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宜,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 66,000 股增加至 1,655,300 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55,3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 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660,000 股剔除回购股份 1,655,300 股后的股份数 100,004,700 股为分配基数。 2、鉴于公司本次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分配基数计算现金分红比例。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660,000 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 1,655,300 股后的 100,004,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32 元(含税)。 3、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 现 金 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3,207,220.00 元÷ 101,660,000 股 =0.1299156 元/股。 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 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99156 元 /股。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660,000 股剔除公司目 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66,0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 101,594,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3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3,207,220.00 元(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宜,回 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 66,000 股增加至 1,655,300 股,参与权益分派 的股本分配基数由 101,594,000 股变更为 100,004,700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01,66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655,300 股后的 100,004,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 13,207,220.00 元。 2、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55,300.00 股后的 100,004,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206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8859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41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206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 诺,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 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 程序。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二路星辉科技园 A 栋 咨询联系人:王小丹、许业凯 咨询电话:0755-81453432 传真电话:0755-814531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