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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2021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专项报告》。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们对报告期
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
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珠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杜江龙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晓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