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现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7-8-2-1 7-8-2-2 7-8-2-3 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