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10-26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
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
司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
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
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NINGBO DAYE GARDEN MACHINERY CO.,LTD
    (3)设立日期:2006年02月17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5)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9月1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大叶股份



                                       1
    (8)股票代码:300879
    (9)法定代表人:叶晓波
    (10)董事会秘书:吴军
    (11)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12)邮政编码:315403
    (13)联系电话:0574-62569800
    (14)传真:0574-62569808
    (15)网址:www.dayepower.com
    (16)邮箱:zjb01@dayepower.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云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刘
云,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学
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7 年至今,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04 年至今,
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2 年至 2018 年,任南通四方冷链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刘云还兼任江苏优普生物
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
                                       2
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
 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1月9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30)。
    ( 三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 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
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
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
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
                                        3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
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吴军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403
    联系电话:0574-62569800
    传真:0574-625698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
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
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
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4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云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附件: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
告书》全文、《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 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
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云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0 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
  3.00 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6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