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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陆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0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合球先生、蒋书兴先生、王越
天先生、王芃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李天明先生的履
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未被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
公司董事的条件。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违
反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情形。

   3、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初大智    李天明   杨林安

                                                          2020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