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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3-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春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54 号
文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数量为 9,000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3,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分,
共计 1,546,071 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2996 户。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锁定期届满,并将于 3 月 3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
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限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
                                     1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情占用上市公司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546,07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9%,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2996 户,将于 2021 年 3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份总数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742.00        742.00          742.00    无
     基金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2                                  569.00        569.00          569.00    无
     司-自有资金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
3                                  569.00        569.00          569.00    无
     司-传统保险产品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    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        569.00        569.00          569.00    无
     户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                                  569.00        569.00          569.00    无
     万能-个险股票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        569.00        569.00          569.00    无
     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        569.00        569.00          569.00    无
     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        569.00        569.00          569.00    无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份总数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建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             569.00            569.00            569.00      无
       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              569.00            569.00            569.00      无
       投资基金
11     其他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1,540,208.00     1,540,208.00       1,540,208.00     无

               合计                   1,546,071.00     1,546,071.00       1,546,071.00      -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东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增加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91,546,071      76.29%                 1,546,071    90,000,000    75.00%
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
                       90,000,000      75.00%                              90,000,000    75.00%
股
        首发后限
                          1,546,071     1.29%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8,453,929      23.71%   1,546,071                  30,000,000    25.00%
通股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00%   1,546,071     1,546,071   12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金春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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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丹君               汪家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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