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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
事刘云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1
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宁
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6、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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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作废失效。

    自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
致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 2022 年业绩指标未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公司拟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60 万股限制性股
票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
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60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及结果符合《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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