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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陆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陆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海峰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军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上市公司回购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内幕交易及违规案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是            不适用
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实际控制人行使表决权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2022)85 号” 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
                                   定》及整改情况。
项及整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
                                   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2)85 号” 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
                                   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
                                   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
                                   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
                                   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
                                   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
                                   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
                                   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
                                   理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
                                   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
                                   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海峰




                           汤 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