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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陆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欧陆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
解和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 22 亿元,实际对外
担保发生额 50,178.6 万元,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1.88%。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担保事项以外,报告
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
情形,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杨 林 安




      李 天 明




      初 大 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