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7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实施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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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杨林安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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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初大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此页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李天明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