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〇年七月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宁波 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发行人”或“公司”)的 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邢剑琛先生、 潘云松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申报及推 荐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相同。 3-1-3-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Jianan Electronics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章国耀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 年 1 月 2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8 日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 711 号 邮政编码: 315300 联系电话: 0574-63080571 联系传真: 0574-6308056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nbjianan.com/ 电子邮箱: ir@nbjnz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 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人: 李楠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箱等系列产品 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单相智能电表、三相智能电表、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箱等。 近年来,公司一直专注于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提供智能用电系列产品。公 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与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是国际 DLMS 协 会、STS 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协会会员,拥有 11 项发明专利、31 项实用新型专 利。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重点应用于国内智能电网建设,公司作为主要成员参与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和“住宅远传抄表系统”标准 3-1-3-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的制定,参与国家电网基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四表合一”采集系统建设。公 司承担的“单相(远程/本地)费控智能表产业化项目”被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 术产业开发中心评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被 评定为“宁波名牌产品”,并多次获得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宁波市科学技术奖。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与智能电表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 序 技术 技术特点 技术成果 应用产品 号 名称 通过周期性读出计量芯片的校准参数 并与保存的校准参数进行比对,发现差 异立即更新,保证运行时的计量精度。 通过冗余存贮技术,直接存贮累计计量 高可靠 脉冲和计量参数变更事件,变更事件包 发明专利 单相智能 性宽量 1 含累计计量脉冲和脉冲常数,当计量芯 一种用电量计量装置 电表、三相 程计量 片损坏、电能表飞走时仍可以通过累计 (ZL201410732236.4) 智能电表 技术 脉冲和计量参数变更事件还原总电量 值,实现高可靠性。采用宽范围、高精 度的计量芯片与采样电路,保证 8000:1 的计量动态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 国网电池 电池可 采用超级电容搭配可更换电池的电池 一种带背光的智能载 可更换单 2 更换电 仓结构,实现电池在工作状态下的在线 波电表 相智能电 能表 更换。 (ZL201420206464.3) 表 面向对 根据最新的“DL/T 698.45 电能信息 支 持 698 象的通 采集与管理系统第 4-5 部分:面向对象 协议的智 讯互操 的互操作性数据交换协议”设计费控 3 非专利技术 能电表和 作数据 智能电能表与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中,分 采集终端 交换技 别兼容部分 DL/T645,Q/GDW 1376.1 产品 术 协议。 电能表 利用实验得到的大量误差与温度数据 实用新型专利 自热影 而统计分析得到电流、温度相关的误差 单相智能 一种低自热影响的电 4 响误差 补偿模型,再依据每只电能表终检时各 电表、三相 能表 补偿技 检测点的误差与温度数据生成补偿表, 智能电表 (ZL201520529878.4) 术 运行时通过查表进行误差的动态补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采用双循环结构的区块实现掉电数据 1、单相本地费控智能 数据存 保护。利用总电量的随时间递增特性和 电能表(模块)软件 单相智能 贮的掉 5 数据校验技术查找优先写入区,保证写 V1.0(2014SR081144) 电表、三相 电保护 入数据的最新有效,提升可靠性,同时 2、单相本地费控智能 智能电表 技术 减少掉电写入次数。 电能表软件 V1.0 (2014SR081605) 3-1-3-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3、单相远程费控智能 电能表(模块)软件 V1.0(2014SR081616) 4、单相远程费控智能 电能表软件 V1.0 (2014SR081148) 5、三相远程费控智能 电能表软件 V1.0 (2014SR07641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单相本地费控智能 电能表(模块)软件 分层结构,平台分应用层、中间层、驱 V1.0(2014SR081144) 单相智 动层,各层之间采用具有多个优先级的 2、单相本地费控智能 能电能 消息队列进行交互,硬件的设计变更一 电能表软件 V1.0 单相智能 6 表嵌入 般仅仅修改驱动层。模块化设计,可实 (2014SR081605) 电表 式软件 现多种 MCU、计量芯片、液晶驱动、 3、单相远程费控智能 平台 存贮器等器件的自由选择配置和多种 电能表(模块)软件 通讯方式、协议、功能的自由选择配置。 V1.0(2014SR081616) 4、单相远程费控智能 电能表软件 V1.0 (2014SR081148) 利用误差检验过程的几十分钟时间,外 挂功能测试软件,在不影响计量检验情 误差检 况下,实现电能表参数对比、通讯测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验与参 单相智能 非计量功能验证等工作,校表台等于同 迦南生产信息化管理 7 数对比 电表、三相 时完成了测试台的功能,也减少了电能 系统 V2.0 并行处 智能电表 表上下测试台的时间,将原来的串行进 (2013SR128016) 理技术 行的多个工序变为并行操作的一个工 序,大幅提升生产效率。 利用嵌入式软件写入的序列号或条码 作为媒介,结合公司工艺技术与设备设 应用于智 嵌入式 计的生产信息化系统,生产中每只电能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能电表与 可溯源 表在每道工序的状态都会被详细记录 迦南生产信息化管理 用电信息 8 的生产 到生产信息化系统中,前工序的正常是 系统 V2.0 采集终端 信息化 后工序可操作的前提,使得每只电能表 (2013SR128016) 的生产制 系统 的全生产链的监控,实现产品生产可溯 造 源。 (2)与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 序 技术 技术特点 技术成果 应用产品 号 名称 发明专利 1、一种大容量采集终 采集终 利用仪表编号尾号的平均分布、Flash 端的数据位置存储及 端的表 存贮器的特点,采用 Flash 块链技术和 检索方法 1 号快速 集中器 缩位分段倒序存贮技术,实现表号的 (ZL201610947997.0) 检索技 快速检索。 2、一种居民用电信息 术 采集方法 (ZL201010199116.4) 3-1-3-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手持式 支持 GPRS/RS485/红外一体的调试设 集中器、专 2 采集调 备,支持用户应用软件自编程,用于 非专利技术 变采集终 试终端 采集终端的现场维护。 端 通过将各功能模块设计为可单独编译 模块化 的文件,升级时可以仅针对有变更的 集中器、专 3 远程升 模块进行更新升级,减少了远程通讯 非专利技术 变采集终 级技术 数据量,提高了升级速度与升级成功 端 率。 (3)公司核心技术简介 ①高可靠性宽量程计量技术 智能电表不但要适应负荷小于 1 瓦功率的如充电器这样微小的设备用电场 景,还要适应功率在二十几千瓦以上的如空调、电加热器大用电设备的用电场景, 在较为宽泛的用电负荷范围内,产品需对输入信号在几十个 μV 到几百个 mV 之 间的信号测量准确。公司通过信号前置处理和高增益信号放大器,经过高速 AD 数据采样,采样小波视窗理论算法来提取测量有用的信号,通过高速傅里叶积分 来完成宽量程高精度的电力计算。公司产品能够在标准负荷 5A 的 5%到最大负 荷 80A 的 120%的范围内计量准确,在标准负荷 5A 的 4‰时有正确反应。 ②数据存贮的掉电保护技术 智能电表产品需要确保长期不间断可靠稳定运行,又要能抵抗各种恶劣环境 干扰的影响。公司通过对元器件性能冗余和均衡性设计提高产品寿命,通过优化 PCB 线路板布局提高产品电磁兼容性,通过优化软件结构算法和数据存储方式 提高异常中断响应处理能力,通过这些抗干扰长寿命设计技术研究,建立了元器 件失效分析模型、PCB 板布局规范和设计标准、模块结构化的嵌入式软件架构、 数据冗余纠错的存储算法、快速中断响应数据处理的安全数据保护区算法,形成 了科学合理的可靠性设计及评估模型。该技术可抗 85°的高温、85%的湿度的 30 天实验测试,能抗 1.6 万伏接触放电干扰,能抗 0.5 特斯拉电磁场扰动,能抗高 频次的电源异常中断扰动,具体产品研发过程如下图: 3-1-3-5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③电能表自热影响误差补偿技术 误差线性补偿技术能确保产品在任何恶劣环境条件下精度误差保持在标准 误差范围内,智能电表需要应对高强度的电磁场辐射、四季的温湿度交替变化、 用电负荷跳变及用电负荷流经测试回路的自发热等实际环境,产品运行环境与生 产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实际误差有可能偏离标准误差的范围。公司通过对产品内 部结构、元器件等对外部环境感应出电性能规律的研究,从硬件结构设计和软件 线性补偿算法两方面来处理,以保障产品在不同环境下的计量精度误差的线性 性。如信号测量采用正负反向取样回路环来抵消电磁场辐射的影响,采用温度修 正算法来补偿测量回路因温度变化时其参数性能偏移的影响。在各种环境条件下 对产品试验,产品误差均在标准误差范围内。 ④误差检验与参数对比并行处理技术 智能电表在生产过程中,误差检验和产品参数设置与校对均需要比较长的时 间,为了提高制造工艺性和生产效率,在生产系统和产品中,公司并行通信技术, 在表计误差检验通信空隙时由系统调度为产品设置参数并校对,减少工序,节省 时间,提高制造效率。 ⑤模块化远程升级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和 IC 芯片技术的发展,以前不可能实现的远程产品升级现在 变为现实,公司通过模块化技术,开辟小窗数据置换区,通过交互式间隙来置换 数据和程序,实现数据和程序更替,实现部分程序数据或者整体程序的升级。这 3-1-3-6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一技术解决了用户需求变更而不需要报废产品就可以实现,产品的漏洞也可以远 程修复,使产品运行处于最佳状态。 2、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 1,963.83 1,565.65 1,061.71 营业收入 49,490.46 43,610.59 32,140.77 研发费用占比 3.97% 3.59% 3.3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 1,061.71 万元、1,565.65 万元和 1,963.83 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36.00%。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提高了公司的研发能力, 积累了诸如高可靠性宽量程计量技术、面向对象的通讯互操作数据交换技术、电 能表自热影响误差补偿技术、数据存贮的掉电保护技术。同时公司注重研发成果 转换,确保公司智能电表收入在报告期内高速增长。 (2)公司正在进行研发的项目 目前,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投入 序 项目 相应 进展 项目内容 金额 研发目标 号 名称 人员 情况 (万元) 跟踪国际最前沿的IR46标准的制订情 况,结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做产品平台 跟踪行业发 技术预研,包括多芯模组化设计、下行 展,掌握关键 基 于 通信功能扩展(非侵入探测模块、WIFI 技术,研发基 IR46 标 模块、能源路由模块、多表集抄模块)、 于 IR46 标准 准的智 姚晓 高速通信配置、优化电能表液晶显示、 的智能电能 研发 1 能电能 峰、金 1,650 加大电能表数据存储容量、误差监测分 表系列产品, 中 表技术 波等 析功能、电压自适应、上电自动校时、 满足国网及 的平台 取消辅助端子、蓝牙实现外置断路器的 物联网领域 预研 控制、软件可升级、端子温度异常监测、 客户不断变 自动报警功能、电能质量监测功能、停 化的需求 电主动上报等功能。 一体化 针对智能电能表生产中影响产品质量 研发基于自 单相智 和生产效率的焊接问题在原有的智能 动化生产要 钟祖 能电能 电能表设计方案上进行设计改进,将手 求,提高生产 2 安、金 415 完成 表 / 一 工补焊的物料改成设备焊接(选择性波 质量与效率, 波等 体化三 峰焊),减少人工焊接导致的表计不良, 提升自动化 相智能 提高生产的合格率。 生产能力,满 3-1-3-7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电能表 足国网及物 联网领域客 户不断提升 的质量需求 根据国家电网三相智能电表系列标准 基于面 研发基于面 的基础上研制而成的新一代智能电能 向对象 向 对 象 698 表。产品能精确地计量有功正反向总电 698 通 通信协议的 能、各费率电能,无功四象限电能,具 信协议 三相费控智 有有功正反向最大需量记录功能,对有 蒋 卫 的三相 能电能表系 实现 3 功无功功率、电压、电流、功率因素和 平、刘 540 费控智 列产品,满足 量产 频率等用电参数进行实时测量和处理, 照飞等 能电能 国网及物联 具有分时计量、自动抄表、电量和需量 表产品 网领域客户 的数据存储、负荷曲线记录、事件数据 平台开 不断变化的 记录等功能,支持面向对象 698 通信协 发 需求 议。 一种带 研发一种带 小无线 小无线功能 功能的 符合 DLMS 通信协议;可支持 RF 通信 贺东、 的两相三线 4 两相三 功能的智能两相三线电能表,支持液 寿寅生 95 电能表系列 完成 线电能 晶、计度器显示方式选配。 等 产品,满足中 表产品 南美洲的客 开发 户需求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支付、大数 研发并建立 据等技术对工业企业进行数据采集与 工业用 自己的云平 能耗分析与管理,主要包括利用智能电 龙 翔 户能源 台,满足工业 研发 5 表对工业用电设备设施的用电信息采 林、张 900 管理系 企业客户的 中 集,通过纵向横向的数据分析,以及历 轩瑞等 统 节能管理服 史数据、环境数据等进行分析,对企业 务需求 管理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研发铅封帽 研究将具有加密技术的 RFID 模块嵌入 铅封帽 陆 聪 式电子标签, 到铅封帽中,实现防伪,解决现有的丝 方案 6 式电子 沛、高 130 满足国网、南 印或激光打标的铅封可以被轻松复制 完成 标签 尉丰等 网领域客户 的问题。 