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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康泰
医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0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9,900,000.00 元(不
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9,716.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270,283.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德会师报
字(验)字(22)第 0032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康泰产业园建设项目,


                                    1
此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00.00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
字(22)第 E00301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金 额 为 24,537,952.44 元 ,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为
1,498,500.00 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24,537,952.4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募集资金承                            本次拟置换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
                                     诺投资金额                              金额
                                                           额
 康泰产业园建设项目      70,000.00     70,000.00                2,453.80      2,453.8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
第 00325 号验资报告验证,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张家口银行秦皇岛分行
营业部及保定银行秦皇岛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90,100,000.00 元。其中,包括拟投入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88,270,283.02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9,716.98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止,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498,500.00 元,
因此此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                                      149.85                       149.85

                                          2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
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不足部分。”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
件的相关安排,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036,452.44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036,452.44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301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
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康泰医学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泰医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泉                  刘乡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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