于独立
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
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将符合市场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 勋 _________________
姜大鸣 _________________
彭 勇 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