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
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中小股
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深入公司现场调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
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我们积极参加
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控制、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等提出意见
和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我们独
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报告期末,独立董事的人员组成未发生变化。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
其关联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
任职;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均没有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我们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议
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九次,其中 7 次为现场会议,2 次为通讯会议;召开五次
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的次数


        贾政和           9              9           0     0             5


        温美琴           9              9           0     0             5


           王洪          9              9           0     0             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2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0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召
开审计委员会 4 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规定,利用其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
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原始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
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2、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向公司
董事会就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
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
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故报告期内没有召开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

    (三) 年审过程内控实施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与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定期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情况。

    在 2020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与年审会计机构出具
了年审工作计划、对重大会计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并做出独
立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
等重大事项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于调整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于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完善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 15000 吨 ES 复合短纤维
项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 22000 吨医疗卫生用复合水刺无纺布项目暨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联交易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对《关于补充确认
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对《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对《关于控股
股东为公司购买股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可行性
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独立董事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内容和方式等,以保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公司现场调查,积极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注重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进行投资者教育
活动,并主动宣传投资教育小知识。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深入公司现场调查,了解生产经
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等提供了专业性
意见,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未来发展和规
范运作及提升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上为全体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贾政和,温美琴,王洪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