需求 为满足国网正在规划的新一代的无信 号端子的多芯智能电能表方案,公司针 对大负载用户设计了外置断路器,研究 内容主要包括:1、蓝牙通信技术,实 研 发 无 线 智 样机 智能电 现与电能表及其他移动终端的一对多 能 电 能 表 外 设计 能表外 曹 小 的组网,实现查询控制;2、自动重合 置 断 路 器 系 完成, 7 置断路 松、姚 225 闸控制技术,包括电机驱动、齿轮定位 列产品,满足 待标 器(无 晓峰等 检测、开关状态检测等;3、加密技术, 国 网 客 户 需 准发 线型) 认证后方可执行命令;4、与电能表的 求 布 序列号关联技术,实现 1 对 1 控制;5、 低功耗技术,保证待机时低于电能表启 动电流。 集中器 为了解决管理线损中的统计误差,以确 研发集中器 陈亮、 与电能 保统计数据来源的全面性和同步性,即 与电能表的 研发 8 刘成坚 180 表的精 电能表数据的全采集与时钟同步。通过 精确对时技 中 等 确对时 高频数据采集电压采样的数据作为对 术并应用到 3-1-3-8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技术 时依据,并通过采样滑动式电压波形特 未来产品中, 征匹配技术,实现精确时钟对时。 提升对时准 确性,满足国 网及物联网 领域客户不 断变化的需 求 研发基于集 中器分组管 基于集 为了提高智能电表的运行质量,通过智 理的多表精 中器分 能电表双回路计量技术及运行的智能 度互监测技 组管理 电表相互监测,根据故障表在测量邻表 郭 巨 术,为电能表 研发 9 的多表 或被正常表测量时都有同性质的比例 峰、徐 300 现场误差巡 中 精度互 偏差特点,依据采样数据分析来判断故 新正等 检提供新方 监测技 障表,并做到故障表定位等技术,实现 法,满足国网 术 运行中的计量精度监测技术。 及物联网领 域客户不断 变化的需求 终端满足配电、营销及新兴业务需求, 可接入营销、配电主站,并兼容支持物 联管理平台。终端核心 CPU 采用国产 工业级芯片,采集、通信采用国产工业 研发基于容 基于容 级芯片。终端采用统一的系统环境,支 器技术的融 器技术 持软、硬件解耦。终端功能以应用软件 合终端系列 郭 巨 项目 的融合 方式实现,支持就地化数据存储与决策 产品,满足国 10 峰、黄 360 立项 终端系 分析。终端支持内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网、南网及物 从海等 阶段 列产品 认可的密码算法的安全芯片或安全模 联网领域客 研发 组,实现主站、终端的身份认证及数据 户不断变化 交互的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保护, 的需求 并实现对本地重要存储数据的机密性、 完整性保护。 研发基于多 终端实现统一操作系统,功能多模块互 基于多 芯模组的能 换,并支持 5 个及以上容器数量,单个 芯模组 源控制器系 容器支持部署多个应用软件。产品具备 郭 巨 项目 的能源 列产品,满足 11 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参数设置和查询、 峰、陈 360 立项 控制器 国网及物联 事件记录及主动上报、数据传输、台区 亮等 阶段 系列产 网领域客户 智能监测、电能质量分析、低压用电侧 品研发 不断变化的 管理等功能。 需求 研发基于国 基于国 网 2020 版标 网 2020 基于国家电网 2020 版单相智能电表系 准的单相智 版标准 列标准研制的新一代智能电能表。产品 姚 晓 能电能表系 的单相 研发 12 具有电能计量、时钟、事件数据记录、 峰、金 240 列产品,满足 智能电 中 负荷开关、负荷曲线记录等功能。支持 波等 国网及物联 能表系 RS485、HPLC、RF 等多种通讯方式。 网领域客户 列产品 不断变化的 研发 需求 3-1-3-9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基于国家电网 2020 版三相智能电表系 研发基于国 基于国 列标准研制的新一代智能电能表。产品 网 2020 版标 网 2020 具有计量有功正反向总电能、各费率电 准的三相智 版标准 能,无功四象限电能,有功正反向最大 刘 照 能电能表系 项目 的三相 需量记录等功能,对有功无功功率、电 13 飞、孙 240 列产品,满足 立项 智能电 压、电流、功率因素和频率等用电参数 炜炜等 国网及物联 阶段 能表系 进行实时测量和处理,具有分时计量电 网领域客户 列产品 量和需量的数据存储、负荷曲线记录、 不断变化的 研发 事件数据记录等功能。支持 RS485、 需求 HPLC、RF、4G 等多种通讯方式。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经中汇审计,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62,400.58 52,241.71 37,342.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8,490.26 21,075.21 16,333.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56 59.66 54.71 营业收入(万元) 49,490.46 43,610.59 32,140.77 净利润(万元) 7,415.04 5,561.76 2,94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7,415.04 5,561.76 2,94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7,051.73 5,317.61 3,100.85 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4 0.56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4 0.56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92 29.77 20.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8,987.39 7,939.94 6,907.13 现金分红(万元) - 1,000.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7 3.59 3.3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科技创新失败风险 智能电表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民生领域,是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基础性 工具,在相关产业研发、生产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电力物联网的发展, 新应用场景将不断出现,对智能电表的技术和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市场 需求,智能电表企业必须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不断开发新产 品及集成解决方案。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持续提升,不能通过技术创新 把握市场需求,则可能造成公司无法及时、有效地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 产品,从而会对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3-1-3-10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2、经营风险 (1)对电力系统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箱等系列产品 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电力系统的收入占总 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公司业务发展和电力建设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相关。 如果未来国家宏观政策、电力产业政策、电网发展规划发生变化导致电力建设投 资规模下降,公司业务发展将受到较大影响。 (2)招标量下降导致的销售收入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源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招投标。报告期内,招投 标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5.91%、98.27%和 98.59%。