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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叶股份”)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
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促进公司
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现将监事会2020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对2020年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
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
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进一步提高了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监督水平,
为监事会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召开的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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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9 年度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4.《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1                     2020 年 2 月 3 日
          第二次会议                               案》
                                                   5.《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财务报告的议
                                                   案》
                                                   6.《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第二届监事会
   2                     2020 年 6 月 20 日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
          第三次会议
                                                   稿)》的议案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3                     2020 年 9 月 9 日         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4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财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
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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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
文件,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
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 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
易从其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
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股权激励情况
   2020年公司未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
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10.88%。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无
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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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
   (一)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对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
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
督力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坚持以财务
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业务和
知识面的提升,不断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技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和
公司的整体利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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