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