公司销售收入与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每年的招标规模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受益于智能电网建设 处于持续投入阶段,电力设备需求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业绩也呈现持续增长态 势,未来如果智能电网投资规模下降,不排除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招标量缩减 从而对公司销售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增速可能下滑甚至出现业绩下 降的情况。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 1 月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诸多行业均遭受了不同 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执行,公司的生产和销售 环节在短期内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趋于缓和,但是部分行 业尚未全部复工复产,如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复工复产仍受一定限制,这可能会影 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招标需求,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2017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 20%,营业收入合计 超过 12 亿元。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了一定 的市场份额,但是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相比在规模上仍存在差距。如果公司未来在 产品技术升级、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策略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将有可能在 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1-3-1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0.07%、29.77%和 29.92%。 若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后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均经过科学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从建设到达 产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存在项目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 完全产生效益。如本次公开发行后遇到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既 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项目市场前景进行了调研和论证,项目实施后预 期财务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但未来客户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产品招标采购意向,公司在拓展新客户的过程中也会面临不确定因素,从而可能 导致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迅速增加而订单不足以消化新增产能的风 险。 3、技术风险 (1)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电力行业对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可靠性、稳定性及售后服务要求 很高。智能电表具有量大、面广、可靠性要求高的特点,电网公司对参与投标的 智能电表企业有较高的资质要求。为此,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针对电力设备采购 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设计研发、 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既有业绩、交付及时率、运行合格率等方面进行核实评价。 因供应泉州地区的电能计量箱经抽检发现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不合格,公司 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暂停电能计量箱中标资格,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 日,中标资格尚未恢复。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能计量箱合同 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676.42 万元、838.78 万元和 103.59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4%、1.92%和 0.21%,占比较小。 未来如果公司出现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可能会失去市 3-1-3-1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场认可,或者出现失去中标资格的情形,致使中标金额下降,从而可能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智能电表产品的研发生产涉及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 制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多领域技术以及电子装联、计量检测等先进的生产、检测 工艺,对核心技术人员存在依赖性,掌握行业核心技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 是公司发展的关键因素。 随着下游市场对智能电表计量精度、功能、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 性、寿命周期等要求不断提高,产品的升级更新依赖公司自主培养的富有项目实 践经验的管理和技术团队。特别是随着智能电表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企业面临 人员流动率高、知识结构更新快、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问题。虽然公司与核心技 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若未来发生较大规模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 技术外泄,将对公司产品的研发进程、技术领先地位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 响。