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 9: 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二路星辉科技园 A 栋深圳欧 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合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8 人,代表股份 79,077,24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62,103,377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16,973,8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772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75 人,代表 股份 16,973,9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16,973,8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26%。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王越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 表 股 份 29,234,023.00 股) 、深 圳市 格诺 利信息 咨询 有限 公司 (代表 股份 29,234,023.00 股 ) 、 深 圳 市 通 聚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3,635,231.00)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 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王越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 表 股 份 29,234,023.00 股) 、深 圳市 格诺 利信息 咨询 有限 公司 (代表 股份 29,234,023.00 股 ) 、 深 圳 市 通 聚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3,635,231.00)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 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王越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 表 股 份 29,234,023.00 股) 、深 圳市 格诺 利信息 咨询 有限 公司 (代表 股份 29,234,023.00 股 ) 、 深 圳 市 通 聚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3,635,231.00)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 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9,073,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0,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李运律师、廖敏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