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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医学: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姜大鸣)2022-04-27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 竭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及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
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
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康泰医学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执行新
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
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康泰医学
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
变更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
下:
       1、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与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
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
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
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在此期间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姜大鸣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