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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10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4:30
    (1)现场会议:2020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2020 年 10 月 9 日,其中通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9:15—15:00。
    2、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京北路 2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如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种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松亭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情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3,209,860 股,占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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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份总数的 52.67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3,200,3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2.6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9,56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097,025 股,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 5,087,465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23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56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鲍金桥,司慧。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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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
金合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3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6,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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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7,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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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见证律师姓名:鲍金桥,司慧

    3、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认为:金春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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