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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5-1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
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
候选人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符合所
聘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不存在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同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梁晨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梁智睿先生、姚培琴
女士、梁化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小卫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左新宇、Jonathan Jun Yan、伍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