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2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公司预计与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发生的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1 年预计发生的金额
为不超过 15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 2021 年公司与金辰置业或其他
关联方新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1 年度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 万元,主要
包括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1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金辰置业 住宿、餐饮、会务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不超过 150.00 万元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1.55 万元,主要包括购
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发生额 2020 年度预计发生额
金辰置业 餐饮、住宿、会务 41.55 万元 不超过 100.00 万元
注: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
调整交易金额,因此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意见:
我们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
的利益。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2207723653XG
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城区来安大道东侧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杨迎春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
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歌舞厅娱乐服务;体育用品、日用
经营范围 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
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辰置业的总资产为 31,591.94 万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元、净资产为 17,704.29 万元;营业务收入为 2,437.57 万元、
净利润为-1,578.9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金辰置业 90%股权,
并通过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辰置业 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辰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
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
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有偿、自愿的商业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辰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
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金辰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
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
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杨乐、曹松亭、孙涛回
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金辰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
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
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21 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21 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
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确认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