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3,796,723.0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00 号文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陆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数量为 7,590.00 万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2,530.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120.0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5,900,000.00 股。本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共计 13,796,723.00 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4.53%,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3%。锁定期为自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公司上市后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深圳市通汇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深圳 通汇”)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 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履行承诺为止。 深圳通汇的合伙协议规定: (1)非经执行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自取得出资份额之日(以完成工商 登记为准)起,至欧陆通上市后一年,不得对外转让出资; (2)在约定的锁定期内,有限合伙人出现严重违反欧陆通管理制度、因个 人原因导致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的,执行合伙人有权要求该有限合伙人将其出资 额转让; (3)锁定期满后,有限合伙人可申请减持。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副总经理全胜承诺(已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届满 离任)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2 月 24 日,非交易日顺延)的股票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 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2)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3)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4)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 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小丽、谢安德承诺(已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届满离任)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股份。 (3)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 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四)股东房莉、杨冀及西藏同创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并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 减持,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3)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每股净资产等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 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 应付本人/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承诺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4 名,所持有限售股 份总数 13,796,7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3%,将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 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 序 所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市 备注 号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杨冀 3,795,000.00 3,795,000.00 3,795,000.00 无 2 房莉 3,795,000.00 3,795,000.00 3,795,000.00 无 西藏同创伟业创 3 4,554,000.00 4,554,000.00 4,554,000.00 无 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汇信息 4 技术咨询合伙企 1,652,723.00 1,652,723.00 1,652,723.00 无 业(有限合伙)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 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61.37% 75,900,000.00 75.00% / 13,796,723.00 62,103,277.00 流通股 其中:首发 62,103,277.00 61.37% 75,900,000.00 75.00% / 13,796,723.00 前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25,300,000.00 25.00% 13,796,723.00 / 39,096,723.00 38.63%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1,200,000.00 100.00% / / 101,2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欧陆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 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欧陆通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欧陆通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陆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