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3151 债券简称:康医转债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6 日,康泰医学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本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5 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本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
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