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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2020-09-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
                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
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
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 号)核准,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
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1,62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84,668.0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万元)          总额(万元)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
 年产 2 万吨新型卫生
                            32,000.00           32,000.00      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80
 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
                                                               号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41.90            3,041.90      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80
                                                               号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5,000.00            5,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2,000.00      -
         合计               42,041.90           42,041.90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需要资金 42,041.90 万元,本
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42,626.18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链,
减少市场原料价格波动对产品的影响,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拟建设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的生产线。具体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投入总额(万              实施地点
                          (万元)
                                             元)
  年产 15000 吨 ES 复                                   皖(2020)滁州市不动产权第
                           10,692           10,692
    合短纤维项目                                        0002657 号(南京北路 80 号)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仓库,生产设备、配电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 10,692 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 2,637 万元,设备投资 6,229 万
元(含运杂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73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92 万元。
    该项目投资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尚未开
始实施,该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环境批复等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超募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一)市场的可行性

    本项目生产的 ES 复合短纤维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品市场广阔,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 ES 复合
短纤维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公司生产热风产品将会优先使用,多余部分对外出
售。

       (二)技术的可行性

       公司有着丰厚的领导及技术经验,公司相关技术团队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
公司将建企业研发中心,与有关科研研究院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保持项目技
术的先进地位。

       (三)管理的可行性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专门组建了机构及经营队伍,负责项目的规
划、立项、设计、组织和实施。工经营管理方面将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种企业管理
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确保本项目按照现代化方式运作。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的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1      总投资额                万元                   10,692     —

 2      项目达产后年收入        万元                   17,550     —

 3      年净利润                万元                    1,472     —

 4      内部收益率              %                       14.41     所得税后

 5      静态投资回收期          年                         6.99   含建设期

       备注: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由于市场风险、
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
据与实际有较在差异的可能。

       五、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市场风险

       尽管该项目达产后,产品由公司内部生产热风无纺布产品大量使用,受热风
产品订单对 ES 短纤维原料种料类的指定限制,可能有部分 ES 复合短纤维产品
需对外出售。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的调整,项目成品销路
不畅,成品价格低迷,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将给项目预期收
益带来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计划适时扩建热风无纺布产品项目,扩大产能,内部
消化 ES 短纤维项目产品,同时,按照营销策略,建立 ES 复合短纤维产品的市
场销售网络,形成市场竞争力。

    (二)技术风险

    技术方面的风险主要是项目采用的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
随着市场的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期进入正常生产状态,或生产能力利用率低,
达不到设产要求,或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
    应对措施:项目经过多方案比选,拟采用技术依托设计单位的具有国际先进
水平的工艺技术方案,对原料的适应性强,出品率高,产品质量好,设备配套已
经形成成套能力,已经从技术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方面得到企业和
市场的检验。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暨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链,
减少市场原料价格波动对产品的影响,建设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的
生产线。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
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金春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使用超募
资金投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丹君              汪家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