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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阳科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21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
 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欧阳建
平在以下权限内审批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不超过 11 亿元的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拉萨分行、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平安银行北京东三环支
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北京银行建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保福寺支行、广
发银行中关村支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具
体情况以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平先生、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
峰先生、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授
信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平先生,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以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本次事项是接受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欧阳建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欧阳建平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 21.79%的股份,通过北京天阳宏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
司 14.8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6.6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733569499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晓峰,住所:北京

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3 号楼 9 层 2 单元 12100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欧阳建平先生、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及北京银恒通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具体金额及内容与上述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平先生,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峰
先生及银恒通为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
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控人及管理层对公司的
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初至披露日,没有与关联人发生担保交易,也无其他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
平先生、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恒通”)为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平先生、
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及银恒通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
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
事及子公司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
事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