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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晨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2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334 股,发行价格 30.72 元/股,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1,024,000,020.4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927,753,054.1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679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
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1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13,800.00           12,900.00


   2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5,857.08           25,857.08

   3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14,829.23           14,829.23


                                         1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    计                             66,486.31              65,586.31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晨综保
物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金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银行活期
                                    32250199763600002523            93,874.57
 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银行活期
                                     12082301040020581       17,080,446.69
     肥创新产业园支行                                                             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         337040100100259201             105,467.00   银行活期


                                            2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金额           备注

           技支行                                                                存款


                                                                               银行 7 天
                                     337040100200172948          841,988.61
                                                                               通知存款

                                 金雪球稳利 1 号 A 款净
                                                               71,000,000.00     理财
                                         值型

                                 金雪球稳利 1 号 A 款净
                                                               50,000,000.00     理财
                                         值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银行活期
                                      551903820610603            720,431.59
             行                                                                  存款

                                                                               银行活期
                                     337040100100328872          100,189.26
                                                                                 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                                                    银行 7 天
           技支行                    337040100200172829          555,089.73
                                                                               通知存款

                                      金雪球稳利季季丰        199,600,000.00     理财


                         合 计                                340,097,487.75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已于2022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1、截至8月22日,“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未经审计):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          待支付       结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投资总额(万        金额(注)         金额
                        (万元)           元)              (万元)       (万元)

 新建自动化仓库
                          12,900.00             9,312.51         578.88         3,041.01
     项目
   注:待支付金额未为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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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合理降低了成
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
究,拟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041.0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
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对“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
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结余募
集资金3,041.0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上述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待支付合同余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上述待支付金额
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4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3,041.01 万元(含现金
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3,041.01 万元(含现金
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作出的
审慎决策,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
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对“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睿




                      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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