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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
 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
 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
 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 号)
 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3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1,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 84,668.0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存入管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 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年产 2 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
                                        32,000.00              32,000.00
布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41.90               3,041.90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5,000.00               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2,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即超募资金),将依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使用。

     三、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
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
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
供的注明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
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银行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
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
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
人。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从
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影响

    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
书等方式)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
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
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