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〇年七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陆丹君、汪家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4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4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5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16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17 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8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2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23 3-1-3-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 指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司、金春股份 金春有限、有限公司 指 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安徽金瑞化工投资 金瑞集团 指 有限公司”) 欣金瑞智 指 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通安益 指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前为“合肥庐 庐熙投资 指 熙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月吴巽 指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永强鸿坤 指 上海永强鸿坤资产经营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彬复 指 常州彬复现代服务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禾实业 指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 LEC 指 LEC, INC.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华普天健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 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章程/公司章程 指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普通股股票(A 股)的行为 3-1-3-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指 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 指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释义 又称非织材料、非织布、非织造织物、无纺织物或无纺布, 是指不需要纺纱织布而形成的织物,它是通过纺织短纤维或 非织造布 指 者长丝进行定向或随机撑列,形成纤网结构,然后采用针刺、 水刺、热粘或化学等方法加固而成,最后整理成型 经过专门设计的、具有工程结构特点的纺织品,具有技术含 产业用纺织品 指 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劳动生产率高、产业渗透面广等特点 将高压微细水流喷射到一层或多层纤维网上,使纤维相互缠 水刺非织造布、水刺无 指 结在一起,从而使纤网得以加固而具备一定强力,得到的织 纺布 物 热风粘合(热轧、热风)无纺布中的一种,纤维梳理完成后, 热风非织造布、热风无 指 利用烘干设备上的热风穿透纤网,使之受热而得以粘合生成 纺布 的无纺布 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的一种,它将化纤中的复合纺丝技术与纺 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 指 粘技术结合在一起,同时采用了水刺剥离技术,将复合超细 布、超纤 纤维长丝开纤、固结,不再经过纺纱织造,一次成布 粘胶、粘胶纤维 指 人造纤维的一个主要品种,分为粘胶长丝和粘胶短纤 也称聚酯纤维,指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简称聚酯)为 涤纶、涤纶纤维 指 原料生产合成的纤维 也称复合纤维,一种聚烯烃系纤维,具有广泛的加工适合性, ES 纤维 指 可应用于各主要的无纺布加工工艺 m2 指 平方米 本上市保荐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1-3-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京北路 218 号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松亭 董事会秘书: 孙涛 联系电话: 0550-2201971 互联网地址: http://www.czjinchun.com 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水刺、热风和长丝超 主营业务: 细纤维非织造布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非织造布生产商,主要从事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化、品质化的非织造布。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水刺非织造布主要 用于下游民用擦拭布、湿巾、面膜、婴儿用品等民用清洁类领域,一次性医用床 单、医用敷料、消毒湿巾、酒精片等医疗卫生类领域,合成革、地板革、汽车内 饰、衬布、墙布等装饰装潢类领域和建筑工程材料、净化滤布、工业擦拭布等工 业用材类领域;热风非织造布主要用作卫生巾、护垫、尿裤和尿片等面层、导流 层和底膜层材料等;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目前主要用于面膜、家纺、高档擦拭 布材料、汽车内饰材料等。近年来,随着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生 产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在线整理和后加工技术以及原材料端的不断创新,产品应 用领域不断拓展。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拥有 11 条非织造布生产线,其中 5 条交叉型水刺非 织造布生产线,3 条直铺型水刺非织造布生产线,2 条热风非织造布生产线和 1 条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生产线。非织造布年产能达 54,000 吨,其中水刺非织 3-1-3-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造布生产线年产能达 47,500 吨,热风非织造布生产线年产能达 4,500 吨,长丝超 细纤维非织造布年产能达 2,000 吨。根据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依 产量测算,2019 年发行人水刺非织造布市场占有率达 7.44%,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发行人系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2016 年公司被中国纺 织工业联合会评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 500 强第 229 名”,2017 年被评为 “2016/2017 中国非织造布行业十强企业”,2019 年被评为“2018/2019 中国非织 造布行业十强企业”。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发行人创新发展了高速高产水刺非织造专有设备及工艺技术、水刺非织造布 生产工艺技术、热风非织造布生产工艺技术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生产工艺技 术 4 大核心技术类别,分别对应 16 项核心技术。 序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成熟程度 技术来源 号 1 Injection射流梳理机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引进吸收 2 Profiling交叉铺网纤网横截面整形技术 批量生产 引进吸收 高速高产水刺 3 高速高产宽幅半交叉铺网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引进吸收 非织造专有设 4 水刺非织造布高速高产静电消除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备及工艺技术 5 水刺非织造布高速高产气流控制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6 水刺非织造布高速高产无尘分切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1 水刺非织造布在线提花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2 水刺非织造布在线上浆整理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3 低收缩率高温型合成革专用基布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水刺非织造布 4 45g/m2低克重薄型合成革专用基布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生产工艺技术 5 凸点水刺非织造布抽湿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6 网孔水刺非织造布打孔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7 小颗粒在线检测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热风非织造布 1 双梳理异性热风非织造布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生产工艺技术 2 锥孔型热风非织造布生产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长丝超细纤维 非织造布生产 1 网下吸风优化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工艺技术 3-1-3-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四)发行人研发水平 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员工 571 人, 其中研发人员 78 人,占员工总数的 13.66%。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大专或 本科以上学历,研发骨干成员均具有丰富的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 生产工艺开发及设备调试经验,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已完成 31 项实用新型专利。 此外,发行人重视与科学院校、设备设计制造企业的合作研发。报告期内, 发行人系天津工业大学“产、学、研”合作单位,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安徽省认 定企业技术中心。