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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4-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大叶

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
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
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
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三)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自
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士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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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
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
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完善: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金融衍生品投资进行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
    2、专业团队: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
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市场分析:在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

                                     2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金融衍
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管控:充分了解办理外汇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
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
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
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
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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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
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
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相关内控制度,
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
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关于大叶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
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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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   稼               郑光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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