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一B座10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7,915,1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03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6,694,2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4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220,8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031,37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2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810,4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220,8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远程视频方式线上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各项内容: 提案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2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4 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5 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7 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1 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2 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19 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20 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698,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4%;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4,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970%;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698,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4%;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4,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970%;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698,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4%;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46%;弃权 6,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4,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970%;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8%;弃权 6,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2%。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698,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4%;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4,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970%;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698,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4%;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4,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970%;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698,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4%;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4,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970%;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6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70%;反对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赵伟、田博文。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人员的 资格、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