发行人参与研发项目获得重大奖项如下: 评选/ 序 奖项/荣誉 项目 年份 参与单位 颁发单 号 位 天津工业大学; 大连华纶无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吉安市三江超纤无纺有限公司; 中国纺织工 双 组 份 纺 粘水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纺 业联合会科 刺 非 织 造 材料 2018 郑州纺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织工业 学技术一等 关 键 技 术 装备 年 浙江梅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会 奖 及应用开发 山东理工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原工学院 数 字 化 宽 幅高 中国纺织工 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产 水 刺 法 非织 中国纺 业联合会科 2018 天津工业大学; 2 造 布 成 套 技术 织工业 学技术二等 年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装 备 及 产 业化 联合会 奖 中原工学院 应用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65,227.17 72,011.69 52,768.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9,767.12 40,925.66 33,666.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67 43.16 36.06 营业收入(万元) 83,832.35 86,454.50 60,494.40 3-1-3-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万元) 8,869.19 7,279.77 6,065.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8,841.45 7,258.71 6,046.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020.95 6,511.99 5,513.61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8 0.81 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8 0.81 0.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0 19.46 1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9,052.49 11,005.01 404.04 现金分红(万元)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6 3.12 3.59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创新风险 (1)技术创新失败风险 公司现有创新技术包括高速高产水刺非织造专有设备及工艺技术以及水刺、 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的生产工艺技术,主要集中在设备端和非织造布生 产端。为应对非织造布行业技术升级的客观环境、增加竞争力,公司将对生产线 进行智能化改造、增加后道整理工艺技术以及储备新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如果未 来公司未能通过研发创新掌握上述领域关键技术,将面临技术创新失败风险。 (2)产品创新无法获得市场认可风险 2018年公司新开发了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主要应用于高端面膜和擦拭布 等领域,2018年和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98.71万元和2,024.81万元。 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作为一种新产品,下游品种开发及市场培育需要一定的时 间,如果未来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下游品种开发及市场应用推广不达预期,将 对产品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3-1-3-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非织造布技术包含水刺、针刺、热粘合、化学粘合等多种工艺,涉及及流体 力学、纺织工程学、纺织材料学、机械制造学、水处理技术等多项理论及应用学 科,各学科相互渗透,复合创新。此外,新型原料、新型产品、后道整理技术等 不断发展创新,促进了非织造布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公司目前产品技术集中 于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生产技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 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 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失去竞争优势,带来经营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行业本身技术工艺复杂,涉及流体力学、 纺织工程学、纺织材料学、机械制造学、水处理技术等多项理论及应用学科,产 品的创新和工艺的研发主要依赖于上述领域的专业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的技术和研发人才 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如果出现大 量技术人员外流,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经营风险 (1)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为非织造布生产商,处于产业链中游环节,其行业周期性、波动性与下 游客户所在行业周期性与波动性密切相关。目前,公司产品下游最终消费者集中 在民用清洁、医疗卫生、装饰装潢等日常消费行业,最终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和购 买意愿决定了位于产业链中游的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行业的发 展。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期,消费者购买意愿与购买能力提升,下游的旺 盛需求将带动行业的快速发展;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期,消费者购买意愿 与购买能力放缓,从而行业发展也将放缓。因此,如果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 生产经营以及盈利能力将面临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虽然非织造布行业存在着一定的行业壁垒,但是良好的政策导向以及宽广的 市场空间仍不断吸引着新的竞争者进入,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够通 3-1-3-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过产能扩大和技术升级来适应行业的竞争态势,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将面 临着一定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非织造布主要原材料为粘胶短纤、涤纶短纤和ES纤维,2017年、2018 年和2019年,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2.39%、82.02%和79.96%。 如果上述原材料产品价格在未来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产品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 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盈利能力变化的风险。 (4)海外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向海外客户主要销售直铺型水刺非织造布,用于生产湿巾等下游产品, 客户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等地,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销售 收入合计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1%、94.44%和75.87%。公司历来重视海 外客户的信用状况,选择和信用状况良好、实力较强的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使得公司海外客户数量较少且集中度较高,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日本LEC 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9%、59.82%和50.31%。目前公司仍存在 海外销售较为集中的风险,如果公司目前现有的主要海外客户不再向公司采购, 将对海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5)净利润增速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净利润稳步上升,分别为6,065.43万元、 7,279.77万元和8,869.19万元。2020年,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传染性疫 情,公司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产品可用于生产消毒湿巾、口罩等民用 和医用防护品。受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增长,2020年1-6月,公司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6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279.33%(上述数据已 经容诚审阅),预计公司2020年全年净利润较2019年将出现大幅增长。上述业绩 快速增长主要受疫情影响,疫情结束后,公司净利润存在增速不可持续的风险。 4、内控风险 (1)管理能力风险 随着公司上市以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的扩大, 3-1-3-1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公司在生产经营、人力资源、法律、财务以及规范性等方面的管理能力需求也将 不断地提高。如果公司的管理团队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的扩张和管理能力的需 求,将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从事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下游 终端客户制品生产提供原料,因此公司非织造布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下游终端客户 的产品质量。随着公司生产能力和产品种类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的内部质量控 制无法跟上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一旦公司产品出现问题将会影响到下游生产厂 家的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声誉,降低客户对于公司的信任 感,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16%、19.23%和21.86%。 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一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从 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到产品交付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 为频繁,而公司产品售价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一定 波动。