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9,515.90 万元、26,140.51 万元和 24,074.9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2.26%、50.04%和 38.58%,占比较高;公 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1,448.93 万元、1,789.17 万元和 1,781.30 万 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 额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的网省公 司,这些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因客户自身经营不善或财务支付困 难而导致货款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上升,由于应 收账款余额较大,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模块、贴片 IC、电阻电容电感 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平均分别为 91.37%、 3-1-3-1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93.53%和 92.68%,原材料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未来,若公司 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不利波动,会对公司毛利率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 绩。 (3)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362 号)文件,公司于 2012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科发火 [2015]262 号文件及国科发火[2016]32 号文件,公司分别于 2015 年、2018 年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报告期内,公司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同期合并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1.96%、9.41%和 9.98%。未来如果公司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季节性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网省公司等,这些客户一 般根据产业政策、预算规模等情况在上年末或本年初公告本年度的采购计划,然 后通过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和具体的采购数量,收入较多在下半年实现。因此, 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变化。 5、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国耀先生、章恩友先生,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 章国耀及章恩友通过耀创电子、鼎耀合伙合计控制迦南智能 75%股权。章国耀现 任公司董事长,章恩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 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 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 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6、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3-1-3-1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须满足相应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须经 过深交所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本次发行能否通过交易所的审 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也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本次发 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发行认购不足等情况导致发行 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3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3,3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33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发行市净率 【】元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有资格进 发行对象 行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募集资金总额 【】元 募集资金净额 【】元 年产 350 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3-1-3-15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 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邢剑琛先生、潘云松先生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邢剑琛先生 序 是否处于持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号 续督导期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持续督导阶段 1 否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潘云松先生 序 是否处于持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号 续督导期间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 保荐代表人 否 项目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2 保荐代表人 否 创业板上市项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持续督导阶段 3 否 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非公开发 4 保荐代表人 否 行股票项目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 持续督导阶段 5 否 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6 保荐代表人 否 上市项目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7 保荐代表人 是 市项目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8 保荐代表人 否 并上市项目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9 保荐代表人 否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10 保荐代表人 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板上市项目 3-1-3-16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三)项目协办人基本情况 本次迦南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协办人为罗贻芬女 士,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工作职责 金健米业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组成员 (四)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邱添敏女士、葛逸汝先生、祁震先生、王涛先生、曾成 先生。 