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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1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
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董事会表决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
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
平先生、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恒通”)为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建平先生、
董事宋晓峰先生、师海峰先生及银恒通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
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董
事及子公司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珠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杜江龙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晓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