另一方面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应用领域各有侧重,毛利率 水平各不相同,报告期内各产品收入比重的不同也会影响综合毛利率的波动。未 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用 工成本上升、较高毛利率的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收入金额或比重下降等不利因 素而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15.01万元、 5,380.79万元和5,329.14万元,随着公司产能的提高和市场的开拓,应收账款相应 增加。若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及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 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将 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3-1-3-1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 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65.88万元、3,789.57万元和2,927.01万元,占流动 资产比例分别为18.45%、11.78%和11.5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 来公司存货余额可能会增加,若未能及时实现销售或者结算,公司的存货周转能 力有可能会下降,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2018年10月,公司获得由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享受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8年和2019年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890.55万元和1,046.7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0%和10.38%。公司存在因国家税收优 惠政策调整或自身条件变化而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的可能,如该等事件发生, 可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5)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为17.99%、17.46%和17.6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 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难以在短 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 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 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6)汇率风险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7,429.17 万元、8,834.71 万元和 9,932.7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46%、10.40%和 12.05%。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88.77 万元、-55.10 万元和-38.41 万元。公司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 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公司 面临汇率变动风险。 3-1-3-1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发行失败风险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 规均明确规定了发行失败的相关情形。依据上述法规规定,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获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有效报价不 足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等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形,进而导致 公司无法满足上市条件。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所投项目有助于公司扩大自身产能,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丰 富自身的产品种类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如果因为募集资金无法及时到位、 项目实施的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来产品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均可能导致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2)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热风无纺布产能将大幅增加, 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求。若未来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公司市场开 拓不力、营销推广不达预期,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新增固定资产较大,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和生 产线及其配套设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较多的折旧和摊销 费用。项目投产初期,投资项目未充分产生效益,而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 用较大,对公司利润在短期内有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难以在预计周 期内实现收益,项目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3-1-3-1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 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及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核 准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股票发行方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战略投资者、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股 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 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陆丹君、汪家胜担任本次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陆丹君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 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智航、道道全、世龙实业首次公开发行 项目、利源精制、银星能源非公开项目等。 汪家胜先生:保荐代表人,EMBA,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 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润数娱、山东药玻、鲁阳股份、中科电气、出版 传媒、同方股份、奥普光电、多氟多、金正大、福瑞药业、凯美特气、金禾实业、 明泰铝业、永清环保、瑞丰高材、开元仪器、利源精制、启明星辰、北京城建、 常山股份、艾华集团、口子窖、永兴特钢、道道全、天智航等企业的首发、再融 3-1-3-1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资和公司债、并购重组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河钢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陈磊,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陈磊先生: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 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二六三非公开、利源精制非公开、启明星辰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南通三建及阿尔特三板挂牌及再融资等项目。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邵路伟、陈振博。 邵路伟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 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永清环保 IPO、金禾实业 IPO、开元仪器 IPO、 天智航科创板 IPO、启明星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天业通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晶澳科技非公开发行(在会)等项目。 陈振博先生: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 部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道道全 IPO、南通三建挂牌等项目。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截止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 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 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 3-1-3-1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 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除上述情形外,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 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 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 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 员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对投 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 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 请;2019 年 3 月 18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 核查,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第二次底稿验 收申请;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核 查,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对本项目出具第二次项目质量控制报告。