3-1-3-17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 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 情况; (三)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 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 者融资等情况; (五)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 二、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1、项目立项审查阶段 (1)立项委员会情况 东莞证券立项委员会是根据《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立项管 理细则》(以下简称“《立项管理细则》”)成立的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的审议 机构。 东莞证券立项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投资银行业务领导、投资银行部、内核管理 部等部门人员构成。《立项管理细则》规定每次参加立项审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 于 5 人,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审议委员总人数的 1/3,同 3-1-3-18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意立项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 以上的立项委员表决通过。 (2)立项程序 本保荐机构的项目立项审查程序如下: 1、项目组提出立项申请,根据内部工作流程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底稿; 2、项目管理部对立项申请报告和底稿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文件齐备后,提 交文件至立项委员会进行审核; 3、立项委员会委员根据立项申请文件及底稿,对项目是否符合公司立项标 准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立项发表明确意见; 4、项目管理部根据立项委员的表决情况统计表决结果,并发送至立项委员 确认;将确认后的立项结果通知项目组。 2、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阶段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及时将项目重大变化或进展、存在的重大问题 告知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视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的进展跟进。 拟申报项目在提交内核前,需向项目管理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项目管理部 根据底稿验收申请对拟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工作底稿验收及履行书面问核程 序。项目管理部根据上述质量控制程序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内核材料 的齐备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对,并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初步核查,明确 项目是否符合内核及申报的标准。项目组需对《项目质量控制报告》提出的主要 问题进行回复。对于同意提交内核的项目,项目管理部同时将《项目质量控制报 告》呈交内核会议。 3、项目的内核审查阶段 (1)内核小组情况 东莞证券内核小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8 号《证券公司从事股票 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与股权融 资内核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内核工作细则》”)成立的参与证券发行业务 的内控机构。 目前,东莞证券内核小组由投资银行部、研究所、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内核管理部等部门的资深业务骨干组成,内核委员的专业领域涉及财务、法律和 3-1-3-19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项目评估等方面。出席内核会议的委员应当不少于内核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同 意人数达到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内核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即为 通过,并形成最终的内核意见。 (2)内核管理部程序 ①正式申报材料全部制作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管理部审核。项目管 理部对全套申请材料从文件制作质量、材料完备性、合规性、项目方案可行性等 方面进行审查,并将审查、修改意见反馈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根据初步审核 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完毕后,报送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管 理部; ②内核管理部接到内核申请后,对内核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对全套申请资料 进行完备性审核、合规性审查,并将预审意见反馈业务部门项目组。内核管理部 确定本次内核会议召开时间、与会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内核管理部在内核会议召 开前五个工作日将内核会议通知连同申请材料送达本次内核小组成员,并通知项 目组; ③内核管理部按照《内核工作细则》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并对底稿现场检查, 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形成书面纪录,并将评审结果通知项目组; ④项目组根据内核小组提出的相关修改意见对材料和底稿进行完善,经内核 管理部、公司相关领导确认后,项目组方可申请正式出具公司签章文件,将正式 申报材料报送证券监管机构。 (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核意见 2019 年 3 月 12 日,东莞证券在东莞召开了内核小组会议,审议迦南智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参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应到会 12 人, 实到 12 人,参加表决 12 人,回避表决 0 人,符合《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与股权融资内核工作细则》的要求。 会议首先听取了项目组关于迦南智能本次发行的情况介绍及重要事项尽职 调查问核程序的履行情况,然后听取了项目管理部对迦南智能项目审核情况的报 告。会议集中讨论了业绩增长原因、个人卡代付等问题。 项目组对内核小组集中讨论的问题逐项研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要求 3-1-3-20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进一步补充披露,并对文字表达等细节进行了修 改,同时相应修改了申报材料的其它文件。 经讨论,内核小组会议成员一致认为迦南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符合现 行政策和条件,同意推荐迦南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报材 料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完善之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鉴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关于创业板注册 制改革的相关文件正式实施,2020 年 6 月 14 日,东莞证券再次召开内核会议, 审议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参 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应到会 12 人,实到 12 人,参加表决 12 人,符合《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与股权融资内核工作细则》的要求。 