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 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一B座10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17,862,0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45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7,843,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44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6.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58,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9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5%;弃权2,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高森传、赵伟。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