投行委质控 3-1-3-1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容和程序 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内核申请 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 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 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 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 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第二次内核申请后,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发出本项目 内核会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二次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 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 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 荐。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发行保荐书,决定 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正式推荐本项目。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次发行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 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 3-1-3-1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 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 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 序的说明 3-1-3-1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董事会的批准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的批准 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履行 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条件的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是否符合《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发行人的设立及持续经营时间 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关 审计报告、纳税资料并经合理查验,确认发行人为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的有 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9 月 8 日按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自其前身金春有限 2011 年 7 月 21 日成立 3-1-3-1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以来持续经营并合法存续。 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财务规范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相关财务资料,并取得了财务 相关的内外部文件。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0091 号),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内控资料,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 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 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容诚专字[2020]230Z0080 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及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合同、《审计报告》、三会文件等资料。经核 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资产完整, 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5)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三会文件等资料。经核查,最近二 年,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 3-1-3-2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二)项的规定。 (6)资产权属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重要资产的权属证书、银行征信报 告等资料,并查询了裁判文书网。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 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发行人经营合法合规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并与发行人 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有关 业务资质、有关产业政策,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取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承诺,并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人民检察院案件 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经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声明,并查询了中国证监会网站的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询平台。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 3-1-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 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和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发行人 发行前股本为 9,000 万,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比例不低于 25% 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和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发行人 本次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三)项的规定。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 2018 年和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511.99 万元和 8,020.95 万元,满足《上市规 则》2.1.2 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标准,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四)项的规定。 5、符合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符合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五) 项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的工作安排如下: 3-1-3-2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 (一)持续督导事项 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完善、执 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行有关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 制度,并督导发行人有效实施。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 联交易,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 发表意见;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 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意见 会的,应事先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派 保荐代表人列席相关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及不定期报告;关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 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 交的其他文件 行信息披露义务。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查阅募集资金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发行人募集资金 集资金运用情况 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并发表意见 定。 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规定、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 (二)保荐与承销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信息;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 声明。 对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 有疑义的,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 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 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 3-1-3-2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金春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2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陈 磊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丹君 汪家胜 内核负责人签名: 林 煊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