会议首先听取了项目组关于本次发行的情况介绍以及重要事项尽职调查问 核程序的实施情况,然后听取了项目管理部对该项目的质量控制报告关注内容。 会议集中讨论了迦南智能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等问题。 经讨论,会议成员一致认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符合现行政策和条件。内核小组以 12 票同意宁波迦南智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报材料根据内核 意见修改后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保荐机构自愿接受深 交所的自律监管。 本保荐机构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3-1-3-2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3-2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有关本次证券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董事会会议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 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 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二)发行人有关本次证券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东大会会议 2019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 3-1-3-2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 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 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 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等议 案。 发行人律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雍行律所”)出具《北京雍行 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内部批准及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尚待深交所审核, 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通过对上述会议程序及内容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照 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上述决议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该项授权范围、程 序合法有效。 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核查情况 根据《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 3-1-3-2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定施行前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无需按照本规定执行。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已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为 191246。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施行前已向中国 证监会申报创业板发行上市,无需按照《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的核查说明 本保荐机构经过充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证券上市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一)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系由迦南有限以经《审计报告》(中汇 会审[2016]4469 号)审定的,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基础折成 50,000,000 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取得 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827133274413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自设立以来, 经营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时 间在三年以上。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治理架构。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 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 制定和修订符合法定程序。发行人相关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 法规,知悉自身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3-1-3-25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报表等资料,根据中汇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0]010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根据中汇出具的中汇会鉴 [2020]0103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 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中 汇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 款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相关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三会资料,并访谈了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 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三会资料、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财务 报告,访谈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3-1-3-26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主要资产产权权属资料,进行网络公开信息检索,查 阅了雍行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相 关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发 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证书,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进行了网络检索、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合 规证明,并访谈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最近 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二)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中汇出具的《验资报告》。