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2-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欧陆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00号文同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7,590.00万股,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53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120.0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7,204,801.00股。本次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分,共计
1,304,801.00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占公司总股本的1.29%。锁定期
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
年2月24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A 股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2,940 名,所持有限售股份
总数 1,304,8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将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部
1 1,304,801.00 1,304,801.00 1,304,801.00 无
分股东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东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类别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77,204,801.00 76.29% / 1,304,801.00 75,900,000.00 75.00%
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
75,900,000.00 75.00% / / 75,900,000.00 75.00%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1,304,801.00 1.29% / 1,304,801.00 0 0
二、无限售条
23,995,199.00 23.71% 1,304,801.00 / 25,300,000.00 25.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1,200,000.00 100.00% / / 101,2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欧陆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欧陆通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欧陆通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陆通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海峰
汤 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