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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6-17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
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查询,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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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
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 3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
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 3 名激励对象具体交易情况如
下: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卖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区间       买入公司股票 出公司股票数
                                                           (股)       (股)
                 管理人员/技术
   1      闵志斌               2021/12/27-2022/04/29     3,000.00         0
                 (业务)人员
                 管理人员/技术
   2        王冬                    2022/03/04             100.00         0
                 (业务)人员
                 管理人员/技术
   3      孙明和               2022/01/24-2022/03/04       700.00       600.00
                 (业务)人员

       经公司核查及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
行为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情况而进行的操作,
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阶段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
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
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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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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