经核查,发行人 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0,002 万元,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334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2.1.1(二)的上市条件。 3-1-3-27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三)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0,002 万元,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334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以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三)的上市条件。 (四)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四)的规定 经查看中汇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0]0100 号”《审计报告》, 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5,317.61 万元和 7,051.73 万元。发行人达到并选择《股票上市规则》之 2.1.2(一)的上市标准, 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发行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四)的上市条件。 (五)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五)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1.1 (五)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东莞证券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发行人运作规范,主营业务突出, 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 发行人盈利能力,增强发行人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东莞证券同意 保荐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1-3-28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 具体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迦南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后,保荐机构对其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三个完 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 成。 保荐机构前述持续督导期间内,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以下持续督导职责,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事 项 安 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持续督导事项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 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应当继续完成。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意识,进一步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协助发行人执行相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关制度;通过《保荐协议》约定确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关 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 联交易事项的知情权,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 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独立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的原则发表意见。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东大会,应事先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 见 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 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 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方提供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 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 况、市场营销、核心技术以及 关信息。 财务状况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 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3-1-3-29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有关规定和保荐协 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持续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 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督促发行人做出说明并 主要约定 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 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 机构履行保荐工作,为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件和便利,亦依照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 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 的责任;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 关约定 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时, 可以与该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 依据。 (四)其他安排 - (本页以下无正文) 3-1-3-30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罗贻芬 保荐代表人: 邢剑琛 潘云松 内核负责人: 李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郜泽民 董事长及总经理: 陈照星 法定代表人: 陈照星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31