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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晨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
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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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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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前后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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